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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63章 未经他人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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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我在成为一阶战士的时候,有一次外出执行任务,历经九死一生,在一个混乱的地方得到了一把噬血神刀,和一些灵石丹药,那是一个三阶法宝,就连我那个三阶战士导师,都没有三阶法宝,可想而知那宝物有多么的珍贵。

    我不敢把噬血神刀带回去,就将其埋在了那个地方,很隐蔽,我相信没人能够发现。

    我悄悄的回到了城里,依靠那些灵石和丹药,终于突破到了二阶,那时候,我已经是那个三阶战士旗下天赋最好的弟子了,他对我也另眼相看,给了我最好的资源。

    我又用了足足五年的时间,成为了三阶战士。

    那些曾经欺负过我的人,每次见到我的时候,都会恭敬的低下头,我看着他们的样子,感觉可笑至极,但是我对他们的恨,却一点都没有减少,我心中的黑暗和怨气,一直都在不断的发酵膨胀着。

    他们在我的脸上留下了那么多的伤疤,我得用他们的命来还。

    我去拿了那把噬血神刀,我在一个夜晚,在那三阶战士错愕的眼神中,一刀杀了他,然后我出门,杀光了所有的人。

    那一刻,我已经堕入黑暗,我的心里,只有变强和杀戮。

    与我杀死那个尖灵族人时的罪恶和愧疚感不同,那一刻的我,充满了快感。”

    万鸿说到这里,众人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这简直就是一个宇宙魔帝的标准成长啊,他的经历,就决定了他是一个不择手段不讲情谊的恶人。

    “我得到了那个三阶战士所有的财产,我拿着那些财产,独自踏上了一条杀戮的道路。

    既然杀戮可以得到快乐,可以夺取资源,可以让我变强,而且我杀的还都是欺压人类的异族,那我为什么不杀呢?

    此后的三十年里,我变成了一个幽灵一般的刺客,杀了不计其数的人,见到了太多的黑暗,修为也越来越高,战力也越来越强,宝物也越来越多,尽管经常被围攻,但我总能险死还生,那时候,我以为是就是主角。

    直到我遇到了一个传奇强者。

    对了,给你们说一下那个世界的实力划分,从弱到强分别是,凡人,一阶,二阶,三阶,传奇,真灵,半神,神灵。所谓神灵,寿命极长,据说可以不死不灭,但具体不得而知,因为那个世界的历史总共也不超过十万年,历史记录活的最长的人也不过是一个活了一万多年的神灵,说是不死不灭,实则是夸大了。

    我遇到了那个传奇强者后,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但我有我的手段,那就是在一次刺杀中,得到的一颗对方没来得及引爆的高能炸弹。

    我引爆了那个炸弹,然后远远的逃离,爆炸将其炸成了碎片,将我也波及成了重伤。

    那个时候,我便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得提升自己的境界,于是,我拼死突袭了一个大家族,杀光了那里所有的人后,把他家所有的财宝和灵石丹药全部都装进了储物袋内,然后找了一个山洞,封闭住洞门,开始闭关修

    炼。

    我每日都打熬身体,联系武艺,吸收灵石,我突破到了传奇,可这还不够,我最起码也要突破到真灵。

    那个地方很奇异,随着修为的不断增加,寿命也会延长很多。

    在我到了那里的一百年后,我终于崩溃了,我大哭了三天三夜。

    一百年了啊,我的家乡,都是凡人,有几人能够活过一百岁,更何况,我穿越的时候,父母都五十多岁了,朋友们也都二十多岁了,一百年过去了,包括夏尘你,估计都已经全部化为黄土了。

    我一直以来支持着的回家的信念崩塌了,即便是能够回到这里,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了,那会来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我心中的黑暗更加浓郁,我怨恨这世间的一切,我发誓,要毁掉所有的异族,即便是有一天能够回到这个星球,我也要毁了它。

    这世间都是悲恶,这世间所有的人都是丑恶的,所有的苦难都加诸到了我的身上,凭什么我要受这些苦难。

    凭什么只有我自己受这么多的苦难,受这么多都折磨,我要毁掉一切,我要让所有人都死,让所有人都遭受和我一样的痛苦。

    我成为了半神,仅差一步就能够点燃神火,获得神性。但那一步何其艰难,神灵之所以称之为神灵,就在于其强大和稀少,那世界有数万半神,神灵却只有一百多个。

    我出关了,在失去了回家的目标的我,一度浑浑噩噩,四处游荡,在那片大陆上来回奔波着,像一个刺客,也像一个游侠。

    我见到了太多的苦难,人类的苦难,他们在那片大陆的最底层,挣扎求存,被当做食物,当做实验品,当做猪羊,当做奴隶。

    他们太惨了,于是我找到了新的目标,那就是,带领人类,统治这片大陆,让所有的异族都成为人类的奴隶。”

