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五十四章 折道向南
郭宋冲出了成都城,在向北奔行数里后,在一处从岔口又折道向东南方向奔去。
薛涛着实不解问道:“郭郎,回长安应该向北走,怎么又转道向南?”
“向北走太危险,我们走得再快也快不过鸽信,前面几道关隘和巡哨必然会严加盘查,以我这个身材,估计很难混过去,向南走会出乎他的意料,而且简州是你父亲的地盘,资州和泸州他几乎没有控制力,比较安全,我们直接从泸州坐船出巴蜀,前往荆州,再从襄阳回长安。”新笔趣阁首发www.biqusan.comm.biqusan.com
薛涛见爱郎考虑周全,心中欢喜,忍不住在他脸上吻了一下,郭宋哈哈大笑,“我们加快速度,找个地方买点食物,争取找一家客栈,尽量不要在野外过夜,夜里太冷,会冻坏身体的。”
“可以生一堆篝火。”薛涛有些羞涩道。
郭宋见她脸色有些苍白,她衣裙单薄了一点,便取下披风将她紧紧包裹住,“看看情况吧!实在不行也只能点篝火过夜了。”
薛涛裹在宽大的披风中,她紧紧依偎在爱郎怀中,感受着他身体带来的温暖,她心中有一种极为满足的安全感,只恨不得永远就这样走下去。
奔行十几里后,前面有一户农家,郭宋用高价买了两张面饼和一只杀好的鸡,又继续催动火龙王向南方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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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宴已经接近尾声,崔宁终于查到了郭宋和薛涛的线索,在两个时辰前,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骑马强闯北城门,他的马上确实带着一名年轻美貌的女子。
听完了守城当值校尉对男子身材的描述,崔宁几乎可以肯定,闯城门之人就是郭宋和薛涛。推荐阅读新笔趣阁https://m.biqusan.com/https://www.biqusan.com/
在此之前,薛勋夫妇已经跟随召王一同离去了,这件事从表面上看已经恢复了平静,但崔宁却派出了两千余名心腹在全城内进行搜寻,并通知了成都城内的所有无赖地痞,一旦发现身材高大的外地年轻男子,必须要立刻禀报。
崔宁之所以对薛涛志在必得,并不仅仅是贪图她的美色,更重要是,薛勋一家刚刚抵达成都时,著名方士许元长无意中看到薛涛,十分震惊,他告诉崔宁,这个薛涛有帝母之相,贵不可言,这让野心勃勃的崔宁开始关注这个年轻的少女。
崔宁自己也于十几年前在青城山求过一签,签上只有两句话,四五为尊,甲子飞龙,解签老僧没有明说,只是说他到时就明白了。
十年前,他率军击败郭英乂,夺取西川控制权,那年他正好四十五岁,甲子应该是六十岁,距离现在还有五年,崔宁已经意识到,自己极可能在六十岁时割据巴蜀,或许是为藩镇,或许是称帝,现在他基本上就已经是半个藩镇了,崔宁的野心更大,他希望自己六十岁时能登基称帝。
而薛涛的出现便隐隐契合了他的命运,有帝母之相,贵不可言,许元长的话在他心中生了根,让他感觉这是天意,这才使崔宁不惜一切代价要得到这个年轻的美人。
崔宁毫不犹豫下达了几道手令,命令三千轻骑兵向北追赶,又用飞鸽传信,通知北上诸多关隘严加盘查北上之人,身高在六尺以上的男子一律扣留审查。
或许他们躲到成都府各县去了,崔宁又将搜查范围扩大到整个成都府,出动上万士兵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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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初降,郭宋的快马已经奔出了成都府地界,进入简州,尽管他的战马火龙王身体强健,体力充沛,但连续几个时辰的高强度疾奔,它也承受不住了。
这一带没有人烟,郭宋只得找一处背风的小溪边露宿,他点燃一堆篝火,从马袋里找到一只铜杯,笑道:“我们运气不错,居然还有杯子?”
薛涛抱腿坐在篝火旁烤火,她嫣然笑道:“郭郎不是常常自诩野外生存经验丰富吗?难道没有铜杯就不能喝水了?”
郭宋用铜杯装了一杯水,走过道:“我砍一只竹筒就能喝水,甚至趴在小溪上也可以喝了,但你的身子稍弱,你不能喝生水,必须烧开了才能喝。”
“郭郎,烧一杯奶茶吧!你做的奶茶我很喜欢。”
郭宋点点头,他用木头做了一个架子,把铜杯挂在架子上,放一块奶酪和一点茶饼,用细长的匕首轻轻搅拌,待水烧开后,一股浓郁的奶香扑鼻而来。
郭宋用洗干净的竹筒给薛涛倒了大半杯,递给她笑道:“趁热喝,浑身就会暖烘烘的。”
薛涛捧着竹筒小口喝着奶茶,她还从未用竹筒喝过茶,这种野外生活的气息让她颇感新鲜,她一边喝茶,一边笑吟吟看着爱郎在火上忙碌地翻烤面饼和肉鸡。
“郭郎,面饼我来烤吧!”
“不用,你喝茶,让身体暖和起来。”
郭宋一边忙碌一边笑道:“别看烤饼就这样翻来翻去,其实也不简单,稍不留神就会烤糊,而且还会被火烫着,这饼是熟的,烤热了就可以吃了,或者掰成小块蘸着奶茶吃。”
郭宋把一块烤热的饼递给她,比个动作,让她掰成小块蘸奶茶吃,薛涛笑着点点头,小心翼翼掰下一块,蘸点奶茶,一点点吃了起来。
“很好吃!”她眉开眼笑赞道。
郭宋在面饼里撒了一点盐末,蘸着奶茶吃,格外美味。
郭宋啃了口面饼,又喝口热奶茶,慢慢翻转穿着烤鸡的木棍,姬渐渐烤成了金黄色,滋滋向外冒油,看起来格外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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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郭宋骑马在官道上缓缓奔行,他们没有在小溪边久呆,崔宁迟早会想到他们是向南走。
薛涛和他紧紧拥抱在一起,头枕在他的肩头,已经睡着了,脖子上的镂空金瓶里,夜明珠发出幽幽的白光。
郭宋用披风裹住她柔软的身体,将这个心爱的女人搂抱在自己怀中,一只手控马奔行。
头顶上星光灿烂,月色皎洁,细碎的繁星如宝石般铺洒在天鹅绒般的天幕之上,这一刻,他心中温柔如水,竟轻声哼起了前世最喜爱的一首歌。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
不经意间,薛涛悄然醒来,她没有动,而是静静地听着爱郎哼的歌曲,这还是她从未听过的歌,不知不觉,歌中的词语深深打动了她,她的美眸慢慢湿润了。
“你醒了?”
郭宋低头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嗯!你哼的是什么歌儿?”
“家乡的山歌,歌词是我自己改的,你喜欢吗?”
薛涛轻轻点头,她小声撒娇道:“我要你再唱给我听,哄我睡觉。”
“好!我继续唱。”
郭宋柔声又哼唱起来:
因为我仍有梦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
总是为了你心痛
别流连岁月中
我无意的柔情万种
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
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为何你不懂
只要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
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
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痛
将往事留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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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前世的岁月蓦然涌入郭宋心中,是那么清晰,是那么让他刻骨铭心,让他难以忘怀。
他的妻子,他的女儿。
这一刻,郭宋已是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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