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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1章 云氏孔雀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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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初以前一直认为西南这边盛传的“蛊”应该与细菌有关。

    因为,进入西南之后,云初了解到,西南蛮人将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病,基本上定性为着了蛊。

    然后,家里有这种症状的病人,就会在寨子里叫骂,让人家把蛊虫收回去,直到病人痊愈为止,如果病人的疾病不见好,那就继续骂,直到病人死掉。

    这个时候,死了人的那一家就会跟寨子里的“草鬼婆”结下冤仇,因为,蛊这个东西在西南又叫草鬼,养蛊的妇人便叫“草鬼婆”,一般是寨子里的巫医,他们不敢在实质上找“草鬼婆”的麻烦,就只好一直骂,因此,但凡是西南之地村寨里的骂词,一般都格外的丰富。

    书上对“蛊”的解释是盆子里的虫,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这东西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

    《汉律》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

    大唐的法律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

    官府对所谓施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

    以前,西南这边的官员在抓到施蛊妇女后,将其身体埋在地下,只露出头部在外,再在蛊妇头上浇上蜡汁点火焚烧,堪称挫骨扬灰。

    经过云初进一步的了解之后才明白,蛊虫这个东西为啥在西南如此流行。

    无它,主要是人体内的寄生虫太多的缘故。

    西南人喜欢吃猪肉,加上养猪的环境不好,猪沾染了绦虫病,人吃了病猪肉,再把带有绦虫卵的粪便给猪吃,于是,绦虫病就在西南这边就成了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病症。

    小孩子屁.股发痒,扯一下,就能扯出一条一尺多长的虫子,大人也是如此,这个时候再告诉他们是中了蛊的缘故,就算是再聪明的蛮人也相信。

    不仅仅是绦虫病,还有血吸虫病,幼虫能钻进人肉里的人皮蝇,这些肉眼可见能在人的身体里寄生的虫子的发现,加上人惯会胡思乱想,于是蛊这个东西便应运而生了。

    龙婆在很早以前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是依靠“草鬼婆”母亲过活,虽然日子过的不好,母亲终究是把她养大了。

    龙婆偶然间发现,别的小男孩都会欺负寨子里的小女孩,唯独她没有人欺负,问过母亲之后才明白是“草鬼婆”的原因之后,她就立志成为西南最伟大的“草鬼婆”,这样,就没有任何人能欺负她了。

    “饲养蜈蚣呢,最重要的还是种苗,蜈蚣这个东西从幼虫开始便知道弱肉强食,即便是同一窝的蜈蚣,大的也会以小的为食。”

    龙婆咬着一只红烧猪蹄,一边吃一边给李思讲述她饲养蜈蚣的心得。

    “总是抓同等大小的蜈蚣养在一起,不给足够的食料,蜈蚣之间就会相互撕咬,体型最大,毒性最强的蜈蚣王,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筛选出来的。

    老身曾经将蜈蚣王的口涎与水混合,喂食给那些中蛊之人,效果惊人,不管是那种蛊,在蜈蚣王的口涎之下,统统都能去除,最厉害的一次,给一个中蛊之人服用了蜈蚣王口涎水后,从他的身体里足足打出来了一盆的蛊,每一条蛊虫足足有一尺长!

    从那一次之后,不论是乌蛮,还是白蛮都认为老身炼制的蜈蚣蛊王,才是西南最厉害的蛊,人人都尊称老身一声龙婆婆。

    不论是乌蛮,白蛮人再也不敢轻易踏进老身居住的云雾山寨子,即便是寨子里的人出来,也人人敬畏,生怕老身给他们下蛊。老婆子也就认为是蛊。

    就连蛮龙洞这样的大部族,都要把我邀请到他们的部落里,好吃好喝的供应着……对了,我去长安之后还能吃到这么美味的猪蹄吗?”

    李思同样抱着一只猪蹄在啃,她们啃的猪蹄来自野猪,反正西南人饲养的猪,云初是不吃的。

    “当然,这东西算什么,等你到了长安,住进公主府,本宫保证你吃的每一样东西,都比猪蹄好吃一百倍。”

    听完了龙婆婆的自吹自擂,李思对龙婆婆越发的好了。

    西南地的猪肉吃多了肚子里长虫,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想要除掉那些绦虫,李思觉得苦楝皮这一味植物中药就足够了,蜈蚣毒素大多是活性毒素,一旦进入强酸环境的胃里,估计会被分解的差不多了。

    至于那个被蜈蚣毒素打下绦虫的人,天知道是不是口腔,食道,或者胃部有创伤,整体中毒之后,才把那些绦虫给打下来的。

    “那个把蛊打下来的人还活着吗?”

