正文 038、山下的女人
尹南娜说话非常好听,仿佛是阿蒙从未听过的一种声音,带着曼妙的韵味,就像唱歌一样。阿蒙觉得很舒服,心里莫名有点痒痒的,点头答道:“不要着急,如果没有走远的话,应该还能找到,你是在哪里丢失的羊?”
尹南娜一指阿蒙走来的方向:“就是在那里。”
那边是幼底河畔的一座小山,靠近苍茫的密林,阿蒙微微皱了皱眉头,假如羊钻进了那里确实很不好找,况且山中还有野兽出没,被猛兽叼走了也说不定。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帮忙,点了点头道:“你在这里等着,我帮你去找找。”
阿蒙做事很干脆,说完话转身就往来路走去。尹南娜在后面喊道:“英俊的猎人!……请等一等,我和你一起去,你不认识我的羊。”说着话,她提起裙角一路小跑追了上来。
阿蒙放慢了脚步,只得和她一起走回到山脚下的树林里。在这片山野中想找一只走失的羊实在太难了,阿蒙答应帮忙是因为他会侦测神术,这是一种可以在普通人面前施展还不会露出任何痕迹的神术。
阿蒙带着姑娘在山林间穿行,悄悄展开侦测神术四下搜索,还真找到不少动物,其中也有两只羊,不过却是山中的野羊。这种大范围施展侦测神术的反复搜索,极其耗费法力,一般的中阶神术师恐怕谁也受不了,阿蒙不知不觉中也累了。
尹南娜说是来找羊,却不往四周看,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只望着阿蒙,神情含羞带俏形容不出的迷人,似是对这年轻的猎人很感兴趣的样子。阿蒙已经找遍了一整座山,再越过山谷就是险峻的苍茫林海了,这时突然听见身后的姑娘发出一声惊呼,伴随着布匹被撕裂的声音。
回头一看,尹南娜的裙子被树丛上的刺勾住了肩头,她往前走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衣服给撕开了,不仅露出了圆润的肩膀,一只饱满的ru房也从裂开的胸襟里跳了出来,在空气中轻轻的弹动着,绯红色的**就似诱人采摘的成熟果实,随着胸脯的起伏划着微颤的弧线。
阿蒙不是没见过女人的胸,穴居野人部落里有不少女人有时就是不穿上衣的,但是如此姓感胸房这样魅惑的呈现,还真是第一次看见。
“阿蒙,快来帮帮我!”只是几根刺勾住衣服而已,尹南娜却好像吓坏了的样子,娇滴滴的呼唤阿蒙。
阿蒙快步走了过去,莫名觉得身上有些发热,心里也在砰砰乱跳,两年前在寒泉中洗浴后那奇异的感觉仿佛又被唤醒了。现在的阿蒙快十六岁了,身体发育的远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看上去已经与成年人没什么两样,他也有自然的**。
阿蒙早就通过了“**的唤醒”这一道考验,但并不意味着人就是无知无欲的石头,那种考验只不过是在冥想状态下让内心安定,不为升腾的**所左右,可以继续修炼神术。但人本身并没有什么改变,平时该怎么样还是会怎么样。
这位牧羊女奴尹南娜看上去胆子很小,为了丢失羊羔而哭泣,树上的刺都能把她吓成这样。但另一方面她的胆子又大的很,竟然跟着一位健壮的男子跑到树丛中,荒郊野外没人的地方,假如发生什么,她连呼救都没有用。
阿蒙虽然脸红心跳,但心里却没有什么想法,说实话,他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有什么想法。他反而不想让这姑娘看出自己失态的样子,走近之后扭过了脸尽量不去看她,伸手把刺摘了下来,有些心虚的小声道:“就是几根刺而已,不必害怕。”
姑娘说了声谢谢,用手掩起了衣襟,可是破碎的上衣怎么也掩不住怀中春色,她的动作和呼吸都有些慌乱,抬起头红着脸看着阿蒙,弱弱的说了一句:“阿蒙,你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这动作、这体态、这神情、这语气,分明就是一种暗示与挑逗,密林中弥漫着无声的暧昧气氛。假如换一个人但凡有那么一丝邪念,顺势上去抱住她,然后压倒在树下的草丛里,该办的事什么都办了。
阿蒙被姑娘问的心跳更快了,难道她想说自己是坏人,趁机偷看她的身体还胡思乱想?他把上身的皮袍脱了下来递给她道:“哦,我差点忘了你的衣服,先披上这个吧。……这座山找遍了,没有你的羊,再往里走就是深山险谷,没法再找了,羊说不定已经被野兽叼走。”
姑娘有些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松开掩住胸前的手,将皮袍穿好,突然一抽鼻子趴到阿蒙肩膀上又开始嘤嘤哭泣:“可怜的小羊羔,让我去哪里寻找,悲惨的命运啊可怜的人儿,等待你的是虎口,等待我的是皮鞭,谁能将它解救?”
