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6章 傻儿嫡子
第226章傻儿嫡子
被告是一个家里有些薄田的小康财主,娶了一妻三妾。他的原配妻子只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可惜有点傻傻的,从小就请了若干私塾先生教他,可是到了十多岁,西瓜大的字也认识不了一箩筐。气得老财主没有办法,总不能把勤苦挣下的家财交给这样一个白痴吧?于是,他就改立自己的二妾的大儿子为嫡长子。
元配妻子不干了,大儿子是他亲生的,虽然有点傻,但到底是自己的心头肉,哪有不维护的,再说了,若儿子不能继承家产,他又傻傻的,那到头来不得被其他弟兄欺负?只怕连口饭都没得吃的。于是便跟老财主争吵。但是老财主执意要立二姨娘生的二儿子为嫡。这元配脑袋也缺一根筋,就到衙门去告状,要求衙门改立她生的长子为嫡,以便将来承继家财。
县衙不仅判决老财主立嫡违法,支持了元配妻子的诉请,改判他的傻儿子为嫡,将来承继家财,同时认为,老财主在嫡长子尚在的时候,不按照刑律规定立嫡,依律判处徒一年。因为《永徽律》说得很清楚:“诸立嫡违法者,徒一年。即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得立庶以长,不以长者,亦如之。”也就是说,除非元配妻子年满五十岁还没有生儿子,那才能立庶出的儿子为嫡。这老财主的元配生有一个儿子,虽然傻了一点,可《永徽律》没有规定傻子不能成为嫡子啊?因此,老财主立嫡违法,故此作出这个判决。
老财主的元配一听就傻眼了,她原本只是为了替傻儿子争夺家财的,怎么搞到最后,反倒把自己丈夫送到监狱里去了?于是她拉着傻儿子四处喊冤。这样这个案子就成了录囚的案子,送到了萧家鼎的案头。
萧家鼎和武月娘、长孙嫣然听承办人汇报了这个案子,不由得都笑了。说这是什么事嘛,为儿子争嫡,却把丈夫送到了监狱。
武月娘还是首先发言:“县衙判得没错,他的儿子虽然傻一点。可是生活也能自理,不久是不认识两个字吗?这世上不识字的男人多了去了,并不是每个傻子都能成为益州第一才子的。嘻嘻”
萧家鼎听她借机讥讽自己是傻子,不由得笑了。
武月娘接着说:“傻子也可以成为嫡长子的,三国时刘备的儿子,其实也是个傻子,要不然,怎么被叫着扶不上墙的阿斗呢!他不就当了国主了吗?这老财主也是的,你不喜欢大儿子,干嘛要立二儿子为嫡子呢?你完全可以还是立傻子为嫡子。让二儿子帮着管家财,不就行了吗?难道大儿子一个傻子,还能跟二儿子争强不成?”
长孙嫣然道:“不是这么回事,这立嫡不仅仅是家财的问题,还涉及到整个家族往后的发展。要是大儿子是嫡子。他家财要传给大儿子的儿子的。二儿子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你这主意不行的。”
武月娘莞尔一笑:“一个傻子,能娶到媳妇吗?谁家的闺女愿意嫁给一个傻子?”
“那有甚么,只要有钱,就不愁娶不到媳妇。”
“就算他娶到媳妇了,他一个傻子,又知道怎么洞房吗?”
“他媳妇可以教他啊!”长孙嫣然俏脸红红的,“好比你。将来要是嫁给一个傻子,你还不得教他怎么洞房啊!”
“你个死妮子,你才嫁给傻子呢!看我不撕你的嘴!”武月娘跑过去要抓长孙嫣然。长孙嫣然便绕着萧家鼎咯咯笑着跑。她身有武功,武月娘又如何能抓到。
萧家鼎眼见二女以前在仙果岛上争风吃醋,现在却打闹得跟亲亲的闺蜜似的,不由感叹。这女子实在太善变了。
武月娘追不上,只好噘着嘴跺脚站住了,道:“不跟你说这些疯话,还是言归正传好了。萧执衣,你说。我说得有没有道理?”
