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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开局即王炸,一张神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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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开局即王炸,一张神专!

    “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

    也沉溺于其中梦话,

    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

    也曾指尖弹出盛夏……”

    ……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

    那些年错过的爱情,

    好想告诉你,告诉你我没有忘记……”

    ……

    “oh!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

    ……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良久,袁韬艰难地抬起头来,用看怪物的目光看向了陆远。

    一个人想要写出一首好歌,其实不算太难,水准之上的创作人,谁还没有灵感如尿崩的阶段?

    难得是持久!

    持久地保持高质量输出!

    更难的是横跨不同的曲风,持续地高质量输出。

    一般而言,每个知名的创作型歌手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风格,比如周董、力虹、jj,他们的歌,风格都极为鲜明。

    熟悉他们的人,只听曲子,大概就能猜出是谁的歌。

    风格鲜明,一是为了保持自己的特色,加深在歌迷心中的印象,二来嘛,在熟悉、擅长的领域,更容易产出高质量的作品。

    然而,陆远却打破了这一规律。

    五首新歌+五首快男舞台上演绎的歌,风格极为多变,并且,每一首的质量都相当高。

    都具备金曲的潜力。

    华语乐坛出现过陆远这样的歌手吗?

    一时间,袁韬还真想不起来哪个人名。

    或许曾经有,但成名的创作型歌手中,绝对,绝对找不到陆远这样的‘怪物’!

    ‘完了。’

    ‘自己好像又要上套了。’

    明明知道前方有陷阱,但袁韬却心甘情愿地往里跳。

    毕竟,前方潜在的收益,太大了,大到足以让他让步,让很多步的那种。

    从千禧年至今,内地虽然也出了不少好歌手,但华语乐坛仍是港台歌手的天下。

    半壁江山都不止!

    尤其是创作型歌手,内地这边还没有出现一个能同周、王、林、陶相抗衡的歌手。

    港台地区的娱乐业,太发达了,每年都有出彩的新人冒出来。

    男歌手中,千禧年前,香江有四大天王,千禧年后有周、王、林、陶等小天王,一波接一波,内地歌手被打的溃不成军。

    也就最近两年,依托选秀节目,冒出了不少新人,虽然仍旧和港台地区有较大的差距,但选秀出来的新人,已然初步展现出恐怖的潜力。

    李玉春就是其中的典型。

    “小远,关于分成你是怎么想的?”

    “要不,我先提一个方案?”

    话说到这个份上,也就意味着袁韬放弃了‘抵抗’。

    只要能签下陆远,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谁能拒绝一个浑身散发着金光的歌手?

    金子的金!

    “袁总,您请讲。”

    袁韬调整了一下情绪,直接明牌。

    “代言、商演、演唱会等分约,第一年六四,我们六,你四,第二年,五五,第三年,四六,我们四,你六。”

    “第四年,七三,你七,我们三。”

    “第五年,八二,你八,我们二!”

    “另外,华艺承诺,公司内部给出的资源,不会低于雨泉、杨坤。”

    “关于这一点,希望小远你能够理解,毕竟,他们一个是公司的元老,一个是早已成名的内地天王,你一进来就踩在他们头上,不利于公司团结。”

    “不过,我坚信,凭你这张新专辑,明年的这个时候,你就是我们华艺无可争议的一哥!”

    陆远沉吟片刻,试探性地报价。

    “第一年,五五,第二年四六,第三年,三七。”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虽然陆远是自带流量的选秀天王,但华艺也不是什么小公司。

    往后,陆远还要借用华艺的渠道,利益方面寸步不让,即使签约了,心里也会留下疙瘩。

    听到这个稍显‘过分’的分成比例,袁韬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反对,而是陷入了沉思。

    有戏?

    陆远其实只是想试一试,就地还钱嘛,结果,袁韬似乎愿意让步?

    半晌,袁韬转而问起了别的。

    “第四、第五年呢?”

    显然,他已经倾向于答应了。

    “袁总,我们可以签3+x的合同,三年之期期满,具体比例到时候再谈,同等条件下,华艺拥有优先签约权。”

    “这个提议,怎么样?”

    “这,我需要向上级请示一下。”

    袁韬略带歉意的笑了笑:“小远,麻烦你稍等一会,我很快就回来。”

    这一回的请示,不是推辞,而是真真正正的请示。

    同一个新人签下这样的条约,袁韬必须要和大股东华友商量商量,如果不事先请示,华友那边说不定会怀疑他的能力。

    不是我方太弱,而是敌方太强!

    此役,非战之罪!

    “您请!”

    陆远仍然和上次一样,起身将袁韬送到了门口。

    看着袁韬步行前往酒廊中的一处卡座,陆远默默地收回了视线。

    虽然最终结果还没出来,但他有一种预感。

    此事,多半能成。

    近年来,华友世纪大动作频频,然而却没能止住公司营收下滑的势头。

    上市公司是需要对股东负责的。

    华友为什么要和光线合并?

    一切都是为了自救!

    眼下,光线和华友看似处于蜜月期,但拥有后世记忆的陆远却知道,这项合并案最终却是以破产结束。

    一个大火的艺人之于一家上市公司,其意义不单单是吸金能力,提升股价,增加公司未来预期,更重要。

    后世,多少上市公司因为一部电影大卖,从而股价飙升?

    在艺人身上失去的,最终会从金融市场取回来,而且通常收获的,远比投入的要多得多。

    华友,他吃定了!

    三年之期一满,主客易位,到了那时,想要再和他续签合同,单纯靠钱,可就不行了。

    另一边,袁韬的请示工作进行的并不是很顺利。

    一个新人第一年的分成就是五五,除了有特殊关系的,业内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离谱’的合同。

    “王总,是,这份合同的比例确实夸张了一点。”

    “但,请你相信我!”

    “陆远值得!”

    “他配得上这份合同!”

    “就在刚刚,我见到了陆远的新歌。”

    “没错,他第一张专辑的录制工作已经完成,并且完成度很高,除了mv没拍之外,我找不到其他的缺点。”

    “王总,我可以断言,这张专辑是一张神专!”

    “新专辑里的十首歌,每一首都能当做专辑的主打歌!”

    “我可以用我的名誉保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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