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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016 老兄!你的假肢脱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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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次坐在司马紫嫣身旁,车内的气氛明显没有早上那么空虚寂寞了。

    半开的车窗,吹进丝丝清凉,划过司马紫嫣绝美的娇容之上,柔软的秀发在她的脸庞飘逸起来,使她看起来多了几分唯美。

    似乎经过昨晚的初步治疗,她的气质上,有了些许微妙的变化,至少林森觉得她没有那么冰冷。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衣服?”司马紫嫣轻启红唇,询问林森喜欢什么品牌。

    “合体的,”林森眼睛未动,依旧打量着司马紫嫣。

    以前听说香车美人总会玩点车震节目,但是眼前的美人却令林森有种看不腻的感觉。

    “说了跟没说一样,”司马紫嫣白了他一眼,便继续开车了。

    衣服是人的第二形象标志,一个对形象没要求的人,说多了也是废话。

    还有林森那双不温不火的眼神,一直在盯着她看。

    说他是色狼吧,人家昨晚也做了回正人君子,说他是猥琐痴汉吧,哪个大老爷们跟他似的,从上车看到下车。

    司马紫嫣心想,上课时学生们看她带有些学习的意味在里面,而林森看自己,难道也是为了学习!

    还好来到市区时间不长,不然司马紫嫣可就坐不住了。

    俩人下了车,来到一家大型的购物中心。

    来来往往地潮男靓女们,耳朵里塞着麦,手上握着手机,三两成群的相拥进了购物中心。

    因为午时差不多快过去了,天气渐渐热乎了起来。

    穿行的女孩们,脱了密不透风的外套,露出里面的鲜肉,各种时尚性感的美腿,哗哗的从林森眼前掠过。

    这就是花花世界里的姑娘嘛!

    “小姐,行行好吧,”俩人行进间,司马紫嫣的脚跟突然被抓住,俩人低下头一看,敢情遇到了乞丐。

    他的头发有些蓬乱,脸上没有一点污垢,除了抓着的破碗,与在地上托行身体之外,他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

    “我爸爸去世了,妈妈又改嫁,剩下我一个,整天没吃东西了,能不能给我十块钱,吃碗混沌面?”

    见林森与司马紫嫣停下脚步,乞丐口齿流利的道出了可怜的身世,然后可怜兮兮地看着俩人。

    放在从前,大多数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同情,然后心痛的摸摸口袋,施舍点一己之力,帮助孤苦伶仃的要饭汉。

    但是现在这个社会,只要有手有聊,到哪里不能混口饭吃!

    归根结底还是人的懒惰,导致思想消沉,久而久之乞丐也成了一种新星燃起的职业。

    他们已然忘却了生为华夏人的精神,生为华夏人的尊严!

    “老兄,你的假肢露出来了。”林森嘻嘻一笑,好意地提醒了一句。

    要饭的还没反应过来,看着司马紫嫣即将掏出的钞票,一时高兴:“哪有,你看不还在这儿嘛!”

    掀起的破烂布,暴露出里面健全的腿腕,不过,很快又被他遮掩了下去。

    这时,司马紫嫣给钱的手,已经接近碗边。突然之间,她的手被一只熟悉的手掌给拉了回来。

    钞票与乞丐的碗还未碰面,便缩了回去,要饭汉眼看着钞票离去,内心一阵狂怒。

    “可怜可怜我吧!”要饭汉还在伪装。

    只不过看穿他伪装的林森,却笑嘻嘻地说了句:“拆了面具的伪装,就算是骗了,老兄,换条街行骗吧。”

    “你他妈老子跟你要钱的啊!”要饭汉登时站了起来,恶狠狠地盯着林森,“尼玛不愿意帮可以走远远的,挡老子财路干球!”

    这下轮到司马紫嫣大吃一惊了,没想到现在的人,懂得利用同情心来行骗,要不是林森在身旁,这骗子就成功了。

    “你向我老婆乞讨,等于要我的钱!”林森很不爽,这年头骗子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叫嚣了。

    “哟,原来是小白脸啊!”既然已经撕破脸皮,要饭汉索性大明大方地挺直了腰杆说话。

    “你的话很危险,”林森眯起眼睛冷了一声,“有句话说的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注定一辈子得乞讨了。”

    “起码我能快活的过,不像你要讨好女人。”要饭汉满脸鄙夷地看着林森。

    “真的吗!”林森眸子内,闪过一丝狡黠地光泽,然后施施然地从要饭汉身旁经过,拍了两下他的肩膀,“跪下去乞讨吧!”

    林森的话语就像预言一样,前一刻还四肢健全地要饭汉,下一秒便软哒哒的向下倾斜,那双假肢恰好成了他的支撑。

    直到跪下去地瞬间,要饭汉才恍然大悟,有些人不是他能得罪的。

    林森转身牵着司马紫嫣地手,朝着购物中心的门而去。

    正如他所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道理一样,这世上有很多人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的心里是把善良的人,当成傻子一般玩弄。

    “你怎么知道那人不是真乞丐?”进入商场,司马紫嫣好奇地问道。

    “他的伪装落伍了,”林森笑着说道:“跟我在一起久了,我能让你看清每个人。”

    司马紫嫣有些不信的瞥了眼林森,看着他年纪不大,却一副识人很准的样子,除非他有天眼通。

    不过,司马紫嫣并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难得来逛次商场,还得陪他来买衣服,最头疼的问题是,他几乎没有一点要求。

    带他去名牌店吧,怕他土相尽出,野鸡杂毛店吧,又没有看头。

    司马紫嫣想了想,还是带他去男人的衣柜转转,算是为昨晚的治疗费,捧上点心意吧。

    兜兜转转,俩人来到了极品男装店门前,或许因为人流量大的缘故,林森一直牵着司马紫嫣地手,未曾松开过。

    此时,店内服务员见到两位,宛如情侣的样子,迅速迎上前,招呼道:“欢迎光临。”

    “有我穿的衣服吗?”见司马紫嫣没有开口的意思,林森自个儿询问道。

    以往在山坑里,一年也不见的买一次衣服,平常穿的都是几年前的珍品,时间久了,导致林森穿着穿着,就变成短裤短袖之类的衣服了。

    “进来看吧帅哥,满不满意决定你买不买呀。”

    “要不你帮我挑一件,”林森转过头,对着司马紫嫣问道。

    “我眼光差,你自己挑吧。”

    “小姐,你就为你男朋友挑一件吧!”

    “他不是我男朋友。”司马紫嫣瞥了女店员一眼说道。

    女店员顿时尴尬的笑了笑,心想都牵着小手了,不是男朋友,还能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老公。”林森笑眯眯地插了句,“去挑衣服吧!”

    司马紫嫣没好气地瞪了林森一眼,羞红的脸颊,一时间竟然没有立即反驳林森的话语。

    女店员客客气气的领着俩人左看看右看看,嘴上一个劲的夸赞司马紫嫣漂亮,帅哥人品很英俊,俩人在一起十分登对。

    一边推销,一边夸赞俩人,很快一件花色格子衬衫,被林森相中。

    与之搭配的还有一件看起来不咋的,但是一穿在林森身上,气场完全变了个样的短裤,被林森选中。

    没进入更衣室前,林森身上那身便宜货,简直土掉渣了,可换了身劲爽衣服之后,他的模样令女店员瞬间目瞪口呆。

    除了帅气、英伦之外,还有一个形容词可以形容此刻的林森,那就是土鳖翻身,洋气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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