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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一十六章、象山城,丑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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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天地元气溃散,修仙求道之说,骤成虚妄。

    武人以自身蛮力,争权夺利,开创世俗王朝,只求享受世间的荣华富贵,荫及子孙,求道长生,已成笑话,天下骤然大乱。

    经数百年,大陆上新增成千上百大大小小的国家,其中东玄域,以神武国面积最大。

    神武六百三十七年,春三月,象山城,正是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绿柳如烟的好时节。

    象山历史悠久,元气时代,便曾诞生一超级大宗‘象山宗’,势力辐射方圆数千里。

    今象山宗虽亡,但象山城之名却依旧流传下来,神武立国,于是设象山为郡城,其内有湖,名曰‘象湖’,水波接天,景色秀丽,游人不断。

    象城之内,有象河,是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所以素有‘咽喉江海,势雄百郡’,“水牵卉服,陆控山夷’之称。千里之内,象城第一。

    清晨时分,雾气自象河之上涌起,一层层一叠叠,朝著四面八方延展。

    象河两岸,千家万户,白墙青瓦,因为雾气的浸染,不知不觉间,自然沾染上了一份温润之意,让这象城,更显柔和秀美。

    象河之南,有一座全木制的高楼,这就是名满天下的仙墨楼。

    此时此刻,在仙墨楼三楼之上,正有两位早起的老人,站在一幅字画之前,仔细欣赏。

    这幅字画,纸页已经微微有些发黄了,明显有些年头,上面题的,是一首非诗非词的古言,笔法劲秀如苍竹,只是词中之意,却有些难以理解。

    “可惜了,可惜了……”

    看著看著,忽然,其中左面的那位老人,不住摇头叹息。

    “雪轩兄缘何有此感叹?”右面的那位老人,闻言不由有些不解地问道。

    左面的老人,青衣博带,一看就是位儒雅之士,他两鬃微斑,大约有五六十岁的模样,但精神却仍是极其瞿烁。

    只见他双手背负于身后,仿佛体内拥有无穷无尽的精力一般,听到右面老人所言,这才伸出一只手去,指著墙壁上悬挂的那幅字画,开口道:

    “兰亭兄细看这幅字: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短短十八字,气概之大,直欲与苍天比肩,将天下的事,都当成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事,都算作天下之事。”

    “当年陆九渊写下这句联时,才不过十二三岁,其后,其果然一鸣惊人,慢慢地,成为了我们神武国陆地神仙一般的人物,可惜,其所著的《九渊天书》,我等却无缘得见,真乃憾事啊!”

    右面的那位老人‘兰亭’闻言,也是不由一叹,说道:“是啊,正因为陆九渊四百年前,在此楼上所写的这副对联,这楼才从原来的‘争鸣楼’,改成了‘仙墨楼’,意味著他的对联,是仙人手笔,无人可比,遂有‘一联压九世,无人可比肩’的感叹。”

    “四百年来,这仙墨楼人来人往,也有不少文人雅士,在此留下墨宝,但可惜,却没有一幅联,气魄之大,能比得上这幅宇宙联,陆九渊之名,也成为了传说。”

    左面的老人‘雪轩’闻言,亦道:“所以人生在世,风起云涌,如果不能做出点改变,还算什么英雄好汉?千秋过后,翰墨书中,可有你我二人的名字存在?”

    闻言,两人皆不由沉默起来,显然‘陆九渊’这三个字,仿佛有著一名神奇的魔力,让这明显两名地位尊崇,气势不凡的老人,也只能追忆,只能崇仰,只能叹息。

    良久,右面的老人俯视著滔滔江水,遗憾地说道:“若此生能得一睹‘九渊天书’,虽死无憾了。”

    左面的老人劝慰道:“会的,会有机会的,若有人能重回四百年时光,见到四百年前的九渊公,得到他的亲聆教益,说不定,便有只言片语传下,只是遗落在象城某处呢?”

    “难,难啊,难……”

    右面的老人一共说了三个难字,开口道:“时光长河,浩浩荡荡,无有始终,我们也不过是这世上苍茫众生间的一员,沧海之一粟,只希望世人不忘九渊公,能再起雄心,开辟另一个时代,而我们,能见证到这个时代的到来,那么,真是虽死无憾了。”

    “虽死无憾……”

