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1章 两女赛马
</br>这次,赵传薪连零元购都特别低调。
以往都拿够本,这次拿的数量很不起眼。
但是,又足以让约翰·彼得曼肉疼。
约翰·彼得曼在后面跟着,并没有发现不妥,
只是嘴里喋喋不休:“这里不欢迎你。”
“请你离开。”
“我要去叫警长了。”
赵传薪听他碎碎念,却不敢动手什么的,
于是坚持走完一圈,正好本杰明·戈德伯格和马库斯·恩克鲁玛也挑完了衣服出来。
他掏出一卷钱:“老子有的是钱。”
说着,他气势惊人的将钱摔到了约翰·彼得曼的脸上,又落到地上。
约翰·彼得曼气炸了。
“欺人太甚。”
但毕竟是生意人,将个人情绪和买卖分的很清。
该赚钱,还是要赚。
他捡起散落的钱,发现都是小零钞。
数了数,赶忙追出店门:“喂,还差五美分呢……”
然而已经不见了赵传薪的身影。
在镇子外,本杰明·戈德伯格见赵传薪凭空变出来一堆衣服鞋子等物。
“师父,这些东西好像是杰西潘尼店里的。”
“是啊,你看看,还有玩偶呢,拿去玩吧。”
本杰明·戈德伯格摇头:“师父,我不感兴趣。”
对于他幻想世界中的精彩来说,现实的玩偶玩具不值一提。
马库斯·恩克鲁玛将玩偶什么的抢了过去:“我感兴趣。”
“……”
赵传薪看他怀里抱着的衣服,好像不怎么合身。
就夺过来,在黑大个身上比划了一下,气急败坏道:“你是不是傻?这衣服你能穿上吗?”
马库斯·恩克鲁玛摇头:“是店员让我买的。”
“法克,果然是奸商,竟然忽悠你买不合身的衣服,那就别怪老子零元购了。”
赵传薪最讨厌挂马子,追疯子,糊弄傻子的人。
而本杰明·戈德伯格心想果然是师父偷的。
……
纽约市,华尔街。
杰西·利弗莫尔不满的对托马斯·w·劳森说:“托马斯,你写的那期吹捧联合铜业的文章是什么意思?”
托马斯·w·劳森满不在乎:“这只是预热,我的伙计,没什么大不了。”
杰西·利弗莫尔怒道:“我们要保持低调,懂不懂?你这样高调操纵股市,是会引来调查的。本来,约翰·摩根那群老家伙就死盯着咱们呢。”
实际上,托马斯·w·劳森是个标准的双标狗。
他一方面写书抨击垄断和股市欺诈行为,但在1901年钻石价格下跌的时候,他本人却写文吹捧钻石,抬高价格,只因为他有这方面的投资。
而且,他还特别大胆。
去年旧金山大地震,赵传薪和杰西·利弗莫尔在华尔街大捞特捞的时候,其中也有托马斯·w·劳森推波助澜。
这货是华尔街典型的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他说:“放心吧,我的文章只是发表在小期刊上,不会引起大范围的关注。上帝说,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我是为了我们的事业,才做出的牺牲,难道你以为我愿意牺牲自己的名誉吗?”
杰西·利弗莫尔眉头深深皱起,叹气劝说:“托马斯,你要知道,伊森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我们要将他的事情搞砸了,你我都将面对他的怒火。”
“我有分寸。”
……
哈德逊河沿岸。
伊迪斯·罗斯福和威廉明娜骑马在前面走。
身后远远吊着威廉明娜的护卫。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乔装成牛仔的模样。
只是有些不伦不类,看着倒像是恶人。
既然威廉明娜想看看纽约,伊迪斯·罗斯福就带她来了这里。
既不会引起骚乱,又能满足她的好奇心。
威廉明娜好奇问:“夫人,你平时出门旅行,都不带随从吗?”
