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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024章 浪费我的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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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林森还是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的不慌不忙,不代表他准备投降,相反那只皮肤色的手套,此刻已然准备出击。

    间距缩短,二人即将正面接触,黄天行的嘴角开始弯起,仿佛见到了胜利的彼岸。

    “吭~”

    似乎是什么东西被折断的声音,掉落在地上所发出的吭声。

    众人凝神看去,却见一只手,掐住了对方的脖子,毫不费力的举起,然后向前一步,朝着坚硬地地板砖上摁下去。

    “咔嚓!”

    清晰地骨头断裂激起黄天行咽喉处的血丝,迎来了这月第一次血丝,从他的口中贱出,弥漫在空气中。

    顿时,警局内一片寂静,一局之长黄守浪俨然没有了刚才的神气劲儿,义子的倒下令他翻然醒悟。

    所有的反派愣是憋着身上的疼痛,大气也不敢出,只有那四个犯人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浊气,对于自己的识相感到明智。

    林森站起身,嘀咕了句:“浪费我带手套陪你玩的情操,不堪一击!”

    徐颖拖着腮帮子,一脸痴迷地看着林森,她的心里在想:“嫁给这样的男人,真没白活。”

    就在这时,警局大门前,来了几位陌生人,站在前面的是一位脸如花菲,娇似水,双庭饱满,个儿挺高的美女。

    在她的身旁还有位年约半百,西装不改的男人,不可思议的注视着警局内。

    “林森,你没事儿吧?”苏菲菲一脸急切的走了过来。

    要不是孙小美那丫头爱看时时报导,她这会儿也不知道林森进了警察局,更别说拉着身旁的刘科长亲自陪她走一趟了。

    “身体健康,四肢尚存,”林森嘻嘻一笑,“老婆,你怎么知道我在警局?”

    老婆?众人倒吸了口凉气,这货居然是苏菲菲的老公,也就是他的身份是苏式集团的未来接班人。

    难怪前阵子苏菲菲突然好转,而且苏万山当着媒体的面,欣喜的爆料了喜讯,说是已经找到未来接班人,感情是他。

    此刻,在潘霜霜心里又多了道坎,就连一旁的徐颖也泄了气,她们颓丧的想着,与衡阳第一首富的千金挣男人,挣的不是面子,也不是里子,而是没趣。

    “你都上新闻了,能不知道你在这里嘛!”苏菲菲松了口气,见到林森安然无恙,她那颗扑通扑通的心,终于恢复了正常跳动。

    “新闻?”林森虽然不太关注新闻,但是也了解一二,“我得去配副太阳镜。”

    “你又不是名人?”苏菲菲走到哪,总有一道嚷嚷的身影跟在身旁,孙小美可时刻不忘挖苦林森,给她带来满足感。

    “你又发病了!”林森眯起眼睛瞅着孙小美,眉头不由自主的挑动两下。

    “好了,没事,我们先走吧,剩下的交给刘科长处理。”说罢,苏菲菲拉着林森先行离去。

    手握美人,林森还不忘回头眨了下眼眸,那意思好像在告诉徐颖,记得来找我。

    徐颖没好气的给了他一记白眼,眼神里蕴含着一种情愫,仿佛在惋惜煮熟的鸭子飞了,尤为可惜的摇了摇头。

    心里多少有些失落,虽然与那坏小子才相处了一天,但是林森的表现却被徐颖烙印在心底。

    再看看被抓起来的黄局长与那些相处无几天的同事们,徐颖暗自想道,为毛这世上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差距这么大。

    不过,刘科长可没想那么多,看了眼被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黄守浪,他的眼神顿时冷厉了许多。

    堂堂第六中队的局长,居然可以将人民办事处搞成乱七八糟,看来是时候整治整治了。

    苏氏集团坐落在市中心最大的一座高楼,四十多层的楼高证实了这里的挺拔。

    气派嘛,那是相当高,瞧瞧旁边的高楼,简直就像矮个儿见到高个儿的,完全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另外独特的建筑风格加上别样的钢化玻璃,四面八方的监控系统,看起来比堡垒都要结实。

    此时坐在顶层办公室的林森,慵懒的躺在沙发上,透过钢化玻璃往外看,西边的晚霞泛起淡淡的鱼肚腩。

    这时,自动式办公们打开,陆续走进来几位着装白衣高顶帽,领口系有红围巾的女子。

    白进来一张水晶透明桌,和两张舒服的椅子,十分熟络的摆放在中央,后面还有摆放桌台的装饰品、盘子与刀叉。

    做完准备工作后,她们又陆续排着整齐的队伍,端上来一份份看起来非常完美,吃起来就不知道咋样的主餐。

    林森同志只认识其中的两样,牛排与红酒是情侣共餐必不可少的高档货,但是他哪里知道,这是苏菲菲亲自为他安排的非德堡五花牛身上的精肉。

    至于红酒,八二年的拉菲算什么,桌上的红酒少说得要几百万一瓶,放在普通人家怕是一辈子也难喝一口。

    “你怎么没事跑警局去?”苏菲菲端起桌上的酒杯,挨着红唇边抿了一小口。

    “你也看到了,”林森对酒没有兴趣,反而十分专注的盯着苏菲菲看看,“没钱只好蹭警车了。”

    “我不是给了你一张名片,上面有我的号码你不知道?”苏菲菲感到疑惑,在她的角度看来,林森的亲戚怎么可能赶他走,何况他的实力也是实打实的厉害。

    但是苏菲菲哪里知道,人一旦倒起霉来,啥破事都没撞见,就拿林森来说吧,他本来有钱,可是装钱的衣服上了司马紫嫣的车后,倒把他扔一边了。

    “你的名片也不在身上,”林森有些不自在的品了口红酒,脑海里的随意跟随浓稠的红液一同流淌进胃里。

    苦中带着丝丝甜味儿,就像人生的囧途,多少会存在些苦尽甘来的滋味。

    “别告诉我,你连手机这种高科技都没有,”苏菲菲放下酒杯,嘀咕了句。

    “你挺了解我,山里没有信号,”林森嘻嘻一笑,初次来到大城市的他,与许多打拼的年轻人一样,穷的只剩下自己,不过,有一样他还是比较先进的,那就是小时候他玩过飞鸽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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