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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六十七章、死的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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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吼——”

    声如惊雷降世,虚空塌陷,耳旁炸响!

    佛门狮子吼有点化世人、破除魔障、开启智慧的功效。●⌒頂點小說,不过,很可惜,秦胄只学到了最下乘的一点,降妖除魔、金刚怒喝。音如爆,锐如兵。

    虚无的虚空突然炸开一蓬血雾,一具破烂的尸体从空气中挤了出来,七窍流血,皮肤龟裂。嗤的一声,暗淡无光的匕首几乎是擦着秦胄的背心跌到地上,锋刃插入坚硬的地面,只看到一个剑柄,锋利的程度令人心惊。

    尸体蓝衣蓝裤,脸上化作黑色的纹路,给人一种邪恶的感觉,不过此刻已经被血液染成了红色,这样的打扮,在游戏里面只有一个,暗夜精灵。盗贼职业的巅峰存在,盗术出神入化,最可怕的还是一身潜行的本领,曾经在一只豹子身边呆了三个小时,而豹子竟然一点没有察觉。轻功极高,混迹江湖这么久,却没有多少人看过他的真正面目,很多时候胜负已分,死亡的人却没有看到他的影子。

    这样一个高手,竟然被秦胄一嗓子给吼死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估计没有人会相信,秦胄的职业是亡灵法师,最厉害的手段应该是宠物才对,最次也应该是魔法技能,却用狮子吼把暗夜精灵震死了,这说明他近身的本领当远在亡灵技能之上。

    “明明是盗贼,却要学刺客杀人,该死。”秦胄冷哼一声。

    那么厉害的一个高手,还没有露面就被震死了,还真死的憋屈。

    流浪的蜗牛心神微震,不得不说看着同等级的高手被秦胄一招秒杀,强大的信心立刻出现波动,秦胄的实力太可怕了。能够把潜行的暗夜精灵找出来,这一点就是他自己都做不到,秦胄却敢利用这一点引诱暗夜精灵出手,再厉害的刺客,只要出手了都会露出破绽,而秦胄把握的就是这一点,对暗夜精灵一击必杀。他绝不认为这是巧合,只能说这是秦胄精心布置的局,敢以自己为诱饵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对自己极端自信,很显然,秦胄属于后者。而这样的自信,不可避免对即将发动攻击的流浪的蜗牛产生压制。就在他心神颤抖的刹那,一抹血色刀光照亮了天空。

    “这个对手,我要了。”

    小刀已然消失在原地,出现在了流浪的蜗牛面前,竟然没人发现他在这么过去的。布谷鸟只迈出了一步,就停止了动作,摇头失笑,小刀还是这么崇拜斗争。

    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比吵豆子还要密集,劲气横空,秦胄立刻让亡灵大军散开,别殃及池鱼了。

    枪的长兵之王,走的刚猛、厚重的路子,但是一根银枪在流浪的蜗牛手中使出,却是迅若疾风,快似奔雷,在力量和速度之间,似乎偏向速度。如旋风逆转,飘忽诡异。

    小刀对于刀道极有天赋,刚刚走出新手村的时候,就敢相差十多级挑战老手,而且是一人单挑好几个,经过这么久的磨炼,刀法已近大乘,大巧似拙,似缓实快,动与静之间的转换,浑然天成。

    往往流浪的蜗牛以为他力道用尽的时候,血饮刀却传来一股巨力,震的银枪几乎跳了起来。攻敌之必救,这是小刀的破山刀的最大特点,有种传说中奕剑术的味道。

    银亮和血芒每一次碰撞都能站发出一蓬火花出来,声音远远地传播出去。开始的时候,流浪的蜗牛还能凭借龙马的力量和小刀针锋相对,以快打快,小刀浑身似乎被银光包围,几乎看不到身形。

    三十招一过,流浪的蜗牛的劣势就显现出来了,骑士崇尚进攻,但是过刚易折,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龙马的力量在天底下的坐骑里面都是排的上名字的,加上骑士本身的力量,两者相加,白骨巨魔都是一击必杀,况且玩家。所以流浪的蜗牛向来不会考虑三十招之后的事情。

    但是遇见了小刀这个刀道天才之后,流浪的蜗牛立刻发现了自己的缺陷,五十招之后,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小刀转守为攻,血芒大盛。每一道光芒都刺破天空,把天空都映照城了红色,大地震颤。

    “可惜了一位高手。”

    布谷鸟脸上带着叹息和一丝可惜,七十招,也就差不多可以见生死了。

    龙马突然掉头,转身就跑,速度如电,眨眼就跑出了二百多米,小刀没有一丝犹豫,一刀挥出,破开前面的空气,人已经射了出去,比龙马还要快上三分。强大的气势比山岳还要沉重,血光如瀑。