“是的,我喜欢自由,我到过世界各地,结交了许多朋友,但我从来不带护卫。”
说着,伊迪斯·罗斯福还朝后望了望那些“恶人”。
威廉明娜脸色一红。
她正相反,荷兰皇室的牌面不能倒,走到哪护卫跟到哪。
“夫人,这里景色不错,还能看到纽约市。”
“是这样的。”伊迪斯·罗斯福指着哈德逊河:“我经常来这里骑马,这附近的北塔里敦有处美景,那里有个庄园,我与前庄园主有些交情,只可惜庄园卖了。不过,还有一处,景色也是美不胜收。”
其实威廉明娜更想去哈德逊河下游的纽约市。
但她已经敏锐察觉到,这位美国大老板夫人,似乎有些瞧不起她。
她内心是个很好强的人,决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于是说:“那么,夫人,我们去你说的地方去探险吧。”
伊迪斯·罗斯福呵呵一笑:“那儿只是一处湖泊,远远算不上探险,最多有些灰狼出没而已。”
她故意提到灰狼,就想看看威廉明娜脸上的畏惧。
果然,威廉明娜眼中闪过一丝忌惮。
荷兰皇室也是会打猎的,但通常狩猎小型的红鹿、兔子和水禽。
她甚至都没见过灰狼。
但是,威廉明娜并没有退缩,她咬了咬整齐的贝齿:“好,我们就去那里。”
她不愿意堕了皇家的名声。
伊迪斯·罗斯福是那种一旦对某人有成见,就无论如何也洗不掉固有印象的女人。
她其实是个任性而顽固的女人,即便上了年纪,也改不掉这个性子。
两人带着护卫,经过跋涉,第二天赶到了帕特南湖。
威廉明娜平时训练骑术,张弛有度,累了就休息。
这还是第一次,和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长途跋涉,苦不堪言。
但是看看伊迪斯·罗斯福依旧精神奕奕,她也就平生几分力气,顽强的坚持着。
伊迪斯·罗斯福看在眼里,心里不屑:愚蠢的女人,就这样也能当国王?如此轻易就被他人左右了自己的意志!
威廉明娜做事有一股韧性,而伊迪斯·罗斯福却是老油条。
两人的年纪阅历不同,看待事物的出发点也不同。
只是待看到清澈的湖水,和成群结队的游鱼后,两人都是暂且抛却了不快。
威廉明娜下马,站在湖畔,闭着眼,任凭掠过湖面的凉风,拂在自己姣好、白皙细嫩的像是奶油的面上。
轻柔,爽快,好像抚摸。
她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
过去她的生活优渥,直到近些年,才有了些坎坷。
这次经过长途跋涉来到湖泊,见识了美景,忽然觉得前面的疲惫都值得。
或许活在世上就是如此,唯有坚持、顽强,才能守得雾开见月明。
随从在地上铺着精美华丽的布,将准备好的食材拿出来,让她们两人在此野炊。
即便是野餐,威廉明娜吃的也必须精致。
就算她不愿意铺张,随从都不会答应。
燻鲑鱼、烤牛肉、苹果派、奶酪、各式水果……
老美从上到下,其实都充满了粗犷的风格。
看见这些食物,只会让伊迪斯·罗斯福觉得威廉明娜摆谱。
不过她也没有一直拿话来刺挠威廉明娜。
这种事讲究个点到为止。
吃完了饭,马也吃饱喝足,有了充足的休息。
伊迪斯·罗斯福起身说:“陛下,来帕特南湖的草场,不能不纵马,这是我最大的乐趣之一。你的护卫是否允许你驰马呢?”
威廉明娜既来之则安之,也跟着起身:“走吧,让我见识见识夫人的骑术!”
两女上马,护卫紧张起来,快速收拾残局,然后才骑马跟上。
只是没料到她们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就已奔出好远。
伊迪斯·罗斯福的掌控欲和好胜心极强,口中发出畅快的“咯咯咯”的声音,催促马匹狂奔。
后面,威廉明娜的骑术也不差,而且胯下之马似乎比伊迪斯·罗斯福的更加出色,几个呼吸间,马头便已越过对方。
言语方面,她总是被打压着。
此时,终于扳回一城。
伊迪斯·罗斯福平生两大爱好——骑马和旅行。
她有多爱骑马?
多年前,她在马背上摔下,摔的不轻,卧床很久。
多年后,她已经白发苍苍,然而就在此地,纵马疾驰时她再次落马,摔断了腿,几乎瘫痪在床。
见威廉明娜竟然超越了她,这让她相当不爽,于是伏低了身体,减小风的阻力,臀部微微抬起,逐渐与马背起伏的节奏契合。
然后,她再次追赶上来。
两人你追我赶,直跑的马匹气喘吁吁,四蹄酸软。
跑的太阳西斜。
从湖边,顺着草场,一直跑到了森林的边缘。
这里太适合跑马了。
此时,伊迪斯·罗斯福在前面,终于马跑不动了,连走都不愿意走了,她才停下。
威廉明娜和马一样喘息着。
骑马也是一件体力活。
她咬着嘴唇,很不甘心的认输:“夫人,你赢了。”
伊迪斯·罗斯福露出胜利者的微笑:小样,今天就让你知道,姜永远是老的辣!
其实她针对威廉明娜,还有一个最不为外人道的原因——年轻和美貌。
她曾经也是风华绝代,然而岁月不饶人。
而此时的威廉明娜,就像一朵盛极一时的花,明艳、动人。
她太美了,配合她的身份,令所有男人无法直视。
既然美貌上压不住她,那就只好在智慧和勇气上找回场子了。
无论在哪个阶层,好像全天下的女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心思。
正得意,
她见威廉明娜脸色变了变,喊道:“夫人,小心,有灰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