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百八十四章 轻而易举
宋三觉得,朱慕云不可能,不做这笔“生意”。自己可是拿着金灿灿的金条在等着呢,朱慕云的那副德行,能不眼红?只要闻着金条的味道,他就会像恶狼一样,猛扑过来。现在到时到了,自己必须走,就让朱慕云顿足捶胸去吧。
今天晚上,朱慕云没有出现,只有两个原因:他没有拿到野山的情报,或者,朱慕云遇到了特殊情况,暂时出不来了。没关系,今天晚上没见上面,或许明天晚上,朱慕云就会来。有钱不要,朱慕云可没这么傻。
结账离开后,宋三刚走到门口,就有一辆黄包车跑了过来,黄包车夫很有眼色,知道宋三想坐车,直接把车子停到了他面前,谦卑的说:“先生,要坐车吗?我的车子又快又稳,价钱也便宜。”
“你倒还能说会道。”宋三没有拒绝,反正要坐车,坐谁的车不是坐呢。再说了,人家都把车停到了面前,还一口一个“先生”的,他这辈子,还没几个人,这样称呼过他呢。
“您上车就知道,我的车子,连外国人都喜欢坐,又快又稳。”车夫似乎很健谈,一边跑着,也能跟宋三聊天。
“外国人坐的都是小汽车,能坐你这黄包车?”宋三有些不敢相信的说。
“外国人也不能都坐小汽车啊,今天,我就拉了位太君。他也夸赞,我的车子又快又稳,他身上有伤,可是一点也没感觉,就像坐轿子一样。”车夫微笑着说。
“日本人?”宋三一听,心里就老大不高兴。日本鬼子坐过的车子,他好像屁股下面,被人放了两根针一样。他张开嘴,就想让车夫停下来,自己宁愿走路,也不想坐黄包车。
“一个叫野山的太君,今天刚从医院出来,就是坐我的车,直接送到了合作路的宪兵队。”黄包车笑着说。
“野山?”宋三原本都不想坐车了,可听到“野山”这个名字,他的注意力,马上就被转移了。都没有注意到,一个黄包车夫,怎么就知道野山的名字呢。
今天晚上,宋三脑子里,全部都是野山。他包里,就带着十根金条。只要见到朱慕云,这些金条,马上就会换一个主人。现在,车夫一说到野山,他自然非常敏感。
“是啊,就叫野山,他亲自跟我说的。他还跟我说,今天刚从陆军医院出来。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利索,幸好我的车子又快又稳,坐着可舒服着呢。今天他心情好,还多给了一毛钱呢。”车夫高兴的说。
“你是在哪里拉的他?”宋三心里一动,问。虽然日本人叫野山的不少,可是,法租界宪兵分队里,叫野山的只有一个。而且,这个人身上有伤,又是从陆军医院出来的,他敢断定,这个野山,就是与九头山有着血海深仇的野山少尉。
“亚尔萨罗南尼街。”车夫马上说道,说完他才后悔,自己说得太爽快了。可是,宋三的注意力,全部被吸引过去了。
“亚尔萨罗南尼街这么长,说具体点。”宋三急不可耐的说。他还嫌车夫说的不够详细呢,如果能把门牌号告诉自己,那就一步到位了。
“在中部位置,那里全是洋房,外面有家杂货铺。我记起来了,好像是亚尔萨罗南尼街十五号。”车夫说,他生怕宋三会搞错,特意把门牌号也说了出来。
这个车夫,正是百里车马行的俞雷,他奉命以黄包车夫为掩护,从事地下工作。以前,他是交通员,现在,则在百里车马行,这些苦哈哈的群众当中,发展和壮大党组织。在他的努力下,百里车马行,已经有了党的组织。
宋三听到车夫的介绍,马上让他,拉自己去趟亚尔萨罗南尼街十五号。俞雷没想到,宋三胆子竟然这么大。但是,宋三要去勘察地形,他自然不能拒绝。幸好,亚尔萨罗南尼街那边,俞雷也很熟悉。
俞雷拉着宋三,在亚尔萨罗南尼街十五号,前后左右,都转了一圈。周边的情况,宋三都看清楚了。宋三本就是九头山的探子,观察地形,打探消息,本就是他的强顶。
宋三觉得,今天这趟黄包车,坐得太值了。法租界的黄包车,都不能出去的。他只能在法租界的关卡下了车,换了辆黄包车后,直奔长相伊。下车之后,他还特意多给了俞雷一块钱,就当是信息费了。
韩之风和宋三,在长相伊已经住了几天了。他们出手阔绰,在长相伊有一间长期包房。这也是他们在古星的据点,目前来说,还是很安全的地方。
“四爷,今天晚上,我可是捡了个大便宜。”宋三见到韩之风后,举着手里的公文包,笑嘻嘻的说。
“捡什么便宜了?”韩之风诧异的说,见到宋三手里,还提着那个公文包,又问:“没见到朱慕云?”
