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5章 无师自通
(新春快乐,朋友们)
《曾经最美》词曲写完只花了叶唐十来分钟,洛瑶拿过去便轻轻哼起曲子,嗨,你还别说,这死小子作的曲子确实很不错哦。
洛瑶心道,立即就把眼睛凝叶唐脸上了,很吃惊的道:“叶唐,这真是你写的?”真有点不敢相信,似乎他除了词有点白,这曲子比她要好上不少呢。
醉烟同样非常惊讶,刨除那歌词,曲子完全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废话,你刚才不是看见了吗?难道不是我是鬼写的?”叶唐有点无语,洛瑶这话问得太没水平了。
“小师弟,你怎么懂得那么多情情爱爱的东西?”醉烟也问了一句。
她的问题倒算有点水平,叶唐就道:“天生我才必有用嘛,无师自通,天才的世界一般人很难理解的。”
叶唐这话让洛瑶和醉烟都忍不住就噎了一下,洛瑶白了他一眼,说道:“就你天才,我们都是笨蛋,喂,我说某人别太得瑟啊,不然等下回去揍你屁股。”
洛瑶这话说完,醉烟就笑了起来,这个夕颜,和她师弟是不是太亲密了啊?
“夕颜,你可要小心了,你这师弟可是对情爱无师自通的。”醉烟朝洛瑶取笑道。
又要揍屁股?叶唐额头大汗,赶紧正经起来,说道:“大家都是天才,都是天才,”说完还尴尬的傻笑,这个死小妞儿,你能注意点场合么?
就在这时,含薇又过来了,说道:“我们第一首歌马上就开始演唱了,你们可要快点,不行就赶紧认输。”表情语气都相当得瑟,比叶唐可得瑟多了。
洛瑶和醉烟都没搭她的话,洛瑶对醉烟道:“就他,小毛孩儿一个,叶唐,把你这首歌送上去吧,先用你的。”后边这句话是对叶唐说的。
“先用我的?那你们的呢?”叶唐问了一句。
“你不是得瑟吗?让你先还不好?”洛瑶瞪了他一眼,叶唐的《曾经最美》歌词不怎么样,但是曲子却是十分不错,用它来打第一枪很合适,可以让他试试水。
先后叶唐其实无所谓的,重要的是能把歌儿卖出去,见那含薇还在旁边站着,起身就朝舞台那边走去,这歌要让那个男歌手来唱,得跟他先沟通一下。
歌曲拿过来,因为叶唐是手写的,所以主持人还要叫人用电脑打出来同时多复印几份,好给乐队伴奏用,但是看到他的谱子没有其他乐器的部分,就有些皱眉头,这谱子打印出来也不好伴奏呀,至少也要稍微完整一些吧?
叶唐当然知道这样不行,谱子是简谱,不是总谱,似乎洛瑶和醉烟的写的比他要复杂些,不过《曾经最美》这歌曲其实一把吉他就够用了,没必要还整一大堆乐器伴奏。
先前不就有人抱了把吉他在上边唱歌么,与那人一样就行了。
其实说实话,一首歌唱的好不好,与乐器伴奏关系还真不大,主要是歌手嗓音,气息,自身条件要硬才行,打铁还需自身硬嘛,不然说什么都是白搭。
谱子还是重新打印了一遍,打印了好几张,这样比较清晰,这时候上场的不是那个男歌手,他刚下场,找到他叶唐就与他攀谈起来。
这男歌手名字叫李然,21岁,云州人,是天凰娱乐预备歌手,再过两个月就要正式出道了,那名叶唐看中的女歌手在一旁熟悉手中的曲谱,再过一个人就轮到她上场了,这时候叶唐便没打扰她,而是问李然她的情况。
李然与那名女歌手也认识,两人在这里唱歌差不多有三个多月了,基本上算熟悉了,她是云州娱乐公司的后备歌手,叫沐茵,20岁,同样也是被安排在两个月后出道。
叶唐哦了一声,算是对两人了解了个大概,把谱子递给他,叶唐道:“哥们儿,这首歌你来唱,你的嗓音很不错,有成为大明星的潜力,这歌要是唱好了,很可能你一炮就红了。”
