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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九十四章 追穷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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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九十四章追穷寇

    两辆车的大灯汇聚在一起,交织照射,亮的刺人眼眉。

    洪南背对着众人,在他面前的一辆车中门大开,里面躺着他的弟弟洪北,脸上的神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到底是在想些什么。

    在他的身后,那中年汉子也脸色阴沉,正站在马路边上死死的盯着身下或远或近的草丛,在他的身边始终都有四个人围着,站定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这四个人是他领导的这个小队中身手最好的战士,没复原前都是几支特种部队里的“尖兵”,其中有一个还是家学渊源,是出身唐国世家从小就练习武术拳法的高手。每一个都曾在国外完成过十几次任务,是真正的从战火中闯出来的最优秀的猎人。

    他们是这个赏金猎人小队中的绝对主力,中年汉子之所以会在这次行动的时候,敢接下后备支援的任务,很大程度上都是对着四个人有足够的信心。所以在这次行动中,任何时候,他们五个都自动的形成一个战术小组。

    就算之前,队伍减员过半,他也没舍得把四个人直接派上去。

    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普通的队员死了,可以随时补充招揽,但真正优秀的猎人却实在难得的很。

    中年汉子,把手里的枪握的紧紧的,目光梭巡处,除了雨水,杂草,就是水沟和淤泥,他和身边的几个人却都忽视了眼皮子底下正在发生的事情。

    这时候的王越,已经变形虫一样躲在了中年人的正下方,他的身子下面,地面无声无息的陷落出一个人形的大坑,王越趴在里面,背部几乎和地面一齐,加上浑身泥泞,要不是再三注意,真也看不住什么异状来。

    而王越早就注意到了中年汉子和他身边的那四个人,这些人显然都是精锐,身上的气息深沉,浑身上下都缭绕着浓密的杀气,尤其是其中一个呼吸绵长沉稳有力,双目格外有神,一看就也知道是个练家子中的高。

    虽然还不如洪南洪北两个人,但比起他之前杀过的那些人,却已是强上了许多。

    王越趴在马路下面,又过了一会儿,就开始慢慢的活动十指关节,呼吸变得又细又长若有若无。

    事情到了这一地步,周围一马平川,都是荒地,他要想走,自然是谁也拦不住,但现在情况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猎人和猎物的关系马上就要发生彻底的转变。

    被他从刚才那种几乎必死的境地,顺利脱身出来,就是这些人今天最大的失误。以他的本事,只要不被围住,天高地阔,大雨滂沱,藏身暗处,一心想要杀人暗算,莫说是剩下这十几号人,就是后面再多加一个零,他也能一个一个摸上去,宰了。就好像当初的古德里安,躲进小楼成一统,任凭防守如何森严,到最后还不是也被他一路摸进去,杀了了事!

    眼睛眯成一条细缝,王越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瞳孔骤然往里一缩,寒光四射,顿时手脚入地,一伏一弹,整个人转眼就从底下长身窜了起来。

    时机一到,立分生死。哪有半点的犹豫。

    他这往上一窜,势子如同鹰飞兔走,动作从极静忽然转为极动,用的正是**拳中的一招“虎扑”。在没有练习内家拳之前,王越和人交手的时候,都是自上而下,借势而动,可在原地一扑二十几步,练得就是一个速度,那已经是凶狠无比了。但自从随苏明秋练拳之后,他拳法大进一曰千里,通了内家小周天,降伏脊椎大龙,一手拳法已是逐渐练得形神皆妙。而这一式“虎扑”练得最多的就是双臂与脊椎。

    人虽然没有尖牙利爪,不过脊椎带动整个背部的肌肉筋腱,从肩到手,也是和猛兽无异,一扑之下,整个脊椎瞬间一动,劲道内走于肩,所以这一招在没扑之前是要先有个往上窜的动作的。就像鸟要飞的时候,脚下首先要借力,不然光凭翅膀鸟也飞不起来。

    下一刻!

    哗啦一声?泥水四溅,王越往上这一窜,双臂张开,肩胛耸动,原地一跳就两三米高,接着往下一落,速度简直快到了极致。一扑之下,转瞬间就和站在上面的那些人齐眉相对。

    “不好!”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人,只觉得自己面前风声一响,紧跟着就有一条黑影猛地挡住了视线,浑身一个激灵,连忙一抬手,就要扣动扳机。

    可是王越此时人已经落了下来,一把抓出,劈头盖脸,正一路顺着他的五官面目,一把抓到了脖子,顿时整张脸如被刀割,凄惨叫声惊破水幕。

    他的手,五根手指蜷曲起来就像是一把钢钩子,练得再不到家也能把人的脸给瞬间抓烂,更何况是王越这样已经把拳法武功练到了“由外而内”地步的武道大师。只这一把抓下来,那大汉整个面门就全都毁了,不但血肉横飞,内家拳劲儿更是透入脑髓之中,一下就把这人的脑子给震得“一塌糊涂”成了豆腐脑一样。

