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戊字卷 第六十三节 进击的沈宜修
看见几个丫头眼里闪耀的星星,冯紫英就知道自己真的小觑了诗词歌赋这种自己自认为是小道的玩意儿在这些女孩子们心目中的杀伤力。
就连心高气傲的晴雯这丫头都是满脸仰慕,冯紫英觉得也许自己真的该好好回忆一下,除了纳兰公子的词外,还有哪些明以后的诗词能够回忆得起来,以供自己适时装逼。
只不过这诗词大盛时代都是唐宋,明代就开始走下坡路了,清代略有回光返照,自己能回忆得起的也就是纳兰、龚自珍、王国维以及郑板桥等寥寥几个人了,要不太祖的词拿来用用,一曲沁园春?
就怕装逼一时爽,回头龙禁尉就杀上门来把自己丢下诏狱了,这年头虽说不至于文字狱,但是你那口气太大,明显有气吞天下的格局架势,招来横祸那也就在所难免了。
“爷,姑娘一直在问,您这首诗怎么感觉是断断续续的,去头藏尾的,按照格律来,应该还有才对。”晴雯站在冯紫英面前,一袭丹红掐牙背心罩在白色的罗衫外,淡青色的长裤配上绣花鞋,娇俏明媚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就对了,告诉你家小姐,可千万别把也当成诗仙词圣什么的,爷长于政务,对诗词一道只是偶有涉猎,不登大雅之堂。”冯紫英必须装逼,纳兰词都出来了,如果还说自己不通,估计沈宜修就真的要怀疑了,那么就是不屑于把心思放在这上边,正合适。
“偶有涉猎都这么厉害,姑娘都根据爷的那两句诗作画了,说画好了,就请爷去看看。”晴雯嘴角挂着调皮的笑容,“姑娘还吩咐,等她画好让爷看了之后,让奴婢也照着绣一幅好用。”
“哦?”冯紫英才是真的被震住了,这沈宜修还真的是才女啊,自己就照抄纳兰词,她就能根据诗词作画,看来日后还得要小心一些,不能过于装逼了,免得装过了头,反遭雷劈了。
“晴雯,沈姑娘这么厉害?”香菱觉得宝钗已经很优秀了,没想到这个沈姑娘更厉害。
“嗯,我去了这么久,有时候连沈二爷都在说姑娘若是个男子,铁定可以去考举人,姑娘诗画双绝,据说在几年前在吴地就尽人皆知了,前几年许多人都想向姑娘求亲,但是姑娘都不怎么看得上,而且沈老爷的眼光也很高,最终还是爷才入了沈老爷的法眼。”
晴雯不无骄傲地炫耀。
这好像是明着夸赞沈宜修,其实夸赞自己?冯紫英笑眯眯地在心里给了晴雯一个点赞,这丫头,没忘本。
“看来你们未来的大奶奶在这方面都要把爷给比下去了,爷压力很大啊。”冯紫英故作愁苦状,“要不爷还是早点儿离开京师城,到下边去吧。”
金钏儿、玉钏儿和香菱、云裳都意似不信,“爷在这京师城里呆得好好的,而且奶奶还有几个月就要嫁过来了,为啥还要下去?”
“大丈夫只在四方,焉能雌伏于妇人女子裙下?”冯紫英文绉绉的来了一句,“明年爷就观政期满了,下去是肯定要下去的,嗯,香菱,要不爷申请去湖州,正好可以带你去和你母亲见见面?”
香菱心中一暖,爷还记挂着自己的事儿呢。
“爷可千万莫要因为奴婢的这些小事儿耽误自个儿,奴婢的娘已经联系上了,奴婢心里也就踏实了,她若是愿意来京师城,只要有个落脚地,奴婢便安心了,若是不愿意来,奴婢时不时的寄点儿心意去,也算是进了孝道了。”
几个丫头都知道香菱的事儿,听闻说起,也都是替香香菱出主意。
香菱早早托人带信去了,不过香菱的母亲尚未回信,暂时也不知道这妇人愿意不愿意来京师城跟着香菱,毕竟这北地气候,江南人未必就能适应。
“爷真的要下去?”金钏儿也很好奇,“那太太和姨太太她们怎么办?奶奶怎么办?”
