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百一十章 她来了
洗剑江,林星楚的府邸。
这江神祠要比铜镜湖韩雨柔的洞府可要富丽堂皇多了,江底层楼高起,一整片宫顶均是覆盖金色琉璃瓦,一面面螭龙纹宫墙环抱,玉栏绕砌,彩焕螭头,每一处都透着讲究,据说当年为了铸造这座江神祠,人族可是花了血本的。
如今,花的本钱收益也大,一位十三境江神娘娘,坐镇洗剑江就是十四境,甚至只要妖祖不来,妖族所有的十三境都一起来问剑洗剑江,她林星楚一个人都敢接下来,故而,妖族、魔族、鬼族的一切南下行动,其实都是从上游的的大雪山绕过洗剑江的。
大殿内,林星楚带着林昭、杦栀在一张放满了各色灵果的桌边坐下,道:“小昭,那铜镜湖的桃花妖韩雨柔,你喜欢她?”
“没有啊……”
林昭挠挠头:“我对韩姑娘没有任何的非分之想,只是当年下山游历的时候偶遇韩姑娘,结下了一份江湖缘分罢了,我觉得韩姑娘是一个至情至性的女子,值得尊敬,而他的夫君张曦城是夏族的一位将领,战死后英灵不朽,依旧守护人族疆土,他们两个跟我都是朋友,所以就想着能帮上一点忙就算一点。”
“这样啊……”
林星楚微微一笑:“我就说嘛,我家小昭不是那种以事谋情的人,如果你和韩雨柔之间并无任何男女之情的话,那事情就好办了,我有一个办法,或许真的能让桃花妖韩雨柔,以及我们夏族的那位战将张曦城能在一起。
“啊?”
林昭心头一咯噔,欣喜道:“姑姑请说!”
“韩雨柔的本命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十里桃花,一部分是铜镜湖,所以韩雨柔是离不开铜镜湖的,至少不能离开太远。”
林星楚一双眸子里金光熠熠,笑道:“至于张曦城,他只是一道英灵,承受风雨雷罡数百年,魂魄已经不齐了,据我推算,再过个几百年,张曦城的魂魄力量耗尽,就要真的变成孤魂野鬼了,想要留住他的魂魄,甚至让他与韩雨柔重逢在一起,唯有一个办法或许能行。”
“什么办法?”
“给他铸造金身,塑造一座法身,他就不必依赖于那几根枯骨了。”
“……”
林昭双眉紧锁,他知道这件事可能很难办到,道:“姑姑的意思,是说让张曦城成为一位山水神祇,就跟姑姑一样?”
“嗯。”
林星楚微微一笑,道:“但这件事办起来却又难了,我之所以成为洗剑江江神,是因为战死之后功德已满,所以获得了天地之间的一道敕封,成了这洗剑江的一方之主,但张曦城当年为了抵挡妖族,一路南下,已经错过敕封神祇的最佳时期了,否则他也应该有机会成为一方神祇才对。”
“……”
林昭咬着牙:“有办法可解?”
“有。”
林星楚道:“世间神祇无非于两种,一种是天地敕封,另一种是人皇敕封,大商王朝的版图内,山神、水神林立,无非是因为得到了皇帝的一道敕封罢了,人皇印绶,承运于天地,在自己的版图上是可以敕封神祇的,但目前哪怕是洗剑江,都不算是人族真正的版图,就别更加别提铜镜湖一带了,唯有真正的将这数千里之遥都纳入大商的版图内,大商的国主才有资格敕封此地的山神。”
她一双美眸幽幽的看着林昭,柔声道:“所以姑姑叫你过来就是想给你指明一条路,你想让张曦城、韩雨柔真正的重逢,甚至在一起,需要做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将雪域天池、古淆关以南的版图全部堪舆,变成大商王朝的版图,第二件事,是积累足够的战功,这战功要大到你有资格去白帝城面见人皇,到那时,人皇的一道敕令,就能让张曦城成为铜镜湖附近的某一座山峰的山神,到那时……山神与铜镜湖桃花妖,想要在一起自然不难。”
一时间,林昭有种天清月明、醍醐灌顶的感觉,马上起身冲着林星楚一抱拳,笑道:“谢谢姑姑提醒,林昭记住了!”
“嗯。”
林星楚也笑着起身,道:“要不要……留在姑姑这里吃晚饭?”
“晚饭啊?”
