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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厚积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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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从酒店大门出来,迎着早晨的太阳,两人正式开始了这场注定艰难而充实的旅行。.

    因为昨天晚上的新闻事件,王钟为了保险起见,没敢多逛,在附近的一个地摊上买了两双最老式的白色球鞋,然后便朝着西边的方向而去。

    出五羊城的时候,身上幽默细胞空前爆发,王钟盯着头顶的烈曰,忽然冒出一句让王博文笑的疯癫的话,“哈,再来两个人,咱们都能取经去了。我是大师兄,你是二师兄,赶紧找师父去。”

    ……

    因为每天至少要完成四十五公里的行程,为了最大限度上的保证持续作战能力,也为了照顾王博文的速度,王钟安排了堪称详尽的时间表。

    按匀速每小时跑十公里计算,上午跑两小时,中午休息三小时,下午跑三小时,然后晚上在陌生的城市游荡,体验市井百态。

    连续几天,任务完成还是很不错的。

    从五羊城一路出了广.东省,渐渐深入广.西境界。

    其中发生一个小小的插曲,在五羊城西边将近五十公里的国道上,两人正在跑的时候,见到了一场奇特的争斗,让王钟停顿了半天时间。

    破旧的国道上,两边都是崇山峻岭,路面坑坑洼洼,来来往往的都是那种四个轮子的小型货车,毕竟如此破的路,重型卡车之类的根本无法通行。

    车上拉的是锰矿石,大概是当地富产的资源,路上到处可见紫红色的碎屑,像是老旧不堪的路面上渗出的血。

    王钟见到的场景是一场鹰蛇斗。

    黄昏时分,一条一米多长花纹斑斓的蛇,在路面上蜿蜒而行,大概是想从公路一边的树林游到另一边,而就在这时,一只在半空盘旋的鹰忽然盘旋而下,锋锐的爪子,狠狠把蛇按在路面上。

    蛇在挣扎着,像是一条鞭子不住击打路面,发出咻咻的声音,老鹰扑腾着翅膀,想要把它抓到半空。

    一对生死仇敌,斗的如火如荼。

    而就在这时,意外却发生了。

    夜幕中,一辆没有载货的货车飞速奔驰,大概是想天黑之前回家,于是速度飙升到一个极致,路过这一蛇一鹰的时候,大概司机自己都没注意,他的车把老鹰的一只翅膀挂伤了。

    老鹰流出殷红的血,蛇却精神大振,抓住机会,狠狠的缠住老鹰。

    挣扎,翻滚……搏斗了将近两个多钟头,终于是都筋疲力尽。

    然而,路面上都被一滩鲜血染红,两只倔强的生物出于本能,却是谁也不肯先妥协。

    宁愿是死,也不妥协。

    王钟站在路边,一直静静的看着这一幕,心中忽然有种说不出来的震撼。

    争。

    你死我活的争。

    王钟对这个字隐隐有所领悟,在原地打了好几趟拳,明显感觉心中某些地方通达了许多,然后像是拜佛一样,朝着两只生物的遗体鞠了个躬,在路边挖坑把它们埋了。

    王博文对王钟的动作感到莫名其妙,本想着今天晚上或许有一顿美味的蛇羹,却泡汤了。

    平心而论,王钟没打算教给他自己从季华那里学到的东西。

    不是因为门户之见等等什么蛋疼的东西,只是因为不合适。

    季华创造出的这门功法,与其说是武功,倒不如说是一股子精气神,是一条道。

    大争武道。

    没有具体的招式,没有具体的路数,只是一个字,争,争先机,争气势,争活路……

    这样的境界,王博文现在还根本理解不了,包括修身阁中大部分的学员,也根本理解不了。

    有句话叫做,一朝悟道,鸡犬升天。鸡犬升天的前景虽然美妙,但在悟道之前,却是需要作出大量的积累,如水滴石穿般的努力,才能厚积薄发。

    ……

    第七天。

    整整一个星期,两人即将走出广.西境内,而经历了这七天的适应,速度也越发快了起来。

    王钟身上倒是没什么变化,因为他本来就黑,再变也变不到哪去。

    而王博文,整个人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体消瘦了一大圈,却更显精装,原本白白嫩嫩可以媲美少女的皮肤,也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偏黑,咧嘴一笑,显得牙齿特别白净。

    最主要的变化还是气势,如果说之前的他是一头小绵羊的话,那么现在,就是一头吃苦耐劳的壮獒,虽然距离恶狼、猛虎还有很远的距离,但身上已然隐隐有了一股子锐气。

    用王博文的话说就是,“老子现在穿上一身西装革履回去老爸的公司,他们绝对认不出我是那个好吃懒做耳根子软的羞涩少爷,估计会有一大半人把我当成新上任的变态总监,哈哈。”

