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294.第293章 无比震撼的现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93章无比震撼的现场

    台下的欢呼一浪接着一浪。《假行僧》和《无地自容》两首与众不同的摇滚让人们见识到了舞台上那位彩铃界天王的厉害。

    两首歌里那种强烈的反叛和不羁让观众们如此沉醉,欢呼声直接盖过了舞台上摆放的音响。尤其是当火麒麟乐队的队长向路安之低下头时,台下热情的观众们更是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厉害!”

    “这个路安之,真他妈的牛逼!”

    “这家伙一下子拿出了四种不同风格的摇滚了吧?不对……应该是五种,《仙儿》《假行僧》《无地自容》,还有那两首英文歌。”

    “妈的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路?怎么什么类型的音乐都玩得这么溜?!”

    “真他妈畜生!”

    后台里后场的各个乐队听着前面观众们的欢呼,也都忍不住赞叹。

    今天要登台的乐队足足有十来个,而且玩摇滚的,多数都是桀骜不驯的,就算表面看起来心平气和,内心里其实也骄傲无比。哪怕是昨晚火麒麟乐队站出来鄙夷路安之的时候,这些乐队的人没有支持火麒麟,也不代表他们就认可了路安之的实力。

    ——或者说,不认可路安之能比他们厉害到哪去。

    但这一刻,这些乐队的人却都服了。

    舞台上仿佛有无敌的强者加冕为王,火麒麟乐队接下来唱了剩余的两首歌。但这两首歌唱起来,却仿佛是在给新王的加冕仪式以祝贺。

    舞台下的观众席中还在热烈的欢呼,但这欢呼,却似乎并不是为了火麒麟乐队剩下的两首歌,而是为了新王的加冕仪式。

    在火麒麟乐队演唱的时候,路安之从舞台上走了下来。后台各个乐队的人纷纷向路安之打着招呼,或者举起大拇指,说一两句“牛逼”,或者“帅”又或者“酷”。

    路安之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央台的电视台里,眼前见到的每一个人都在用最大的赞誉表达对他实力的认可。

    不同的是,电视台那里节目后的热情,感觉是一种逢迎,而这里的赞誉,纯粹是对他实力的认可。他能感觉得出来,而且感觉很好。

    ——虽然他知道这一切的赞誉,其实并不是对他本人的实力,而是对他前世的馈赠,虽然他打心底里不太想要这样的热情,更希望平静而富足的生活、过惬意而悠闲的日子,但面对这样的称赞,他还是会觉得暗爽。

    在这一点上,他觉得自己似乎挺闷骚的。但暗爽就是暗爽,他对此并不回避。

    “爸爸厉害!”

    纤纤对爸爸受到的称赞也与有荣焉,高兴地叫道。

    路安之把纤纤抱了起来,笑道:“纤纤也厉害!”

    “嘿嘿!”

    纤纤快乐地笑着。

    而维罗妮卡见这父女俩如此互动着,忍不住道:“路,我也很厉害!”

    她现在已经能听懂路安之和纤纤说的“厉害”是什么意思了,忍不住也拽了一下她刚刚学到的中文新词。

    路安之“哈哈”笑道:“对,维罗妮卡也很厉害!”

    “怎么样,感觉不错吧?”

    温章平走到近前来问路安之道。

    路安之点点头,说:“确实挺不错的。”

    温章平道:“这里你得到的称赞,可比乐坛爽多了。咱们国内摇滚这个圈子还太小众了,没有受到资本的侵蚀。玩摇滚的,也相对单纯一些——当然,不单纯的不是没有,但那样的大多会受到这个圈子的集体鄙视。

    “比如我,其实就不是很受待见——因为我是写流行歌的。还有以前有个乐队,实力也不弱,但那个乐队一门心思地往流行圈子里拱,也不受人待见。”

    路安之听温章平这么说,有点反对意见:“我倒是觉得往流行圈子里拱没什么。赚钱嘛,不寒碜。另外无论什么类型的、什么形式的音乐,都有好的作品,单纯以圈子论好坏,就有点不合适了,也是故步自封了。”

    温章平听到路安之的话,不由“哈哈”一笑,说道:“你说的对。也只有你这样怀抱着这样想法的人,才能写出这么多各种类型的音乐作品吧。”

    路安之笑道:“温老哥你这么吹捧我,我会骄傲的。”

    温章平又是“哈哈”一笑,然后道:“我实话实说而已。还有或许是我表述错误,不过你也别把摇滚这个圈子想的这么故步自封。那个一心往流行圈子里挤的乐队不被待见,也是有其他原因的。

    “主要是那个乐队为了进流行圈子,不惜一切手段,包括向别人献媚、和摇滚圈切割等等,这样才让人鄙视了。倒是我这个写流行歌偶尔在摇滚圈里玩票的,风评比他好多了,接受我的人和不接受我的人一半一半。”

    路安之点点头明白了:“这样啊。”

    所以自己在今天拿出这些作品来,才能得到这么多的称赞。

    火麒麟乐队唱完了歌,离开了舞台。但萤火虫乐队却没有下来。他们还有两首歌要演奏。

    “轮到我了。”

    张素馨说道。

    “加油!”

