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实践出真知
钱大娘在洛阳干的就是售卖各种女子,或者男子用的胭脂水粉的买卖。
她们家卖的最好的产品是百花胭脂唇脂,据说是提取百花之色,混合以鲸油,香粉制成,颜色各异且不易褪色,深受洛阳城男女欢迎。
最近,出货量最大的却是长安百花坊研制的磨砂膏,据说这种东西在去死皮,美白肤色上有奇效。
那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的皮肤白白嫩嫩的呢,又有哪一个男子不希望自己是白白胖胖的模样呢?
再加上,长安百花坊出品,就代表着天下第一等,而且,原料取自于纯天然,绝对不是那些用铅锡粉末制成的有毒美白化妆品可以比拟的。
自从孙思邈老神仙得出铅有大毒这个评判之后,但凡是稍微有一点家财的人家,只会选用长安百花坊出品的化妆品。
自从听说磨砂膏这个美白新产品出世之后,不论是男女都会买。
不论是男人买,亦或是女人买都很正常,钱大娘都只会笑吟吟的招待好,尽量让顾客满意,并期待他们用完之后还能再来。
道士买磨砂膏就很不正常了。
其实道士买磨砂膏也算正常,毕竟,在大唐很多道士都是有老婆,有情人的,还有很多普通人也喜欢穿道袍。
可是,殷二虎拿走的磨砂膏的用途钱大娘子是清清楚楚的,是用在薛长风那个砸碎身上,给他换皮用的。
而且用量是多少钱大娘子也是清楚的,而刚刚来买磨砂膏的道士,是一个皮肤白皙的道士不说,买的磨砂膏数量却跟薛长风那个砸碎的用量差不多。
然后,钱大娘就很自然的想到了同样被太阳曝晒之后变红,变黑的张果。
这几天以来,钱大娘子他们发动了所有能发动的力量,在暗中悄悄调查张果的去向,却怎么都没有找到,现在,钱大娘子觉得应该追踪一下这个买了好多磨砂膏的道士。
只是一个眼色,就有六个看着像是专门在洛阳城替别人跑腿的闲汉,就不急不缓的跟了上去……
李弘用手帕捂着口鼻,仔细地查看一个虬须大汉皮肤缝隙里摇头晃脑的蛆芽。
今天是第三天了,如同师傅说的那样,在这个还活着的无恶不作的大盗身上,蛆虫长出来了。
一个专门服务于东宫的太医署医正,在摸过这个彪形大汉的脉搏之后,对太子施礼道:“启禀殿下,此人还活着,就是心脉有些紊乱。”
李弘受不了壮汉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继续用手帕捂着鼻子道:“还能活多久?十天能撑下来吗?”
医正瞅一眼脑袋被绑在木板上的壮汉道:“只要饮水,食物充足,下官以为十天对他来说不算啥,就算皮肤溃烂,这些蛆芽继续长成,再撑过十天毫无问题。”
原本对自己身体状况一无所知的壮汉,听了医正说自己的身体正在生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粗壮的脖子青筋暴跳,大吼一声竟然挣断了固定他脑袋的皮绳,迫不及待抬头朝自己的身体看去,只见在他的肚皮上,大腿尤其是胯下三角区位置蠕动着数不尽的白色蛆虫……
“吼——”壮汉开始发疯了,或者说,只要是个人在看到蛆虫在自己身体上蠕动,乱钻,乱爬都会发疯的。
只可惜,他的身体被牢牢地绑缚在一张木板上,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挣脱不开木板,只是将平放在地上的木板折腾的砰砰作响。
李弘依旧用手帕捂着口鼻,冷漠的看着这个壮汉不断地在木板上折腾。
眼看着壮汉的手臂,双腿上的血管全部暴起,似乎已经将力道用到了极致,而此时此刻,壮汉也停止了呼吸,木板也同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宦官春喜小心的挡在太子身前,那个医正也同样战战兢兢地护住太子。
李弘不耐烦地扒拉开医正,这家伙挡住了他的视线。
全身紧绷到极致的壮汉突然长出了一口气,紧绷着的身体也渐渐地放松下来,只是这一出气,这一放松,就再也不动弹了,倒是那些蛆虫被他抖下来不少,现如今正努力的往壮汉身体上爬呢。
医正摸一下壮汉的血乎刺啦的手腕,然后起身对太子道:“此人已经死了。”
李弘单手用手帕捂着口鼻,用另一只手打开桌子上的卷宗,看一遍这人的身份,瓮声瓮气的道:“屠村灭户的汪洋大盗都承受不住蛆虫带来的恐惧,张果是怎么承受住的?”
春喜跟医正两人当然知晓太子殿下这句话不是在问他们,所以,一言不发。
“春喜,这就是你给孤王找来的最凶暴,最癫狂的坏人吗?”
