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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吃面条长大的野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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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明天我再跟那嫂子说说?”程怡星试探着问。

    时落坐到电视前,拿着遥控器,按了许多下,才找到了美事节目,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屏幕上让人垂涎欲滴的各色美事,喉头微动。

    “你去可以,我从不会求人算命。”时落抽空回了她一句。

    什么人可救,什么人无药可救她还能分辨得清。

    她不主动,却不会阻止程怡星做好人好事。

    “落落,我知道你的意思。”程怡星坐在时落身侧,她说:“可是我还想试试。”

    “想做便做,随心就好。”

    “落落,要是我说服了那位嫂子,她来找你,你会不会帮她?”程怡星小心翼翼地问。

    时落艰难地将自己的视线从屏幕上移开,看了一眼程怡星。

    她的瞳仁黑的极黑,白的极白,水润的眸子无一丝波动。

    程怡星被时落看的头皮发麻,想收回刚才的话,时落开口了,“我算命要收钱的。”

    “她的话,五百不能少了。”时落又加了一句。

    噗——

    程怡星笑倒在时落的肩头,她飞快地捏了一把时落的脸,而后拇指跟食指搓了搓,奇怪地问:“落落,你皮肤怎么这么好?你用的什么化妆品?”

    她以为肤若凝脂只是书中的人特有的,她遇到的所有人中无一人的相貌有时落的好,也无一人的皮肤有她的细嫩。

    这样的时落很难不让人心动。

    “天生丽质难自弃。”时落嫌弃地避开她,继续看电视。

    程怡星又想笑了。

    落落这样说非但不让人觉得她骄矜高傲,反倒让人觉得莫名有些可爱。

    一直到没事节目放完,她才关了电视。

    这一夜时落仍旧睡在沙发上。

    只是之后几天程怡星一直没找到机会劝说那位嫂子,每次她下班回来,她家男人都在家,她也不好将女人单独叫出来。

    程怡星估摸着也叫不出来。

    时间久了,程怡星都觉得是不是自己真的不该强求。

    这几天,时落出去摆了两天摊,只有一位老人过来,要时落帮她算算她丢了的猫在哪。

    老人说她报警好几回了,派出所的民警转悠好几天,也没找着,她不能总浪费警力,只能自己拄着拐杖出来找。

    时落愣是凭着几根猫毛替老人找到了猫。

    她收了老人二十块钱。

    每天晚饭时程怡星都要问时落一天在外面替多少人算了命。

    当时落将二十块钱放在桌上,简单说了替人找猫的事,程怡星差点喷饭,她举着大拇指,跟时落说:“落落,我说没说过你格局是这个?”

    在落落眼里,一百万跟二十块只是数字不同而已。

    有一百万,时落也没多吃一顿饭,有二十块,她吃面条也能饱。

    “明天中午我出去吃饭,周家父子请客,回来我给你带吃的,你想吃什么?”饭后,今天时落收拾厨房,她问程怡星。

    程怡星正在擦地,她知道周家父子,“去哪吃?”

    “明和饭店。”

    啪嗒——

    拖把掉在了地上,“明和饭店?明家那个饭店?在上京数得上号的那个?”

    “应该是。”

    程怡星吸溜了一下口水,她忙拉着时落坐下,让她看看自己手机里的朋友圈,“落落,你来看看这个,我大学同学,去过一次明和饭店,秀了好几个月,听说里面景致好,服务好,关键是菜品好啊。”

    当然,价格也很美丽。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时落知道现在年轻人喜欢晒各种吃的喝的玩的。

    “不了不了。”程怡星摇头,人家请时落,她去不合适,程怡星咽了咽口水,指着其中两张好看的图片,说:“落落,我想吃这两种小蛋糕,听说味道好的不行,是明和饭店独有的。”

    时落让程怡星将图片放大,她将图片拍下来。

    “落落,这手机在你手里总算有第三个用处了。”

    第一个用处是接电话,第二个是看法制新闻,第三个就是拍照了。

    时落没应,又问:“别的还要什么?”

    “别的不用了。”落落是客人,连吃带拿的,她不好意思。

    选好了图片,程怡星上下打量了一下时落,她起身,“落落,你等等。”

    她去了卧室,很快又出来,手上提了两个袋子,“这两套衣服我买来还没穿过,落落你试试,我们身高差不多,你比我瘦点,应该能穿。”

    能去明和饭店的都是非富即贵的,平常人就是想去,也舍不得花那么多钱吃一顿饭,哪怕饭店的服务人员不会用有色眼镜看人,那些客人也会对落落的穿着品头论足的,她这两件衣服虽然称不上奢侈,但是款式也还好。

    落落看着身上的运动服,“今天晚上洗洗,明天就能干。”

    “干不了。”程怡星拿出手机,调到天气预报那页,“今夜有雨,衣服干不了,穿着湿衣服难受。”

    “那明天再看。”时落还是没有妥协。

    程怡星也没再劝,她打算等半夜悄悄去客厅,将落落衣服浓湿,让她明早势必没运动服穿。

    当然,半夜时落就当不知道程怡星起来做了什么,她第二天还是穿上了程怡星的衣服。

    这两套衣裳中一套是束腰小西装跟长裤,一套是裙装。

    时落没穿过裙子,她选了长裤那套。

    “美,落落,你穿着比我穿的好看多了,果然人美穿什么都好看。”程怡星围着时落转了几圈,不停地夸赞。

    时落穿惯了宽松的衣服,乍穿这种西装,总觉得哪哪都不舒服。

    程怡星按住时落,不让她将西装脱下来,她又解开时落头上的黑色皮筋,让她的头发披散下来。

    时落长发及腰,头发乌黑顺滑,整个披散在后背,平白多了些许妩媚。

    程怡星爱不释手地摸着她的长发,“落落啊,你不光皮肤好,头发也好,你是不是喝露水的小仙女?”

    “我是吃面条长大的野丫头。”

    时落说的是实话,她这十多年吃的最多的就是面条了。

    说完,她从程怡星手里拿过黑皮筋,要把头发扎起来。

    “哎,别啊,这样最好看。”程怡星忙将皮筋又抢了回去,“就这样,你自己照照镜子,多好看。”

    时落皱眉,“我去吃饭的,不扎头发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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