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百一十四章 走不快的话,走快点不就行了
霍恩的命令下达后,孩儿军与传令兵骑着马四散而去,随着马蹄后的烟尘,原先还坚硬如铁的军阵开始波动起来。
安静的战场上口哨声一片,师队长们举着手中的翎枪,憋红了脸在人群中来回奔走,用翎枪抽打着站错位置的士兵。
脚步整齐地迈动,师队长们横过长枪,抵在士兵们的胸前,左右来回看着,引导着他们转成正确的方位和排列。
原先的横阵在不到五分钟里就变成了竖阵,也就在这五分钟的时间里,不少人开始咳嗽起来。
先前米扎姆叫人在上风口点燃的柴草和秸秆此刻终于起了作用。
不知道他们点燃了不少柴草和秸秆,浑浊的灰烟从远处升起,遮天蔽日地笼罩了整个战场。
虽然不至于完全摸不清对方的方位,但可见度却明显地下降了,就像是眼前蒙了一层半透明的轻纱。
由于处于下风口,没法使用毒气瓶还击,霍恩只能叫帕斯里克带着几个巫师尝试从上风口吹散这股子烟雾。
拿起瞭望镜,霍恩再次朝着对面的方阵张望。
灰雾中,成群的黑色剪影发出奇特的战吼声,唯一的光亮就是神术施展时升空的光焰和光球。
这些剪影晃动着身躯,一排排,一列列,只能看清身形却看不清面目容貌。
但霍恩可以肯定的是,在最初的混乱后,教会的阵列也在进行变化,他们发现了霍恩正在试图从侧方包抄。
必须得加快速度了!
“前进!”
将手中的血遮云指向前方,霍恩朝着身边的几位指挥官喊叫起来。
随着命令的下达,大地都震颤了一分,细小的沙子从地面蹦起,沙沙地落在草叶上。
将长枪靠在肩上,用手托住了长枪的低端,士兵们以一种奇特的步调行进。
林立的长枪划破烟雾,在灰蒙蒙的混沌中割开了口子,暗红色腰带上的弹药袋撞击着行进中的躯体。
清一色的皮革短靴踏过地面,再没人心疼鞋子而穿草鞋,就算有要钱不要命的,都被师队长呵斥过穿了短靴。
青草晃动着身体,随着救世军的步伐开始左右摇摆。
“左右左,左右左!”
“跟上,不要跑!”
“摔倒的跟在所属师队后面走,不要强行挤到里面去。”
口令从师队长口中发出,战争修士们哼哧哼哧地跟着向前,脸上既有疲惫又有紧张。
不过霍恩这边的战争修士们少则打了黑山堡,多则打了从帕维亚到这的所有战役,尽管紧张,却少见慌乱。
与这些浑身穿着简朴黑色装扮的战争修士们相比,那些穿着蓝紫色光鲜亮丽短斗篷的小吃城民兵大声叫喊着,天不怕地不怕一般的模样。
可但凡是上过战场的都知道那是虚张声势,只是用吼叫来缓解内心的恐惧罢了。
坐下的葡萄刨着蹄子,霍恩骑着马从步兵们行军队列旁飞驰而过。
战场行军的场景如同走马灯般从眼前扫过,他皱起了眉毛,并不太满意。
大多数时候只有他所属师队的步伐是整齐的,甚至只有师队长身体附近的步伐是整齐的。
他们必须要在军团长的来回调整下,才能保证与整个快速行军队列的一致。
看来要配个鼓手和旗手了。
起码就霍恩看来,以目前这个队形的完整度来看,战争修士们还能再加快速度。
霍恩继续将视线投向了雾气之中,那里传来的铳响和惨叫,证明圣铳骑兵与库什骑士们已经与教会的骑兵交战了。
对方的反应也很快啊,霍恩思考片刻,还是沙哑着嗓子下了这道命令:“快步改冲锋步!”
冲锋步是快步的加强版,每分钟120步,行进80米,是一个相当危险的步伐。
快步就是正常状态上的战场行军速度,每分钟50米,想要在保持阵列的情况下前进,这是一个相当合理的速度。
但对于随军的小池城民兵来说,哪怕是快步都有点不太合理了。
望着前方近卫军士兵银色胸甲的背心,小池城民兵队长男爵科伦再一次抓紧了步伐。
可当他转头时,却差点气晕过去。
相比于救世军步兵团的整齐,他身后的小池城民兵穿着光鲜亮丽,可移动却如同骷髅兵一般。
长枪的尾端拖在地上摩擦,外八着脚,他们每走一步都像是能听见骨头之间的撞击声。
换个不知道的人看了,都怕他们下一秒就会散架。
科伦马上对着身后不争气的民兵们叫骂起来:“蠢猪,吃的都是一样的食物,怎么慢了这么多?”
“走不动了,脚好痛啊。”
“走那么快干什么呀?”
“人家还都穿皮靴呢,我们当然走不过啊。”
市民兵们阴阳怪气地喊起来,毕竟他们的前身就算不是地痞流氓,都多少被雇佣兵们沾了点油滑习气。
“行了,别抱怨了。”民兵和雇佣兵们嘈杂的叫声让科伦晕头转向,“打完,我给你每人买一双好鞋。”
“要皮靴!”
“我劝你们不要太过分!”科伦耳朵尖泛起了红色。
“好吧。”尽管没能要到更多东西,但市民兵们在得到激励后,简直是换了一个灵魂,托起长枪,挺直了胸膛开始快步前进。
不得不说,这行军的姿态有模有样的,科伦满意地点了点头:“追上去……我的圣主啊,我们有落后这么多吗?”