“太太她们自然是要留在京师城里的,不过奶奶么,到时候再看吧。”冯紫英摇摇头,“不过爷可是离不得你们的,你们到时候可得要有几个跟着爷去。”
几个丫头脸顿时就红了,爷话里有话,金钏儿和香菱都是知道自家爷的性子,是断断离不得女人的,这么久来,要么去马巷胡同,要么就得要金钏儿和香菱侍寝。
便是晴雯都听闻金钏儿和香菱说起过,也是害臊。
“若是奶奶不去,那两位姨娘也是可以去的吧?”金钏儿小声问道:“晴雯,奶奶可知道两位姨娘的事情?”
晴雯看了一眼冯紫英,迟疑了一下才道:“奶奶没提起过,倒是你们几位她都是知道的,不过以奴婢看,奶奶怕是知晓两位姨娘的。”
金钏儿之所以提起尤氏二女,其实也就是想要试探沈家姑娘那边对自己和香菱的态度,毕竟是被爷梳拢过了,这在有些心胸狭窄的女子眼里,这就是僭越了。
晴雯还没有明白金钏儿的意思,不过她感觉其实沈姑娘是不怎么在乎姨娘这些的。
冯紫英倒是不太在意,沈宜修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岂会在意这些微末之事?从她频繁派晴雯来送信,信中纠结于诗文其实就能看得出来,这女子追求的是思想层次和心灵意境的交流,等闲的以色媚人那是媵妾和通房丫头们的事儿。
笑了笑,冯紫英突然问道:“那你家姑娘问过林姑娘么?”
晴雯讶异地点点头:“爷怎么知道姑娘问过林姑娘?”
“爷只问你问过了么?”冯紫英含笑道。
“问过,还问得很细致,问林姑娘性子脾气,问林姑娘在贾府这边住了多久了,问爷和林姑娘在临清结缘的情况,还问了林姑娘是不是喜欢诗文,……”
晴雯的话映证了冯紫英的观点,沈宜修心目中的对手肯定是林黛玉而非二尤和金钏儿她们。
林黛玉和她同为苏州人,沈家书香门第,林家则是列侯出身,两人父亲都是同科进士,林如海更是一甲进士出身。
虽然林黛玉父母俱亡是个减分项,但是和自己在临清有过生死与共的一段缘分,这又是大大的加分项,所以也不由得她不重视。
这样看来沈宜修还真的是一个十分合格的大妇了,起码找准了自己的定位。
如果真要纠结于二尤的外室身份,或者金钏儿和香菱是否被自己梳拢过这等枝节,那他还真有点儿失望了。
嫉妒心太强的女人不是良配,沈宜修这一点上倒是做得挺好。
金钏儿倒是松了一口气,既然奶奶连两位姨娘都不在意,那就更不会在意自己和香菱这点儿事情了,看样子这一位大奶奶倒是一个好侍候的,若是像荣国府珠大奶奶一般娴雅静怡,那就最好不过了。
“唔,你家姑娘和林姑娘都是苏州人,算是乡人,有这层关系,日后肯定相善。”
冯紫英只有这样期待一下了,不过黛玉那小性子,若是感觉到了沈宜修的威胁,只怕未必好相与。
“对了,爷,姑娘还说了,既然爷现在也没有以前那么忙了,那这几个月就请爷每月写一首诗过去,她也好品读,每月月初奴婢便过来拿。”
晴雯的话让冯紫英差点儿跌了一跤,“爷不是和她说了,都是古庙石碑上刻的,也不过是记下来的么?并非爷原创。”
“姑娘不信,说不管好孬,只要是爷自个儿写的,她都满意高兴。”晴雯抿着嘴笑着道,显然是沈宜修在她面前也没少非议冯紫英。
“这不是为难人么?”冯紫英仰天长叹,“那我还真宁肯忙一些,这作诗可比做事难多了。”
冯紫英的话又都来丫头们的一阵笑声。
外边儿都说这位主子爷有经天纬地之才华,绝非诗词小道所能束缚,现在看来还真不假,只是这诗词一道乃是士人风骨所在,爷再怎么忙于大事,也还是该稍稍分点儿心思在这上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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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元春拿着信痴痴出神。