但一想,不对啊,如果没见到朱慕云,宋三不应该这么高兴啊。掌握野山的行踪,是他们这次进城,最重要的任务。当然,天天待在长相伊这个温柔乡里,也是他们不想马上回去的原因。
“我现在,才不理朱慕云这个贪得无厌之人呢。四爷,野山的行踪,我已经打听到了。这下,金条也不用给了。”宋三兴奋的说,十根金条啊,就算这钱是打劫来了,可花起来,也很心痛。
“你怎么打听到的?”韩之风诧异的问,野山是日本人,还是宪兵小队长,想打听他的行踪,非常困难。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花十根金条,向朱慕云买情报了。
“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会相信。是一个黄包车夫告诉我的,他还带着我去了野山的住所转了一圈,就在亚尔萨罗南尼街十五号,那里的地形,我已经踩过点了。四爷,今天晚上,就去把野山干掉吧,正好提着他的脑袋,回去祭奠死去的兄弟们。”宋三高兴的说。
这叫什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朱慕云牛逼轰轰的,野山的行踪,张嘴就是十根金条。没想到,这个消息,竟然让自己轻而易举的就知道了。而代价,仅仅只花了一元钱而已。
“不行,野山是日本军官,这件事得从长计议。”韩之风说,最近风声很紧,他与宋三,整天缩在长相伊,天天风花雪月,乐不思蜀。真要是再动手,真得好好计划才行。
再说了,法租界到处都是鬼子,如果他们再杀人,先不说能不能得手,就算真得了手,再想平安离开法租界,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之前的三起案子,是因为打了日本人一个措手不及。
“四爷,那这金条怎么办?”宋三说,一路上,他心里都在发热。十根金条啊,就为了买一个地址。现在好了,自己花一块钱,就知道值十根金条的消息。朱慕云这个王八蛋,他的钱也太好赚了。
幸好今天晚上,朱慕云没有来巴黎咖啡馆,要不然的话,自己就傻乎乎的给了十根金条。现在,消息自己打听到了,这十根金条,是不是可以落到自己口袋呢?当然,韩之风是四当家的,他不会,也不敢独吞,只敢要小头。自己留个四根金条,也就知足了。
“你拿一根,剩下的交给山里。”韩之风看了宋三一眼,说。
“四爷,这笔钱是早就算好的开支,既然我拿到了情报,当就算是花十根金条买的呗。你看这样行不,我拿四根,你拿六根。”宋三试探着说。
“宋三,现在山上的日子,也不好过。现在不比以前,这样吧,你拿两根,剩下的交给山里。这件事,我会向大当家说明的。至于你刚才的话,就听我没听见。”韩之风沉吟着说。
“多谢四爷。”宋三无奈的说,韩之风都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能说什么呢。
朱慕云在三星街的东和戏院,终于见到了,被政保局开除了几天的杨志。三天不见,杨志变化挺大的。他穿着一件丝绸唐衣,手里还拿着一把扇子,像个富家公子一样,完全没有了政保局的那副样子。
“处座,什么时候给我安排任务?”杨志订了一个包间,方便他们说话。一见到朱慕云,杨志马上急不可待的说。他现在的日子,比在政保局滋润多了,这一切,可都是朱慕云给的。
朱慕云在六水洲上,也让他受尽了苦头。现在,又让他过上神仙般的日子。这一招恩威并施,让杨志在朱慕云面前,服服帖帖的。
“你先说说最近的情况。”朱慕云沉吟着说。
“最近也没干什么事,上午去医院换药,下午就泡在东和戏院。别说,这里龙蛇混杂,什么消息都能听到。”杨志微笑着说。
“那你说说,都听到过什么?”朱慕云不动声色的问。
“不知道处座想知道什么?”杨志说,他喜欢热闹,手里又有钱,跟人聊着天,听着戏,这里有吃有喝,日子跟神仙一样。
“法租界出了几起抢劫案,你听到什么消息没有?”朱慕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