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四章 精神诡雷(中)
最可怕的是,每一次遇到敌人在前面拦截,就代表身后同样追得气喘吁吁的敌人可以停下脚步,由前面那些以逸劳体力充沛的生力军拿起接力棒,继续对希马尔一行人展开追杀,而原来的队伍就可以停下来进行休整,等到体力恢复,再由指挥官下令,配合整个战局进行适当调整。
八支小队,分成四组,用车轮战的方式轮反复追击。
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的话一旦希马尔他们体力消耗到一定程度,移动速度比身后那些杂牌军还要慢,那位坐镇阿尔戈夫小镇遥控指挥全局的沙场老将,会立刻发动最终决战,指挥手中八个小队,同时从四个方向包抄上来。到了那个时候,一场还没有开始,结果就早已经被注定的阵营殊死战,就会在旷野中展开。
队伍里每一个人都沉默不语,但是在他们的心里,却在想着一个相同的问题:“以我们现在的状态,还能躲过几次围剿?”
一次?两次?亦或者是奇迹般的三次?!
没有人愿意用血淋淋的事实来验证答案;为了防止暴露最后希望,他们甚至不敢使用无线电和维克多联系,在他们面前的,就是一个又一个不可预知的未来,渐渐毒辣起来的太阳,还有那群一直对他们穷追不舍,恨不得吃他们肉喝他们血的武装叛军。
师少鹰突然停下了脚步,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只表面被他专门用钉子戳出几个小洞的方形铁盒,刚一打开盒盖,一股过份夸张,不知道用了多少化学制品调配成的玫瑰香味,就开始在空中回荡。师少鹰拿出来的,是他在摩加迪沙市场上买到的玫瑰线香,对了,还要加上一个注解……中国制造。
嗅着空气中那股浓郁的气味,再看看铁盒上那几个够显眼的小洞,希马尔不由狠狠皱起了眉头。
他们最近几次都是险之又险的避开敌军前后包抄,其中一次他们近得甚至已经听到了几只猎犬此起彼伏的欢叫声。
那些追兵就是凭借那几只嗅觉灵敏的猎犬,以气味为线索一路追踪,他们只有利用风向和快速移动,摆脱那些猎犬的鼻子,才可能有一线生机。可是看师少鹰的样子,明明知道敌人在利用猎犬追踪,身上却非要带这么一只盒子被他自己故弄戳出小洞的玫瑰线香,摆明了就是要给身后追兵留下最明显的线索!
如果不是和师少鹰曾经在监狱里相处了一段时间,又亲眼看到师少鹰为了救司空伯文单枪匹马冲进武装叛军云集的大本营,希马尔说不定已经毫不犹豫的拔枪,当场把师少鹰这个内鬼当场击毙!
师少鹰捏碎一根玫瑰线香,将碎渣均匀的洒在一根布条上,然后取出他从直升飞机上下来时,一直背在身后的一枚阔刀反步兵定向雷。把地雷埋在路边一堆碎石子里面,将那根充斥着太过浓郁香味的布条,和地雷的引线连接在一起,任由半根布条暴露在地面上,随着微风吹拂而随意摆动。
看到这一幕,希马尔脸上的表情稍稍见晴,但是他仍然无法理解,师少鹰为什么非要在身上带那么一盒玫瑰线香。被敌人追得团团乱转,几次差点被逼入绝路,难道他就是为了弄这么一个诡雷?!
