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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章 广信与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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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来的两三天,任宁三人不再和之前一样缓慢前行,而是一路疾驰往西南方而去。

    幸好一路平安。

    之前遇上的南奉军不知藏去了哪里,那些追杀他们的百花备守兵也不见踪迹。

    萧纲沉着张脸,脑海里一片混乱。

    亮了身份还居然会被地方备守军攻击,而且是下死手的那种。

    要不是亲身经历,萧二公子怎么也不会相信会这等荒谬的事情发生。

    虽然心里不舒服,他话依然很多。

    然而经过这一路南来发生的事情,萧纲已经渐渐变得和雷二一样。任宁说什么他就坚决执行,不再胡乱出声质疑。

    然而忍了又忍,萧纲有些憋不住。

    不过他不敢问为什么百花郡备守军会攻击自己三人,而是换了个话题,“任哥,草莆的南奉人到底哪来的?”

    任宁和雷二倒是不喜不悲,一直该吃吃该睡睡,似乎忘了之前的事情。

    他看了看地图,“八成是从海上摸进来的。”

    百花郡的海岸线弯弯曲曲,草莆距离海边并不远。从海里上了岸,用不了多久就能赶到。

    “海边没有守军吗?”萧纲又问。

    雷二哈哈地替任宁回答:“鬼才知道,和你一样我们也是第一次到南边来。”

    又过了半天,三人终于踏入广信郡。

    一千多年前,当时的朝庭拓壤人马一路往南,最后发现了这个地方。

    他们遂往帝都发函:南部初发新地。山高林密、蝇虫众多、蛮族桀骜。宜广布恩信……

    后陛下设郡:广信。

    啪!

    萧纲抽了自己一巴掌,“我靠,这地方好多蚊子。”

    转眼,他又拍地抽了一巴胳膊。

    摊开手掌,里面赫然是只与苍蝇差不多大的蚊子。

    任宁哈哈一笑。

    平平安安出了百花郡,他放松了不少,掏出瓶驱蚊粉抛了过去。

    “你既然决定要来南边参军,都不作功课的吗?这广信郡里有三多,雨水多、蚊子多、还有野兽多。别的可以没有,至少该准备些驱蚊的东西。”

    萧纲郁闷。

    他能被允许出来参军就已经心满意足,哪敢让他母亲知道这边坚苦的情况。再者没亲身经历过,也很难想象蚊虫到底多到了何种程度。

    “野兽多?”雷二一听就口舌生津,连忙左张右望:“这下有口福了。”

    任宁无语地摇头。

    虽然周围半天看不见一个行人,但他们现在正走在驿路上,动物们不大可能会在旁边冒出头来。

    要真有这样动物,估计早就被人吃绝种了。

    给坐骑涂上驱蚊粉,三人向走了半天。

    肚子也饿了,便在路边寻了个大树坐下吃饭。

    任宁突然脸色古怪摘下一张叶子。

    眼前的大树高大挺拔,复叶呈指状小而椭圆,叶尖有些细细的腺装体。

    他突然拔出腰间的军刀,向树杆上狠狠一捅。刀子插出来后,一股白色的汁液冒了出来,滴滴嗒哄往下淌。

    任宁接了几滴,小心地闻了闻,脸上的异色更浓。

    这居然是橡胶树。

    他这个世间见过各种各样的车辆,比如送灵回乡女眷们坐的车子或才古家商队用来运货的商车。这些车子大多是铁车轮,少部分是木车轮,更是从来没见过橡胶车胎。

    甚至在日常生活,也从来没有见过橡胶制品,连双鞋都没见过。

    任宁心跳了跳,匆匆填饱肚子,站起来四下张望。

    眼前的橡胶林一望无际,然而没有那棵被人重视更没人割过胶,就那么孤怜怜地长在驿路两边。

    暴殄天物,这可是后世的黑色黄金。

    雷二心里想着捉只动物改善下伙食,此时一见顿时警醒地后退了几步:“老任,这白汁有毒?”

    萧纲一听,顿时也是一蹦三丈远。

    任宁摇头,“放心,这些汁液有些粘绸,但并没有毒。当然也不能吃。”

    一听不能吃,雷二顿时失去了兴趣。

    任宁兴趣勃勃接了一小团橡胶液,凝固后搓成一个小圆球。

    估计就是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球或者乒乓球了。

    “这是用来作什么的?”雷二好奇。

    任宁没多说,只是笑道:“一个玩具。以后有空教你玩。”

    “马球?”萧纲说,“就是小的点。”

    他接过来往地上扔了扔,顿时眼晴一亮。

    帝都聚会多,纨绔们不可能次次比武或写诗,不少人就喜欢打马球。眼前的橡胶球比马球要小些,然而弹性却好上不少。

    穷有伯府的名头,然而穷怕的萧二公子瞬间想到了它的作用。“不知道这球比起皮制马球来如何?如果经用,我们可以考虑弄些卖回帝都去。或许能赚上一笔。”

    任宁不置可否,“有空吧。等安顿下来再说。”

    他撇了撇嘴。

    马球算什么,要不是要赶路,他都准备弄个足球出来。

    吃过饭,三人再往南走。

    没多久,天色依旧晴朗,然而雨水却凄凄沥沥下了起来。

    “这鬼天气。”雷二不可思议地骂了一声。

    这里的雨和迷雾郡的不同。迷雾郡的与其说是雨倒是不如说是雾,广信郡这里的纯粹就是雨多。

    雨势不大,然而三人都没带蓑衣,瞬间被浇成了落汤鸡。

    任宁抹了把脸,抬头看着连绵不绝的雨水,又看看四周的橡胶林,有种立即弄身雨衣出来的冲动。

    当然,这会是不可能的。

    雨丝躲无可躲,而且淋着也凉快,三人干脆趁机赶路。

    没多久终于见了一座小镇。

    “老任,天色不早了。”雷二说。

    任宁点头。

    三人便进镇子去避雨,顺便过夜。

    就这样走走停停,终于了广信郡的首府:南舒城。

    看了看城头的两个大字,任宁收回目光。

    当初在岩陲要塞,他收到庶妹任惜的家书,上面就写着嫡母准备把她嫁到这南舒城来。

    这里距离镇南关已经不远,顺利的话也就一天的功夫。

    但三人准备在这南舒城等等,而不准备直接过去。

    镇南关也是军事要地,星落军团的大部队没赶上来,他们过去肯定进不去,反而有可能会被人四处盯着。

    既然如此,还不如先在首府这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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