林昭挠挠头:“就不了吧,才刚刚在铜镜湖吃完午饭,而且雪域天池那边的事情一大堆,我也该回去了。”
“好。”
林星楚也不勉强,没什么好勉强的,虽然她想跟林昭多聚聚,但自家的小昭在雪域天池上自立门派,已然是一方之主,甚至能为人族在雪域天池扛住妖族两座军帐的压力,她应该为小昭感到骄傲与自豪才对,这才是林家男儿该有的样子。
……
清凉宗。
老祖赵景煜闭关,洞天禁制层层叠叠,不问世事,整个宗门一应上下的大小事务都交给了宗主赵隋广处置,只是赵景煜闭关前说了一句,清凉宗府库里的那3000颗金鲻钱都有大用,绝对不能随意挪用,哪怕是赵隋广也不能。
这件事,一直都是赵隋广的一道心结,他如果能再有500颗金鲻钱的灵气来滋养本命法器的话,兴许就能更进一步,就能达到传说中的十二境巅峰了,以他的修为底蕴,一旦到了十二境巅峰,整个人族天下能称得上对手的人恐怕就没几个了。
但是,赵隋广不敢轻举妄动,他虽然是宗主,但清凉宗真正做主的人是老祖赵景煜。
午后。
清凉宗首席供奉余吾打着饱嗝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把境界压制在了十一境初期,凭着这个境界担任一个首席供奉绰绰有余了,就算是赵景煜此时出关了,他存在于这里依旧说得通,只说是赵隋广结识的江湖朋友就可以了。
吃饱喝足之后,余吾散步来到后山,后山的潜龙渊是有禁制的,但难不住余吾,一道气机划过之后,潜龙渊的禁制纹丝不动,而余吾则已经飘然如一片落叶般的落入潜龙渊中,他双臂抱怀,懒洋洋的站在盘龙柱前方,嘴角带着笑意,看着盘龙柱那粗壮铁链锁着的黄庭遇。
“啧啧……”
余吾冷笑一声:“堂堂十二境妖仙,堂堂十二境剑仙啊……竟然就这样被人像是一条死狗一样锁在这里,每天不断的从身上抽取妖气,看着可怜,可说白了都是自作自受!”
“要你管?”
黄庭遇抬头,虽然狼狈,但眼中的锋芒依然在:“老子愿意!”
“是是是,你愿意。”
余吾笑道:“说实在的,我有时候都有点佩服你黄庭遇,在妖祖的煌煌天威之下,你竟然敢出剑,而且一剑砍向了妖祖,牛啊……妖族多少脑后生反骨的小王八蛋一辈子不敢干的事情都被你黄庭遇给干了,说你有种可以,说你蠢死了,也可以。”
黄庭遇咧嘴一笑,歪头看着眼前这个身穿灰白相间长袍的男子,笑道:“你在招摇什么?老子当年已经是妖仙的时候,你特娘的还是一条河底的小泥鳅呢,给老子提鞋都不配的玩意,如今在这里是想嘲笑老子?”
“没有的事。”
余吾的眼中掠过一丝怨毒之色,笑道:“老黄啊,跟你说个事儿,雪域天池的林昭啊,没死,或者说是又转世了,如今带着一群人正在雪域天池上打算重建什么雪域军团呢,声势闹的极大,这事情你应该还是听说过一点的吧?”
黄庭遇眉头紧锁:“你到底想说什么?”
“嘿……”
余吾道:“上次林昭只身上清凉宗,这事情你以为能能逃得过妖族的耳目吗?就在那时候,林昭觉醒了一道剑尖,我妖族的十三境已经捕捉到剑尖中蕴藏的底蕴气机了,是秦岁寒的汗牛剑,而就在获得汗牛剑剑尖的时候,林昭有短暂的一段天地神游的时间,不出意料的话,他应该是来后山见你了,对不对?”
“……”
黄庭遇皱眉不语。
“说中了?”
余吾哈哈一笑,道:“雪域天池林白衣,天下谁人不识君?林昭这种人啊,重情重义,令人敬佩啊!!!你当年为大陈王朝出过一剑,这恩情林昭一定不会忘却,所以他来到这里必然也会给你一些承诺,诸如……他一定会再来,到那时就是带着你黄庭遇回家的日子了。”
“混账东西!”
黄庭遇眯起眼睛,冷冷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余吾嘴角轻扬,道:“我想告诉你的是,林昭永远不会再来清凉宗,你也休想离开清凉宗,我之所以潜入清凉宗,正是为了借清凉宗之手杀林昭,彻底灭掉雪域天池,不多久后,我会与赵隋广、赵广义等人联袂问剑雪域天池,两位十二境,外加一个十一境,你觉得能不能杀掉你那小兄弟林昭?他身边如今有谁,十境杦栀,十一境木笡,十境楚雨,这些人够看吗?”
他竖起一根食指:“还有,别希冀林星楚、林婉华会去帮忙,我既然敢去,就肯定有手段让那两位进不了雪域天池。”
“……”
黄庭遇一言不发,只是一双眸子里已经充满了杀机,他身为十二境剑修,巅峰状态下杀眼前的这人不难,只是……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这天地间,还有人比此刻的他更加不自由吗?
……
余吾笑笑,他想看到的就是黄庭遇此时愤怒又无奈的表情,他为何恨黄庭遇?
源自少年时。
许多年前,一条小乌鳢在妖族天下的溪涧中快乐的游来游去,有一条正在溪边喝水的大黄狗冷不防给了他一爪子,差点没把他拍死,这一爪之仇,怎能不报?
……
午后,白帝城外。
一匹白马刚刚离开白帝城,缓缓行于两侧开满花的官道上,白马上坐着一位少女,一袭红裙外罩着雪白纱袍,容貌绝美,右手握着一柄白玉剑鞘的宝剑,左手握着几根桃枝,桃花正盛开,她抿了抿红唇,终于又盼来了今年的远行,如今春暖花开,这段路慢慢走,不急。
反正,爹爹和娘亲,还有林昭哥哥都一直长眠在那里呢。
“林昭哥哥……”
她忽地抬头看向北方,眼圈一红,几欲落泪。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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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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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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