布下那枚诱发型诡雷后,师少鹰站起身迅速追上队伍,他一边大踏步向前走,一边拔出身上的多功能格斗军刀,用上面的卡槽将一枚步枪子弹弹头扭下来,将弹壳里大部分火药倒到一张白纸上。
用拇指和食指把包裹了火药的白纸搓成圆筒状,反复几次直到纸筒被搓紧捻实后,他又用剩下的火药,做出一根药信。这样在师少鹰的手中,就有了一枚从外表上看来和“美观”彻底绝缘,威力还算马马虎虎的鞭炮。
举起手中那枚自制鞭炮,师少鹰对希马尔道:“请大家照它的样子多做出几个,我有用。”
在希马尔的注视下,师少鹰又从铁盒里取出一根线香,比划了一下它的长度,去掉其中一小截,把它绑到鞭炮的药信上,然后师少鹰再次停下脚步,抄起身上的工兵铲用力挖下去,几下就在沙粒与碎石子混合的地面上挖出一个二十厘米直径的浅坑。
师少鹰将鞭炮放到土坑底部,用一块石头支起鞭炮的引信和线香,使它们和坑底保留着大约一厘米的高度,再用打火机点燃线香,这样线香就不会因为贴紧地面而中途熄灭。
拿出一枚挂在胸前作战背心上的手雷,拔掉保险栓后把它侧放到鞭炮上面,用一块石头小心翼翼的压住手雷保险片,再用树枝架在坑壁上,重新洒上沙子和碎石子,直至从表面上看起来,和周围再也没有什么区别。
希马尔一直静静的看着师少鹰布置这个陷阱,以他的眼光当然可以看出来,等到线香燃到底部,鞭炮爆炸的力量,就会推开压在手雷上的石块,已经拔掉保险栓的手雷就会爆炸。这个陷阱应该属于延时诡雷的范畴。
用鞭炮制造延时诡雷,也算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战争产物,但是希马尔却忍不住在摇头,“我知道你肯定提前预测过线香的燃烧速度,可以基本预估出它的爆炸延长时间,但是在战场上用延时诡雷攻击敌人,必须要拥有一定规模,或者拥有威力巨大的爆炸物,否则的话命中率太低,根本无法有效杀伤敌人。”
师少鹰没有立刻回答,他用一根顶部尖锐的树枝,在洒满沙粒和碎石子的陷阱表面,刺出一个直径还不到一厘米的小洞,使陷阱里的线香不会因为缺氧而自然熄灭,做完这最后一个步骤后,他站起来拍掉手上和身上沾的沙粒,淡然道:“我们来自两个不同的国家,我们接受过的军事训练不同,我们从军队中继承的经验与战术不同,甚至就连我们对战争的观念都不同。”
“这么多的不同,让我们之间有太多环节需要彼此熟悉和磨合,但是现在我们最缺的就是时间,我更没有精力无论做什么,都要向你一五一十解释清楚。”
师少鹰凝视着希马尔的眼睛,沉声道:“我们是串在同一根绳上的蚂蚱,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彼此无条件完全信任,否则的话只会一起完蛋!”
希马尔沉默了,他在叩心自问,能不能收起一个职业军人的骄傲,全心全意信任面前这个男人,任由他主导全队的人方向与未来,不能有一丝犹豫,更不能有半点怀疑。
临阵换将,兵家大忌!换上一个彼此之间还不熟悉,还没有时间磨合,无论是在观念上,经验上,战术上,技术上,都有所不同的外来者为将,更是大忌中的大忌!
可是,现在他们真的已经被敌人逼到了绝境,希马尔清楚的知道,能带领大家在重重围追堵截中坚持一个半小时,已经是他个人能力的极限。
深深看着师少鹰那张经历了一段太过安逸的生活,已经有些微微发胖,现在却因为连日殊死血战,象一柄夺鞘而出的绝世神兵般,重新绽放出金戈交鸣般铿锵的脸,感受着这个男人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绝对坚强与自信,希马尔沉接过师少鹰手中那枚鞭炮,回头望着因为体力过度消耗,不得己停下脚步休息的所有队员,把它高高举起来,放声道:“照这个样子,一人做上两个!”
……就算是已经奔跑了一个多小时,身后的追踪小队已经换了几轮,几只猎犬依然精力充沛得要命,它们撒着欢儿,一路冲在队伍最前面,带着身后的主人不得不用力拽住绳索,以防止它们跑得太快。
突然间几只猎犬骚动起来,它们耸着鼻子发出一连串兴奋的狂吠,其中一只体格最健壮,稳居首领位置的猎犬带头猛扑向一片从表面上看起来其貌不扬的灌木丛,跑到半截这只猎犬却突然回头,张开它带着锋利獠牙的嘴,狠狠咬住身边一只猎犬柔软的脖子,然后再用力一甩,把它狠狠甩出一米多远。
空气中很快就传出鲜血特有的腥甜味道,受到重创的猎犬挣扎了好几下,都没有重新站起来。
这次攻击明显拥有充足的震慑效果,另外几只猎犬都立刻停下了脚步,它们看着受伤的同伴,其中有一只猎犬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伸出舌头轻舔受伤同伴脖子上的伤口。
所有猎犬都知道,只要它们能够按照气味追踪,带着身后主人找到气味来源,它们就可以获得丰厚的食物奖励,而它们中间那头最强壮的猎犬,摆明就是想吃独食,但是它们彼此之间的实力相差实在太大,虽然它们都在喉咙里发出不满的低吼,却没有一个敢走出来反抗。
这些猎犬从来没有接受过军事训练,平时连最基本的食物都吃不饱,只能象野狗一样在小镇四周游荡,寻找一切可能裹腹食物,因此在它们之间不知道爆发了多少场血战,胜者能享用食物,弱者就只能躲到一边彼此舔着身上的伤口,这种最残酷的强存劣汰,造成了这批猎犬之间强者越者,弱者越弱的现象。
不对,与其说它们是猎犬,不如说它们就是一群野狗,一群为了争食,为了向主人献媚邀功,不惜自相残杀的野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