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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 像对待同类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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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在另外一间包厢中,两腮挂红的李丹问出了同样的问题。

    虽然这会功夫没把注意力放在男人身上,但是不代表她会忽略那异常明显的表情变化。自小相处下来,她很清楚闫永翔是个喜怒展现于色的人,只要心情上有了些许波动,总会在第一时间被人觉。

    悠悠喝着闷酒的闫永翔微微一愣,旋即抬起头来,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名状的光亮。轻轻摇了摇了头,叹息道:“你最好不要知道。”他很清楚女孩的脾气,这么多年来,即便一直对自己不温不火,但若是真让她知道自己脸上这道伤疤的由来,恐怕不会轻易放过秦凯。而作为昔日的战友,他在离开部队的那一刻就已决定不再追究过往的误会以及由误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为什么?难道你忘记你曾经的承诺了吗?你会不会向我隐瞒任何事情的。”李丹轻声怀疑道。记忆中,闫永翔是从来没有拒绝过自己的,坦白说,她已经逐渐了有了一种自内心的感动,只是还不确定这种感动能否转变为感情而已。

    “那不过年少时的轻狂之言罢了。”闫永翔侧了侧身子,凝望着女孩道:“或许,我们应该重新考虑下我们之间的关系。追求者与被追求者,这种身份好像并不太合适。”复原回家已有些日子,这段时间内,他一直强迫着自己像先前那般就无微不至地关心呵护李丹。可是在经过军旅生涯洗礼逐渐成熟起来后,愈地觉得十七八岁时的爱情更像是个美丽的童话,值得回味,却很难成为现实。以他现在的心境,也很难再和一个二十来岁充满幻想的女孩整日混在一起。

    女人往往就是这样,如果你极力表现出热情的一面,她会不自禁的板起面孔,相反地,如果你冷漠起来,也许他又会是另外一种态度。

    此时的李丹就是如此。

    在闫永翔最初敷衍说伤疤是个意外时。她便起了疑心。从部队退役归来之后,无论是言行举止,还是行事作风,男人都有了不小的改变。而这种改变正是在她所期望的方向上。就在那种朦胧感觉即将升起时,堪堪被其扼杀,这种滋味当真不好受。

    是以愠怒道:“既然这样,那我们以后再也不要见面了。我不喜欢一个不听我话地男人在我身边晃悠。你最好现在就离开。”

    按照往常的经验,只要自己出现了这种语气。对方肯定会乖乖道歉。而今天的闫永翔却有些不同,更准确地说,是在进到这间酒吧,见到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后。

    “那好。如果有什么事情你再找我,能帮到忙地我自然会帮。”其实自那次事件后,他思考了许多,这次回来后选择继续与李丹一起胡闹,其实更多是一种逃避。但在见过与自己一同退役的秦凯重新进入新生活后。也不禁思考起自己的人生来。

    十年前,他和李睿一样,是十足的,靠父辈祖辈积下的功德地位过活。生活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追求。如果非要说出一样地话,那就是李丹。那时候,他认为这个女孩就是自己的全部。只是经过了时间的沉淀后,方才觉出那时的想法太过幼稚。

    李睿选择与家庭决裂,过上独自打拼的生活。而且成绩斐然。作为当年的铁杆兄弟,这让他不禁有些汗颜。甚至。以自己目前的成就去追求人家的妹妹本身就是个笑话。说到底,他仅仅是个依靠父母地寄生虫,在被军队扫地出门后,他不知道能够依靠什么挣到基本的生活费用,似乎那手杀人本领也仅能充当某些富豪的保镖职位,就像秦凯一般。然而,他和秦凯又不一样,将军父亲是不允许去做那种工作的。

    望着那道匆匆而去地背影,李丹眼中充满愤怒。本来就是被叶风的软硬不吃气得够呛,现如今连内部人员都开始举起造反大旗了。在习惯了对方的言听计从后,这种突如其来的改变显然让她很难适应过来。

