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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斩妖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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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沈仪的判断,自己修习的风雷伏妖真解,共有四个阶段。

    正好能与初境修为对应上。

    三窍为入门,即是初境前期,自己的五窍那就是初境中期修为了,接近黄皮子的两倍。

    以强对弱,居然还打的这般费劲。

    究其原因,还是自己没有对方那样的妖法可用,面对其强悍的防御,一时间竟有些束手无策,只能靠着蛮力和修为碾压过去。

    沈仪叹口气,修为固然重要,但最好也能有个三两招压箱底的手段。

    镇魔司传下来的三式武学,对上真正的大妖,已经有些乏力了。

    他转过身,村民们已经将两个板车准备好了,尸首太多太重,干脆只取首级,但即便如此还是垒成了小山。

    “这是要干嘛?”陈济有些发懵。

    “回城。”沈仪走向路口那头慢悠悠跑来的老驴,翻身骑上去。

    经历此事,他已经彻底醒悟过来。

    想要获得好名声加入镇魔司,并非自己想得那般简单。

    衙门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坏了计划。

    既然如此,那就必须做出切割了。

    ……

    暮色苍茫,柏云县。

    街边小贩忙碌收拾着东西,一伙军伍哈欠连天的守着城门。

    随着一股恶臭袭来。

    几個当兵的赶忙捂住口鼻,小贩则是站直身躯,好奇的朝城门看去,下一刻,一堆恐怖狼头映入视线,皆是面目狰狞,活灵活现,血盆大口怒张,眉眼间似乎还带着浓郁的惊惧。

    “妖怪……妖怪进城了!”

    小贩手中的勺子跌落,慌不择路的退后几步,摔了个大马趴。

    军伍们也是瞬间紧张起来,赶忙握住长枪。

    两个负责拉车的村民原本佝偻着身子,脸上带着些许久没进城的好奇与局促,见了这群人的丑态,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身板。

    “啥眼神,俺们遇到妖怪吓得走都走不动,但也不至于怕一堆死尸,吃着可香咧。”

    陈济缓步入城,神情复杂。

    在他身后,一头老驴慢悠悠的咀嚼着草料,俊秀青年骑在驴上,眸光平静,可身上溢出的腥气却让所有人都颤了颤身子。

    “沈……是沈仪?”

    军伍们端着长枪,难以置信的眨了眨眼睛。

    对方的面容他们可太熟悉不过了,但现在除了五官没变,对方无论是神情还是气质,都与先前的泼皮天差地别。

    “杀千刀的祸害,死了还要吓我一跳。”

    小贩也是羞恼的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衣服,偷偷用余光瞥向那骑驴青年,莫名感到有些震撼。

    这得杀多少妖魔,才能把衣裳都给染成这样。

    “沈大人,您这边请!”

    他赶忙让出一条路来,心里却惊喜着茶余饭后有了新的谈资。

    整个柏云县,有多久没有出城降妖了?

    更何况是这般大动作!

    “您这下可算是把衙门给得罪完了。”

    陈济将众人神色收入眼帘,不禁发出苦笑。

    他不太理解向来以“为人处世”著称的沈大人,为何会突然做出堪称莽撞的行为。

    沈仪淡然垂眸,缓声道:“有得选吗?”

    “您有力斩妖魔之能,却也没必要弄得人尽皆知,凭这身本事,自有大好前程……”

    说到一半,陈济忽然愣住。

    他想起来了,镇魔司巡查在即,若是能展现出柏云县平安祥和的一面,自然是前程无忧。

    可对方已经得罪了妖魔,必要时,谁敢保证衙门不会将其推出去挡刀。

    若是等猿妖和黄皮子联手上来要人,等同于把身家性命放在那群狗官手里。

    于其这般,还不如打出声势来,让全县人都知道沈仪是何等人物。

    在镇魔司校尉的查探下,谁人又敢说自己堵得住十余万百姓的悠悠之口。

    这哪里是莽撞,分明就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跟了您两天,我都快长出脑子来了。”

    陈济无奈摇头,随即昂首挺胸,拿出了一副高昂姿态。

    眼看着面前酒馆踉跄撞出一伙差役,他故意带着两个民夫往那边靠了靠,抬手就是一刀鞘劈打下去。

    “滚开!想挨鞭子不成!”

    张鹏天哪里受过这等委屈,醉醺醺的回头便想还手:“妈的,哪个不长眼的东西……”

    他眼睛扫过陈济,刚准备抽刀,便是注意到了一道居高临下俯瞰而来的冰冷目光。

    “沈……沈……”

    想在兄弟面前撑面子的胆量,在看清两车狗妖头颅,特别是其中垒到最高处那枚黄皮首级后,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张鹏天摸着被抽打的脸庞,战战兢兢的退了回去。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对方是怎么活着回来的……得快去禀报刘典吏!

    ……

    “行了,你带他俩去衙门,完事以后替他们找个住处,好好吃一顿。”

    离开街道,沈仪掏了掏腰带,扔出一钱碎银:“两位幸苦了,这顿算我的。”

    “差爷您客气!”两个民夫可是亲眼见过对方斩妖时的凶残,没想到平时还挺温和,赶忙点头谢过。

    唯有陈济皱着眉头,捏着那枚碎银,怎么看怎么熟悉。

    与几人道别。

    沈仪下了毛驴,略微舒展身躯,遮掩了眼眸中的疲倦,不紧不慢的朝自家走去。

    不得不说,这是他消耗最大的一场的战斗。

    不仅仅是体力上,还有窍穴中干涸的天地之息,让人犹如一下子从仙庭跌落凡尘,巨大的落差感下,精神不免有些萎靡。

    他在茅草屋檐下站定。

    避免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沈仪伸手敲了敲门。

    人未至,话音先到。

    “怎么才回来,肚子都快饿瘪了。”尽管嗓音有气无力,但仍旧清脆悦耳。

    听到回应,沈仪推门而入,随即眉尖轻蹙。

    只见昨日还脏乱无比的小屋,今日却是焕然一新,让人有些不忍下脚。

    女人湿漉漉的发丝披在身后,洗干净的小脸俏丽动人,眉眼间的三分英气更添些别样的魅力。

    她穿着一袭黑衫,虽略显宽大,竟也衬得身形高挑,肥厚的裤子半湿,流露出浑圆修长的腿型,一双白嫩脚丫径直踩在地上。

    “我把衣裳都洗了,还有你的皂衣,先借你的旧衣服穿穿。”

    林白薇说着,忽然抬眸:“你这是去当差,还是去血池子里泡澡去了?”

    她鼻尖轻轻一抽,神情微变:“妖血?”

    沈仪没有回应,只是移开目光,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叶包,随手丢在了桌上:“将就一下。”

    见他不愿多说,林白薇懂事的不再问下去,坐到桌边,期待的掀开了被妖血浸染的荷叶。

    “咦!竟然有肉。”

    她捻起一条沾血的咸猪肉,稍微擦了擦,便塞进冷硬的火烧里:“阿呜。”

    “我说将就一下,你好歹挑里面干净的。”即使是沈仪,此刻也不禁揉了揉太阳穴。

    “像你这种没尝过苦日子的,才会那么矫情,换在荒郊野岭,谁管伱会不会饿死。”

    林白薇咀嚼着面饼,满脸享受,还不忘评鉴道:“真香。”

    “……”

    沈仪哑然无语,这话说得,倒像自己是豪商家长大的,而对方才是在街头混大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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