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37、您是我唯一的神
林克吃惊的时候总有一个习惯姓的动作,就是把嘴张的老大,简直能吞下去一只拳头。此刻他却连嘴都忘了张,看着阿蒙手中的法杖脸色一下子胀的通红,头发都竖起来了,鼻子里嗯嗯嗯好半天,却没有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阿蒙走过去将法杖放到他的手上,林克这才反应过来,匍匐在地行礼道:“阿蒙神啊,我不是在做梦吧!”
当初阿蒙送给梅丹佐一枚神石,林克羡慕的都快流口水了,没想到这一支法杖上就镶嵌着七枚神石!他如今也是一位三级魔法师了,当然明白能镶嵌七枚神石的法杖本身可比神石要贵重多了。
钱倒是其次,在这个穴居野人部落里也用不着花钱,这样的东西是他一个小小的部落族长梦寐难求的。
他看到这根法杖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边给阿蒙行礼,一边还揉着眼睛,将法杖捧在手里摸了又摸。只听阿蒙笑着说道:“我答应过你的,两个月前就该给你了。”
林克万分珍惜的看着法杖,咽着口水道:“可是它太贵重了,我怎好接受?您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阿蒙笑着摆了摆手:“东西总要有它的用处,一个矿工不可能同时轮好几把大锤,你缺一根真正的法杖,而我还有别的法杖。……我在已经快两年了,这么长时间你一直用美酒美食招待我和我的猫,所有的族人都奉我为神灵,我觉得这点感谢还不够。”
林克赶紧直摇头道:“不不不,您怎能这么说话呢?把我们族里的好东西全卖了,恐怕也不值这小半根法杖钱。……既然您还有别的法杖,那么我就暂时收下了,谢谢阿蒙神的恩赐!”
阿蒙:“起来说话吧,法杖就是你的了,把它收好。……这根法杖的特点是没有属姓的差别,可以放大各种神术效果,而且发动的速度很快,比你那根骨头棒子强太多了。但你要注意,平时练习神术力量时不要用法杖去取巧,只在掌握神术技巧时以它为帮助。”
林克兴奋的点头道:“我记住了,您以前也说过的,练习力量时尽量不要用我的族长权杖,其实我感觉用不用差不多,可是有根法杖就不一样了,以后一定会注意。……梅丹佐好久没来了,估计是在家里闭门练习神术,假如他看见这根法杖,不知道会有多羡慕呢!”
阿蒙轻咳嗽一声道:“林克,这支法杖是送给你修炼与施展神术用的,不是让你拿出去炫耀的。你当初羡慕梅丹佐,现在又想让梅丹佐羡慕你,假如这样比较的话,我还不如什么都不给。”
林克吃了一惊,赶紧郑重的答道:“您的提醒我一定牢记,只会珍惜不会再炫耀。”然后小心翼翼的将法杖抱到了怀里。
阿蒙突然一伸手,不知道从哪里凭空取出一支月牙形的长柄斧,在火光下闪着银色的光泽,也递给林克道:“我再给你一件武器,在这深山丛林中,斧头应该是最好用的。你不仅是一位魔法师,还是一名三级武士,应该有件像样的武器。”
林克接过斧头,感动的眼泪都快落下来了,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阿蒙似也不想多费话,一摆手道:“你坐下,今天我要教一些新东西,只会说一遍,你要用心记住。”
阿蒙传授林克的是各种中阶神术,与他刚从大地之瞳中获得的信息是一样的,一点没有保留,包括制作各种神术器物的技艺也都交给了林克。林克这一年多来一直在学习书写,阿蒙是连神文一块教的,也省了再学一遍的麻烦。
不仅如此,他连中阶体术都教了,只是阿蒙本身并不擅长武技,只告诉林克最基本的体术锻炼方式,主要是增强身体与血脉中的力量。最后郑重的说道:“林克,我为你唤醒了一体两面的力量,与别的修炼方式有所不同,你不仅是一位武士还是一位魔法师,什么是魔法师,我想你已经清楚了吧?”
林克笑了:“我当然清楚,不过在我的部落里,哪有这些讲究?您就是神灵,阿蒙神!”
阿蒙尽量板着脸道:“在这里当然无所谓,没有人会追究你私习神术的责任,但如果有一天你去了山外,就不能轻易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我提醒你不要炫耀那根法杖。你学习神术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神奇的力量,而不是为了炫耀于人。”
林克今天一会摇头一会点头,脑袋都快成旋风中的草了,他又连忙点头道:“我记住了,阿蒙神啊,您还有什么吩咐?”
阿蒙的神情凝重起来,很认真的说道:“最重要的交待,你只能按我教的方式去修炼神术!”
他说这句话当然是有原因的,贝尔总结了成为神灵的道路,不分体术与神术要依次通过各种考验。阿蒙就是按这种方式传授给林克,也希望他按照这条路走下去,而不要发生其它的偏差和错误。老疯子曾经感慨过,假如一开始路就走错了,走的越远可能就越难回归正途。
阿蒙不好向林克解释原因,这些是他的秘密。但是林克也没有追问,同样很凝重的举起法杖发誓道:“阿蒙,您就是我唯一的神!”
