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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4章 好大嘅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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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是头皮发麻,不知道该从哪下手。

    几个女人冻的瑟瑟发抖。

    海风很大,虽然不降雪,但温度低的可以。而且大家都刚从海里爬上来,身上湿漉漉的就更冷了。

    赵传薪说:“你们把衣服脱了,拧干。这里有棉被,先裹上。我去找点枯枝点火,先把衣服烤干再走。”

    说着,也顾不上别的,凭空地上就多了几扎捆好的棉被,都是法国货。

    海滩上燃起篝火,让夜色多了些温暖。

    几个女人让棉被紧紧裹着,抵御寒风侵袭。

    赵传薪拿出罐头在火上烤热乎了,给大家分了吃。

    见食物有些单调,就说:“我去抓条鱼回来。”

    说着就下了水,转眼不见踪影。

    这些孤苦无依的女人顿时连吃的兴致都没有了,一个个眼巴巴的看着漆黑的海面不做声。

    直到不多久赵传薪一手拎着鳕鱼一手拎着一只肥硕的大螃蟹出来,大家这才松口气。

    不得不说,蔚蓝幽灵甲配星月,在水中当真无往不利。

    下水后,海中生物无所遁形,无论虾蟹还是海鱼,一抓一个准,跑都跑不掉。

    拿精灵刻刀给鱼开膛破肚,然后拿一根铁钎子穿上在火上烤着。

    不时的撒点他自己勾兑的佐料,片刻香味就散开。

    螃蟹直接丢进了火里,不时的翻动。

    烤好了鱼,他用手撕着给众女分食。

    “我叫赵传薪,别叫恩公什么的,叫赵先生就行。”

    小姑娘开口:“大哥,我叫章泽慧,是被人掳来的。”

    这些人当中,只有这个小姑娘看着像是家境殷实的样子。

    同时胆子也最大。

    赵传薪说:“泽慧,你的脑门是不是故意剃的头发?”

    “是啊大哥。”

    “这样太难看了,不方便咱们在美国这边行事。一会儿我给你们理发,做个发型。再想办法给你们找些衣服换上。还好,你们都没缠足,清廷真操蛋啊让女人缠足。”

    “大哥,朝廷一直反对缠足来着。旗人不允许缠足,汉人女子喜欢缠足。我错过了缠足的最好时间,我怕疼。”

    啥?

    赵传薪第一次听说清廷禁止缠足这一说。

    他还以为缠足是清廷的标志之一。

    然后便感到三观颠覆,头皮发麻,心里那口气不但没平息,反而更加严重。

    他想起来了,后面的婉容也没有缠足,好像清朝的宫里的嫔妃皇后都没有缠足的。

    赵传薪不想说话了。

    吃完了饭,他说:“你们先休息,我去找找唐人街,先踩踩点。”

    唐人街是个人声鼎沸、肮脏、拥挤的地方。

    即便天色已黑,这里却依然人头攒动。

    能听到喝骂声,吃饭声以及一些古怪的声音。

    许多人对赵传薪投来好奇的目光,因为他穿的过于光鲜了。

    在这里但凡是穿着光鲜的,必然是洋人。

    这时候,一个弯的胡子都翘起来的壮硕白人,两根拇指弹着有弹力的背带,堵住了赵传薪的去路。

    “嘿,你要去哪?”

    “回家。”

    “我没见过你。”

    “你说对了。”

    白人壮汉愣了一下。

    “嘿,如果是新来的,需要向我报备。”

    说着,向前一步,伸手要去抓赵传薪的大衣领子。

    此时,已然有一群华人围观看热闹。

    赵传薪挺恼火的。

    这里人多建筑杂乱,他想隐蔽行事都不行。

    看白人壮汉倨傲的态度,并且想要动粗,他直接掰住对方的食指,往后一按。

    “啊……”

    十指连心,掰手指头这个招数相当好用。

    壮汉的腰一扭,身体矮了半头。

    赵传薪趁机松手,两手按住对方的脑袋,抬起膝盖撞了过去。

    白人壮汉脑瓜子嗡的一声,满脸开花,向后倒去。

    赵传薪的力气相当大,这一撞可不轻。

    他屈膝跪在壮汉的胸口,将他腰上的转轮手枪给缴了。

    只不过是来踩踩点的,他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想了想,拿转轮手枪扳开击锤,顶住了白人壮汉的脑袋:“你是谁?”

    “你这个混蛋,你把我打伤了。我是这里的警员,你这个蠢货,你完蛋了!”

    赵传薪倒握着枪把,朝他眼眶砸了下去。

    登时眉弓崩裂,鲜血如注。

    围观者胆寒!

    “我问一句,你回答一句,明白吗?”

    壮汉也胆寒,轻轻点头。

    “在唐人街,有多少警察?”

    “包括警长,有五个人。”

    牛逼,这么点人,管着成千上万人,也是没谁了。

    “警局在哪?”

    “在街的尽头。”

    赵传薪抬头看看周围,问道:“有没有人和他有仇?”

    大家面面相觑,目光所及处仿佛有形有质的逼退了他们。

    这些人经过长期压迫,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心思。

    壮汉冷笑说:“别费力气了,他们胆小如鼠。”

    赵传薪现在的戾气很重,听他一再出言挑衅,终究是不耐烦了,拿出精灵刻刀照他脑门一点,世界便安静下来。

    因为此时是黑天,灯火虽然辉煌,可也瞅不了那么细致。

    精灵刻刀太锋利,大家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赵传薪站了起来。

    此时再看地上的那壮汉,脑门开始出现一个红点,然后汩汩流血。

    顿时尖叫起来。

    “杀人啦!”

    “杀人啦!”

    前面,街的尽头,警局中的警察终于察觉不对,拿着武器跑了出来。

    赵传薪混在逃跑的人群中,逐渐靠近警局。

    几个白人警察骂骂咧咧的驱散着逃跑的人群,正扒拉着,忽然最前面一人脑袋一痛,顺势就倒。

    后面的警长是个老家伙,见自己人倒了就想来扶,天灵盖被一刀刺了进去。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赵传薪直接打完一梭子子弹,马牌撸子子弹清空,几个警察全部放倒。

    这时候,有一队穿着西装戴着帽子却依然留着长辫子的华人敢来。

    为首一人瞪着赵传薪:“你畀我哋倒米嘞!”

    赵传薪偶尔也唱唱粤语歌,可却听不懂粤语。

    他换了一把枪,没有放松警惕。

    “我听不懂,会说普通话吗?”

    “你给我们带来麻烦了!”

    赵传薪一边从尸体身上搜武器和钱,一边问:“你又是谁?”

    “呢度归我理!我叫余文轩!”

    赵传薪大致明白过来,眼前这货应该就是传说中唐人街的黑帮了。

    “哦,你管你的,我干我的。”

    “听日会有大队人马入嚟,会死人嘅!”

    “来呗,他们屠杀华人的时候,你还能挡住吗?他杀你们一人,我杀他们十人,杀多了他们就不敢杀了。”

    “好大嘅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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