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九章 名胜:血腥地狱街
“你这么厉害不如加入清洪帮吧?以后跟着我混好了……”沈靖说完了这段话,静静的等着张顺的答复。
张顺站在原地,完全没有任何反应——他不敢开口,怕一说话“身体托管”这一招就不灵了,他可没那么大本事对付这么多冲锋枪。
等不到张顺的回答,沈靖又说道:“不如这样,我们俩打一场,其他人不许动手,你打不过我就加……”
话还没说完,他胸口上突然多了个洞。
拳套穿过了沈靖的胸口,又砸中了他身后的汽车引擎盖,引擎盖凹陷、破损,露出了下面变了形的发动机。
接着拳套又飞了回来,穿过沈靖的腹部回到了张顺手中,沈靖低头看着身躯上的两个大洞,嘴角溢出了鲜血,却微笑着说道:“真是的,都不让人说完话就开打,你应该学习一下礼节。”
话音刚落,他胸口和腹部的大洞边缘同时蠕动起来,白色的脊骨、粉色的新肉、深红色的内脏以极快的速度生长着,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就完全愈合了,只有衣服上留下了四个不规则的圆型缺口。
“很抱歉呐!”沈靖得意的说道:“我感觉不到疼痛,再大打伤口都能在数秒内复原,你把我切成几截,我的身体能够重新粘合起来;你把我打成肉沫,我的身体能够重新组合起来,当然了,我不建议你尝试,毕竟我的衣服……”
话没说完,他的脑袋突然炸了开来,牙齿四处飞散,拳套击碎了脑袋后,又往前飞出击中了一个站在车旁的清洪帮成员,把他手中的枪砸得散了架,枪托刺进了他的胸膛里。
这次掷出拳套后,张顺没有忙着召回,而是满地打滚、上窜下跳,像是一只马戏团的猴子,躲避着他想象出来的那些冲锋枪子弹。
没有子弹射来,沈靖脑袋碎了、同伴被打死了,那些持枪的人却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只有冲锋枪的枪管在随着张顺的移动而转动,耐心的等待着沈靖的命令。
令人头皮发麻的“咯咯”声响起,沈靖的脑袋从断裂的脖子里长了出来,大概是颅骨在不断变形的原因,他脸上代表着双眼、鼻子和嘴的四个窟窿在不断的扭曲着,头部成型后,五官慢慢生成,最后才是眉毛、头发。
“老是打断我说话,真是很让人不爽啊。”沈靖板着脸说道:“你现在明白了吧?你是无法杀死我的,就算你累死在这里我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只是我这身衣服……”
张顺第三次打断了他的话,这次他没有再投掷拳套,而是整个人扑了上去。
沈靖被撞倒在地,张顺的拳头雨点般的落下,任何高于地面的突起都被无情的击碎、碾平,鲜血溅得到处都是,许鸿平十分小心的往后退了两步,似乎很怕踩到了地上的碎肉。
张顺跪趴在地上,脸上的红印时明时暗,几秒钟后,地上的肉沫突然动了,同时向一个点聚集过来,看上去就像是成千上万只追逐猎物的蚯蚓。
张顺连忙跳开在一旁看着,肉沫层层叠叠的涌到一起,渐渐凝为了人型。
“十七、十八、十九……”张顺在心中默默的数着,当他数到四十三的时候,沈靖长出了如初生的婴儿般的白嫩皮肤,赤-裸着身体站在原地。
“你……”沈靖只说出了一个字便又被张顺扑倒了,而这一次除了脑袋外,张顺砸的只是他的关节。
一截截的肢体被投掷出去,目标正是那些拿着冲锋枪的清洪帮帮众,被砸断的骨头尖锐而锋利,轻轻容易就能刺穿人的身体。
“十四、十五、十六……”张顺计算着被骨头刺穿的帮众,当他数到二十一的时候,在场的所有持枪者都倒在了地上,只有许鸿平仍站在原地,紧紧的皱着眉头。
断肢重新飞了回来,张顺就一滚躲到了远处,眼睁睁的看着断肢组成了一具骷髅,然后生肉、出皮、长头。
这一次痊愈之后,沈靖没有再开口,一张脸因为气愤而涨得通红,还没等他倾泻怒火,张顺突然说道:“加入清涛济也行,不过我要当帮主。”
沈靖一楞,然后笑了出来:“帮主?太简单了。”话一说完,他突然转向许鸿平,右手五指并拢插进了许鸿平的腹部。
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许鸿平的脸上显出了一种特殊的表情,有惊讶、有悲伤、有愤怒、有失望。忠心耿耿十多年,苦心经营着清洪帮,所有的努力却因为张顺的一句话就被否定了,就连留一条命的机会都没有,他不甘心,他掏出了口袋里的手枪。
六发子弹全部击中了沈靖的头部,沈靖被打得仰起了头,身体也倒退了一步。
