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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单挑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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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的后代未必都是英雄。

    在十七岁时便定义某个人的一生成败或许早了一些。但是目前何建国的独子——何乐确实不会给初见其面的陌生人一丝的好印象。

    当然,这也不是说他对面那个中年警察就是什么好东西。

    “乐哥,你再猖狂一下啊!”同样是被抓进来的聚众斗殴者,审讯桌后面另外一个青年则是受到了截然相反的待遇。他现在所摆出的姿态甚至比旁边的警察高出许多,轻轻舔了舔似乎沾着些许红色液体的手背,冷笑道:“你是不是很不服气?”

    “靠你老爸的关系算什么能耐乐脸上有着与年龄并不相称的成熟,虽然已是遍体鳞伤,可说出的话仍是一字一顿,没有丝毫惧怕或是胆怯,甚至是透出了不屑与鄙视。

    “这一点我不否认。这个社会就是如此,既然你可以利用别人的力量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何不去利用呢?你这样说我只能理解成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嫉妒,假如你也有个局长老爸,那么我们现在的位置可能会完全颠倒过来。可惜,你老爹已经去见耶稣他老人家了。所以你也只能在这里受欺负。”

    充当打手的某派出所中年警察对自己所扮演地角色没有任何羞愧之感,与局长的儿子搭上关系或许能够让他行将就木的仕途出现令人欣喜的转机。对于一个熬了二十年仍然还是个小警员的他来说,在一定的条件下,道德是可以出卖以换取自身利益的。所以,方才动手实行原则上明令禁止的体罚时没有任何地心软,更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就和面前满脸鲜血的小子年龄相仿。

    “你最好不要让我活着出去,否则我一定要你好看!”何乐咬着牙吼道。身体上的伤痛对他这个江湖老手来说是司空见惯的,算起来。面前这个打自己的警察还不是下手最重的,之所以如此声嘶力竭,盖因对方的话语中提到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父亲。至今,他脑子中所残留地模糊影像仍然是十年前镌刻下的。父母的离异让他在其后的十余年中没有感受到一丁点的父爱。

    一方面,他佩服更准确地说是崇拜那个男人,或多或少的是因为那身军装。而另一方面,则是与之相对地痛恨,渐渐懂事的何乐很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何建国地亲生儿子,盖因每年只有两三次的见面并与一个合格地父亲相对称。

    “这里不是学校。你身边也没有所谓的兄弟。”中年警察好不容易抓到了机会怎么会轻易放过,犹如忠实仆人般自主子眼神中读出大意,继而独自适时反驳开来,“你们小混混我见得多了,都是些有人养没人教的货色,你不用在这里放狠话。就算是放你出去。你又能怎么样?告诉你,法律是不会纵容你们这些未成年犯罪份子的。”

    自对方打自己的第一下时。何乐便猜透这两人的关系,看来学校小霸王——王翰有个牛叉老子的传言并没有掺杂多少水分。

    对方有多么深地背景从来不是他要考虑地。否则也不会与之起冲突,甚至是大打出手。而今心中多是一种慨叹。他看不起这种靠父辈庇佑的二世祖,可何尝不期望自己也有个肩膀可以依靠。他一直告诉自己,十七岁已经是男子汉了,可是有些时候还是禁不住露出脆弱地一面。

    假如,假如此时父亲能够出现,帮助他解决眼前的困境。他会毫不犹豫地忘记过往的一切。然而这不过是奢望,理智告诉他。这已经全然没有可能。

    遂是狠力呼吸了两下,随之吐出口中的血沫,摇摇头道:“警察叔叔,你是不是三天没有吃饭了。我怎么感觉你打到我身上的拳头没有一点力量呢?还是有主子在前面,你这条哈巴狗不敢露出利齿来。”

    声脆响,粗糙而又蕴含大力的手掌盖到了何乐的脸颊上,霎时间血液由嘴角涌出。

    这种暴力手段用到如此小年纪的孩子身上还是头一次,相对他所犯的错误来说,这种惩罚着实太过了。但是,在权力面前,这些问题都不需要考虑。中年警察唯一铭记的便是旁边的局长公子是绝对不是招惹的,只能是顺着他的意思办事,而这一记耳光无疑给公子爷出了不少的气。

    作为学校的老大,身为*的王翰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个高一的小子敢于挑战自己,关乎尊严的问题他向来不会谦让分毫。多数情况下,在学校里的他选择温文尔雅的形象,即便何乐屡次冒犯他,他也没有当众反击过。

    那一记耳光不经意间成为了暴风雨的前奏,导火线引燃了王翰积蓄已久的怒气。他没有狠到让某人从地球上蒸的程度,但是也要在今天之后,让学校中多个姓跑腿小弟。若想完成这个任务,便要动用拳脚!

    出于泡妞甩酷的需要,他是练过一阵跆拳道的,无论伸腿出拳都是像模像样,对面被反铐着的对头无疑就是个活靶子,示意中年警察让开地方。自己则是走至何乐面前,嘴角边闪过一抹狞笑,仿佛宣告了残忍的到来。

    就在其抬腿之际,审讯室的铁门确实砰的一声被人打开,随之传来个似笑非笑的声音,“单挑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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