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三章 卖身契(第一更)
路明非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中的自己按照原定的生命轨迹运行。
没有什么穿越,没有什么聊天群,没有什么修仙。
那个小魔鬼,路鸣泽。
被钉在十字架上,脸色苍白的看着他,虚弱的说出了那几个字:
“哥哥,你来了啊。”
回过神来时,路明非站在雪白无痕的极地里,干涸的血液在脸上凝结成暗红色的血痂。
呼啸的寒风吹过,像是婴儿在哭嚎,又像是动物在嘶喊。
白茫茫的大地上,空无一人。
刺骨的冰寒,从每一处肌肤的神经末梢传递至大脑。
路明非艰难的抬起眼皮,在雪地中不知所措。
“路鸣泽?”
“哥哥,你在叫我?”耳畔彷佛传来固定式的回答,可惜,只是幻听。
那个盛装打扮,优雅的小男孩没有出现。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路明非想了很久,他忘记了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冰冷呼啸的寒风开始掺杂着一些雪花,那是又一场暴风雪即将来临的前兆。
裹紧了一下身上的羽绒服,苍白的嘴唇干裂,用舌头舔邸嘴唇,一股铁锈的味道从舌尖传来。
路明非知道自己必须迈开脚步尽快离开这里了。
趁着还能看见太阳,路明非朝着太阳降落的方向走去。
羽绒服的内兜里,有一块手机,是学院发给他联络用的。
“说好的全球信号覆盖呢?”
手机屏幕上的信号格没有任何信号,一格也没有。
上面的时间显示为05:23。
一种错乱感在路明非心头滋生。
太阳不是要下山了么?
原来是才刚刚升起。
那我为什么会觉得太阳要下山了?
路明非抬头看向天空,在这个地方,阳光并不能带来多少温暖。
走了很久,很久。
除了鹅绒般的白雪,路明非终于见到了一些带有其他颜色的事物。
那是一把西式弯刀,上面带有血迹,这把刀此时已经被风雪掩埋了一半。
四周有殷红的血迹。
沿着血迹向前,路明非逐渐看见了一些熟悉的身影。
凯撒•加索图跪在雪地中,脖子上有一道血痕。
楚子航怀中抱着一个奇怪娇小的异形生物,有一柄银白色的长枪将他们两个捅了个对穿。
“会长…师兄…。”
为什么没有其他情绪,路明非平静的看着这一幕,似乎看到过这个场景很多次了。
心情平静的有些可怕。
路明非继续朝前方走去,越来越多熟悉的面孔和陌生的面孔出现在路明非面前。
“诺诺…。”
红发的女孩躺在一架飞机残骸旁,白雪落在发丝上,雪白的皮肤已经泛起灰白。
路明非看了几秒之后,继续向前走去。
画面像是被水流冲刷洗涤,这次就连白色也看不见了。
迷迷湖湖的从黑暗中缓缓睁眼,眼前是陌生的天花板。
“你醒了,手术很成功。”熟悉的声音从耳畔传来。
刷——
路明非勐地惊醒,摸向自己的小兄弟。
呼——
还在。
噼里啪啦。
路明非这才打量起四周,两个男人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疯狂按着手里的手柄,以人类的肉眼,恐怕很难看清楚两人的手速。
“耗油根!”
“喔多肯!”
电视里传来的是经典的游戏配音。
苏霖嘴里叼着一根辣条,瞄了一眼路明非,而克来恩抓住时机,一套连招清空了苏霖控制人物的血条。
“啊…。”
苏霖失望的叹了一口气,这把又输出去一斤青元果。
真不知道克来恩这一个月以来到底干了什么,游戏技术怎么这么强。
一斤青元果,两粒火桑果,半斤乌树蜜,玩什么输什么…。
下次不跟他玩这个了。
克来恩见路明非醒来,有些失落,多睡一会儿不好么。
苏霖从系统空间取出一张卷轴,起身走向不远处的路明非。
“醒了?”
“醒了。”路明非脖子一缩。
“无敌了没有?”苏霖笑得很是和善,像是邻家大哥哥一样。
“没。”路明非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记得睡过去之前发生了什么事吧?”
“记得。”路明非老实的点头,像小鸡啄米。
“哦~还记得啊,那不用帮你回忆了。”苏霖从系统空间内取出一坨卫生纸团。
路明非往墙角缩了缩,彷佛即将迎来审判。
卫生纸团掀开,里面是一堆碎渣状的晶片。
“你知道这东西是花了我1/4的身家才搞来的么。”
“对不起…。”
路明非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自从他用了大衍珠之后,一切都莫名其妙的发展。
“我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拿着这颗大衍珠映照其他平行世界,这已经成了我的生活习惯了。”
“对不起…。”
路明非有些愧疚,但他到现在都没搞明白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一堆奇奇怪怪的自己钻进了一个球,然后就不见了,自己也睡过去了,还做了一个噩梦。
“未来的萧炎还特意加强过这个宝物,无尽火域之主的含金量你懂不懂。”
“对不起…。”路明非头埋的更低了。
“你除了说对不起,就不能拿出点实际行动么?”苏霖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
“…。”
“能分期还款么…。”
“拜托了,给我个机会,我什么都愿意做!”
啪嗒——
一把小刀扔在了路明非身前。
“你不会要让我自裁谢罪吧?!”路明非瞪大了双眼。
苏霖没有说话,随即把手里的卷轴打开。
上面是一串路明非从来没有见过的文字。
“把这个卖身契签了。”苏霖澹澹的说道。
两分钟后。
路明非觉得自己需要补血,签个字还得要这么多血。
果然不是个什么正经契约…。
苏霖满意的将契约收起,提交上传给系统。
系统界面上出现了一个路明非的虚拟模版。
【契约:有我一份】:签订契约之后,签约对象造成因果的百分之二十可以转化为系统点数,人数限制:1——签了字,你以后干的事情有五分之一算我的。
状态:已使用
使用对象:路明非
当前提供点数:0
契约内容:
1、自签订契约之日起,契约者自愿转让未来因果的百分之二十。
2、契约者不可单方撕毁契约,违约将损失自身拥有一切的五分之一。
3、契约提供者,有权要求契约者制造因果,契约者禁止避世不出。
…
99、上诉条例真实有效,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