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大杀器
宁青莲?
依稀听到这三个字,王钟转头问向王博文,“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王博文喘着粗气摇摇脑袋,“没。不过,名字好听,人也漂亮,但……呃,我觉得跟这种女人相处久了我会疯掉的。不过,我倒是觉得,她和老大你挺配的。”
王钟笑笑,看着海面上漂浮的墨镜和高跟鞋,游过去抓在手中,“看到了吗?”
“看到什么?”王博文脸色古怪,“卧槽,老大你不会有有某种**的癖好吧?”
“滚你丫的,我是让你看这墨镜和高跟鞋,能看出什么来吗?”
王博文游到王钟跟前,抓起来,对着太阳仔细看了好一会儿,忽然爆发出一声尖叫,“卧槽!这女人一下子丢掉了几十万啊。”
“墨镜是lotos的定制款,上面有还有她的名字,高跟鞋是传说中的鲁布托,虽然没有镶钻石那么夸张,但上面有设计师的签名和她的名字,价格……”
王博文无语了。
王钟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以王钟的眼力,虽然预料到了她丢在海中的墨镜和高跟鞋价值不菲,但根本没有想到,竟然会值这么多钱,而且,这女人还真够……自我的,把自己的名字都刻在了上面。
而她,既然这么有钱,却不肯免费把自己两人顺道捎回去,反而是要收钱。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至少,在我这里没有。”想到她说的这句话,王钟咧嘴笑了。
真是个有意思的女人。
“老大你笑的真猥琐。”
“滚!把东西给我。”
“不是吧,你真的要收藏?”
“为什么不呢?说不定以后还要见面的机会,到时候还给她好了。”
王博文愣了一下,忽然哀求着大声喊道,“情圣啊,你收我为徒吧,我他.妈太崇拜你了。”
……
两人笑闹一会儿,都是感觉有些饿了。
但在这茫茫大海之上,根本找不到吃的,王博文体力又近乎到了极限,游得很慢,要想到达海岸线,估计至少还需要五个小时。
王钟咬咬牙,狠下心来,推了王博文一把,“你去我侧前方游!”
“为什么?”
“爆发出你最快的速度,当你游不动的时候,我就拿这只高跟鞋狠狠敲你!”
“不要吧?我……”
王博文话还没说完,王钟早已一高跟鞋敲了上去,“快游!别说话了!”
……
将近三个小时后,王博文躺在沙滩上,胸膛止不住的起伏着,脸色煞白,眼睛都睁不动了。
天知道,他游的有多辛苦,几乎是拼了命的游,速度刚变慢一点,后背便是一下剧痛,痛到骨子里。
足足五十海里,把他全身力气榨的一干二净,若不是有王钟在暗中用内气帮助,他早就吐血了,甚至很有可能被直接累死。
但,在游的过程中,他也有点不一样的感觉。
是一种突破极限的感觉。
每当身体到极限,几乎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弹时,背上再狠狠挨上一下,那种让人不由自主掉眼泪的疼痛,足以逼的他不得不再次蠕动起来。
就像是一块浸泡在水中的海绵被捞出来,拧,再拧,拧了又拧,总能拧出些许水分的。
每一次突破极限后,都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美妙的……无与伦比。
这个时候,虽然是趴在沙滩上,身体几乎要失去知觉,但王博文心中,却有着一种强烈的充实感。
就像是最开始钻研黑客技术的那段时间,捧着一本厚厚的入门书籍,每天晚上从八点开始,一直奋斗到凌晨,直到……眼睛再也睁不动,才要昏昏沉沉睡去。
睡梦中都是带着满足的笑容。
“爬起来继续走,距离五羊城还有至少三十公里,天黑之前必须赶到。”王钟踹了他一脚,恶狠狠说道。
每个少年成长的过程中,都需要一个严师。
王钟很清楚这一点。
若不是老头子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自己根本不可能像现在这样。
而现在,轮到自己当师傅了,徒弟,则是王博文。
说实话,王钟对他还是很满意的。
这小子,姓格很是坚韧,骨子里有种疯魔的精神,虽然身体基础确实有点差,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多练也就是了。
“让我歇一会儿,老大我实在走不动了。”王博文嘴角流着口水,近乎梦呓般的说道,脸上流露出来的,是近乎婴儿一般的哀求。
“站起来,快点!”王钟眼神中有着一丝不忍,还还是狠下心,狠狠在他背上踹了一脚,“站起来,不然我用高跟鞋敲你了!”
高跟鞋这三个字,像是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一般,王博文的身体恍如触电般剧烈哆嗦一下,竟然是睁开了眼睛,迷迷糊糊看了王钟好一会儿,眼神渐渐有了焦距,挣扎着从沙地上一点,一点的爬起来。
“走!”拉起他的胳膊,王钟大步朝前走去。
……
黄昏时分。
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王钟暗暗吞了好几口口水,周围有不少晚市的大排档,阵阵**的香气止不住钻进鼻孔。
王博文像是梦游一样,东倒西歪的跟在王钟后面,眼睛只咪出一条缝,无意识呢喃道,“老大,我饿。”
“我也饿。”王钟苦笑着回了一句。
之前季华已经说过了,不准备身份证,不准带卡,身上更不准带一分钱,一路上的吃穿用度完全由自己解决,可以去偷去抢,去烧杀掳掠,哪怕去找富婆**,都没有关系。
说实话,王钟对于做这些事,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被逼到一定份上,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尤其是对于王钟这种人。
但,他现在还在考虑。
毕竟,还没有到那个份上,不至于。
视线在大街上转了好几圈,王钟眼神一亮,左右扇了王博文两个耳光,使劲摇着他的肩膀,“醒醒,醒醒,有吃的了。”
一个激灵,王博文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顿时睁开眼睛,“在哪?”
