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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四十九章 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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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中午忘了上传,第二更会晚点更新。)

    九爷是在激将,他在逼任甄做最后的决定。

    那是因为他了解任甄对麦麦的感情,担心他那临门一脚是臭脚会坏了大局。

    任甄别无选择。

    不全是因为九爷,也不全是因为葛奶奶,而是因为麦麦就是孤山,是妖王!妖本就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上,妖王则更是罪大恶极!

    不管是为了所有人,还是出于捉妖师的本能,他都必须要尽快找到孤山,杀之!

    回到酒店之后,任甄开始着手安排一些事情。

    他担心现在不做,恐怕以后再也没有机会。

    上次陶瓷拍卖了十二亿元还分文未动,他拿出其中两亿转帐到了陈美艳的帐户上,还清了酒店的所有债务。

    五亿元转帐给林丹,让林丹帮忙做一些慈善。虽然现在打着慈善名义来做事情的机构很多,但是现在世风日下,谁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林丹交际的人群比较广,再加上她妈妈王凤怡也经常会组织企业为群众做些慈善,所以凭着这母女两的人脉和资源,钱交给她们保管是做为安全的。

    他给自己留了五亿。

    五亿中有一部份钱是防不备之需,一部份钱留给大眼。万一仙家不可靠的话,大眼的眼睛还要想办法找到能治的医院才行。

    他已经计划好了,第二天他就开始去找麦麦。

    谁知第二天,麦麦的消息就有人送上门来。

    当时吴义锋正在讲着摇头晃脑的讲着不着边际的大道理,所有人看起来昏昏欲睡。任甄的右边是廖文姗,左边是林丹,前面本来是大眼的位置则换成了余纹乐,大眼坐在了角落,正把书顶到头上睡得正酣。

    “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在于,无神论者认为。宇宙本身及其的基本规律决定了发生的一切,一切都是自然的,只存在已知和未知,不存在超自然的神。有神者则……”

    吴义锋的话讲到半截。突然听闻一阵吵嚷声,声音从走廊的那端传来,隐隐约约听到好像有人拿着扩音器在说:“放我进去,我知道孤山在哪……”

    “放,放我……”

    声音断断续续,仅仅持续了半分钟。

    可是所有人都没有心思上课了。有人居然知道他们的计划,而且对“孤山”两个字实在是太过于敏感。

    吴义锋终于把书放下,“我出去看看。”丢下这句话,他便走了出去。

    两分钟后返回时,他身边多了一个人——王齐山。

    王齐山被打得鼻青脸肿。稍一咧嘴便能看到带血丝的门牙,虽然拼命用手遮掩,却还是不时露出雪白的肚皮,他的上衣被人扯掉了两颗扣子。

    看得出来,为了能进来这里他可是费了不少功夫。

    那两个保安有点心狠手辣。

    吴义锋知道王齐山。曾经趁着十五层无人看守的时候,打着质检酒店旗号身为的星评小组组长的此人溜上了十五层,当时王齐山恳切的表达了自己想要进修仙学院的愿望。

    而且从那天开始,在吴义锋和靖洁的含糊应对之下,他开始着了魔似的寻找孤山。没想到,这一次还真的被他给找到了。

    王齐山发现了麦麦。

    他在一个公园附近亲眼看到麦麦从天而降,之后没多久便瘫软在了路边。等他赶过去时。姜无海身边的人把麦麦抱上了车,他尾随车辆找到了现在姜无海和麦麦的藏身之处。

    他断定麦麦就是孤山。

    雪夜,一袭红色的连衣裙,会飞,姜无海一直贴身保护。

    所有的证据都表明,那晚见到的女孩正是孤山没错。

    他唯一不知道的是。那个女孩是任甄的妹妹,名叫麦麦。

    吴义锋当即立断结束了讲课。随后开始新一轮的讨论,讨论如何万无一失的围杀孤山。

    吴义锋和靖洁对妖王的秉性都十分熟悉,他们决定把行动的时间定在明天的中午。那个时候还未还棺的孤山能力最弱,只要他们制定出详密的计划。便可以万无一失。

    “这次行动分成四组。第一组:靖洁、任甄和洛传;第二组:廖文姗、九爷;第三组:李辉、吴琼花、余纹乐;第四组:我和蔡卓亭。第四组负责清扫外围,引开敌人的注意力以及掩护。第一组进去探路,如有危险五分钟之内返回,如果顺利第二组支援……”

    随着计划一步步部署下来,任甄的面色却是越发的凝重。

    一对十二,麦麦很快即将面临极其残忍的绞杀。

    是妖王对捉妖师,同时也是妹妹对哥哥。这十年的情份没有那么轻易能够抹去,他起码不愿意看到麦麦最后的结局是如此……

    就算死也应该死得没有痛苦,这才是对麦麦公平的方式!

    他了解麦麦,如果不是孤山的话,她现在应该是那个躺在沙发上看着动画片发出“咯咯咯”声的女孩。“一定要这么多人吗?孤山还没有回棺。”他听不下去,突然插嘴道。

    骤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静静望着任甄。

    “怎么?你不想杀孤山?”

    九爷的怪腔怪调之后,别人看向任甄的眼神越发怪异。这可是一次围杀孤山的绝佳机会,以孤山的实力就算多几倍的人都嫌不够,怎么还会觉得人多?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任甄讪讪的笑道:“孤山当然是要杀,我只是觉得用不着这么多的人……”

    “哼!”九爷泄愤似的踢了一下课桌,隐忍的道:“既然不是,就不要废话,所有的人都等着这一天呢。”

    他是迫不及待要替他妈妈报仇,也是他重返修仙学院的原因。他一定要亲手杀了麦麦,并且要把他妈妈所承受过的痛苦,数百倍数千倍的悉数奉还。

    就算是兄弟、朋友,也无法阻止他的决定。

    杀了妖王!血债血偿!

    凝视着九爷蕴藏着怒火的眼睛,任甄沉默了。他知道现在他说什么都是错的,别人只会以为他软弱,而实际上他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解决。

    一种柔和的死法,这是一个哥哥对妹妹最后一次表达自己的感情。

    他决定晚上提前行动了。

    赶在其他人行动之前,他可以亲手杀了麦麦。麦麦既不会感受到太多的痛苦,而他也兑现了对九爷的承诺,履行了一个捉妖师的职责。

    ……

    ……

    夜里九点,他先去了一趟麦麦的房间。

    虽然那里已经不可能会有人再回来住了,但是他每天都会回来看看。今天的意义则更加的不同,他一会会去到王齐山提供的地点,见麦麦最后一面。

    房间的床头灯开着,床头柜上堆着一叠杂志和漫画,被子没有叠,有一个丑陋的玩偶骑在被子上,地板上散落着几个小食品的包装袋,几件换洗的衣服随意搭在椅背上。

    麦麦曾经交待过不让服务员进来打扫,原本任甄以为这是姑娘长大了有自己的小秘密,现在才知道秘密一点也不小,已经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临出门前任甄随手带上了那个丑陋的玩偶,出于一种难以言说的原因。

    9:30,任甄把玩偶放在了副驾驶位上,踩下了油门。

    9:45,车子停在了目的地附近。

    五十公里的路程,任甄仅用了十五分钟的时间。他没有立刻行动,而是熄了车灯,点燃一根香烟,徐徐吐着烟雾。

    顺手打开cd,正在唱着she的歌:“shearbythebeach.havin’aharnifallin’she’bherhand……”

    “她经常去海滩走走,手中拿着啤酒(海涅根)就这样入睡。她在沙滩上走路的姿势非常性感,还从来没有人成功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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