    两位老人,在楼上感叹著,感叹著。

    而脚底下,滔滔江水,浩淼东流,水光接天,一如昨日。

    只是今日的象河,和昨日的象河,又有所不同了。

    因为站于仙墨楼上的,不再是名满天下的九渊公,而是两位不知名的老人了。

    人世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

    同一时刻,距离仙墨楼约有半条街之地,有一条小街,名叫浅水街。

    浅水街存在的年头很久了,在象城千街万巷中,这条小街并不算大,但却极其出名。

    因为这里与名闻天下的象河,仅有数百米之隔。

    而浅水街之上,凡多文人士子,雅士往来,所以这里向来是象城文气之显现,众多笔画字铺,文墨小店,应有尽有。

    那些士子书生,胸有文墨的贵人,一有闲暇,便会来此观赏字画,研磨书法,甚至搜集雅玩,消闲度日。

    浅水街之南,有一条小弄,从小弄进去,是众多比较破败的民居。

    其中一间民居之内,一名披头散发的青年书生,忽然伸伸懒腰,从满桌的书卷字画之中抬起头来。

    许是因为昨夜太倦,他直接倒伏在书案之上便睡,所以这一抬头,左脸之上,一大块醒目的墨痕,便提醒著他,又是作画到深夜。

    他衣衫褴褛,满面尘灰,谁也不知他的来历,只知他来时一人,现在还是一人,已在此象城磋砣七八年有余。

    因为腰间系著一个黄色的香囊,香囊上有一个篆写的“燕”字,算是他身上唯一贵重且醒目的东西,所以邻舍都将他称呼为,丑燕生。

    丑燕生如今年仅三十余许,可是脸上满面风霜,却像是一个七老八十的老人,满是暮气。

    他来到此象城之后,租下这间小屋,每日就以写诗作画自娱,换得烈酒,经常喝得醉熏熏的,惹人嫌弃,所以邻里一般都不愿与他来往。

    他赚的钱财全部成为了酒资,所以大半时候,非常落魄,只有每月交月租的时候,才会勤快一点,不然,就会被那胖房东赶出去了。

    而除了那个时候,他大都十分窘迫,不过他也不在乎,一件衣衫能穿四五年,也不换洗一下,实在饿得狠了,也会出门替人写写信,卖卖画。

    所幸他应该出身高贵,一身画技竟然十分了得,深得名师真传,如果运气好,能得到看中,几张画卖出去,所换得的钱财,也足够他支撑一段时日。

    所以数年下来,他虽然人缘极差,但靠写诗作画,却博得了一个‘醉画师’之名,在这象城,至少在这浅水街一带,倒是小有名气。

    不过一来他脾气古怪,不缺钱的时候别人请他作画他都不作;二来他一身酒气,身上的味道更是隔著数里就让人作呕,除了收钱每个月要给他送酒的酒馆小二,基本都不会有人愿意来他家里。

    所以,他虽然有名气,但永远发达不起来。

    而他的那些画作,也只是小范围流传,不登大雅之堂,最多作为一些附庸风雅人的消遣之物,难有大的出息。

    不过‘醉画师’的名字,至少让他卖画时稍微轻松一些,不再像刚来时那样根本无人问津,甚至一钱不值了。

    “哎,又到交月钱的时侯了。”

    望了望窗外,丑燕生脸上有些茫然。

    其实以他的功底,如果肯用心作画,结交一批好友,说不定早就可以在这象城买件房子了。

    不过他却似乎全无这样的心思,得到一点钱财除了交月钱就是换酒喝,根本存不住,所以他明明赚的不少,但租住的却是这样一条最破最穷的小巷,最破最烂的陋房。

    即使如此,毕竟是神武国的郡城,里面的房子寸土寸金,像这样的房子,一个月也要钱八十铜,而在整个象城,这样的月钱已经算最便宜的了。

    所以,每个月到此时,他都是最为窘迫的时候。

    打量了一下外面的日头,今天是一个阴天,太阳还没有出来,气侯倒甚是凉爽。

    他小心翼翼地从桌子底下拉出一个抽屉,抽屉里有一个小布囊,丑燕生伸手摸了摸,随即脸上不由露出一丝苦涩。

    这个月生意似乎不太好做了,辛苦了大半个月,也只得钱百来余铜,可其中小半已作为这月的纸墨用度,和每日一两个面馍的消耗,还要买酒喝,剩下来的,连五十铜都不到。

    离月底房主过来收账,只有三四天时间。

    三四天,想筹来三十铜房钱,对于那些富商名流而言,不值一提,但对于他这一个穷苦画师,三天的时间,却要赚取三十铜的巨款,却著实心中没底。

    “不管了,如果月底交不齐房钱,那个胖房东又要过来赶人了,趁著今天天气适宜,再拿几卷书画出去卖卖,看能不能卖出几十铜钱来。”

    想到此,丑燕生先推开门,来到屋外,就著水井打了桶水净了净面,把脸上的墨迹洗干净,这才重新走回房来。

    他来到墙壁一角,抱起几卷这几天所作的书画来,打开看了看,捡起其中比较满意的三卷,用一条红绳捆绑著,背在背上。

    犹豫了一下,他又将那个钱囊拿起,系在了腰间,把长袍拉开,遮住,这才再次打开房门,走了出来,径直往浅水街上而来。

    他不在的时候,这钱囊可不敢留在屋内,浅水街虽是文人雅士聚集之地,但这条穷人巷可不尽是,如果钱财留在屋内,说不定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一个子儿也不见了。

    所以每逢他要出去,这钱囊他都要随身携带,以策安全。

    所幸这些书画倒没人会偷,他又不是什么名人士子,作的书画本来就不值几个钱,又有落款,偷出去卖,很容易让人抓住把柄。

    所以就算这条街上最穷最苦的小偷,也不会去做这等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估计在他们心中,丑画生画的这些烂画,还不如一个面馍有吸引力吧。

    ps:第三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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