杏黄色的云萝裙遮掩住了美好的身段,窗外天际白云朵朵,鸟雀自由自在地在飞檐和枝头间来回欢快地窜来窜去,也勾起了元春的无限遐思。
若是在家中该有多么好,兄弟姊妹们一起,无忧无虑地吟诗作画,抚琴下棋,要不就在后花园里走一走,午间一家人热热闹闹地用饭,午后一场小睡,多么惬意。
只不过这一切都只能是在梦想中了。
这已经是府里来的第三封信了。
第一封信就说宝玉发病,起因就说冯铿和黛玉订亲,宝玉就魔怔了,摔玉,茶饭不思,四处念叨,总而言之,疯疯癫癫。
第二封信就说是冯紫英过府,把宝玉狠狠训斥了一顿,甚至把冯紫英的话原封不动地都在信中写了下来。
贾元春不知道自己父亲母亲和老祖宗看了是如何感想的,但是她却是不寒而栗。
犀利深刻地把荣国府现状剖析开来,长房和二房,二房还得要分珠大哥(贾兰)、宝玉和贾环三支,以现在贾府的没落速度,真的还能撑得起多久?
宝玉的不争气她早就知道,作为自己嫡亲弟弟,元春也很是无奈,枉自生得一副好皮囊,却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话元春不想评价宝玉,但是却也知道是真实写照。
自己进宫所遭遇的种种为的是什么,老祖宗和爹娘的期盼,未尝不就是这种情形下希望自己进宫来支撑起这个家么?
有些话不需要说出来,元春也明白,作为嫡出长女的她在大哥去世之后就不得不肩负起更重的担子,这是老祖宗和母亲隐隐约约透露出来的意思,父亲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以元春的智慧,岂有不明白的?
只是这宫中之事又岂是外界所能知晓的?看看许皇贵妃的专横霸道,苏贵妃的骄横阴狠,梅贵妃的绵里藏针,哪一个又是好相与的?
便是和自己一道封妃的吴氏周氏也一样各自在网罗一帮人,想到这里贾元春就觉得心力憔悴。
在宫中,没有子嗣傍身便是原罪,只是这皇上现在连他自己寝宫都不踏出一步,怎么谋求子嗣?
好在她也打听到了,不仅仅是她,吴氏周氏也一样,甚至连十分得宠的梅贵妃也一样经年见不到皇上了。
冯紫英直截了当地说了贾宝玉别想指望别人,只怕未必没有隐隐指向自己的意思,莫非他也知晓了这宫里的真实情形?
好在府里来了第三封信,说宝玉也被冯紫英教训一番之后受了刺激,在家里一病不起十多日,最后总算是恢复了过来,性子也有了一些变化,似乎是愿意听话做一些事情了。
只不过阖府上下都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主要还是吃不准这宝玉一阵一阵的,没准儿过了一阵又旧态复萌,甚至变本加厉了。
即便是在宫中贾元春也没少听到冯紫英的名声。
和自己一道进宫的吴氏周氏对自己很有敌意,但是像几位年龄已大子嗣成年的贵妃倒是对元春没有多少看法,像梅贵妃和郭贵妃对贾元春态度都很亲近,一来二去也要经常在一起说说话,免不了就要提到冯紫英。
江南之行为朝廷弄回来数百万两银子,解了朝廷燃眉之急,据说那一日连皇上都破例喝了几杯酒。
元春也从太妃那里知晓一些消息,中书科接管了开海事务,立即就在江南卷起一场风暴,几个盐商家族被抄家,都和冯紫英有关系,只不过冯紫英躲在了幕后罢了。
现在冯紫英回京已经卸掉了中书科的差事,安安心心回翰林院当他的清闲修撰了,等到明年进士观政期满就能再度升职,可谓春风得意。
据太妃所言,现在连太上皇都在过问冯紫英,让人把冯紫英的情况写个条陈送上去,这可是自太上皇逊位之后少有的事情。
这样的厉害人物既然和贾家成为姻亲,当然就不能放过了。
元春开始提笔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