    “回马枪。”

    全速奔跑的龙马突然止步,由动到静,惯性似乎消失了。消失不见的银枪突然从流浪的蜗牛的腋下射出,如恶蟒出洞,又如猛虎下山,以雷霆万钧之势撞向迎面而来的小刀,以小刀冲来的速度和回马枪射出的时机,小刀根本没有闪避的可能。

    但是布谷鸟却没有露出一丝担心,秦胄更是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只是嘴角隐约露出不明显的不屑。

    小刀的速度骤然提升一倍,一缕璀璨无比的血芒划破天际,似乎连天空都要分成两半,两条人影乍合即分,惨叫声音随着响起。

    “啊——”

    惨叫声音只响了一半,便随着流浪的蜗牛的身体的炸开而停止,龙马也没有逃过一劫,被一刀分成了两半。虽然目标只是流浪的蜗牛,但是刀气太强,不可避免地泄露到了它的身上。虽然只是一缕刀气,也不是它能够抵挡的。

    锵!

    一声清脆的声音,血饮刀归鞘。小刀飘然落地,潇洒飘逸,看着秦胄:“幸不辱使命。”

    “该找女朋友了。”秦胄笑着道。

    小刀嫩脸一红,手足无措,高手的风范消失无踪。

    “哈哈,小刀也会脸红,别不是真的起了什么坏心思吧。”一身青衫的青青子衿从草木之中走了出来,调笑了一句,马上脸上变得严肃朝着秦胄行礼道:“青青子衿见过秦王,黑豆火柴团队三千四百人已经全部去了复活点旅游,三百八十只黄甲苍狼完好无损送回了狗镇,幸不辱使命。”

    “看来我来迟了。”一脸正气的大侠走遍天涯从另外一边走了过来,看着满地的尸体,脸露惊容。

    青青子衿见过礼之后,就退在一边。秦胄看着走遍天涯,笑意吟吟,“每次看见你这张脸,我都仿佛觉得我们存在代沟。”

    “靠!”

    走遍天涯正仔细观察暗夜精灵的死因,想不到秦胄回蹦出这么一句,饶是以他的冷静也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其他人忍俊不禁,哈哈大笑。其实也怪不得秦胄这么说。走遍天涯一张国字脸堂堂正正,浓眉大眼,举手投足之间总是散发着一股侠气,而他本人也是一直这么做的。可能是从小装老成的缘故,比大家也大不了几岁,但是看起来却和上一辈的人差不多。

    “接下来怎么办?”大侠摇了摇头,明智地不去讨论这个话题。

    “把这些见不得人的老鼠灭了先。”秦胄的话刚刚说完,无数雪亮的刀锋从虚空刺出,击向每一个人。

    “吼——”

    声音炸开,宏伟嘹亮,血雾迸射,持着匕首的手臂被生生震成了粉碎,两个刺客惨叫一声,七窍流血,尸体跌落地上之后,抽搐了一下才彻底死去。

    锵!

    清脆的声音传入耳中的时候,刺客仿佛看到了一闪而逝的红芒,只是这红芒太快了,快的不真实,他不确定这是不是错觉,他很奇怪这个时候还有心思想这个,但是马上他就发现不对,快要触及目标的匕首怎么刺不下去了,一身力气潮水般褪去,低头一看,亡魂皆冒,一跳血痕出现在肚子上,早已被人拦腰而断,意识消散之前,发出了一声惊恐的感叹:“好快的刀。”

    只是,如果他知道小刀在一瞬间出了三刀,灭了三个刺客的话,不知会不会直接吓成白痴。

    “大切割线”

    布谷鸟轻轻喊了一声,虚空出现无数纵横交错的黑线,从刺客的身体上穿过,下一刻,刺客的身体哗啦一声碎了,变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正方形。

    “当我好欺负?”

    青青子衿冷哼一声,明明在右手的剑不知何时跑到了左手,以一个刁钻无比的角度刺入刺客的心脏,随着剑从刺客的心中上拔出来,一股鲜血喷射出来。别人都是两个或者三个刺客,就他一个。

    双手一震,劲气鼓荡,两把匕首立时刺空,还不等他们改变方向,大侠已经闪电抓住两只手腕向前一送,立刻把两个刺客从虚空中拉了出来,接着松开手,两只手肘向后面一顶,咔嚓一声,两个刺客的胸口仿佛被重锤砸中,陷下去了。身体飞了出去,摔在十多米外,抽搐了两下,就此不动。

    “这是杀手公会的人。”大侠拍了拍手,肯定道。

    眨眼之间灭了十个刺客,没有一个人脸上出现异色,神态轻松的仿佛只是拍死了几只蚊子,秦王微微冷笑,“走吧,没有了林妹妹,宝玉会等得不耐烦的。”

    众人一阵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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