    怒极下,伸手抄起酒杯,直想摔到地上泄怒气。可在看到里面晃动的红色液体后,瞬间改变了想法,仰一饮而尽,随即又是拿起还余半瓶地红酒,自斟自饮起来。

    对于那段历史,秦凯并不想过多隐瞒。盖因算到最后,所有地责任都在自己。那是一种潜藏在心底最深处的愧疚,压得他都有些喘不过气来。虽然与叶风接触时间不长,可却从其地言行中体味到一种越了老板与下属关系的感觉。遂是将经过大致讲述一遍,当然有些地方还是做了必要的省略。

    听过一番叙述,叶风微微点了点头。神色同是黯然下来,先前韩龙的经历让他感触颇深。有了制度的约束,往往便缺少了必要的灵活性。按照秦凯的说法,无论是他还是闫永翔都应该继续留在部队中,毕竟培养出他们这种程度的狙击手并是一朝一夕便能完成的。在此一点上,自己服役的那只队伍显然要强上许多,作为冷组后备成员,评价他们的唯一标准便是忠诚,在此前提下,许多有违人道的事情,都是可以忽略而不计的。

    叶风不得不承认,死在他手上的人有相当一部分是罪不至死甚至是无辜的,可是在特殊情况下,只能行特殊之事。如果真要用华夏的法律来去评判自己的话,那么足可以判上十次以上的死刑,绝对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

    想比之下,秦凯被追究责任的理由似乎并不构成理由。但是规则就是规则,无论是谁,都不能去违背。就算是大军区上将司令的孙子。

    “闫永翔”叶风默念着这个名字,他没有想到那位扮演跟班保镖的人物还有着如此显赫的身份。如果不是秦凯语气极为肯定,他根本无从得知。似乎扮猪吃老虎的并不是自己一个,在得知了闫永翔的背景后,他不得不去考虑其利老总李睿是否也在巧妙地掩饰。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行为负责,虽然我被迫离开了那片本来属于的地方,但是我一点也怨恨,因为,我看到一个真正军人应该有的刚正不阿,按照世人的想法,如果谁把一位上将的孙子砍伤到毁容的地步,肯定会受到特别照顾。可是我所知道的处理结果却是,秦凯和闫永翔一同开除军籍。而今天我所看到的一切也清楚的告诉我,闫永翔确实和我一样离开那只培养我们七年的队伍。”说至此处,秦凯眼圈已经渐红。这个是三个月来,他第一次明明白白对别人讲出自己离开军队的真实原因。如果不是最后那次谈话,他到现在还不知道与自己相处七年,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特殊照顾的闫永翔竟然是军区司令员闫上将的孙子。

    叶风轻轻拍了拍秦凯的肩膀,话语中多是鼓励,“不可否认,在任何一个领域中都存在着蛀虫。相对而言,军队中的正值之人更多一些,至少,在我认识的军人中,没有一个会徇私忘公。”如果真要说起在这个世上,自己所最尊敬的军人,并不是身居高位的祖父叶成筹上架,而是已经下得九泉的何建国。

    和平年代,或许很难有机会考验军人的忠诚,可何叔却是真切诠释了一个华夏军人在遇到生命威胁时,到底该作出何种选择。

    秦凯并不算是个太过感性的人,狙击手所需要的是冷静,多年的训练让他的心境有了极大改变,但是谈到这件关乎到人生轨迹的事情上,还是禁不住有些激动。不过在轻微的调和下,很快恢复过来。

    他不认为与叶风这样生活在犹豫环境中的精英人士谈忠诚谈军人的尊严会有什么样的意义,没有经历过那种生活,便不会有那种信念。爱国与做不做叛徒其实是两把事,在许多时候,生理上的作用要远大于心理,所以,今日大呼口号的某些人真若遭受到酷刑或是诱惑,难免放弃心中的坚持。就算他这样在军队呆过七年,甚至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人也不敢断言在做了俘虏后不会背叛。所以,像某些先辈那样,秦凯的想法便是不做俘虏,不给自己作出选择的机会。

    叶风从对方目光中察觉到一丝怀疑,不由暗暗叹了口气,自己这副形象确实很难和这个以军魂为准则的汉子引起共鸣,大概,只有让他看到战场上的影风时,他才会像对待同类那样去对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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