春喜连忙上前道:“殿下,这是奴婢从六百多名死囚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这个董飞虎在伏牛山一带横行不法,杀人无算,听说,上至耄耋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婴孩他照杀不误,没想到会如此的不中用。”
李弘瞅了尸体一眼,若有所思的道:“还是太低级了,太低级了。
太傅,如果是你,你能撑过去吗?”
原本倒在一张躺椅上昏昏欲睡的许敬宗睁开眼睛,瞅着那具被爬满蛆虫的尸体道:“老夫越老越是留恋生命,对于生命的每一刻都无比的卷恋,哪怕是坏的,只要能活着,老夫就会努力求生。
这世事无常,天知道下一刻会出现什么样的变数呢,只要活着,就有无数种可能。”
李弘点点头道:“孤王现在很确定,张果还活着。”
许敬宗笑道:“殿下如果把这个消息告诉陛下,不但得不到陛下的赞赏,相反,只会得到陛下的厌弃。”
李弘叹口气道:“不是说当父亲的都喜欢强爷胜祖的孩子吗?”
许敬宗笑道:“这并不包括皇帝。”
李弘皱眉道:“看来,这个消息只能卖给我母后了,如此,才能将我们的利益最大化。”
许敬宗依旧笑眯眯的道:“是殿下的利益,不包括老夫,老夫整日昏睡连连,啥都不知道。”
李弘无奈的道:“怪不得我师傅说你是这个世上最难对付的人。”
许敬宗摇头道:“云初太小觑天下人了,老夫最多只能算是之一,不是唯一。”
就在两人谈话的功夫,这座荒僻的大殿门外传来一阵喧闹声,李弘有些恼怒的看过去,只见太子妃裴婉莹在李弘安排在外边把门的宦官的簇拥下,走进了大殿。
许敬宗在医正的搀扶下慢悠悠的躲进了帷幕,他们两个是外臣,见不得太子妃。
一看到太子就怒气冲冲的道:“殿下身为太子,应该有储君之仪,即便是有喜欢的美人,也该知晓妾身,由妾身辨别之后再为殿下安排,如何能够在私下里幽会呢。
这样不安稳不说,还容易为他人诟病。”
李弘恼怒的指着木板上那具覆盖着麻布且爬满蛆虫的尸体道:“没错,那就是孤王今天幽会的对象。”
裴婉莹怒冲冲的走到尸体边上,用力扯开麻布,想要仔细的看一眼这个妖娆的贱货,没想到,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具七窍流血且爬满蛆虫的男尸。
她回头毫无表情的看了李弘一眼,就随即软软的倒在地上,人事不省了。
李弘单手抱起柔若无骨的裴婉莹,在她娇艳的脸上拍一巴掌道:“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啊,以后再爬孤王的床的时候,会有师傅曾经说过的心理反应吧?”
裴婉莹的眼睛闭的死死地,呼吸更是若有若无,瞅着怀里的美人,李弘再次叹口气道:“你要总是这样安静该多好啊。”
面容俊秀的年轻道士从躺在门槛上的钟馗身上,轻捷的越过去,手上抱着的一摞磨砂膏却纹丝不动。
不是他想对钟馗无礼,而是钟馗根本就不愿意离开栖霞观的大门,自从白云观遇袭之后,麾下信徒损失大半之后,钟馗就终日饮酒,不离大门半步,就连出恭都是就地解决,弄得栖霞观大门臭气熏天的。
幸好栖霞观这里地势偏僻,又是礼部尚书的家庙,这才没有引来闲人围观。
不过,原本烂醉如泥的钟馗却在这一刻陡然睁开眼睛,庞大的身躯如同一只飞鸟一般从大门处跃起,双手成爪,凶狠的朝一个身材瘦小的闲汉抓了过去。
闲汉猝不及防,眼睁睁的看着钟馗用宽大的身躯将他笼罩住,都来不及发出一声惊叫,就被钟馗牢牢地按在地上。
与此同时,栖霞观大门对面的树林里有两声绷黄响动,钟馗的身体顿时翻转过来,两只脚准确的踢在两只弩箭上,弩箭飞向半空,于此同时一只飞爪悄无声息的飞过来,想趁机从钟馗手中夺走那个闲汉,却被钟馗用手牢牢地抓住飞爪,双脚才落地,就爆喝一声:“给老子过来——”
钟馗用了很大的力道,没想到敌人却松开了飞爪,飞爪带着一截绳子被钟馗轻飘飘的抓走。
随即,弩箭声再次响起,倒在地上的瘦弱闲汉趁机将一柄匕首投向钟馗,自己在地上快速的翻滚着,几个起落之后就隐入了树林。
钟馗避开匕首,手握一个飞爪,冲着树林大吼一声,却并没有继续追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