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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0章 关于他,关于一座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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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晕车,有人晕船,有人晕机,许桐,晕马。

    每次来草原,公司的那些小姑娘小伙子们都兴奋地拉着马在草原上驰骋时,她总会敬而远之。是在她很小的时候,他们家和顾初的一家到国外牧场去玩,顾初见马比较兴奋,但个头小够不到马,就直接扯了马尾巴,马蹄子扬起来的时候她下意识地护住了顾初,牧场的马毕竟是训练过的,性情尚算温和,那一马蹄子终究是没落下来,可心理阴影就此留下了。

    盛天伟直接将她抱在马背上的瞬间,她觉得离地面好高,一时间就觉得头晕脑胀,两只眼睛都恨不得不在一条直线上了。马在极速奔跑,盛天伟单臂圈得她甚紧,因为害怕,她的后背只能紧紧贴着盛天伟。男人的气息窜了她的呼吸,胸膛的力量是原始的、结实的。

    那只行李箱就孤零零地留在了草原上,纯黑色的,与草原上的多姿多彩甚为不搭。许桐还在惦念那只行李箱,盛天伟在她耳畔落下声音,“我会命人去取。”

    她不知道盛天伟要将她带到哪儿,茫茫大草原,唯一的方向参考就只能看太阳,她还是迷失了,分不清东南西北来。那一串串如从天际散落的珍珠般的羊群,每一个看上去都一样,晃得她眼晕。

    后来,她只能将目光落在男人扯着缰绳的单手上,第一次她会觉得,他的手骨节分明,宽阔厚实。

    马背,如颠簸的船,唯一的甲板,就是盛天伟的胸膛。

    就这样,他将她带到了草原的另一头,许桐认为都大同小异,他却伸手指了指远处,要她看过去。许桐照做,这一眼看过去就足以震撼了。这是一片草原很大的坡度,他们置身于坡度之上,就能将远处的草原风景一揽入眼。

    天是刚亮,初升的太阳还是柔和的艳红色,不刺眼,恰好可以直视,已经破了云层,混着天际最后一抹的黑暗成了炫目的紫色,然后再慢慢地散开,那紫就成了浅浅的几缕,整个天空都在逐渐被燃亮。

    在这里还能看见罕见的原生态牧民,他们起床很早,赶着羊群吃草。淡紫色的光亮均匀地铺洒在白色的羊毛上,因为距离较远,那些羊移动很慢,乍一看就像是嵌在了画中,如梦如幻。有风经过,草尖微微弯曲,有零散的蒙古包,不知谁家的幡旗在飘,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

    这是许桐第一次在高处注视着草原,一切自然而然,一切又都原始可爱。

    太阳很快明亮。

    草原终究还是醒了,不再像刚刚那么幽静和慵懒。

    羊群多了,马匹也多了起来,不远处的视线热闹了。因为有了光亮,那些匿藏在草丛间的花儿们都看得清楚了,是大片的格桑花,粉的白的开遍了草原。许桐只是在高原之地见过这种象征着幸福的格桑花,没想到在这里竟也见到了。

    盛天伟一扬缰绳,身下的马儿就又窜了出去,她稍稍后靠,引得盛天伟爽朗的笑。

    他策马跑近了格桑花,又一勒缰绳,马停了脚步,他跃身下马,又朝着她一伸手。许桐低头看着离地面的距离,脚跟有点软,他却笑着鼓励,大手始终伸着朝向她。深吸了一口气,将手交给了他。

    微微用力,她的脚在踩上草地的时候有点空,盛天伟就顺势将她搂紧了。她抬头,见他清湛的下巴,心不知怎的就“咚”地跳了下。

    今天的盛天伟倒是有点正经儿了,放开了她,转身折了一支格桑花给她。许桐接过,看着他略感疑惑。

    “这世上不是只有一个年柏彦。”他轻声说,“就像你手里的格桑花,其实每一支都能给你带来幸福。”

    许桐怔楞地看着他,而他,逆光而立,笑吟吟地与她对视,他的眼也似乎染上了格桑花的颜色。

    这一刻她才知道,自己的心思是如此地明显,明显到会让这个看似大大咧咧的男人都能察觉,她没有反驳什么,只是静静地捏着手里的花,看着它在风中摇曳。这一天,她没再急着离开,而是慢慢地走进了那片格桑花,渐行渐远。

    盛天伟没有跟上,他站在原地,在马旁边,目光始终追随着许桐,当她回头与他对视时,他的唇角,是温柔的笑。

    安静的早,再远处是欢腾的马。

    有炊烟,有奶香,这是草原上清晨的味道。

    盛天伟觉得心是满的,此刻的静谧,远胜于事业上的成就。

    可是,插曲就来了。

    许桐的身影被格桑花遮拦的一瞬,手机震了。

    盛天伟看了一眼来电显,唇角的笑就收敛了,接起,“说。”

    “盛总,收到风了,联邦调查局联合国内公安调查科已经盯上咱们了。”

    “尸体已经找到了?”

