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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你该蓄胡子了【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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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林克,再也不用像一年前那样,为了省下几百美金,而去导演工会填写申请表,然后再试镜几百个演员了。

    因为,他现在有钱了。

    看似这句话说的很俗气,但是在一个资本社会,钱就代表着你可以剩下一大堆时间,然后可以任意挑选合适的演员。

    自从吃过以前的苦之后,他再也不愿意重新尝试一遍了。

    因此,在花费了一点时间,写了几个他需要的演员名单之后,他就可以等待着对方的意愿,和档期的调整了。

    《行尸走肉》并不是《生活大爆炸》,它是一部十分纯粹的剧情类悬疑恐怖美剧。

    而且耗资不菲,人员的调动和使用更是恐怖。

    就算不去计算那些数量极多的‘行尸’,光是有台词的演员,就高达两位数。

    这是一部真正的‘美剧’!

    一部有剧情,有悬疑,有伏笔,有各种变化的美剧!

    可以说,《行尸走肉》的拍摄,是对林克的一个巨大挑战。

    并且,以他目前手上现有的资源来看,他还无法独立完成,他还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员。

    比如,特效化妆师。

    特效化妆师,与我们平时理解的化妆师有很大的区别。他是一部需要特效制作的美剧当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形式走肉》这部美剧当中,拥有大量的特效镜头。光靠普通的化妆,是无法达到逼真效果的。

    因此,特效化妆师就必须要用到了。

    由于美国电影业的发达,因此来自全世界的电影相关专业的人才,几乎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并且,凡是稍微有点名气的人,想要联系起来,也是十分的方便。

    美国的各行各业都有工会,只要一个电话,林克便收到了目前所有在家‘待业’的特效化妆师的名单。并且,在这些名字后面,还注明了他们的基本信息和资历,以及薪酬标准和参加过某一个电影或者美剧剧组。。

    简单的来说,就是明码标价。

    各个档位的特效化妆师,根据水平的不同,拥有差距极大的身价。

    在名单上圈定了二十个特效化妆师之后,林克开始继续物色其他需要的专业人员。

    就这样,大概半个月左右,一个相对完整的剧组就这么构建好了。

    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简单,实际上呢,它本来就是这么简单。

    一个稍微大型的剧组,工作人员加起来都有上百人,你总不可能一个个的去面试吧?

    虽说工会有时候也会闹闹罢工之类的,但是大部分时候,对于剧组的筹建和人员配备,还是起了相当重大的作用的。

    林克只在名单上勾了几笔,还并没有正式见过那些剧组的员工,但是《行尸走肉》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框架了。

    而他也没必要去怀疑什么,既然是工会给出的名单,那就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否则,如果出现任何‘价不符实’的情况,华氏传媒的一张律师函,就够工会的几十年信誉扫地了。

    然后,一个老场务绝对是必不可少的人选!

    凡是那些在圈子里混迹已久的场务,绝对要比工会还要熟悉各种部门里的优秀人才。

    一个知名的老场务,绝对不会比任何一个二线明星的身价低多少。因为,他们就是整个剧组照常运转的保障。

    最终,林克挑选了一个名叫‘马里奥’的五十多岁的老场务。马里奥是一个墨西哥裔的黑人,在圈子里混迹了差不多二十多年。

    虽然普通人未必听说过他,但是,只要稍微有点名气的导演或者制片人,绝对对这个名字一点都不陌生。

    马里奥的资历可谓豪华,他参加过的剧组超过几十个。与数位大牌导演和制片人合作过,在业界拥有极为良好的口碑。

    最重要的是,马里奥参加的过的剧组当中,有几个恐怖片剧组。其中就包括《鬼娃新娘》和《变种狼人》。

    如果历史没有改变的话,他也会是《生化危机1》的场务。

    果然,林克一个电话过去,对方便要价日薪一万美元。不过林克还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因为马里奥就值这个价。

    当林克把《行尸走肉》剧组的每一个重要节点的人选,都确定好的时候,他需要的演员也基本都做出了答复。其中大部分都表达出了合作意向,这也让林克十分满意。

    而林克首先选择会面的,便是《行尸走肉》的男女主角的人选。

    男主角‘瑞克’的扮演人,安德鲁·林肯。

    和女主角‘劳瑞’的扮演人,莎拉·韦恩·卡丽丝。

    这两个人虽然会在日后大红大紫,但是目前,他们两个只能说是‘小有名气’。

    沙拉·韦恩·卡丽丝还算好点,起码参演过一部《至尊皇后》。在这部电影中,她的表现还算抢眼。

    但是安德鲁·林肯就没那么如意了,虽然也参演过几部小成本的电影,但是他目前最为人熟知的,还是在去年客串了一把《犯罪现场调查/csi》。这已经是他目前为止,参演过的最重要的一个角色。

    6月12号,林克终于等到了‘安德鲁·林克’和‘莎拉·韦恩·卡丽丝’。

    当胖子杰克带着他们二人来到林克家里的时候,他们两个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只有22岁的新晋亿万富翁,竟然会住在这么小的房子里。

    虽说布鲁克林区还算繁华,亦走出过不少名人,而且也是美国少数族裔的聚居地。但是,这里的治安实在是太差了,一个身家过亿的只有22岁的富豪,竟然会住在这里?

    这让他们两个怎么也想不通,因为就算是他们自己的家,也比林克现在住的地方,要好得多。

    就在他们两个打量林克时候,林克同样也在打量着他们两个。

    在林克看来,莎拉·韦恩·卡丽丝还好一些,虽然比起在未来出演《越狱》和《行尸走肉》时,要看起来年轻、漂亮了不少,但是起码没有太大的变化。

    但是安德鲁·林肯就明显过于的帅了,这倒不是林克嫉妒他的那张脸,而是感觉面前这个英国人,缺少了剧中‘瑞克’应有的那股成熟的气质。

    见到他们两个的第一眼,林克心里就已经有了些计划。

    只听他开口说道:“林肯,你该蓄胡子了。”

    “啊?”

    虽说目前的安德鲁·林肯已经有29岁了,但确实还是长得十分的阳光、帅气。听到林克第一句话,竟然是让他蓄胡子?这让他多少有些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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