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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四十七章 再募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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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娜还是随着秦堪上路了。

    一路上塔娜表情不愉快,秦堪也不愉快,彼此都讨厌被人强扭成瓜的感觉。

    塞北的冬天很冷,秦堪大病未愈,行军的速度却很快,他的心情很焦急,京师与关外虽说不远,但这年头的通讯条件实在太落后了,哪怕用八百里加急军驿日夜不停的跑,最快也得十来天才能得到消息,十来天的时间有太多的变化不可掌握。

    不知金柳得知自己战死的消息会哭成什么样子,杜嫣大概不会哭的,长久的夫妻,彼此都有了解,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杜嫣恐怕不会轻易相信自己已战死。

    北风凛冽,呼啸而过,夹杂着少许的沙粒,刮得脸颊生疼。

    秦堪捂嘴咳嗽了两声,紧了紧脖子上柔软暖和的紫貂皮,苍白的脸庞泛起几分潮红。

    骑着高头骏马的塔娜随行在侧,见秦堪虚弱的样子,不由重重一哼,一道黑影闪过,秦堪接在手里,却原来是一张上好的硝制过的黑熊皮。

    辽东除了一望无际的草原,也有许多茂密葱翠的大森林,正是黑熊栖居之地,这张黑熊皮说不定便是朵颜部哪个勇士打来送给塔娜用以讨其欢心的。

    秦堪楞了一下,然后朝她展颜一笑:“多谢塔娜姑娘。”

    塔娜小嘴儿一撇,道:“你们汉人真虚弱,风一吹就倒,一点都不像我们草原上的汉子……”

    秦堪叹道:“塔娜姑娘,你要搞清楚,我不仅是汉人,也是病人。”

    “病人了不起吗?”塔娜狠狠白他一眼。

    秦堪喃喃道:“蒙古女人难道都这么不讲道理吗?难怪花当死活要把她推给我,我有这样的女儿,肯定也毫不犹豫推给别人……”

    “喂。狗官,辽河一战的经过你的手下跟我说了,尽管你不够强壮,但我不得不说,你在那一战里表现得像个勇士,比我想象中的好。”

    难得听到这女人说一句好话,虽然**的,至少也是**的好话。

    秦堪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又有点不知足地叹道:“既然我像个勇士。你就不应该再叫我‘狗官’了……”

    “除了那一战,平时的时候你仍是个坏透了的狗官。”塔娜皱着鼻子笑道。

    …………

    …………

    这次行军再没碰到任何敌情,别说鞑子的骑兵,就连不长眼的蟊贼响马都没碰到。

    五百少年兵经辽河一役后仅剩了一百余名,而且大部分带伤。然而他们昂首挺胸走在队伍中,尽管满身伤痕,但叶近泉训练的军姿仪容仍旧执行得一丝不苟,走在队伍里的他们高举着钦差旗帜,像一只只高傲的天鹅,成为大军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秦堪满怀疼惜地看着他们,神情若有所思。

    “丁顺……”

    “大人。”

    “回京后你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流民营选人,凑齐五百少年兵,一个也不能少。”

    “是……”丁顺犹豫了一下,道:“大人。辽河一战虽然这些少年们奋不顾身,但论体力和与鞑子搏斗的技巧,还是与普通的军士相差甚大,再招少年兵有必要么?”

    秦堪点头:“很有必要。此战过后,不是还活下来一百多个少年吗?想必有一种叫‘军魂’的东西。已深深印入了这一百多人的心里,将来这支军队不论是扩编还是减员,只要有一个老兵活着,这种精神就不会灭,对一支军队来说,这种精神是最重要的。这支少年兵,可堪造就。丁顺,你要好好待他们,我还是那句话,未来不远,这些少年将在我大明的国土上大放异彩。”

    这番话有点深,丁顺神情似懂非懂。

    看着面前这群经历了大战后仍然精神抖擞的少年们,迎着呼啸的北风努力挺直了身板高举龙旗的模样,秦堪深深道:“凤凰涅槃,破而后立,挫折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对他们犹是,对我亦犹是。”

    丁顺呵呵笑道:“大人,你说的我老丁勉强懂一点,不管怎样,你怎么说我便怎么做,总归是没错的。回了京我便去流民营选人,跟当初选人一样,专挑家世清白干净,没什么坏心眼儿的。”

    顿了顿,丁顺朝后面瞧了一眼,压低了声音道:“大人,这塔娜难道真把她领回家填作三夫人?您的正室夫人恐怕……”

    秦堪烦躁地挠挠头:“人家花当买一赠一搞促销,非要把她塞给我,我能怎么办?”