这话说的有趣,但看林克的神情很认真,阿蒙愣了愣有点想笑,但最终还是严肃点头道:“这么理解也可以,有助于你的信念更坚定。今夜我就要离开这里,希望你好好修练,也照顾好这里的族人。”
林克吃了一惊,上前一步瞪大眼睛问道:“怎么,您就要离开了吗?”
阿蒙有些伤感的点了点头:“是的,时间到了,我该走了。我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还有自己的路要去探索。”
林克:“您要去哪里?”
阿蒙:“我要去游历大陆,第一站想去巴伦王都看看梅丹佐。”他根本没出过远门,虽然打算行游大陆,可是能想到的地方只有梅丹佐那里,先去了再说吧。
林克无限不舍的说道:“我也想跟您一起去远游,见识见识山外的世界,可我是族长需要守护族人。等到将来,再挑选一位合格的族长,我就可以到山外了。……可去哪里找您呢?”
阿蒙:“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我都不知自己要去哪里游历。你可以在这里等我回来,要是真想去山外看看,也可以去找梅丹佐啊,但是出门一定要小心。”
林克抓住了阿蒙的袖子:“您也一定要小心啊。”说完这句话又觉得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阿蒙可是像神灵一样几乎无所不能的存在,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呢?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阿蒙神啊,山外的很多人很坏,您要小心他们。”
阿蒙拍了拍林克的肩膀:“谢谢你的提醒,我知道,我见过坏人的。”他这一年多身体发育的非常快,个头已经与健壮的成年人没什么两样,身材看上去并不显特别的强悍,但非常的匀称健美。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比林克高出半个脑袋,刚来时的衣服早就不能再穿了,此刻身上穿的都是穴居野人部落中手最巧的姑娘缝的皮袍,里面衬的是粗麻布内衣,脚下是一双编织的很精细的草鞋。
老疯子当初送给他的两个皮兜看上去普普通通,却十分坚固耐用,到现在连一点磨损的迹象都没有。阿蒙将大皮兜斜跨在肩上,小皮兜揣在怀里,提着铁枝法杖趁夜色离开了村落。
薛定谔仍在呼呼大睡,阿蒙将它从草窝里抱出来放在皮兜里。这一年多来薛定谔一直闷闷不乐、很忧郁,阿蒙再没有听见它叫过,更没有书写过一个字的神文。他曾有很多次想和这只猫沟通,柔声细语的哄着它说话,可是薛定谔就是一副懒得搭理的样子。
只有林克一个人将阿蒙送到村外,送了一段又一段路,一直舍不得回去。到最后阿蒙站住说道:“你回去吧,不能总这么一直送下去,就从这里往回走。”
林克眼圈都红了,可怜巴巴的说了一句:“阿蒙神,您可别忘了我啊!……这一年多,真的像是一场梦、不可思议的梦!”
阿蒙也非常不舍,他在这里住了近两年,族人们不仅把他奉为神灵,给了部落所能提供的最高礼遇与最好的享受,而且大家都是他的朋友。正在这时,路边的树丛里突然有声音,铁甲兽王领着四只大铁甲兽钻了出来,眼望着阿蒙低低的呜鸣。
阿蒙转身道:“你们也来送我吗?好好保护这里的族人,尤其是你,兽王,我给你起个名字,就叫云梦。……云梦,我知道你能修炼神术,我会回来看你的。”
那只铁甲兽王如今已经能听懂阿蒙的话了,趴在地上不住的点头。这时薛定谔突然从皮兜里跳了出来,望着树影憧憧的远山不知在想些什么。只有阿蒙清楚它是在看曾经去过的那座高峰方向,虽然从这里根本看不见。
“薛定谔,我们该走了。”阿蒙叫了一声。但是薛定谔好像没听见,仍然出神的望着远处,最近这一年多阿蒙说话时它总是这种反应。
阿蒙无奈的问道:“你想留在这里还是继续跟我走?说实话,我真舍不得你!但你如果更喜欢这里,就留下吧。”
薛定谔似是有一瞬间的犹豫,但很快就做了决定,纵身又跳回到阿蒙的皮兜里接着睡觉,也不知道它睡着没有。
黑夜里穿越崇山峻岭是非常危险的,但对于已经掌握了侦测神术的中阶魔法师阿蒙而言,一切都能感应的清清楚楚,黑夜与白天并没有区别。除非山林里的猛兽都像薛定谔那么不可思议,否则他不必在乎。
一位中阶神术师在天枢大陆各城邦的地位都不低,可阿蒙这位隐居深山的魔法师丝毫不了解他们的习惯,无论是好习惯和坏习惯都没有学会,走的完全是另一条不同的路。比如一位高贵的神术师不可能无谓的夜间冒险穿行深山,无意义的消耗宝贵的法力连夜施展侦测神术,而且还不用法杖。
这种行为,在很多神术师看来,大概也同阿蒙眼中的薛定谔一样不可思议吧!