萧家鼎点点头:“很有道理,无从辩驳。——长孙姑娘,你觉得呢?”
长孙嫣然道:“我也觉得衙门这样判也没有错。可是老财主和他元配一直觉得很冤,咱们要不然跟他们劝说一下,让他们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以便他服判息诉,免得维持原判了他们还到处去告状。”
萧家鼎道:“说的有道理,很有维稳的意识嘛!嘿嘿”
长孙嫣然大眼睛扑闪着:“啥叫维稳?”
维稳这样博大精深的具有现代中国特色的词汇,在唐朝是不可能理解的。萧家鼎只是简单说道:“就是不让他们到处告状嘛。咱们把人提出来,顺便把他元配和那傻儿子叫来,一起作思想工作。”
承办案件的书吏赶紧去提人。老财主的元配一直等在衙门外的,所以也很快通知到了,带着傻儿子来到了衙门签押房里。
老财主戴着枷锁进来了,看见老婆,顿时满脸怒容:“你这恶婆娘,还来作什么?非要把我气死了才甘心吗?”
老妇哭着拉着儿子跪倒:“老爷,我也不知道会这样啊。我只是觉得我们儿子太亏了,担心他以后受欺负,我是真心不知道会这样,要是早知道,就算儿子受委屈,我也不会到衙门来告状了。呜呜呜呜……”
“哼!”老财主鼻孔地重重地哼了一声,扭脸过去不看他们。
武月娘冷哼一声,道:“你自己做错了,还在这吼什么?”
老财主瞧着武月娘,他自然不知道这武月娘的身份,见她一身男子书吏的装束,说话却跟女人一般,便鄙意地哼了一声,仰着脖子道:“请问这位差爷,我哪里做错了?”
武月娘从来还没有遇到平头百姓敢跟她顶嘴的,怒道:“你没错?你儿子不就是傻了一点吗?你凭什么不立他为嫡?凭什么非要立二儿子为嫡子?你违反了王法了,懂不懂?”
“不懂!”老财主眼睛瞪得跟铜铃一般,盯着武月娘,“当今皇帝,听说是先帝的第九个儿子,先帝本来是立长子李承乾为太子的,为什么又让当今皇帝登基了?皇帝都能换嫡子,为什么我们老百姓就不能换?”
武月娘等人想不到一个干瘪小财主竟然拿皇室立储的事情来类比。一时间都呆了一下,武月娘随即柳眉倒竖,怒喝:“大胆!竟然敢拿皇帝说事,你想灭九族吗?”
老财主被武月娘的气势给镇住了。这么大的一顶帽子,他可扛不起。缩了缩脖子,没敢再说话。可是,眼神中明显是不服气的。
看见武月娘呵斥父亲,那有些傻的老财主的大儿子傻笑着,跪爬了几步,一下子拉着武月娘的衣袖,摇晃着:“姐姐不生气,姐姐不骂爹爹。要骂就骂傻儿好了。”
武月娘一甩手,把衣袖抽了回来。指着老财主道:“你听听!你儿子见你捱骂,还帮着你说话,这么孝顺的孩子,你还嫌弃他?”
老财主嗤的一声冷笑,转头对儿子道:“傻儿。小狗是怎么叫的?”
傻儿立即匍匐在地上,汪汪叫了一声,傻笑着望着父亲。
“那狗是怎么嗅东西和舔东西的?”
傻儿立即把脑袋触到地面,翘着肥臀,开始用鼻子在地上四处乱嗅,一路嗅到武月娘面前,看见她的靴子。便伸出舌头要去舔。武月娘惊叫一声,赶紧让开,俏脸已经是通红。
望着已经十七八岁,已经长成了成人的傻儿,竟然跟三岁顽童一般学狗叫学狗爬,武月娘等人不仅面面相觑。做声不得。
老财主苦笑:“我这傻儿,谁让他这样他都会照做,学狗叫,学驴打滚,学青蛙跳。人越多,他学得越起劲,你说,这样的人能承继我的家业吗?让他承继,我的老脸往哪里搁?”