    “我撕下了粘在耳朵上的尖角,以人类的身份,网罗了数万人类,在地灵族边缘,建立了第一座人类城。

    人类是聪慧的,人类的智慧比其他异族都要强,他们只是缺少一个机会,我给了他们机会。

    我挑选资质好的人类,教他们练习斗气,成为战士,我抓来许多异族魔法师,逼他们教人类魔法,人类中有了魔法师。

    一百年过去了,人类越来越强大,人类城也越来越强大,而我,也被人类尊称为皇,号称人皇。

    终于,我的行为,惹恼了旁边的地灵族。

    地灵族就是那个以魔导科技著称的种族,他们和人类的外貌几乎一模一样,他们有着强大的底蕴,他们有着超强的科技,他们的力量无法反抗,我为了保存人类的血脉,保存我自己的性命,我投降了。

    那些地灵族心善,没有对我赶尽杀绝,而是教训了我一顿,让我老实一点。

    我心中暗暗发誓,若我成神,第一个灭的,一定是地灵族。

    于是,我独自一人去了地灵族,在地灵族人错愕的目光中,来到了他们种族的神殿前,跪在了地上,乞求那位地灵

    女神的宽恕。

    我跪了整整三年,无论是严寒酷暑,无论是烈日当头还是风雪交加,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那些地灵族人在旁边骂我,嘲讽我,我都一动不动,我跪了整整三年!”

    “三年后,我终于感化了那位地灵女神,她出面见了我。我向她表达诚意,乞求她能够将人族纳为附属族群,将我纳为她麾下的战士。

    她同意了,于是,我带着人类中的精英,进入到了地灵族内,让那些人类精英去地灵族的魔导科技的地方做苦工,去打杂,暗中却让他们学习和掌握魔导科技。

    我是半神,在地灵女神的麾下,我成长的也很快,而且我能征善战,每次打仗我都带着人族冲锋在前,为地灵族打下广阔的疆土,我成为了地灵女神麾下最强大的战士。

    可是我知道,我一日不成神,就无法带领着人族崛起,成为融入到这片大陆之中。

    可是点燃神火、感悟神性,何其艰难啊,百年的时间,我都没有成神,这让我焦急不已。

    但我也并非毫无收获,我成功的吸引了地灵女神,她被我的勇猛和忠诚所折服,成为了我的妻子。

    人类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彻底融入到了地灵族内。而那些人类精英也没有让我失望,他们很快便完全掌握了地灵族的魔导科技,不论是筑城,还是防御工事,还是建造飞船,他们全部都完全掌握。

    直到那一百年过去了,我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在一个夜晚,我杀了那个爱我极深,对我完全信任毫无防备的地灵女神。

    她是我的妻子,帮助恶成长,给我最高的地位,最好的资源,对人族也极好,但我杀了她。

    我至今都还记得,她用着惊愕万分的眼神,看着我,问我为什么杀她。

    我说,生而为人,我很骄傲,一切,为了人类。”

    说到这里,夏大宇几人都忍不住感到心惊肉跳,恐惧不已,倒不是恐惧万鸿的实力,而是恐惧他的狠辣和不择一切手段的做事方式。

    对于自己的妻子自己最亲近的人都能下这样的狠手,那这个人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我杀了她,夺取了她的神性,点燃了我自己的神火,成就了神位。自此以后,人类终于有了自己的神。

    我控制了地灵族,他们在神的淫威之下瑟瑟发抖,无条件宣布对我效忠。

    可是,当年他们对我的侮辱,我怎么可能轻易的释怀,轻易的就饶恕他们呢。

    按照我的想法,我应该把他们全部贬为奴隶,可是我的首席智囊告诉我,这样一来,势必会引起地灵族的反抗。

    而人族现在虽然因为我的成神而成为了万族之一,甚至还是顶尖的序列,但是如果恶想扫灭万族,单单靠人类这样还是不够的。

    于是我压下了心中的仇恨,接受了我的智囊的建议,将地灵族贬为二等公民,让他们为我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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