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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九章 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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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置身在一间古色古香的卧室内,十六扇美人屏风开着,妆台、桌椅无不考究,哪怕烛台、屉子的小细节都透着金贵。我躺在一张阔大舒适的床上,视线企及之处几个丫鬟婢子正在忙碌。她们或擦拭、或摆设,全都小心翼翼,大气不敢喘息。当一个梳着双环髻、身着水红衣裳的小丫鬟擦好了梳妆台回过身,猛不丁与我滴溜溜转着的视线一接触,她跟见了鬼似的叫起来:“啊!”

    “嘘!小声点,没见仙子躺着吗?”一个穿着绿衣,年岁看起来大点的丫头压低声音训斥着水红衣裳的小丫鬟。小丫鬟惊魂甫定地伸手指指床上,绿衣丫头和其他婢子一起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床上来,然后齐齐跟见了鬼似的尖叫起来:“啊!”尖叫声震得我耳膜要裂掉。

    我浑身乏力地躺在床上,想要阻止她们尖叫,却动惮不得。稍微挪一挪,便觉骨架要散了似的,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群丫鬟婢子跟见了鬼似的尖叫完毕又欢天喜地地结伴冲出了房间。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颀长、样貌清奇,打扮又秀气的年轻男人便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他三步并作两步便冲到床前来,一把握住我的手,泫然欲泣道:“绛珠,你醒了?”

    “绛珠?你在叫我吗?”我的脑袋一片混沌,眼前的男子眉目清秀又不失英气,阙庭一抹修长的棕红煞是好看。可是再好看,我也不认识他啊!他口口声声叫着“绛珠”的名字,绛珠是谁?我这样一想,脑袋更加茫然,还伴随隐隐疼痛。

    “我不叫你,还能叫谁?”男子微微一笑,握住了我的手。

    我一凛,局促地抽回自己的手。男女授受不亲,这位公子好生没皮没臊。

    男人微微一愣,眉峰挑了挑喜形于色道:“绛珠,你醒了,太好了!”

    “绛珠……绛珠是谁?”我怯弱地问。

    我懵了,男子和我一样懵了。

    “你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那你记得我吗?”男子神色开始紧张。

    我也随着他紧张起来,“你是谁?”

    男子犹如被重棍当头一棒,许久才木讷地道:“我是杨戬哪!”

    杨戬?我在心里咀嚼着这两个字,心头却如迷雾混沌不开。看着眼前男子热切期盼的目光,我不忍地说道:“对不起,我不记得了。”

    杨戬的目光里充满失望,神色晦败,继而他又道:“你不记得我,不记得你自己,那你还记得什么吗?”

    我使劲想啊想,头痛欲裂,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于是懊丧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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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失忆了。

    从我能下床开始,屋子里就留了水红衣裳的丫头和绿衣丫头伺候。爱穿水红衣裳的丫鬟叫媚儿,穿绿色衣裳的丫头叫眼儿。在屋子里实在闷得慌,我便让媚儿和眼儿扶着我去园子里散步。两个丫头因为没有杨戬的允许都不敢私自带我出门,怕我着了凉,病上添病。我只好用不喝药威胁她俩,这才得逞。

    出了屋子,但见整座真君府第层层进进好不气派。走在层层叠叠的绿色植物间,我才发现我的身子是这样羸弱,多走几步路就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幸而,媚儿随身带着折叠椅,我走累了她便摊开折叠椅放在地上,让我坐下歇歇喘口气。眼儿随身奉了汤药上来。那药一日三顿,苦得很,我自是皱眉头不愿意喝,眼儿便劝道:“仙子,我家主人为了你的病想破了脑袋,操碎了心,良药苦口,你就喝吧!”

    媚儿附和道:“是啊是啊,你看主人每天去拜访神医,早早去,迟迟归,不就是为了治好你的失忆症吗?他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看着真叫人心疼。”

    “那仙子,你一定要不怕苦不怕臭,鼻子一捏就把这药喝下去。”

    “喝了这药,早日恢复健康,重拾你们的美好回忆。”

    眼儿和媚儿一人一句,连哄带骗,我只好半推半就喝下那碗黑不溜秋苦不啦唧的汤药。喝好药,眼儿立即递上毛巾替我擦了嘴边药渍,媚儿忙往我嘴里送了颗酸酸甜甜的梅干。

    我含着酸梅,半蹙了眉头,问眼儿媚儿道:“我和你家主子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媚儿立即笑逐颜开,左右张望了一下,见没有旁的佣人经过,便神秘兮兮说道:“我听哮天犬说,你是我家主人从前的恋人……”

    “别瞎说,那可是犯天条的大事,神仙是不许谈恋爱的。”眼儿忙呵斥媚儿。

    媚儿却十分笃定道:“真的,这是真的,我是听哮天犬和黑鹰喝酒时说的。酒后吐真言,不会有假的,你们想啊,主人是天君的亲外甥,在天庭位高权重,干嘛好好的神仙不当,要到这灌江口来受下界的香火?他不怕熏哪?肯定是犯了事,被天君贬黜了。而且,主人对绛珠仙子确实好得不得了,非亲非故的,如果不是恋人,哪有可能这么好?”

