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2章 你挺会耍剑的
第92章你挺会耍剑的
“哈喽,子欢。我是童玲,本以为今天会是很无趣的一天,但没想到在你的推动下,能过的这样精彩。很感谢你,并且期待我们最后一天的约会。”
王子欢有点诧异的看了童玲一眼。
童玲见他往来,回了他一个要刀人的眼神,明显还没从王子欢敷衍的录音中走出来。
短暂的盲音之后,第二条语音响起。
“师父,你好。我是希皖,今天我们虽然不在一组,但我还是想留言给你。呃,中午你找的那家饭店真的不错,晚上的那首《江南》也真的好听。”
接着第三条语音响起。
“子欢哥,我是嘉柠,今天在便利店听到你那句‘最后是你就好’时,我哭了。我忽然就想起了那四年的美好回忆,曾经的我是那么愚昧无知,错过一段热烈的感情。”
王子欢坐在那里没什么反应。
果然还有第四条,裴芊怡的声音在耳机里响起。
“子欢,我是裴芊怡。今天的诗很好,歌很好,你也很好。我体验过了风,也体验过了光,”声音到这里戛然而止,似乎少了半句话
微博热搜榜再次被同一个男人霸占了,其中最前面的三条分别是:
#美爆了,王子欢: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王子欢:像我一样的男人,永不掉入女人的陷阱#
#《情有独钟》再现神仙歌曲《江南》,没错,还是那个男人。#
热榜第四条却不是关于他的,内容为#南风知我意,吹梦到奚洲。李婉欣的弟弟是谁?#
已经成为“欢心”粉丝团的茜茜,看着写满王子欢名字的榜单,心里是一种与有荣焉的状态,满满的满足感。
“我居然真的被一个人圈粉了,好羞耻啊。”
“没办法,主要我老公太帅了!”
小葛走后,茜茜彻底抛弃了她一直保持的教师形象,拿着手机在沙发上滚来滚去。
奚州,春溪云榕,某地字号房间内。
于曼穿着一条真丝睡裙坐在沙发上,一边泡着茶,一边听着手机里副导演汇报集今天各项数据。
“不错,超出了我的预期。”于曼听完汇报后笑着答道。
她拿起茶杯抿了一口,然后身子向后靠去,将两条白皙的长腿放到了茶几上,涂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一晃一晃的,看起来十分悠闲。
“企鹅制片人那边怎么说?”于曼问道。
电话那头传来副导演有点憨的声音,“企鹅的赵总脸上都要乐出了,对王子欢更是赞不绝口。”
“好了,我知道了,你今天早点休息吧。”于曼闭目养神道。
挂断了电话,于曼解开了身后的束缚,舒服的低吟了一声,她好久没这么放松了。
睡裙松松垮垮的露出大片的雪白肌肤,比起完全暴露,更多了一份让人心痒难耐的撩人诱惑,再加上那种独属于成熟女人的风韵,不知有多少男人会为之疯狂。
“没想到啊,我还是低估了这个男人。”于曼嘴角勾起,心情很是不错。
“真是越来越期待他接下来的表现了。”
奚州城,奚州体育场内。
此刻这座古风的体育场内架起了一座高高的舞台,不断有工作人员做着各种调试,人来人往的十分热闹。
王子欢和童玲正坐在某处的观众席上喝水休息。
昨天他们录完“钟情之音”已经将近凌晨2点。散场之后,王子欢和童玲便打着哈欠,回到了各自的卧室,倒头睡了过去。
直到今天中午11点多,王子欢才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接通之后,听筒里就传来了李婉欣恼怒的叫喊声,大骂他是个渣男。
王子欢本来就没睡醒,再这么一被骂脑子直接短路了,完全不知道说什么。最后李婉欣嘀嘀咕咕的说了将近1个小时才消气,他这才知道李婉欣是看见他收到四条录音吃醋了。
于是终于清醒了的王子欢,又绞尽脑汁的哄了半个多点,这才让李婉欣破涕为笑。
不过“海王语录”的事,李婉欣还是给他记下了一笔,说等周末回家再算。
打完电话将近1点,王子欢起床收拾了一下,打开门,发现了客厅中穿着小熊睡衣的童玲,她也是刚醒的样子。
王子欢又等童玲收拾了好一会儿,两个人才出门吃了今天的第一顿饭。
回到酒店已经是下午2点,4组嘉宾又被节目组叫到了会议室,宣布了下一个环节。
“请4组嘉宾在明晚8点前,准备一个古风的舞台表演。明晚我们将在奚州体育场,举行本次奚州之行最后一个比拼环节。届时节目组将邀请4名专业评委和一千名现场观众,为各组的表演打分投票。比赛结束后,总分最高者即可赢得本次奚州之旅的大奖,奚州城年度旅游代言人”
昨天王子欢组因为连拿几个第一,所以积分暂时领先,但其实没什么卵用,因为最后这个表演的分数占比太高了。他手里那点分,只能影响第二还是第三的排名,根本影响不到得第一名的人。
不过表演顺序的是按积分来的,分越过高越靠后,所以最后上台的也是他们两。
而第二和第三都是一样的,除了能优先选个约会场地外,没有其他任何奖励。
所以,最后还是这一场表演定胜负。
就这样,4组人都很积极的筹划起舞台表演,而节目为了避免冲突,给每组都安排好了到体育场排练的时间,大体上做到各组的保密工作。
王子欢灌了一口水后赞叹道:“没看出来,你挺会耍剑的吗。”
两人在讨论表演内容时,童玲说她学过舞剑,然后就抽剑展示了一段,看的王子欢连连叫好。
“虽然知道你在夸我,但听起来不像好话呢。”童玲白了他一眼。
似乎因为刚才的彩排太耗费体力,童玲也没了撩拨王子欢的心思,说的话都很正经。
“我哪有,刚才看你跳的时候,不禁让我想到了一个词,人剑合一。”王子欢丢掉已经空了水瓶,抬手用宽大的袖子擦了擦汗。
童玲从怀里掏出一包湿巾,抽出一张递向王子欢,说道:“这个词语用的不错,人剑合一,我很喜欢。”
她感觉这个词听起来就很有高手风范。
童玲10多岁的时候学舞剑,纯粹是因为当时看了两本武侠小说,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成为江湖女侠。
“没错,人剑合一后,就是剑人了。”
王子欢抬手想接湿巾,结果童玲听到这话,直接举起来狠狠砸在了他的身上。
“你看你,怎么这么暴躁。”王子欢吐槽一句将湿巾捡起,擦拭着额头的汗珠。
童玲懒得搭理他,自顾自的喝着水。
沉默半晌,她忽然问道:“你明天要唱那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王子欢拿着擦完汗的湿巾擦起了脚上的靴子,毫不在意的回答道:
“《天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