她哭的真是比唱的还好听!如夜莺的清鸣一般悦耳,哭泣时伏在阿蒙的肩上,发丝撩的阿蒙的耳朵痒痒的,有一股诱人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阿蒙情不自禁伸出一只手扶在她的腰肢上,手感真好!他低下头小声道:“你丢的是什么样的羊?附近能否买到?如果你能带我去最近的市镇,我送你一只。”
阿蒙在穴居野人部落用不着花一分钱,也没地方去花钱,所以他出山的时候身上的钱不仅没少反而更多了,因为在那个奇异的山腹中又拣到了九枚神石。以前在都克镇,每一次商队来到都会带着活羊,通常只卖三到五个银币一只,看羊的大小了。如果买一桶美酒的话,商人们还会慷慨的额外赠送一只小羊。
都克镇附近无法长期饲养大量的羊,而新鲜的肉食又很难保存,所以一般都会把肉加工成肉干或肉松。老疯子秘制的肉松是最好的,不仅美味而且保存的时间相当长,阿蒙和老疯子学矿工技艺,从小也学会了怎样制作肉松。
自从修炼神术之后,他才明白老疯子秘制的肉松为什么总比自己做的好,原来是用神术加工的。比如可以用水元素神术瞬间脱水,火元素神术瞬间干燥,空间神术使它保持姓状不变,煮熟后就像新鲜的肉汤一样,还可以添加各种豆子与野蔬。
阿蒙要尹南娜带他去市镇上,做为报答,他将给她买一只羊。说买羊的事却想到了吃的,因为他真饿了,在山中走了一夜,然后又施展大范围扫描式的侦测神术搜遍了一座山,眼看时间已快到中午,体力与法力的消耗也会让人觉得饿。
但他倒不着急吃东西,先把事情办完了再说,不能让尹南娜总是这么可怜的哭泣啊。她是他走下深山遇到的第一个人,莫名就有一种亲切感,之所以越看越眼熟,可能就是因为这种亲切感吧。
尹南娜从阿蒙的肩上抬起头来,脸蛋上还挂着泪珠却露出惊喜的神情,呵着暖息说道:“真的吗?你要送我一只羊!……我的羊是白色的,身上还有黑色的斑点和条纹。……集镇离这里很远,要走挺长时间的。”
阿蒙笑了:“既然这样,那就快走吧,天黑前能到吗?”
尹南娜也笑了:“现在还不到中午呢,下午就能到。”
两人走出山林,尹南娜带路向着西南方向穿过一片片草坡赶往最近的镇子。草叶有齐膝高,扫在小腿上有点痒痒的,远望就像一张起伏铺展的绿茵毯,不时还能看见各种颜色的野花点缀。
阳光明媚,空气很清新还有着若有若无的清香,可能是身边那姑娘的体息,她的笑容也像阳光一样明媚、身姿就像这草茵一样温柔。阿蒙着急赶路又怕尹南娜跟不上,而尹南娜很乖巧的依在身边,阿蒙也就揽住了她的腰,这样两人都能走的稍快一些。
阿蒙并没有更多的想法,只是觉得这样很舒服,揽着这样一位姑娘不紧不慢的在起伏的草坡上散步,是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欣赏过的美景与好心情。就为了感谢这份好心情,买只羊又算得了什么?
不知不觉走了很远,时间已经过了正午,尹南娜的脚步变慢了。阿蒙停下来问道:“怎么了,你累了吗?”
尹南娜柔声道:“你饿吗,到现在也没吃饭呢!吃点东西再走,好吗?”
她还真是善解人意,阿蒙立即点头道:“好的,我们先吃点东西。”
他松开了手正准备取出锅还有肉松,姑娘却从怀里掏出了两张面饼道:“我只有两张饼,不知够不够你吃?”
阿蒙摆手道:“我也带了吃的,不用吃你的东西。”
尹南娜的神情却显的很委屈,嘴一撅又像要哭了:“我没有别的东西报答你,只有这两张饼,它是我今天的食物,你为什么要拒绝我的好意呢?”
阿蒙赶紧答道:“谢谢你的好意,但是你也该饿了。……这样吧,我们一人吃一张饼,我再煮一锅汤。……那边就有水,我们去打水煮汤吧。”
阿蒙也就接受了她的好意,吃她一张饼,也请她喝自己的肉汤。两人挽着胳膊向前走了不远,两片草坡的中间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流过。尹南娜惊喜的说道:“阿蒙,你怎么知道这里有水,难道以前来过?”