这一耽搁的功夫,眼前的门框大小的救世军步兵居然只剩水杯大小了。
哪怕他已经换成了正常的速度,居然还是追不上救世军步兵们的尾尘。
那团救世军抖动的银色与黑色越来越远,在秸秆烟雾之下,甚至都看不清了。
刚刚走得有那么快吗?之前怎么都没发现呢?
“诶,哥们,走慢点,我们跟不上了!”
一名市民兵朝着前方师队长的背影大喊着,可对方没有丝毫动作。
走得满头大汗的小池城市民兵们感觉到不对劲了,他们看着物理修辞双重意义上望尘莫及的救世军,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有必要走这么快吗?那等会还有力气打仗?”
“这辎重车还在咱们这边呢,就不怕被偷了吗?”
“你可别乌鸦嘴了。”
“科伦男爵大人,赶紧派人去前面问问吧。”
没有办法,科伦男爵虽不想承认自己走不过救世军,但这可是战场上,要人命的玩意儿,只能从了。
不一会儿,小池城的民兵就接到了霍恩的回复。
“冕下说,走快点!”
“没了?”科伦瞪大了眼睛,饱含了一丝希冀地问道。
“没了。”那传令兵点点头,不等科伦再问什么,就调转马头,嗖地从道路边窜了出去,独留科伦呆滞地站在原地。
要是能走快点,那我们不就走快点了吗?我们不就是跟不上你的速度,所以才让你们走慢点来接应我吗?
要是我能走快点,我何必让人传消息呢?
作为上一次大败的贵族指挥官,科伦男爵算是经常打仗的老油子(指当雇佣兵经纪人)。
由于是败军之将,他才将全部的指挥权交给了那个不满二十的小年轻。
尽管前期的行动让科伦男爵觉得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但现在他又有点怀疑了。
带着霍恩的命令,科伦回到了行进的小池城民兵中,这些民兵先是一惊,随后不敢置信地大骂起来。
“什么劳什子圣孙,不就是个骗子吗?”
“我倒想走快啊。”
“这不是废话吗?传令兵忘记了吧,你让他回来,传令兵你回来!”
科伦眼珠子一转,却见到了身边的难兄难弟,同属于救世军步兵的布吕讷。
不知道为什么,布吕讷率领的新兵军团走得并不快,堪堪保持了和他们持平的速度。
想到打听到的布吕讷过往经历,科伦跑了过去,伸手下意识试图抱住布吕讷的脖子,却一把抱住了他的腰。
“布吕讷老弟……”
“科伦先生,我不喜欢男人。”
看着这憨厚老实到几乎是从田地里钻出来一样的布吕讷,科伦心中又在暗骂,是怎么把这个老憨选上来当军官的?
“我也不喜欢……布吕讷老弟,你是救世军老兵了,这冕下让我们快点走,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科伦碘着脸问道。
“对方的步兵是大方阵,行动缓慢,如果我们想要从侧翼包抄,就必须得快。”布吕讷朝着科伦认真地解释道。
科伦都要崩溃了:“我难道不知道吗?都说了走不快啊!”
“那就走快点。”
“走不快啊!”科伦简直是在泣血,“我让你飞起来,你能飞吗?做不到啊!”
“你说的不算数,冕下说了,那就做得到。”布吕讷一本正经地说道,“我们执行就行,冕下要考虑的就多了,想这些做什么?”
憋了一肚子闷气的科伦回到了自己的队列,再往前看,前面的救世军步兵都快要消失在视野里了。
回头瞪着这群懒洋洋迈步还在抱怨脚底起了水泡的市民兵,他咬起了牙关:
“追上去,别管队形了,以我为准,掉队的人扣薪水,我自己再赞助一部分发给跟得上的人!全军冲锋!”
“好嘢!”
在市民兵们的欢呼声中,科伦感觉心都在淌血。
“科伦先生,请不要再走了。”
眼前是面色平淡地叫停了自己的布吕讷,科伦摸着自己的钱包,眼神不善地反问道:“干什么?”
“先暂停前行,得列阵!”
“列阵?列什么阵?”科伦彻底受不了了,“你自己说的让我们快走,现在却要停下来列阵,我钱都花了,你告诉我得停下来,莫非在戏弄……”
面对布吕讷那张麻木的面庞,科伦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因为他听到了一阵有规律的咚咚声。
烟雾中有风吹来,乘着风一起到来的,还有盔甲间的金属撞击声。
哪怕是最懒散的小池城民兵都汗毛倒立了。
“千万别是敕令连,千万别是敕令连……”昂着头闭着眼,科伦将中指搭在食指上,从未如此虔诚地祈祷过。
小池城的民兵们没有得到任何科伦的命令却自发地开始列阵,一层层的长枪架起,厚重的橡木圆盾竖在胸前。
他们的效率从来没有这么高过。
就在这混乱的列阵中,一名小池城的民兵抬起了头,他感觉眼角余光看到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噌!”
巨兽的黑影拽着寒光从民兵身边掠过,长剑抡起鲜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出现在这倒霉民兵的胸口。
他睁大了眼睛,身体摇晃了一下,软软地斜倒在了地上,五脏六腑混着血块从伤口哗啦啦地流淌了一地。
“呜呜呜呜——”
号角吹出的响声压制了所有市民兵的聒噪。
猎猎的旗帜卷起了荡漾的烟雾,厚重的黑甲仿佛从火狱中冲锋而来的魔鬼,科伦全身的鲜血都流到了头颅。
“敕令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