    虽然没有向之前那些人一样,立刻死在当场,后果却更加凄惨,眼见得是脑浆膨胀,没有了活路。而一见这人,整个脸皮骨头都被瞬间掀飞,人又疼的双手乱舞,蹦跳如同疯魔一般,立刻就把其他人惊得浑身一颤。

    王越这明显就是故意为之,一把落下,随即身子也藏在这人后面,把他当成一面肉盾,反手一抽钢棍,对着中间的中年汉子抖手就砸。

    不过,那中年汉子身边的这四个人果然也是精锐中的精锐,事情虽然来得突然,却也只是虽惊不乱,并没有散开,反倒是呼啦往里一缩,剩下的三个人马上就会和在一起,掩护着中年汉子,往后就退。

    双方的动作都快,几乎同一时间,王越的大棍没有砸中中年汉子,却把挡在他身前的另外一人,斜肩铲背砸碎了半边骨头,力道爆发的一瞬间,整个身体的右半边从肩膀往下,胸骨,肋骨,几乎同时断裂,到插进了内脏。与此同时,路上的那十几个人也都反应过来,毫不犹豫的开枪射击,却全都打在王越面前的那大汉身上,做了无用功。

    借此时机,王越身子一转,立刻从这人肋下钻出,脚下一趟一扫,路面上积水顿时四溅,形成一片倒飞的水幕,挡住前面几个人的眼睛,令其眼前一花。

    下一瞬,他足下生风,闪展腾挪,避过几颗子弹,横身一记扫腿,大斧一样横劈在一人的腰身上,直接扫断脊椎,踢得凌空飞起,跌下路面,再看时却是上下半身已经折纸一样从后面对折在了一起。

    一连串的子弹打在王越的脚下,雨水中打得路面火星四溅。

    王越举手投足,连杀三人,随后更是不肯怠慢,脊椎一抖,落地是脚下接连踩动,三七步,前进后跟,身形快的几乎叫人无法看清。人影过处,雨滴纷纷倾斜,如被大风席卷,四散飞扬。

    **拳的步法中正灵活,主宰于腰,每一路的变化都是一步一脚,连连发出,环环相套,故称“连环”,而其腿脚前后交替,步步紧跟,脚下平起平落,势如趟泥所以又常被称做“趟泥步”。王越原本就有雄厚的根底,现在又从苏明秋手里得到了内家拳的真传精髓,单以拳法而言,就算现在的苏明秋也比他强不了多少。

    加上最近一段时间,他练气修身,琢磨大枪术的变化,进而演化在身法中,动作更加简单直接,一旦全力爆发开来,方圆十米之内,哪怕是被对方用枪指着,子弹也很难打到他的身上。

    王越身体不断的晃动着,原本一米八几的身材似乎一下挨了两个头去,转向多变,刷刷刷三步并作两步就窜到对面一个举枪不断射击的大汉身边,脚下也不停留,一个“抬枪式”,铁臂如枪,进步崩身,噗的一声,皮肉相交。那人虽然穿着制式的防弹衣,百忙中挡了一下,但王越拳力,深入骨髓,能轻而易举的隔着豆腐击碎石板,这人身子还站在原地不动,但防弹衣下面的皮肉却往里猛地一下凹陷。

    顿伤及内腑,胸腹一侧的肝肾只怕已经瞬间烂成肉泥,下一刻登时应手而飞。

    与此同时,他的脚步也没有半点停留,手掌一出一回,出入长枪大马,回也不着痕迹,那人身子一飞的当儿,他的身体已经紧挨着滑了出去。他心思凝聚,五感六识此时都已经提到了极致,对自己拳力所能达到的效果,早就了然于心,是以一招得手之后根本也懒得再看对手一眼。

    紧跟着他接连两脚同踏,陡然转身出现在另一个持枪大汉面前。这大汉正圆瞪双眼,死死盯着王越的身影,一口气把弹匣里的子弹全都打了个精光,奈何王越身形小巧,在小范围内闪展腾挪,犹如神助,速度快的几乎连他的眼睛都跟不上,一连七把枪,都只能落在他的身后。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明明眼睛可以看到对方的影子,但却做什么都要不知不觉的慢上一线,充满了强烈的违和感。

    这大汉手中枪声一停,立刻抽手从腰间摸出另一块装满子弹的弹匣,刚要换上,王越的人已是飞身扑到,一个猛烈的“霸王肘”横向顶在他的胸口,这人顿时就像是被一头狂怒的西班牙公牛给迎头撞了一记,一百七八十斤的身子呼的一声腾空而起,一路摔出六七米外,当场气绝。

    这些人手里的枪都不是吃素的,所以王越下手,招招都是杀手,求的就是一个一击毙命。对他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他从水沟下面一扑而起,前后也就是十几二十秒钟,先劈面抓死一个,又抖手用大棍砸死一个,踢死一个,一拳打死一个,一肘撞死一个,原本距离那中年男子最近的几个人,连同他特意放在身边的四名精锐佣兵眨眼就死了一片。那中年男子哪怕是身经百战,见惯了枪林弹雨,这时候也是被吓的头皮一阵阵的发麻。