“跟我走!”
穿过马路,两人像是两个乞丐般朝一处正在营业的大型超市走去,这幅样子自然是引来不少人的侧目。
此时的王钟左手拎着一只高跟鞋,脸上带着一副女士墨镜,看起来就是简直就像是土豪的弟弟——土鳖。
而王博文,迷迷糊糊的走着,身上的衣服虽然已经干了,却满是海水蒸发后留下的盐渍,再加上在沙滩上沾了不少沙子,这幅造型简直比土鳖还土鳖。
在人群的指指点点中,王钟脸色平静,径直走到前台的柜台,“存东西。”
看到两人这幅样子,闻到一股子酸臭味道,前台的女售货员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尽全力保持自己的职业素养,挤出个微笑,“您好。”
王钟把墨镜和女高跟鞋递了过去。
售货员脸色古怪,还以为是碰上**狂了,但当见到鞋子和墨镜上的logo后,脸色悄然变变。
这两个品牌,在每个女人心目中都是梦寐以求的所在,而现在,终于是见到真实的了,却是在这样的一个男人手里。
她不由暗暗猜测着王钟的身份,但看了许久,终究没看出这哪里像个有钱人,反而是越看越像小偷。
察觉到她狐疑的眼神,王钟咧嘴一笑,绽放出个灿烂的笑容,“麻烦你了。海边捡到的东西,就留了下来,说不定是段美丽的缘分,你说呢?”
售货员眼神一滞,顿时感觉眼前这个邋里邋遢的少年有些不一样了。
尤其是他的笑容,亲和力十足,让人不由自主的心生好感。
说完,王钟转身拉着王博文朝里面走去,找到免费试吃的柜台,小块小块的熟食牛肉,一口一杯的酸奶,小纸杯里的方便面,一个个吃了起来。
大概半个小时后,几乎把这里所有的东西都试吃了一遍,王博文总算是恢复一点精神,拍着微微饱胀的肚子,“老大,这次玩的真爽,老实说,我还从没做过这种事情。”
旁边的售货员悄然露出一个鄙夷的笑容。
两个流浪鬼,吃就吃吧,吃完还要说这种话,说的好像你以前锦衣玉食似的。
没钱还装13。
王钟看到这个笑容,拉着王博文边走边说,“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后就要想别的办法寻找食物了,还记得那个女人说的那句话吗,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王博文愣了一下,下意识点点头。
“走。”
取了东西,两人一路出了超市门,站在一片夜色中,寒风吹来,王博文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老大,晚上去哪里睡觉?”
“你想去哪睡?”王钟反问道。
”睡大街?”
在他脑袋上拍了一巴掌,王钟笑骂道,“你傻啊,放着五星级酒店不住你去睡大街?”
“去哪住五星级啊?”王博文苦笑,“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很快你就有了。”诡秘一笑,王钟带着他在大街小巷里穿梭起来。
王钟的目的很明确,专门找着一些四通八达没有监视器探头的小巷,走到巷口,就去垃圾箱里瞅。
“你找什么呀?垃圾箱里能找到钱?”王博文疑惑问道。
“垃圾箱里没钱,但是有钱包,找到钱包,我们就能找到钱。”
晚上八点十分。
王钟找到第一个丢有钱包的垃圾箱。
看到垃圾箱里堆在一堆果皮里的钱包,王博文几乎要惊呆了,“老大,垃圾箱里真有钱包哎。”
不顾脏,他翻出来反反复复检查了好几遍,除了有张身份证和一些零零碎碎的其它证明,却是一分钱都没有,“怎么没钱啊。”
“你傻啊,钱包里有钱,你会丢到垃圾箱里?就到这等着,半个小时后还没发现,果断撤。”
抓着王博文,王钟纵身一跃,跳上路边绿化带的一颗梧桐上,枝繁叶茂的大树,将两人的身体完全隐藏了。
“老大,你这是要干什么?”王博文小心翼翼的问道,更加摸不着头脑。
“守株待兔。”
根本用不了半个小时,也就是十几分钟后,一个长头发,身穿蓝色夹克的青年从一辆公交车上走下来,四处环顾无人,双手在衣服内侧的兜中摸索半天,随手把个钱包丢进垃圾箱。
而就在这时,王钟忽然动了,像是一只轻巧的狸猫,跳下树梢,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便绕到青年身后,手持高跟鞋,咚的一声敲了下去。
青年应声倒地,连声音都没发出半点,直接昏迷过去。
“这高跟鞋,还真是把大杀器啊。”感叹一声,从青年身上搜出一叠票子,以及几把锋利的刀片,王钟倒是也没为难他,随手把他丢到垃圾桶旁边,便带着王博文悄然离开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