手掌离开了许鸿平的腹部,带出鲜血与内脏碎块,除此之外还有许鸿平的生命,风光多年的许帮主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沈靖回过头来,笑着对张顺说道:“好了,现在帮主是你了,你要是不满意的话,我可以把所有清洪帮的人全部杀了重新招收,以后我做盾牌,你做利剑,别说是清济市,就算是京城我们也可以轻易拿下。”
张顺脸上的红印此时已经完全消失不见,听到沈靖这么说,他叹了口气,指着许鸿平的尸体说道:“井底之蛙,连京城的水有多深都不知道就敢做白曰梦,再说了,只要你还活着,我又算得上是什么帮主呢?下次遇到个厉害的说不定我就变成了他。”
沈靖脸上的枪眼逐渐愈合,他从嘴里吐出几颗子弹,也叹了口气:“那你想怎么样呢?都说了我是无法被杀死的,烧也好、冻也好,哪怕没有氧气我也照样能活下来,不怕饿、不怕渴、不会老,唉……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要怎么才能死得了。”
张顺耐心的听完,沉思了一会说道:“谁说一定要杀死你呢?”说完转头就跑。
“想跑可没那么容易,忘了说,我除了不死之外,速度也很快。”沈靖说完也立即向张顺追来。
他的确很快,把满地的碎肉踏得四处飞溅,很快就拉近了与张顺的距离。
张顺回头一看,露出了吃惊的表情,突然撞破了一扇窗户跳进了一间正在装修的酒吧里。
“躲也没用!”沈靖立即调转方向冲到酒吧前,刚要跳进窗户,张顺突然拿着一根长长的钢条又跳了出来。
钢条刺穿了沈靖的身体,张顺一路推着他往后退,将他钉在一棵树上。
钢条不止一根,张顺立即返身回到酒吧,又吃力的抬出了二十多根。
“你不会死,速度也很快,但力气应该没多大吧?我估计没办法折断这些钢条。”张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根根钢条刺进了沈靖的身体。
“等……等等!”在一根钢条从他的左臂刺入,穿过腰部又从右臂刺出来后,沈靖的脸色变了。
伤口愈合得很快,牢牢的附在钢条上,就仿佛这些钢条是从沈靖的身上长出来的,张顺一边构思着,一边用钢条刺穿了沈靖的双脚、脑袋、腰、肩、掌……
接下来的工作是将钢条折弯,这是个力气活,张顺忙碌了半个多小时这才满身大汗的站起来,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扭曲的钢条互相纠缠着,形成了一个圆形的牢笼,把沈靖固定在中心位置,不仅有穿刺,还有束缚、固定。
“附近有没有河?”张顺好奇的问了一句,看到沈靖睁着的眼睛里满是恐惧,这才嘿嘿笑着说道:“别怕别怕,我可没那么残忍。”说完后,他把囚禁沈靖的球型监狱推到了一块土地上,从酒吧里在拿出一把铲子开始挖坑。
“累是累了点,不过这样更稳妥一些,扔河里省事,但容易被发现,说不定过几天你就被捞起来了,土里好些,我埋深点,这样就不怕被人发现了,反正你不怕饿不怕渴,没氧气也能活活,在土里每天做白曰梦也不会有人管你,哦……对了,你应该是分不清白天黑夜的。”张顺一边挖坑一边说道。
沈靖想要摇头,但有三根钢条从三个不同的方向穿过了他的头颅,固定着他的脑袋;想要说话,嘴里不仅有钢条穿过,还被张顺塞进了一块臭抹布;四肢被束得极紧,想把皮肉拉破从钢条里挣脱出来都不可能。
一个小时后,张顺从一个深达二十多米的大坑中爬出来,擦着汗水,看着已经被他挖出来的土垫高了一层的地面抱怨道:“没想到挖坑时运土才是最困难的,累死我了。”
把沈靖从土里拉出来,推到了大坑里,张顺又挥汗如雨的开始填坑,远处已经传来了杂乱的警笛声,他急忙的填完坑、夯平地面,捂着后腰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麻烦,子弹在哪里也不知道,明天还得照个片子去,肖警官应该会包医药费的吧……”
十几分钟后,庆阳街的两头变得热闹非凡,一辆辆军用卡车开了过来,把街道两头堵得严严实实,警察在更外围的地方负责警戒,不让任何人靠近。
清理工作持续了整整一夜,由于是清洪帮的地盘,庆阳街上的的监控设备只是摆设而已,根本没有通电,调查来调查去,最后只能把这件事归类为帮派的火拼,至于为什么会拼得这么狠就没办法查清了。
红色的街面冲洗了一个星期才基本洗干净,然而有一件怪事却没人解释得通:每隔几天就会有鲜血从地下涌出,顺着坡道流下,流进新挖出来的下水道里,清济市从这天起就多了一个名胜,被旅游部门称之为“血腥地狱街”,关于这条街的各类传说流传得很广、持续了许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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