    赏金猎人虽然是拿命吃饭,用命换钱,出的任务都是用一条条的人命堆出来的,但他们对付的也是“人”,一枪打上去,就会死,哪里见过像是王越这样的“猛人”,一个后援小队,整整四十人的武装编制,到现在已经被一个人赤手空拳打残了大半。

    饶是这中年男子见过无数的鲜血,这时候也忍不住心惊胆跳,顿时一声令下,扯着脖子就是一阵大喊,“冯真你快上,把他拦住,其他人拉开距离,不要被他靠近了。”

    话音未落,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七,生的一场短小精悍的男子,突然揉身扑了上来,寸拳寸打,双拳挥动打出尖锐的破风声,一口气手臂连动,抽的空气啪啪直响,密如急雨,脆响如鞭。

    这个叫做冯真的佣兵,正是中年人手下那个出身唐国世家,从小练功,精通武术拳法的高手,虽然个子比其他人都矮,但他的格斗实力却毫无疑问是整个队伍中的最强者。

    练拳的人,功夫到了一定的地步,对于危险都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冯真虽然没有办法预先察觉到王越的动向,但在王越瞬间扑出来杀人的一瞬间,他的反应却比同伴快了不是一点半点。

    趁着王越连杀数人,一口气将散未散的机会,猛然从一旁杀将出来。他已经看出王越的功夫远比自己厉害,不论手脚,挨上就死,擦到就伤,只是一股血气涌上心头,拼命当中也顾不得多想别的,中年人一声令下,他条件反射,长身就窜了上去,而他练得应该也是翻子拳一类的功夫,是以一出手就是全力以赴,“双拳密如雨,脆快一条鞭”,为的就是要挡住王越的脚步,叫其他人及时的退出去,好拉开距离。

    眼前一片拳影,剧烈的破风声,瞬间搅散了面前的风雨,发出啪啪啪啪的声音。

    曾在国外执行过十几次任务,凭借自己的身手,拥有“鬼手”绰号的冯真,功夫虽然未必有多高,但这一副一声令下,悍不畏死的劲儿,却足以叫任何人心里一惊,就连王越的动作在这时候也不由一慢。

    他到底还是个人,这一路厮杀下来,前前后后不过七八分钟,手底下就死了二十多人,不说跛力消耗的有多大,只是一想到时时刻刻被至少十几把冲锋枪瞄着,他的精神就高度紧张,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心里不愿意和人纠缠,耽误了时间,王越身子一闪,连踩几步,侧身游走,刚想再施展身法错过冯真,如方才一般冲进人群中去,没想到这冯真一旦动手立刻就忘却生死,势如疯虎一般。他当兵出身,后来又做了轮回的赏金猎人,杀人的经验实在是丰富无比,而且他也是从小练武,身子矮小,更加灵活,一见王越身子一动,立刻往上就黏。

    王越心里早有准备,见这情形,登时一个错步,将身滑了出去,顺势反手就一爪劈抓。这是他惯用的擒拿手,抓人喉咙,一抓就死,屡试不爽。

    哪里知道,这个冯真好像真的不知道害怕一样,竟然理都不理王越的手掌,生似他的那一条命不是自己的,也不躲闪,反倒身子一挺,直腾腾的迎了上来,同时一拳破空,中指指骨吐出如刀,对着王越的喉结也是狠狠的一轰。

    军人杀人,用的都是以前在军队学的格斗术,其中综合了国内外许多搏击的特点,简单直接,针对的全都是对手身上的关节和要害下手,所以又被叫做“一击必杀术”。冯真当了这么多年的赏金猎人,早就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搏杀方式,不但出手凌厉,速度极快,而且力量极大,以伤换伤,以伤换死,打得就是一个悍不畏死。

    王越立刻就知道,对方这是要逼着自己,和他拼个两败俱伤。

    冯真的拳法虽然远远不如王越,但大家都有一条命,豁出来拼一下,生死关头,比的就是一个狠劲。按照一般的常理来讲,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是可以抵消一些彼此功夫实力上的巨大差距的。

    当下王越身形不由又是一慢。

    恰在这时,一声隐隐破空声又从他的身后传了过来,一直站在车前看着自己弟弟尸体的洪南终于在这时候再次出手了。

    他的身体张开,好像一只巨大的仙鹤,贴着地面两步飞掠,动作变换之间,手中也同样擎出一口巴掌宽的短刀,如同鸟嘴,狠狠的啄向王越的两侧太阳穴。

    王越根本不用回头就明了一切,只感觉劲风侵袭脑后,太阳穴上青筋一冒,有一种脑瓜皮微微发麻的感觉。

    点为侧,如鸟之翻然侧下!

    洪家兄弟精通刀术,善于合击,他们练得“合掌蝴蝶刀“原本就是脱胎于龙门南传的永字拳中的八法刀,运刀如运笔,共有点,挑,横,竖,撇,捺,厥,钩八法,一招一式都法度森严。其中点法,就如同鸟飞曲折翻然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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