阿蒙解释道:“不,我是第一次走下山来到这里,但我的耳朵很好,刚才已经听见了水声。”
说着话他伸手从大皮兜里取出锅弯腰去打水,薛定谔倦着身子缩在皮兜的最里面像是睡着了,就是不露面,也不嫌闷的慌。阿蒙没管它,现在还没到薛定谔的吃饭时间,先吃自己的吧。
他不想当着尹南娜的面直接施展神术,所以刚才没有运转水元素神术在环境中取水,而是找到了一条溪流。在弯腰打水的一瞬间,他还是悄然运转了净水术,滤去了溪水中微量的泥沙与杂质。
在河边找灌木枝生火煮了一锅散发着醇香的肉汤,美味肉松本来存放在那根骨头里,骨头在皮兜中。阿蒙取肉松的时候并没有把骨头拿出来,而是把手伸进皮兜,就像肉松本就放在兜子里一般,没有露出任何破绽。他没有忘记不能轻易暴露魔法师的身份,不论在什么人面前,哪怕身边只是一位牧羊女奴。
尹南娜看着那锅肉汤又看着阿蒙,悄悄舔了舔嘴唇样子很俏皮可爱,她应该也饿了。肉汤煮好先凉一凉,只有一把勺,两人轮流从锅里舀汤喝,她喝的非常香。
阿蒙这才有机会好好的打量她,她坐着喝汤的样子别有一番韵味,很是优雅。但凡换一个有点经验的人,恐怕早就怀疑尹南娜绝不是一位牧羊女奴,她的皮肤是那样细嫩没有一丝苦累艹劳的痕迹。但是阿蒙对此没什么经验,除了都克镇和穴居野人部落,从小到大他就没去过别的地方。
穴居野人部落就不必说了,在都克镇上想找一个手上没有厚茧的人都非常难,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亚里士多德当初要在镇上找一个头发上没有灰、指甲里没有泥的孩子,找遍全镇恐怕也只能找到阿蒙了。
外面的女人,阿蒙有印象的只有两位——加百列与艾蔻-玛利亚。加百列很美,但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她的威严气势、一位凛然不可冒犯的大武士。至于艾蔻-玛利亚,她是阿蒙的情怀梦境。
所以看见尹南娜的时候,阿蒙并没有太惊异,山外的女人也许都是这样的吧。尹南娜当然不似加百列那样的挺拔健美,也不似艾蔻-玛利亚那般纯净柔美。她带着一种奇异的娇羞气息,似欲拒还迎的诱惑。可惜阿蒙不动心,他只是觉得感觉很好,却根本没想要对她做什么。
在阿蒙的心目中,这女人再美也无法与艾蔻相比。他已经学了信息神术,可以读取老疯子在大地之瞳中留下的两条不会消失的信息,一幅影像是他匍匐跪在老疯子面前行礼,另一幅影像是艾蔻-玛利亚曾经悄悄写下又擦掉的那行字“阿蒙,我的名字叫艾蔻。”
在矮人部落度过的曰子里,每当寂寞时他就会取出大地之瞳反复看这两条信息,那影像一遍又一遍的在眼前浮现。他清楚玛利亚今后再不会使用这个名字,所有人只会尊称她为圣女大人。
于是“艾蔻”这个名字仿佛变成只属于阿蒙的,似乎埋藏了什么未知的秘密,就似夏天的云朵裹着欲滴未滴的雨珠。这是难以形容的情愫,就连他自己也不太理解,对面的尹南娜虽然美丽妖娆,可是阿蒙并不多想,也许仅仅只是因为她并非艾蔻。
尹南娜吃的很香,但是阿蒙吃的更香,他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灰色的面饼很干很硬,粗糙的就像一块扁石头,可是在肉汤里蘸软之后,却有一种形容不出的香甜。这香就是纯粹的麦香,却到了味美的极致。阿蒙先尝了一小口,吃第二口的时候差点没咬到自己的舌头。
面饼蘸了肉汤之后,连肉汤的那种美味也完全被融入,就似这世上美妙无比的享受。阿蒙吃的直想叹气,世上怎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也许是因为饿了吧,但他真的没有吃过这样的面饼,简直找不到合适的词句来形容。
阿蒙带的锅不大,以一位中阶武士的食量,放开了吃的话几锅汤也能喝下去,此刻却分给了尹南娜一半,他当然吃不太饱,还好有一张饼。而这么美味的饼,阿蒙吃多少张也不觉得多啊!他吃完之后舔了舔嘴唇,犹在回味,然后接过尹南娜递过来的勺子继续喝肉汤。
没有了面饼,就连那原先感觉很好喝的肉汤,此刻也仿佛变得索然无味。
阿蒙的面饼吃的很快,对面的尹南娜还在喝汤,手里的面饼一口没动呢,见阿蒙吃完了她又将自己这张递过来道:“你没吃饱吧?这张饼也给你。”
阿蒙有些不好意思的摆手道:“不,我够了,你也得吃啊,小半锅汤是喝不饱的。我吃的太快,就是觉得这面饼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尹南娜:“这是我亲手烙的饼,你喜欢就好!你的肉汤很好喝,我也吃不了这么大一张饼,再分你一半吧。看着你吃,我也高兴。”
阿蒙当然喜欢吃,半锅肉汤再加半张饼,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应该也够吃饱了。他很不好意思的伸手把面饼接了过来,掰下一小半,把剩下的又还给尹南娜道:“这些就够了,我已经吃饱了。这饼是你自己烙的?真是了不起!”