    宋晓琴举起拳头挥舞了一下,给张素馨鼓劲。

    而路安之握了握张素馨的手,并不需要多说。张素馨冲他微微一笑,走上了舞台。

    路安之感觉张素馨的手微微有些颤抖。阔别舞台多年,再次站在这么多观众面前,她到底还是有些激动。

    于是他就站在后台的边缘,怀里抱着纤纤,默默地看着自己的爱人站在话筒前面。

    “《我是一只小小鸟》。”

    张素馨手握话筒,很平静地说出了歌名。

    路安之愣了愣。

    宋晓琴却瞥了路安之一眼,说:“你家这口子台风变了啊,学你呢。”

    路安之挠了挠头,“哈哈”一笑。他刚刚上台其实并不是故意那样开场的,只是他以前从来没有上过台,不知道该怎么样,因此就由着感觉,怎么简单、怎么顺怎么来。

    却没有想到,张素馨竟然就跟着自己学上了。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

    舞台上的张素馨开始了演唱。

    她一开唱,就是和路安之完全不一样的台风。多年的舞台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路安之没有台风供她学。

    “每次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睡不着,我怀疑是不是只有我的明天没有变得更好。未来会怎样,究竟有谁会知道,幸福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我永远都找不到……”

    张素馨的歌声如此感染人心。她仿佛在回想着曾经的处境和情绪,在这一刻把这首歌演唱得如此情真意切。这首原本是男声的歌,在她的演唱之下,也散发出无穷的魅力。

    摇滚也有着各种不同的风格和情绪,有的流行有的朋克有的古典有的前卫有的艺术有的金属,有的戏谑的有的严肃。

    这首《我是一只小小鸟》,在年轻一点的人听来带了一点戏谑,但对经历过世事的人而言,却如此严肃,饱含着无力感。

    许多人听着张素馨的演唱,不觉间怔怔出神。

    他们只觉自己仿佛变成了张素馨歌声里的那只小小小小鸟,在苍茫迫人的天空之下如此渺小。天与地构成了一座无形的牢笼,束缚着他们,让他们无法离开。

    黯淡的人生里,偶有的一点亮光也不过是天空的幻象,他们再拼命地扇动翅膀,也无法飞得再高。

    “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呀飞却飞也飞不高,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张素馨的歌唱到了尾声。

    “啪啪啪啪……”

    台下响起零星的掌声。这掌声仿佛会传染一般,从零星的声音扩散成了三三两两一片一片,然后整个舞台之下都连了起来。

    张素馨微微退后,深深地鞠了一躬,转身毫不留恋地走下了台。

    路安之在后台处等着张素馨,他看见迎面而来的张素馨眼眶微红,不由伸出手来,摸了摸张素馨的脸颊。

    “妈妈你怎么哭了?”

    纤纤在路安之身前仰着小脑袋问道。

    张素馨低头看了一眼小家伙,忙道:“没,没什么。”

    路安之握住了张素馨的手,却没有多说什么。他清楚张素馨这时是因为什么。

    那并不是歌的情绪把张素馨感染到了这种地步,而是因为时隔多年,她终于重新站在了舞台之上。

    过往的一幕幕艰辛融入这一刻的思绪,让这个热爱着舞台的女人有些感动。她因此控制不住情绪,有了这样的反应。

    因此路安之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安安静静地拉着她的手。

    纤纤见状也伸出了小手,一只手拉住张素馨,叫了声:“妈妈。”一只手又拉住路安之,叫了声:“爸爸。”路安之和张素馨都被纤纤的呼唤从莫名的思绪里拉了出来,看着纯真可爱的小家伙,不由微笑应道:“嗯。”

    后台里有多少人都在看着路安之一家三口。三人却旁若无人,把众人的目光当成了祝福。

    宋晓琴也默默地看着这三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人儿,不知不觉间露出了温暖的笑。她第一次觉得,这齁甜的狗粮还怪好吃的。

