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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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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千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路过青州城外时庞刚命令队伍停了下来,这时在城门外青州知府魏同年和都指挥使宋兴和已在城外等候,在他们的身后是数十名青州的士绅富户和一队长长的骡马车队。

    “巍大人、宋大人,卑职铠甲在身,请恕卑职不能全礼。”庞刚赶紧下来马向两位大人抱拳见礼。

    宋兴和笑着抢先一步来到庞刚身前笑着说道:“庞千户不必多礼,本官和魏大人岂是迂腐之人。”

    说完宋兴和悄然在庞刚耳边说道:“你小子赶紧把城门口的那些东西拿走,本官就当没看见过,要是等本官后悔可就不给你了。”

    庞刚轻轻一笑并不答话,直径的走到了众位士绅的面前笑着拱了拱手,“诸位辛苦了,庞刚在此谢过诸位。”说完,庞刚冲着一旁的辎重营的人一挥手,立刻就有辎重营的人前来把这些骡马和大车牵走。

    看着这些车子被人一辆辆的牵走,众位士绅的心里都在滴血,就是这个天杀庞刚,昨天竟然带兵去威胁他们,让这些士绅每家每户又出了二十五石的粮食,这些合计一千多石的粮食还要分成七百多辆大车并配上了骡马让他们第二天在城门口等候。谁要不去也行,这位杀神可是说了,如果谁家敢不出粮食和骡马,那么他不介意亲自带兵到他们家去给他们安一个私通鞑子的罪名。

    面对如此穷凶极恶的歹人,众士绅只能无奈的表示了屈服,现在看着这些丘八浩浩荡荡的赶着大车走向远方,他们的心中都在滴血,唉,自己这些人竟然去招惹这尊凶神以至于现在又被他敲诈勒索,这是何苦来呢?

    崇祯九年二月二十七曰山东靠近河北的重镇德州府六十里外有个小镇叫四通镇,意思就是四通八达的地方,原本这个小镇有上百户人家,但现在人已经跑光了,只留下空挡的房屋和街道上不时出没的野狗。

    傍晚时分,从东南边传来了一阵阵马蹄声,过了一会,一小队骑兵出现在了这个小镇里。

    这队骑兵共有八人,他们身上穿着较为轻便的棉甲,连人带马尽是尘土,他们到了小镇外停了下来,一名一脸横肉的大汉对身边几名同伴说道:“估计这里就是那些百姓所说的四通镇了,现在分两个人去赶紧给马喂食喂水恢复马力,其他人和我到旁边的山坡上观察敌情。”

    这名说话的大汉腰间挂着一把腰刀,背上海插着四根短标枪,在腰带上海套着一个装手铳的皮套子。这名大汉名叫古晨,是庞刚麾下夜不收的一名小旗,擅长使刀和标枪,由于他武艺高强,在前些曰子庞刚招收夜不收的时候被选了进去。因为不管什么时候,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军队,侦查兵和斥候永远是由部队中最精锐的士兵担当,这点从古至今从未改变过。

    古晨的话出口,旁边一名相貌平凡、身材高瘦的夜不收有些担心的问道:“古头,要知道咱们的马力可是快耗尽了,即便是现在就喂食黄豆和水,也至少要过几个时辰才能恢复马力,咱要是在这时候遇到鞑子的大队人马怎么办?”

    古晨横了这名夜不收一眼:“方老四你小子怕死就说一声,别他娘扯这些没用的。现在我灵山卫哪里会有多余的战马配给我们,庞大人说了,谁想要一人双骑的话就自个从鞑子手里夺。”

    这名叫方老四的汉子灿灿的笑了笑:“头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俺方老四的为人你还不了解吗?要是怕死咱就不进夜不收了,俺的意思是说能不和鞑子硬拼咱还是不要硬拼的好。”

    俩人虽然说着话,可动作却不慢,很快他们就爬到了小山坡的上面,从山坡上往下望从西北方面而来的道路都在他们观察的范围之内。尤其是现在春天还未到来,地上还是一片枯草,在山坡上的人更是能把远处的那条路看得清清楚楚。

    后面的人陆续也跟着着上了来,五六个人各占据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地方观察起前面的情况。

    夜不收是是明军中的精锐,对士卒的要求最高、也最严格,同时它也是伤亡率最高的一个兵种,不论什么军队,对于对方的斥候、探子都是最痛恨的,因此庞刚在组建夜不收的时候就有着严格的规定,想要进入夜不收就必须要有高强的武艺、敏锐的视觉、不俗的骑术、其中最让人头疼的一条就是还要识字,因为你不识字就根本无法把情报写下来传递出去。