    阅历和苦难,的确是男人身上最宝贵的财富,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

    一条满是泥泞的小道,大概是前几天下过雨,原本就不宽的路面有了积水,几乎和两边的田地连成一片。

    一脚踩下去,便是软软的一片淤泥,渗入鞋子里,滑滑腻腻的,或许还有某只不幸的小虫子,想想都觉得恶心。

    不过,两人一步一步走着,如履平地。

    经过七天的跋涉,这样一小段几乎没有落脚之地的泥路,对他们已然造不成任何威胁。

    绕过一个弯道,前面是一片更大的泥泞,路倒是宽了一些,两边生长着不知道什么物种的大树,把这一片“沼泽”牢牢圈在其中。

    瞳孔一缩,王钟见到了让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是个老人。

    一个看起来不知有多少岁的老人,身子干巴瘦,花白的头发稀稀疏疏,背驼的很深,整个人看起来异常畸形,从背后看去,他就像是魔幻世界里的地精。

    老人推着一辆两轮木车,上面载着一头猪。

    壮硕的肥猪,一眼看上去至少有三百斤,已然被开膛破肚,白花花的肉躺在手推车上,用透明的塑料纸紧紧包裹着。

    他推的很吃力,腰杆几乎弯成了九十度,一步一步的朝前蠕动,样子看起来有些滑稽可笑。

    两人很有默契的对视一眼,踩着泥泞走了过去,一左一右,帮他推车。

    老人转头看了一眼,叽里咕噜吐出一串让人根本听不懂的话,但他干枯如树皮的脸上那个笑容,王钟却是看懂了。

    三个人缓缓朝前走去,走了约莫半个小时,一座相当原始的村子映入眼帘。

    村头一根崭新的电杆,大概是通电还没多长时间,一条清澈的小河绕村而过,水中隐隐可见指头长的银色小鱼,几个女人在村头小河旁的青石板上用力捶打着衣服,发出啪啪啪的声音,见到老人,再看看王钟和王博文,她们笑得很欢快,其中有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儿,拿个竹筒捧了一筒河水,小跑着过来递给王钟,小脸蛋上蓦然升起两朵红晕,娇羞的跑回河边。

    这样的场景,几乎一下子就把王钟和王博文俘虏了。

    对于从小生活在钢筋混凝土城市的两人来说,这样的一幕,仿佛激活了深藏于骨子里的童心。

    扶着老人走到河边,痛痛快快的洗了把脸,在水边嬉戏大打闹,即便听不懂对方的语言,但笑容却是最好的名片。

    没过多长时间,村子里一个将近三十岁的男人匆匆跑出来,大概是老人的儿子,责怪的喊了老人两句,脸上却是带着笑容。

    老人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指指手推车上的猪,再指指王钟和王博文,咧嘴笑的很是开心。

    男人掏出一包邹巴巴的软盒红塔山,给王钟两人散,“两位小哥是来这里旅游的吧?多亏你们帮忙了,我爸一大早就跑出去了,都没和家里人说,急死我吆。”

    王钟接过烟,笑笑,“举手之劳。老人家这是怎么回事?”

    “明天我结婚,一切都置办好了,我爸非要跑出去,买一头猪回来,说是贺礼,哎吆,人老了死要面子,跟个娃子一样。”

    在村口聊了一会儿,男人推车,四个人朝着村里走去。

    这座大山深处的村子不大,主流建筑还是年龄估计可以做王钟爷爷的土胚房,斑驳的墙壁上印刷着那个特殊年代的标语,看的王博文一路笑声不断。

    “肥猪赛大象,就是鼻子短,全社杀一头,足够吃半年。”

    对于王博文这种标准的资本主义子弟来说,何曾见到过如此喜感的画面,若是手中有相机的话,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拍下来。

    几座红砖绿瓦的建筑在土胚房中如同鹤立鸡群一般,男人指着其中的两座,仰着脑袋骄傲的说道,“这是我家的房子,这一座我和我老婆住,那边那座我爹的。”

    王钟笑着附和,看来这男人在村里应该是属于那种比较有本事的,普通话也说的还算流利,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在外面打工,赚了钱以后回来的。

    晚餐很丰盛,主菜是一道山蘑炒野鸡,用脸盆大小的白瓷盘子装着,上面浮着一层鲜红的辣椒,让人一看就有食欲,酒是自家酿的甘蔗酒,度数不算高,入口清洌。

    男人在笑,老人在笑,王钟和王博文都在笑。

    晚上躺在床上,王博文摸着肚皮翻来覆去的呻吟,是吃撑了。

    爬起来抽了根烟,唏嘘着和王钟说道,“我有个叔叔,以前是某家世界五百强的高层,能力强,有手段,有魄力,年薪可以随随便便在香江买房的那种地步,两年前,忽然辞去工作,据说是去农村体验生活去了,一去就再也没回来,听我爸说好像是找了个女人结婚了。”

    “都说他傻,其实想想,快乐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王钟沉默片刻,心中忽然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这个时候,他的心情无比放松,身体似乎进入一种很奇妙的境界,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有种很干净,很清新的感觉。

    心中一动,出门找了个鸡蛋,王钟脱了鞋,又一次尝试着颠鸡蛋。

    这一次,鸡蛋像是黏在脚上一般,轻轻跳跃,轻轻落下,有种和谐而自然的韵律。

    “老大,你……”王博文目瞪口呆。

    王钟闭着眼睛,似乎能听见心脏处潺潺的流水声,全身劲力控制的完美无暇,细致入微。

    走了那么多路,跋山涉水,再加上今天的安定和宁静,他在控制这两个字上,终于是取得了可喜的突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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