    广省大乐园偌大的露天观众席上掌声经久不息,是在为刚刚的歌,也是在为这么多精彩的表演。

    这样的热情让许多乐队都有点忐忑,害怕接不住如此热烈的气氛。

    不过宋晓琴却一点不怕。

    “该我上场了。”

    她说着走上了舞台,踏足万众瞩目之下,就已如女王降世。她并不是对自身就如此自信——当然,她的自信本也不弱就是了。

    她是对她即将要唱的歌十分自信。那首曾经在《歌手启航》上初登场就验证成功了的歌,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酝酿,本身已具有了不低的人气。而在摇滚音乐节这样的场合中,知道这首歌的人,更是比其他地方要多。

    因此她一站上舞台,就有不知道多少人欢呼起来。她的《wewillrockyou》,已然是万众期待。

    “晓琴的人气真高啊!”

    张素馨忍不住感叹。过了这一小会儿,她的情绪已经渐渐平缓下来。毕竟刚刚那种感怀,也不过是片刻的激情而已。她虽怀念舞台,却并不留恋。

    她和路安之一样通透,明白值得留恋的只有生活,以及永远会陪伴在身边的亲人。舞台上的光与热,不过是刹那的烟而已。

    路安之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从张素馨的语气里明白了自己爱人情绪的变化,便已经放心了。其他的一切,都是小事。现在无须管其他的,静静欣赏晓琴的演唱就是。

    “这妮子走这两步怎么这么风骚?”

    温章平忍不住评价了一句,又补充说,“比我刚刚还要风骚。”他指的当然不是他之前唱《仙儿》时那股子骚劲儿,只是单纯说宋晓琴的状态——那种舍我其谁的气势。

    而路安之听到温章平的话,却说道:“还不够风骚。”

    温章平问:“还要怎么风骚啊?!”

    路安之没有说话。

    还要怎么风骚,当下当然不可说。

    难道他要告诉这里的人曾经前世里的牙叔是怎样戴着红领巾穿着白裤头脖子上再挂一条白毛巾把演唱会变成盛世大澡堂?如果他说了的话,回头宋晓琴知道了,还不一板砖拍死自己。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

    萤火虫乐队的鼓手史高治·拉扎当下敲起了节奏鲜明的鼓点。这鼓点一出,不用别的声音出来,就直接引爆了看台。无数的观众欢呼起来,尖叫声此起彼伏。

    其他乐器相继奏响,也压不住台下观众们的叫闹。

    宋晓琴把话筒拿在了手中,随着音乐的节奏微微晃动着身体。在后台的路安之看来,这女人的表现力比起前世斜握话筒把整个舞台当成自家澡堂的牙叔来当然差了点意思。但那些观众们却不觉得。后台里的其他人也都不觉得。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

    观众们也已如曾经在《歌手启航》上的那些观众一般,拍起了手,跺起了脚。人山人海的广省大乐园根本不是央台演出厅里那小小的室内舞台所能比的,整齐划一的拍手和跺脚,此刻在人们听起来却是如此的震撼人心,以至于让台下所有的人都被感染,哪怕是本来放不开的观众,也忍不住加入了其中。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

    “buddyyou'reaboymakeabignoise,playinginthestreetsgonnabeabigmansomeday……”

    宋晓琴尽情地唱了起来,声音比起《歌手启航》的时候,更加的气势十足。台下如此热烈的回应让她更加的自信,演唱的时候,便越发的自如和肆意。

    一切的一切组合成了分外统一的画面,让这场演出越发震撼。

    后台里各个乐队的人也都忍不住凑到了舞台的边缘,拥挤着往舞台上看。

    维罗妮卡和纤纤被挤到了小小的角落里,被路安之和张素馨护着,也在跟着宋晓琴的演唱摇晃着脑袋。两个小家伙还学着台下观众的样子,拍着手跺着脚。只是维罗妮卡大一些,能跟得上节奏,拍手跺脚时在跟着拍子,而纤纤就是在乱来了。

    反正无所谓,小家伙乱嗨就是。

    路安之和张素馨以及注意到两个小家伙的人,都只是不自觉地笑,被这精彩而滑稽的角落小表演给打动了。

    现场唯一快乐不起来的,就只有接下来要跟在宋晓琴后面上场的乐队了。他们也面临了和曾经《歌手启航》舞台上霍嘉文一样的困境,甚至比那更严重。

    霍嘉文毕竟面对的是小舞台,而他们,则要面对浩如烟海的人群。

    这属于是无妄之灾了。但没办法,谁让他们排在了萤火虫乐队这群疯狂的家伙后面呢?

