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王子要比白马重要
人民广场。
箫晓无助地坐在解放T市烈士雕像前,思考着当年这些英烈的丰功伟绩。
“不知道他们当年吃不吃得上饭。”箫晓摸着平坦的小腹,喃喃道。这种吃不上饭的感觉和减肥时的缩食有着本质地不同。仿佛**与通奸般,一种是无奈,一种则是心甘情愿。(ps:后半句是小六想的,和箫mm无关,她是很纯洁滴)
用手机上仅剩的电量拨通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大叔”,却没有求助同学,朋友,努力告诫自己这是为了断绝和家里的一切联系,却无奈的现那不过是一个很冠冕堂皇的理由。那个男人本身就有着无法比拟的吸引力。一旦电话簿上出现了“叶风”两个字,她只有无奈的按下呼叫键,本能?也许是吧!
顶着已然西斜的太阳,箫晓看了看腕上的卡通手表,仅仅过去五分钟。已经一整天没有吃喝的她,嘴唇似乎也些干裂。无奈下,只得伸出那小舌滋润一下,却引来几个青年的侧目,貌似是看到什么珍惜动物似的,惊骇中透着好奇。直到注意那些有些**的目光时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动作似乎有些挑逗意味。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箫晓恨声道,只不过去把声音压得很低。心中却在急切盼望着那个男人的出现,忍不住朝路上张望,却深知以T市的交通状况,叶风即使离得再近也不会这么快赶到。
无奈地坐到台阶上,箫晓捶打着有些酸痛的双腿,直叹不该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连钱都没带上一文。十八年来,她还从未体验过这种孤立无援的感觉,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她从来不会为吃饭问题担忧。只是今天却着实体验了一把当年革命先辈吃苦挨饿的滋味。
思考间,一阵轰鸣声窜入箫晓耳中,即便不抬头,她也知道这是重型机车的声响,在这个机动车代替牲畜的年代,骑马的人越来越少,骑白马的王子更是早已绝迹,从小在安徒生童话陪伴下长大的箫晓只得顺应这个时代的展,退而求其次,也只有开摩托车尤其是重型机车才和白马王子有些许相似。
所以箫晓一直致力于重型机车的研究,那种熟识程度甚至不亚于整日开摩托车的人,她曾幻想着哪天自己的爱人开着重型机车迎娶她,那种对于浪漫爱情的幻想直到现在依然存在。
只不过那个用诺基亚1110的大叔绝计不会开那种重型机车,貌似骑着一辆半新的二八自行车更符合他的性格。只是那样却距离自己的幻想遥远了些,不过始终王子要比白马重要。箫晓心下不禁暗暗地自我安慰,即使叶风真得骑自行车来,她也是照坐不误。
只不过好奇心还是驱散着她抬头朝声音源头望去,那辆炫目的哈雷机车在残阳的映照下更是夺目异常,考究的黑色烤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顶级跑车。最重要的是那种度与技巧,完全挥到了极限,在车流中左冲右突,却总是在关键时刻避开即将碰撞上的车辆,想来只有电影中才见过这种惊险刺激的镜头。
路上的行人亦是驻足,倒要看看是T市的哪位牛人敢如此嚣张。
箫晓悲叹一声,自家大叔怕是一辈子也追不上那个骑车的酷男了。这种男人多半是富家公子或者黑道少年,虽然车不错,但人却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本想回去继续坐下等待,却不想那辆机车一个急转,堪堪停到她面前,急刹住的车子带来的混着汽油味的气流拂过她白皙细腻的脸颊。
停车,熄火,摘下头盔,叶风朝呆立在眼前的少女打了个响亮的口哨,“箫大姐,我来了!”
箫晓如梦初醒,满脸不置信地看着炫酷机车上的男人,想不明白这位公关大叔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转变,几天不见,品味高了可不是一星半点,这辆机车可比那部手机好上太多了,完全就是天上之于地下。
可细打量下来,却是越的别扭,怎么看也是不甚和谐。苦思半晌,终于明白过来,“大叔,您这身衣服也太不搭调了,西装领带却开这样的炫目机车,真是暴殄天物!”
呃……叶风还从未考虑过这搭配问题,看看机车再看看自己这身行头,确实有些不伦不类,还是原来那身皮衣开摩托车更拉风一些,只不过这种季节穿上有些闷热,再者到了公司还要换,总不能扮成黑帮帅哥去接待那些城市丽人,虽然有些女人喜欢黑社会型男,但却有损香榭轩的形象,还是不来的好。
看到眼前的大叔被说得哑口无言,箫晓也有些不忍,毕竟自己以后的吃穿花住还要依靠此男,最起码的面子还是要留的。
“别愣着了,带本姑娘吃饭去!都饿一天了。”箫晓翻身上车,催促道。
“肯德基还是麦当劳?”在叶风印象中,国内的年轻女孩都热衷那些垃圾食品,却忘记了中国才是美食的源地。
“都不是,我给你指路,你带我去!”箫晓接过叶风递过来的头盔回答道。
叶风有些好奇,这丫头不会是想吃什么五星大酒店的招牌菜吧,自己兜里那点钱恐怕还不够茶钱呢。
“箫大小姐,太贵的地方我可请不起啊!”
“放心吧,绝对不会吃穷你的。”箫晓戴上头盔,一拍叶风的肩膀,“大叔,开拔!”
叶风启动摩托车,一骑两人飞驰而去。只留下那些路人,议论着是哪位**,泡妞都泡得如此潇洒。
……
叶风实在无法想象,箫晓那小肚子怎么会装得下两碗拉面。此时却仍然和一碗皮蛋瘦肉粥搏斗。
“我家老头一个月前还叫嚣着不许我恋爱,昨天却非要给我介绍对象,要是大叔你这样的我也就忍了,可照片上那小子完全就是只猪嘛!”箫晓喝着粥还不忘诉苦,老爸确实是太气人了。
叶风笑吟吟地看着吃得一塌糊涂的女孩,静静地听着她泄心中的不满。
“我爸还说那小子是什么哈佛的高材生,一年才回来一次,要我抓住机会。大叔,你是不知道,他那眼睛,那鼻子,那嘴,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恶心,算了,算了,不说了,弄得我都没胃口了!”
没胃口?你要没胃口,恐怕全人类都吃不下饭了。叶风苦笑,本来一人一碗的拉面全到了那丫头的肚里。
“好了,先吃这么多吧!书上说七分饱最好。”箫晓拍拍小肚子,满意道,这顿饭绝对是有史以来吃得最爽的一次。
“大叔,咱回家吧!我看看你那窝怎么样。”
叶风只能无奈地付掉饭钱,开车带上箫晓杀向自己所住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