傻儿倒是只有父亲生自己的气了,便跪爬过来,拉着父亲的衣袖:“爹爹,傻儿不乖,你别生气啊。”那神态,哪里象一个成人?也就是乳臭未干的三岁顽童而已。
萧家鼎问:“他一直都是这样?”
老财主的元配妻子抽噎着在一旁回答:“我儿子小时候很聪明的,在三四岁的时候就已经能识字了,可惜,那一年春上,他得了一场大病,发烧,烧了三天三夜,后来虽然治好了,却就成了这个样子。呜呜呜呜。”
傻儿听到母亲哭,又转身跪爬着过去,拉着母亲的衣袖,可怜巴巴问:“娘亲,是不是傻儿不听话惹你生气了?你别哭啊,傻儿学猫咬尾巴给你看,好不好……?”
老妇见儿子这样,当真是恨铁不成钢,气得抓着儿子的胳膊,狠狠在他屁股上打了几巴掌,傻儿哇哇哭了起来,老妇又后悔了,一把抱住儿子,放声大哭起来。
长孙嫣然叹息了一声,对老财主道:“你刚才说的先帝让九皇子承继皇位的事情,你觉得跟你一样,其实不一样。——先帝的长孙皇后先后替先帝生了三个儿子,长子李承乾,四子李泰和九子,也就是当今圣上。他们三个都是长孙皇后所生,按照《封爵令》规定: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子同母弟。所以,先帝立九子为储并最终承继大通,是符合律法的。你不知情,胡乱类推,擅自废除嫡子,改立庶出为嫡,那就不对了。”
萧家鼎研究唐律,他当然知道,如果严格按照《封爵令》的规定,那就不对了,长孙嫣然对《封爵令》作了断章取义的解释,其实,《封爵令》是这样规定的: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嫡子,或嫡子有罪、患病,就改立嫡孙,没有嫡孙,就按次序改立嫡子的同母弟,没有同母弟,就立庶出的儿子。——李世民的嫡长子李承乾虽然被判谋反,可以改嫡,但是,李承乾当时已经有儿子李象。按照《封爵令》,嫡长子李承乾有罪,应当立他嫡长孙李象为嫡。退一步说,谋反罪整个家族都丧失这种权利,那也应该按顺序立嫡长子的同胞四弟李泰为嫡,李泰并没有过错,李世民是为了权衡利弊,最后立了九子李治。
当然,这只是按照普通百姓的立嫡的规矩作出的判断,对于制订法律的皇帝,他自己是可以不遵从法律的,因为他的话就是法律,他根据情况作出的另立太子的决定,从法理上也是说得通的。
老财主听长孙嫣然好言好语跟自己解说,首先态度上就能接受,他不知情,但是至少被长孙嫣然的真诚的话感动了,——衙门的书吏见到百姓那都是鼻孔朝天的。长孙嫣然能这样好生跟他说话,自然是让他非常的感动的。于是低下了头。
长孙嫣然对老财主道:“你的孩子虽然傻一点,但是,比那些整天惹事生非,吃喝嫖赌的逆子要强多了吧?他至少还懂得孝顺,懂得爱你们,这样的孩子你都要废掉,那天底下有多少不听话的长子不都得废掉了?我到觉得,有一个傻一点的孩子,都是懂事听话的,比那些吃喝嫖赌挥霍你的家财的逆子要强得多,你说是吗?”
老财主想了想,终于长叹一声,点点头。
长孙嫣然道:“你要是真诚悔罪,回去还让重新立你儿子为嫡,那我们可以想办法将你释放回去。”
老财主惊喜交加,抬头望着长孙嫣然:“真的?”
“当然是。”
武月娘瞧着她:“你可别胡乱答应。”
长孙嫣然摆摆手:“我自有办法。”
老财主赶紧匍匐在地:“我知错了,我回去就改回来,让傻儿为嫡,以后再也不生事,就把家财传给傻儿,我保证!不然天打五雷轰!”
他的妻子也是狂喜,拉着儿子赶紧跪倒感谢,帮着老财主说话求情。
长孙嫣然点点头:“好!既然这样,你们先下去吧!”
老财主千恩万谢,被押解了下去,老妇带着儿子也退出去了。
武月娘这才问长孙嫣然:“你有甚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