    萤火虫乐队这个来自漂亮国的外援本来实力已经够强了,其中还夹杂了路安之、张素馨和宋晓琴着三个家伙,发挥出的威力,简直恐怖。

    他们的热场,简直无人能接。

    “换歌吧。”

    下一个要出场的乐队里,有成员沉默了半晌,忽然如此提议道。

    另一个成员点了点头,说:“对,换歌吧。我们必须得更换歌曲顺序了。拿现在准备放在第一个的歌曲接宋晓琴的这首歌,只会是灾难!”

    ……

    他们的意见很快取得统一。接下来,只有换歌,把接着宋晓琴这首《wewillrockyou》的歌曲换成节奏完全不同的歌,剑走偏锋,才能勉强消化这首歌的气氛。

    ——就像刚刚张素馨的《我是一只小小鸟》那样的。

    如果是节奏风格热闹一些的歌,根本无法让已经被宋晓琴这首歌把情绪带到一定阈值的观众们获得满足,保持热烈。

    而在舞台上面,宋晓琴把歌演唱到了副歌部分。她自信无比地把话筒伸向了观众。

    “wewill,wewillrockyou……”

    观众们齐齐高歌。

    话筒离他们还很远,他们的声音无法通过话筒传递进音响,从音响里播放出来。但是没关系,他们的声音并不需要如此扩散。

    只需要共鸣。

    全场无数观众,无数声音汇聚在一起的共鸣。

    “wewill,wewillrockyou……”

    数不清的观众的声音如同无数条江河汇聚成浩瀚大海,在万里碧空中荡漾开去。所有身在其中的人,都忍不住心怀激荡,所有听着这声音的人,都忍不住激动万分。

    “wewill,wewillrockyou……”

    后台里也有其他乐队的歌手忍不住跟着舞台下的观众们唱起来。

    哪怕是温章平和古瑞庸这样的老家伙,在这一瞬间也感觉到热血沸腾。

    主办方更是如此。他们只觉这场摇滚音乐节,把宋晓琴和路安之这几个人请来,简直是值了!多少钱也值了!

    后台里正在默默收拾乐器准备离场的火麒麟乐队是除了下一个即将登场的乐队以外,唯一显得与气氛格格不入的乐队。他们听着被人群的背影所隔住了视野的演出,也觉得震撼。

    那队长叹了口气,说道:“唉,咱们也真是自不量力。不说路安之其他的那些歌,就这一首,咱们之前凭什么那样子看不起他们呢?我昨晚又凭什么说那些话呢?”

    “自取其辱,快走吧,快走吧。”

    一群人赶紧拿起乐器,趁人没有注意的时候灰溜溜地退场,生怕被人们看到他们此刻的尴尬。

    台上宋晓琴的演唱还在啊继续,她已然完全掌控住了这个舞台。无论是音响内的声音还是音响外的声音,都在她的话筒之下无比驯服。

    每当唱到副歌部分,她总是把话筒朝前一举。观众席上数不清的人们高声唱起的“wewill,wewillrockyou”,远比她自己独自一人拿话筒唱来要震撼人心,以至于这一次整首歌里,她自己没有唱哪怕一句这句歌词。

    “你写出这首歌,想象的应该就是这样的场面吧?”

    温章平正站在路安之的身旁,看着宋晓琴调动了整个音乐节现场的演唱,只觉无比佩服,感叹了一句。

    路安之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只是在回忆前世里第一次看到牙叔演唱会时的震撼。时间与空间的相隔,让他没有机会亲临那样震撼的现场,而现在一睹宋晓琴的现场,他心里只是想,曾经那一个现场,一定比现在这个更加震撼吧。

    而张素馨站在路安之的另一边,听到温章平的话,却想起了曾经路安之把这首歌拿给宋晓琴时的情景。那时自己这个老公就曾经让晓琴想象一下,台下所有的观众整齐划一地“咚咚啪”时的震撼场面。

    现在,晓琴两次做到了。第一次还有电视台专门雇的托在底下带动气氛,但这一切,却没有这种情况。

    而这一次,又远比曾经的那一次更加让人震撼。

    张素馨感觉自己这个生过孩子的女人都忍不住热血翻涌了。

    她握住路安之的手时,甚至忍不住有些微微颤抖。

    ——那是激动的颤抖,为这样的现场而颤抖,也为自己这个永远让人惊叹的老公而颤抖。

    (本章完)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