    龙婆婆啃一口猪蹄道:“被蛊毒折磨的时间太长了,人与蛊毒相生,蛊毒被打下来之后,人也就死了。”

    李思认真的点点头,觉得这是必然。

    不过,她并没有告诉龙婆婆这一点,她更希望继续保持龙婆婆西南“草鬼婆”第一人的地位,不仅仅要保住,还要大肆的宣扬。

    至少,要让长安,洛阳两地对云氏有觊觎之心的狂徒们全部都知晓,伤害了云氏,伤害了她李思在乎的人,就等着被龙婆婆下蛊,最后,全身爆炸而死吧。

    不过,老神仙那里不好糊弄啊,他老人家一定是不相信的……一定要想一个让老神仙闭嘴不说的法子。

    或许是跟云瑾分开的时间有些长,加上云瑾一直处在危难之中,李思的精神就没有那么稳定了,不知不觉就暴露出来了李家人的劣根性,那就是迁怒于人。

    好在,李思到现在为止只迁怒折冲府别将何兆一个人。

    不过,如今大唐不论是文官还是武将升迁的非常缓慢,太子李弘已经颁布了《大唐官员升迁试行办法》,那就是官员任职的年限与升职有了关系。

    也就是说,每一个官员必须在本职位待够多少年,符合一些条件才有资格升迁,吏部将之成为“晋升”,除非一个人立下的战功,或者政绩足够耀眼,才能破格“擢拔”,即便是“擢拔”也是有限度的,不可越品,且要走门下,三司,以及中书才能最终确定。

    普天之下,唯一可以不理睬这道规定,随意提拔官员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李治。

    何兆统领一百重骑兵,本就是万年县这个五品京县折冲府的别将,这样的人,在别的折冲府,至少都是果毅校尉的层级,但是,在万年县折冲府里,他只能是一个别将。

    何兆最近被李思折磨的很惨,但凡是属于大唐的边远穷蹙之地,基本上都被发配过了,现在,就看公主啥时候去跟太子,或者皇帝说了,一旦说了,何兆相信,不论是太子还是皇帝说不定都会答应的,到时候,他这一辈子都只好绕着大唐的边境打转转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因为长川一战,他已经被朝廷擢拔为果毅校尉了。

    所谓富贵险中求,如今的何兆只希望将公主殿下伺候好了,朝廷能对他再来一次超品擢拔,如果达成的话,他独立统领一个折冲府,成为大唐的折冲都尉将不再是一个梦想。

    幸好,如今有龙婆在,云瑾还记得她的生辰,她又获得了两条巨大的蜈蚣,情绪稳定了很多。

    “公主殿下,老身在长安有一个仇人……”

    李思听龙婆这样说,诧异的道:“您在云雾山隐居也能有唐人招惹到婆婆?”

    龙婆道:“老婆子本来还有一对更加厉害的金龙,可惜,被一个叫做孙思邈的道人给制作成了蜈蚣干,那对金龙耗费老身足足十年光阴……”

    李思啃猪蹄的嘴巴立刻就停顿了,小心的瞅瞅自己刚刚获得的这对黑头绿背大蜈蚣,觉得不能带这对蜈蚣进入长安了,否则,这对蜈蚣很有可能会成为老神仙药匣子里的一味药。

    至于龙婆婆的仇,李思觉得还是算了,不过,面对龙婆婆恳切地目光,她还是大包大揽的弄在自己身上,了不起回到长安之后被老神仙骂一顿也就是了。

    “何兆!”

    李思大喊一声,守在帐外保护李思安全的果毅校尉何兆立刻进了帐篷,行插手礼,头都不敢抬。

    “回到长安,你就带人将龙婆婆的仇人剁成肉酱。”

    “属下遵命!”何兆嘴巴上回答的远比脑子要快。

    送走了龙婆,李思一个人漫步月下,尽管平时她不喜欢动脑筋,如今喜欢动脑子的云瑾不在,李思只好自己苦思如何堵上老神仙嘴巴的办法。

    龙婆存在的意义,云瑾在给李思的信里只字未提,里面只有一些让李思身子发软的情话,但是李思在看到信的一瞬间就明白了云瑾的意思,养着龙婆,让她成为云氏手里的一枚足可威震四方的武器。

    虽然龙婆无非是养的蜈蚣大了一些,难看了一些,往蜈蚣身上丢一件衣衫就能捉住,显得很是没用,连稍微厉害一些的毒蛇都比不上。

    但是,给蜈蚣换一个名称蜈蚣蛊王,这一对蜈蚣就足够在一瞬间让热闹的长安街头变成空空荡荡的鬼街。

    就像阿耶说的那样,引弓不发的时候,敌人才是最害怕的。

    而龙婆婆跟蜈蚣王存在的意义,便是世上威力最大,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引弓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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