    因此,庞刚在数万流民、军户中也只招收了一百位,着其中还是有一部分是他从别的千户所那里挖墙角的结果,说夜不收是千里挑一出来的也不为过。因此夜不收的军饷也是最高的,他们每个月的粮饷就有二两银子外加五斗米,另外庞刚还给夜不收每人都发了五十亩的田地。

    众人观察了一会依然没有发现清兵的踪影,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方老四爬到了古晨的身边低声道:“古头,现在都没见到鞑子的影子,俺估计鞑子今天应该不会出现了,再过半个时辰天就要黑了,咱们是不是应该找个地方好好歇一歇?”

    古晨要头也不回的说道:“那就等天黑再说,这个时候谁他娘的知道鞑子会不会过来,庞大人的训示你都忘了吗?在战场上越是你觉得安全的时候其实也就是越危险的时候。”

    看到方老四连续吃瘪,周围几名夜不收都嗤嗤笑了起来。方老四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恼羞成怒的说道:“你们笑啥,俺就不信跑了这么多天你们就不累,只不过你们不敢说而已.”

    方老四说完,有些赌气的坐在地上抽出了马刀开始拭擦起来,方老四拿出的这柄马刀刀柄为铸铝与木结合,护拳、刀鞘、刀身全部镀铬,刀柄与护拳之闻有铜制夹刃,刀鞘为革包,刀室为木制,双挂环,刀身弯曲度较稍大,血槽宽,全长零点九六米,全重近三斤。这是庞刚从《近代兵器百科》中兑现出来的后世我军使用的六五式马刀。这种马刀相比起现在明军装备的马刀更加坚固耐用,并且易于砍劈,一经装备就受到了许多夜不收的喜爱。庞刚有过规定,夜不收的士卒可以依据自己的喜好自己挑选兵器,因此很多夜不收都会挑把一把马刀带在身边。

    方老四把马刀擦拭好后,拿了根枯草跟放在嘴里当牙签慢慢的剔着牙,同时躺在地上看着远方,突然他的脸色微微一变,紧接着翻了个身后把耳朵贴在了地上,听了一会他立刻就爬了起来急声说道:“古头,西北边有骑兵过来了,俺估计约莫有二十骑左右,按照鞑子兵一人双骑的习惯应该有十多人。”

    方老四这么一说,众人的脸色开始凝重起来,方老四是这个小队中公认的耳力最好的一位,可以分辨出十几里外马蹄的声音和方向,当初他就是凭借着这一手绝活进入夜不收的,众人对他的话自然不会怀疑。古晨环视了众人一眼说道:“现在从西北方向过来的十有**就是鞑子,咱们的马还没有歇好。现在要是跑回去报信肯定跑不过鞑子的一人双骑,可要是把他们放过去就有可能被他们发现咱们大队人马的踪迹,大伙说怎么办吧?”

    众人听了古晨的话后都沉默不语,要是把鞑子放过去那可就是置后面的大队人马的安危于不顾了,可要是开打的话那有没有把握。

    这时,一名长得高瘦英俊,总是伴着一张脸的夜不收说话了,“怕什么,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咱们战死了至少家里头还有庞大人照顾,可要是把这些鞑子放过去咱们可是要吃军法的。要俺说啊,咱就干他一票!”

    方老四也猛的一跺脚,咬牙道:“对,韦老三说的对,干他娘的,俺们跟那些狗曰的鞑子拼了!”

    古晨的嘴角露往上扯了扯,“那好,咱们就干他一票,方老四你马上去通知张家兄弟把马牵到山坡后待命,韦老三和吴明下去拉绊马索,其他人跟我上路边埋伏,一定要把这伙鞑子留下来。”

    方老四砸吧了一下嘴巴说道:“他娘的,这些鞑子的脑袋那可是值几百两的赏银啊,要是能抓住几个活的功劳那可就大了。”

    古晨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别做梦了,趁着还有点时间你还是赶紧去布置你的绊马索吧。”

    说话间众人下去分头布置了起来,一根粗长且黑黝黝的绊马索被放置在了路上上面还盖着一层浮土,另一头被埋伏在路边方老四拉在手里。

    不一会,从西北方向就远远的走来了二十匹多马,在马背上骑着十多个人影,古晨数了数一共有十三人。

    再过了一会,众人已经看清了对面骑兵的面容,这些人果然是鞑子的探子,众人的脸色开始凝重起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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