    “大人,想个法子把她赶回草原为妥,否则你家夫人那里兴风作浪起来,怕是家宅不宁啊。”

    “有道理……”秦堪若有所思:“这样吧,今晚安营扎寨时等她睡着了,你朝她帐篷里扔两个毒气弹,把她熏得七荤八素再派人将她送回朵颜营地,就说她水土不服害了病……”

    丁顺脸颊直抽抽:“大人,她是你的救命恩人呀……”

    秦堪怔了怔,然后叹道:“对啊,确实有点不讲究……容我再想想别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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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马北来,疾驰入京。

    司礼监内,刘瑾穿着金丝蟒袍,眼睛微微眯着,神态很悠闲,自从得知秦堪死后,刘瑾这几日一直保持着这样的表情,那种心头肉刺突然被拔掉后的愉悦感令他从内而外感到轻松。

    秦堪死了,放眼天下,放眼朝堂,除了当今皇上,谁还有资格成为他刘瑾的一合之敌?

    刘瑾面前不远处,正恭谨地坐着一位中年瘦削男子,男子身穿绯袍,面目方正,一表人才,简直可以称得上英俊风流了。

    大明做官有个很变态的规定。那便是所选官员一定要帅,要英俊,要让上司瞧你时顺心顺眼,赏心悦目,很多面貌丑陋却有才学的寒门士子,其前途往往便在这个关口上被堵死了,所以每每朝会之上,触目所见者全都是中年帅哥,老年帅哥。一个个长得眉目清正,相貌堂堂,造成这种帅哥云集的情形绝非巧合,因为不帅的人基本不可能出现在朝堂金殿上。

    据说这个规定是大明开国太祖朱元璋定下的,但朱元璋本人生得前额突出下巴高翘但鼻塌目陷。看上去就像一个漏了气的皮球,面貌丑陋的太祖高皇帝定下如此变态的规定,大概除了给自己励志外,顺带也考验一下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很可惜,考验心理承受能力大抵应该是失败了的,洪武年后期朱元璋终于受不了了,于是将朝堂上的大臣们割韭菜似的杀了一批又一批。史书所记是为了给后代朱氏子孙扫清障碍,可谁能担保他没有别的原因?

    一个丑鬼每天看着满朝帅哥意气风发地畅谈国事,他会是什么心情?

    坐在刘瑾面前的帅哥名叫张彩,是弘治三年的二甲进士。金榜题名后只当了一个不起眼的吏部主事,一直郁郁而不得志,吏部主事一当便是十五年,直到今年刘瑾得势。张彩在送礼的同时也给刘瑾上了一篇关于革旧推新的新政主张,刘瑾文化不高。再加上徒然得势底蕴不足,身边缺少人才,张彩的一篇锦绣文章顿时打动了他,于是惊为天人,引为生平知己,而张彩很快也升到了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私下里常以刘瑾幕僚而自居。

    瞧着刘瑾得意的样子,张彩轻轻叹息。

    秦堪死了,并不代表刘瑾可以高枕无忧了,朝堂里的大臣们绝不是任他宰割的鸡,可惜刘瑾却只拿秦堪当生平仅有的劲敌,其余的大臣在他眼里不过是土鸡瓦狗,这样的心态如何成得了大事,如何舒展张彩心中抱负?

    “明公……”张彩朝刘瑾拱了拱手,欲言又止。

    刘瑾睁开眼,尖着嗓子笑道:“尚质,你那考评官员的法子委实不错,不查不知道,原来朝廷里竟有如此多的尸位素餐之辈,朝廷太仓金库已然告竭,下面的地方官员们搜刮民脂以肥己,递给京师的奏疏却个个都在哭穷,昨日杂家又狠狠办了福建和四川的布政使,哼,每年每银矿二万两银子的额税都拿不出,还说什么矿脉早已枯竭,当杂家是傻子么?”

    “不知明公怎么办这两位布政使的?”

    刘瑾得意笑道:“当然是先行罢免,然后再罚他们银子,狠狠的罚,最后令西厂番子将其锁拿进京,尚质有所不知,杂家近日琢磨出一种新刑具,名叫重枷,重达一百五十斤,给那些不长眼的犯官们戴上后,不出两个时辰便能将他们活活压死……”

    顿了顿,刘瑾露出傲然之色:“如今大明域内,我刘瑾的话令出皇门,声传天下,谁敢不从?”

    这般傲然雄视天下的神态,秦堪活着的时候刘瑾是绝没有底气摆出来的。

    显然,张彩并没有被刘瑾这句话散发出来的王霸之气熏得纳头便拜,反而忧心忡忡叹了口气。

    男人下面少了一根东西,散王霸也散得很没有说服力,至少张彩并不买帐。

    脑子里小心措词之后,张彩打算跟刘瑾好好谈谈人生,聊聊理想,除了勉励身残志坚的刘公公继续为大明社稷发光发热外,同时还得委婉地建议他做人最好不要那么狂。

    话到嘴边还没张口,一名小宦官匆忙跑进了司礼监。

    “老祖宗,不好了!”

    刘瑾拧紧了眉:“何事慌张?”

    “西厂有探子刚从关外回京……”

    “那又怎样?”

    “探子带来了消息,秦堪没死!”

    砰!

    刚刚一副志得意满,雄视天下模样的刘瑾半个屁股没坐稳,直接从椅子摔落地上。

    张彩赶忙扶起来,却见刘瑾目光呆滞,一张老脸迅速失了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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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昨天过节,喝多了,凌晨起床码字头昏脑胀,今天一更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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