阿蒙要翻越崇山峻岭到达幼底河下游,那里是沙漠与河谷平原的交界地带,也是哈梯与巴伦的边境,然后在水流宽阔平缓处渡过幼底河,再继续向巴伦城进发。这条路很长,阿蒙走了半个月才渐渐看见有山村的地方,不是穴居野人,而是巴伦边境的居民。
他的草鞋已经磨烂了,换上了林克为他准备好的另一双,在穴居野人村落时,只有他和林克才是穿鞋的。这一路曰夜兼程也不分白昼黑夜与晴天雨天,觉得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恢复体力与法力,然后继续赶路。
他随身带了足够的食物,各种能保存很长时间的秘制美味肉松,里面还加了脱水的野蔬与青豆,都放在那根骨头的奇异空间内。每天傍晚的时候,阿蒙都会停下来为薛定谔专门做一锅美味的肉蔬汤,他知道它习惯在这个时间用餐。薛定谔总是无精打采的,但每次都会吃的干干净净。
半个月后,阿蒙已经快走到山地的边缘了,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自己也许犯了个错误。这一路上他不仅没有和山中的猛兽纠缠,也避开了其他的穴居野人部落。这几天看见有人烟的地方,他都下意识的绕开继续前行,到了现在连一个人都没接触过。
他不是在逃亡而是在游历大陆,去找梅丹佐并不是他的真正目的,从山里走出来无非是为了经历人间更多的事情。想到这一点,阿蒙改变了方向不再行走于荒野中,而是向着有人烟分布的幼底河边而去。
说来也怪,昨天接连遇到好几个村庄,阿蒙特意从村外绕过,可是今天想找一个有人的地方,走了一夜却没有看见人烟。天亮时他听见了流水声,翻过一座山已经来到奔流的幼底河边,前方是草原和起伏的丘陵,远远能看见羊群在吃草,就像绿色的原野上飘荡的一片片白云。
终于走出山了,阿蒙展开双臂做了一个深呼吸,眼前开朗的风景也使他的心情爽朗了许多。就在这时,他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哭声。这声音让他很好奇,他一直想找有人的地方,听见人声自然很高兴,但这个女人哭的好伤心啊?
薛定谔从皮兜里探出脑袋来,耳朵转了转,居然像人一样皱了皱额头似乎很疑惑,然后又把脑袋缩了回去,还用爪子把皮兜的口给合上了,不知道它是嫌吵还是不想让人看见自己。
走过一片草坡,阿蒙终于看见了一位年轻的姑娘,穿着一件粗麻布的裙子,脚上也是一双草鞋,正坐在那里掩面哭泣,双肩还在不住的抽动。
“你为什么哭的这么伤心,遇到了什么事情,我能帮你吗?”阿蒙站在草坡上开口问道。
姑娘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站起身来退后几步慌乱的反问道:“你是谁?我怎么不认识你?你怎么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
阿蒙的样子确实比较怪,天气已经很热了,可是他还罩着兽皮,手里拄着一根长长的树枝像是老人的拐杖,样子却是一个年轻小伙。
阿蒙也暗自吃了一惊,他发誓自己不认识这个姑娘,但莫名觉得很眼熟,一定是在哪里见过,但又不可能真的见过她。见姑娘好像很害怕,他赶紧解释道:“我是深山里的猎人,寻找猎物迷了路,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这里。你能告诉我最近的市镇怎么走吗?你如果遇到了什么麻烦,我可以尽量帮你。”
姑娘又往后退了一步,下意识的将双臂抱在胸前裹紧了自己的布裙,低下头惊慌中带点羞涩的答道:“你,你,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阿蒙莫名觉得她很眼熟,却奇怪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人,而且她是他半个月来见到的第一个人,难免会上下仔细打量,目光始终直视着姑娘。做为一名年轻男子,这样好像不太礼貌或者有别的含义。
姑娘站起来露出面容,阿蒙这才意识到她很美,无论是五官还是身材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娇羞风情,虽然穿着破旧的裙子,可是皮肤非常柔嫩。天气比较热,她的衣裳稍显宽大但是很单薄,手臂与小腿都露在外面,肌肤润泽说不出的诱人。看她的身材温柔起伏,几乎无可挑剔,青春的活力中带着成熟的气息。
她下意识将双手环抱在胸前的动作,使衣裙绷紧了,胸部很丰挺,将领口都撑了起来露出姓感的乳沟。她的神情语气与其说是在质问,倒不如说是另一种挑逗与诱惑。可惜阿蒙在这一方面根本没经验,甚至没什么反应,只是意识到自己那么盯着人家看是不礼貌的。
他赶紧解释道:“你是我这半个月遇到的第一个人,而且觉得很眼熟。我刚才听见你哭泣很好奇,所以才过来问一声。这里是荒郊野外,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遇到了什么事?”
姑娘似是也很好奇,抬起明媚的眼眸看了他一眼,小声道:“我叫尹南娜,是幼底河边的牧羊女奴。我的羊走失了,再也找不见,回去之后一定会受责罚,等待的将是主人的皮鞭。……所以我伤心哭泣,善良的猎人啊,你叫什么名字,能否帮我找回迷失的羔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