    眼儿拍拍自己的脑袋,恍然大悟般:“媚儿言之有理哈!”

    “哮天犬和黑鹰是谁?”我对两个丫鬟的推测之言不置可否。

    媚儿抢着回答道:“哮天犬是主人从天庭带下来的,跟在主人身边忠心耿耿。黑鹰嘛,是后来才来的,他给哮天犬送了一样礼物,就和哮天犬拜了把子。主人见哮天犬和黑鹰义结金兰,也就恩准黑鹰留在真君府内了。”

    “什么礼物这么神奇?”我竟被两个丫头感染了,好奇心十足。

    眼儿媚儿纷纷摇头,都表示没见过。我在真君府内待了许久,除了一堆郎中之外,便是杨戬和眼儿媚儿,其他人鲜少见到,或许是因为我虽然苏醒,体质却很虚弱,没有出门行走,便不易遇到旁人。据眼儿媚儿说我昏迷了数月之久。昏迷的那数月,杨戬除了办理日常公务外,便是来我房间探我,饮食吃药,亲力亲为。听旁人说起另一个男子对自己的点滴关怀,心里充溢着的当然是满满的感动。我突然对我与杨戬的过往充满了好奇。我一定要找机会先向哮天犬打探打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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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屋里,我佯称要睡午觉支开了眼儿媚儿。等她们一走,我就撑起身子出门去寻哮天犬。真君府又大又气派,我虽住在真君府数月,却是卧病在床,并不曾细细游览过真君府,遂对府内的屋室殿宇一概辨不清方向和具体位置。

    我在园子里无头苍蝇一样走着,走了没多久,便上气不接下气地倚靠着一棵大树歇息。我环视了四维,实在摸不清哮天犬的屋子是在哪一间,便决定还是暂回自己房间去,等见到杨戬干脆直接问他。正准备折回身子,一声鹰唳,便见一只黑色大鹰飞跃重重屋宇飞进真君府,化身一个黑衣少年降落在我面前。

    “绛珠姐姐,你病着,怎么不在房里休息?”少年快步走到我跟前扶住我,言语间充满关心。

    我实在累得紧,攀住他的手就像藤蔓攀住了大树,整个人都虚脱地依附在他身上,有气无力道:“快扶我去那边亭子里坐坐。”

    黑衣少年二话不说,横抱起我就大步走向不远处的亭子。将我放在亭子的长椅上,他用袖子替我擦拭额汗,道:“姐姐,你的脸这么苍白,都没有血色,等杨大哥回来,让他给姐姐弄些补血提气的药膳。”

    “杨戬去哪里了?”

    “杨大哥和哮天犬去寻访能够治好姐姐病症的神医去了。”

    “那你是……”我疑惑地看着面前的黑衣少年,他傲头傲脑,却充满真诚。

    只见他一怔,继而摇了摇头,落寞道:“看来姐姐是真的失忆了。你不记得我没关系,我记得姐姐就好了,我叫黑鹰,姐姐称呼我为鹰兄。遇见姐姐之前,黑鹰没有朋友,姐姐是我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因为姐姐的缘故,我终于修炼成了人形,姐姐还送我一枚狐狸挂饰,因为这枚挂饰,我认识了哮天犬,认识了杨大哥,他们收留我,使我不再流落天涯无家可归。总之姐姐是我的福星,只是没想到对黑鹰而言特别美好的记忆姐姐都已经不记得了。”

    黑鹰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说到我的失忆,那幸福的笑容才渐渐冷凝,干枯凋谢。

    我重重地咳了一阵,对黑鹰道:“对不起……”听他适才一番诉说,我能感受他对我真诚与友好,让关心我的人对我担忧,我感到万分抱歉。

    黑鹰笑笑,还带着稚气的脸有种惹人喜爱的气质。“姐姐,”他道,“这怎么能怪你呢?谁想失忆啊?你又不是故意的。”

    我背倚靠着亭子的柱子,虚弱道:“你刚才说过我曾经送给你一枚狐狸挂饰,能否让我看一看?”我存了私心,我希望一些小物件、小细节能帮我回忆起过去的点滴。对于一个失去记忆的人,是没有前途可言的,因为你回首过往时是一片空白,就像风筝没有线,就不知道自己来时的方向,也就不知道自己接下去的走向,空落落空落落的,没有着陆点。

    可是黑鹰抱歉地同我说:“那狐狸挂饰在哮天犬那里,等哮天犬回来,我就陪他去看望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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