得称赞一下对方,好让他等会表现好点,最好一炮就打响他叶唐的名头,然后一大帮子音乐公司的老总就来‘纳头便拜’,而后小钱钱便如流水一般哗哗的来。
那就美翻了。
李然呵呵的就笑了起来,还一炮而红,这个小孩儿年纪看起来才十五六岁吧,口气竟然这么大,他是想成为大明星,但是光嘴上称赞可是没用的,得有好歌曲好机会才行。
出了道混得不咋样的可多着呢,用过江之鲫来形容都不为过。
面前的少年是这里的客人,看他的谱子也很正规,李然笑了笑还是认真看了起来,得罪谁都不能得罪词曲作家,以后混饭吃可就全靠他们了。
李然嗓音条件可以,但是词曲真是作的不怎么样,他有自知之明的。当然,在这方面他以后肯定会努力,既能唱歌又能写曲,那才是一个优秀的歌手。
“《曾经最美》?小曲儿?”看了词李然也惊讶了一下,在这里写小曲的有,但是不多,一天下来难得遇上几首。
叶唐笑道:“你可以把这称呼为情歌,情歌比小曲不是要好听么?”这个世界小曲跟情歌几乎混为一谈了,叶唐打算从这李然身上开始就把它们分开。
“情歌?”李然愕然了一下,不过‘情歌’两个字倒还真贴切。
“你叫叶唐?这是你写的?”李然又问道。
“是呀,哼哼看如何?”
叶唐叫他唱出来试试,光扯淡有个屁用,货好不好得试了才知道。
李然哦了一声,赶紧就看曲子,边看曲子边哼了出来,脸色渐渐就变了,变得惊讶,吃惊。
“这真是你写的?这是什么风格的曲子?”李然很吃惊,在心里唱了一下词,发现这歌真是太好了,比以前他在这里唱过的所以歌曲都要好,这种风格正是他喜欢而一直想不到的。
很兴奋。
叶唐嘿嘿的笑了声,道:“现代流行风。”洛瑶不是有个中华风么,咱就来个流行风,都是风,到时就看谁的风能真正风行天下。
“情歌流行风,好。”李然比了个大拇指,这会真有些佩服了,以往的小曲感觉有点像山歌和民歌,这首《曾经最美》可算是要开创一种音乐新风格了。
而且,这首歌肯定会受到许多年轻人的欢迎,尤其是情侣,情歌情歌,不就是描写爱情的歌曲么!
李然兴奋无比,或许真能如他所说,他能一炮而红呢,赶紧熟悉歌曲,这首伤感情歌必须得唱好了,要表现得尽善尽美,方不能辜负了人家一片好心。
这里好几位歌手呢,为什么不找别人偏偏找上他?大好人啊。
李然心里给叶唐发了一张好人卡。
李然会弹吉他,于是叶唐就叫他自弹自唱,这样就不用别人伴奏了,也比较好把握,李然应了一声答应下来,叶唐赶紧就给那女歌手写歌曲,今天得卖两首歌出去,看看行情如何。
这两首歌叶唐都是打算分成卖的,这么好的歌当然要细水长流,一次姓卖掉多不划算,叶唐可没那么傻让别人占他的便宜,要是自家岳母大人那还差不多。
五人都是轮流着安排演唱的,这样才会有足够时间熟悉歌曲,乐队有两支也是这个原因,当然,每唱完一首歌到下位歌手上场都是有时间间隔的,不会这位下了那位立马就上,歌手不是神,也需要时间记谱识词的,乐队也是,虽然是换着来但也需要相互沟通熟悉的。
反正差不多是十五分钟左右才会换下一场,时间还算充裕的。
给那女歌手写好歌曲,叶唐一样出去打印了一下,而后等到她上场下来交给她才出去。
沐茵同样十分吃惊的,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抓着手中的歌曲与李然相视一眼都很是震撼,这个叫叶唐的少年,真是不可思议啊。
牛!
(ps:谢谢下克上,逍遥有尽时两位兄弟的打赏,新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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