再吃这小半张饼时,阿蒙的速度慢多了,小口的嚼、细细的品,那美妙的滋味几乎要把舌头都融化了。但吃的再慢也有吃完的时候,他又咂了咂嘴仍在回味。尹南娜看着他的样子悄悄掩嘴笑了,但眼神中又有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惊奇。
阿蒙当然喜欢美味,谁又能不喜欢呢?“吃”这种事情对于人而言太神奇了,活在世上首先就要有食物,无论是最低贱的奴隶还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但它既是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也是一种高贵挑剔的人生享受追求。
可是阿蒙却从不贪求,没有人教过他什么,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但凡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肯定首先让父亲吃,父亲是一位矿工需要足够的体力去采矿,同时还是一个酒鬼,美食当然要用来下酒。在穴居野人部落里,阿蒙能享受到各种山珍美食,而他总是让薛定谔先吃最好的。
那只架子大的吓人的猫受之泰然,久而久之阿蒙也习惯了。
吃完饭继续赶路,渐渐看见了田野、房舍、散落的小村庄,终于来到人烟聚居的地方。他们走上了一条可以通行马车的乡间道路,路上的行人渐渐也多了起来,人们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一男一女。目光当然更多的停留在尹南娜的身上,从她的脸蛋一直扫到小腿。
阿蒙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山外的人,同样很好奇,也不住的打量着过往的行人。他们的衣服都很干净,但是布料却不算结实。——阿蒙在心中如此想。
走着走着,阿蒙忍不住小声问尹南娜:“这里的人为什么那样看着我们?难道我看上去就像山里来的,他们没见过吗?”
尹南娜小声笑道:“那是我们的衣着太奇怪了,我大热天的穿着皮袍,裙子还破了。”
她的皮袍是阿蒙给的,为了遮掩破碎的袖子和胸襟,而裙裾的下摆刚才也勾破了一点,迈步时不经意间能看见修长的大腿。
从高原来到幼底河边,气温升高了不少,这个季节已经很热了,但阿蒙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他自然不怕冷,成为一名中阶武士与魔法师之后,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觉得太热,所以还穿着皮袍。
尹南娜这么一提醒,他才觉得两人的衣服穿的不对,随口说道:“镇子里有卖衣服的吗?等到了那里先给你买身衣服,我也买身新衣服换上。”
尹南娜讶道:“你不仅要送我一只羊,还要送我新衣服?”
阿蒙笑了:“羊都送了,还在乎一件衣服吗?你的衣服破了,总不能大热天披着皮袍回去。吃了你那么美味的面饼,送一件衣服又算什么?”
有一件事情说来也许好笑,都克镇上各种东西都很贵,但只有布料不值钱,基本都是商人们卖其它货物时白送的。阿蒙记忆中自己穿衣服从来没花过钱,都是父亲买酒时直接问商人要的布,再找邻居家的女人帮忙简单缝成衣服。
原因很简单,做一件衣服的布料很轻便几乎不占什么分量,而且它是可以长期保存的东西,不论什么季节都可以运送。天枢大陆上做衣服的材料有好几种,最常见的是麻布,较为粗糙,但上等的麻布也可以做的非常精细。棉布比较轻软舒适,也比较贵。
羊毛和羊绒可以纺成布,比一般的布更保暖,就更贵了。除了羊毛之外,很多动物的柔软羽绒也可以纺织成布匹或呢绒,大多只有高贵的大人们才能穿得起。一般的平民冬天有一件厚实的棉衣保暖就很好了,或者穿羊皮做成的衣服。野兽的皮毛也是好材料,只是须要到深山里猎取,因此也很贵。
都克镇矿工穿衣服的习惯却不追求好看,天天和炉火与矿石打交道,再漂亮的衣服一天也就脏了,只要求结实耐用就可以。所以纺的比较密的麻布是最受欢迎的,相比商人们售出的其它货物,其价值可以忽略,经常就被当作添头白送了。
说话间前方已经出现了一个集镇,尹南娜指着镇子道:“这就是苏美尔镇,附近几十里最大的集镇。”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