    “目前只找到其中一个,另一个听说还在找。”

    “谁接手尸检调查?”

    “陆北辰。”

    盛天伟沉默。

    “盛总,陆北辰这次借助萧雪的案子来中国只是幌子,实际上,我们才是他要钓的大鱼。”

    盛天伟看向格桑花影的女人,很是冷静地说,“我欢迎他来查个明白。”

    飞机降落于浦东机场。

    今年的一场盛会,不但火了“北京欢迎您”,就连上海这个极具排外的城市也多了人情味,纷纷打出“上海欢迎您”的口号。繁忙的机场,来往的人群,天南地北的口音,翻新的到达大厅,琳琅满目的商铺及餐厅,一切都跟顾初当年离开时不一样。

    这里,远比她在的那年更加繁华。

    在林嘉悦他们等行李的时候,顾初独自一人先出来了,透过通明的玻璃窗望着外面,接送的巴士、换站的摆渡车、颜色永远无法统一的计程车,时不时会有儒软的上海话溜进了耳朵里,充塞着上海本地人的嬉笑耍弄。

    顾初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像是变了,又像是没变。

    举家搬迁上海的时候,她对上海的一切都好奇,不及琼州的海大的黄浦江却日夜热闹,滨江大道旁的银行建得像极了她在国外见到的教堂,那一年位于静安区的百乐门还在闭封,她坐在父亲的车子里每每经过总会想象着卓别林在那里亮相的场景。直到0年,百乐门重新开业,她带着一群同学成了新百乐门的第一批客人,在高楼林立现代化国际化的大上海,那里,却始终弥漫着老上海的调调,慵懒的、穿着旗袍的香鬓丽影、带着70年代气息的黄包车、爵士乐,轻歌曼舞间许多人是用来怀旧,而她,则是凑了热闹。

    可她不曾想到的是,那一场,竟是最后一场狂欢。

    林嘉悦拖着行李箱过来了,她的步伐比较快,打着电话,说了不达标准的还带着港腔的上海话,听着也是有点滑稽。顾思蹦蹦哒哒地钻上前,一把搂住了顾初,笑说,“能回上海真好,对不对姐。”

    好吗?

    回到了这里,意味着她无法再像蜗牛似的生活,有关顾家的荣耀和衰败,过往的记忆再度回来。如果可能,她愿意一辈子窝在琼州那座小城,不理世事变化,一心只是低头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这就够了。

    只是事非所愿。

    如今,此时此刻,她站在了上海这片土地上,告诉自己的第一句话就是:既来之则安之。

    上海这座城,容不得人退缩和软弱。

    就像她的父亲,就算到了最后一刻,也得维护最初的尊严。

    又像是千禧年她考上A大站在淮海路大声宣誓的时候,她道,我要做让爸妈骄傲的人,我要让全上海滩的人提到我的时候说,顾泽峰的女儿是顾初!

    多么豪言壮志,只因为打小的她走到哪里,别人介绍说就是,这位是顾泽峰的女儿。

    林嘉悦收了手机,对顾初说,“我在这边有住所,你和思思跟我住一起吧,要不然还得订酒店,太麻烦了。”

    近几年,香港商人的投资目光都开始北上了,内地纷争的地产房价,其中也不乏有港商大鳄。林家家大业大,听说国内一线城市房产不下十处,每一处都是上亿豪宅,上海这座能够提升逼格的雅地,林家当然不会放过。

    还没等顾初说话,顾思轻哼了一声,“我们家在上海也有房产啊。”

    “思思。”顾初无奈。

    顾思嘟着嘴就不说话了。

    林嘉悦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你误会了,我没有炫耀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刚下飞机你们都累了,还不如——”

    “顾初,你准备一下,我们需要马上去萧雪的住所。”身后,陆北辰的声音扬起,淡淡的。

    林嘉悦闻言,转头看向陆北辰,“你太苛刻了吧,这才刚下飞机,至于吗?”

    顾初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两人,陆北辰淡薄倒也习以为常了,让她不解的是林嘉悦,一路上不跟陆北辰说话也就罢了,下了飞机还跟他拌了嘴,虽说跟林嘉悦接触时间不长,但给她的感觉都是优雅得体,更多时候,她都是听从陆北辰的意思,隐忍不发,今天倒是忍不住了。

    强烈的直觉,林嘉悦的脾气也不见得表面看着的那么小,毕竟也是富家女,有傲骨也实属正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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