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有来有往
铁臂戳脚的步法中正灵活,主宰于腰,每一路的腿法都是一步一脚,连连发出,环环相套,故称“连环”,而其腿脚连环交替,左右互换,成双配对,所以又常被称做“鸳鸯脚”。白泽原本就有十几年的根底,现在又从木道人手里得到了失传的“五步十三枪”精髓,单以腿功而言,实在已是被他练到了这一门功夫的最上乘境界。
加上最近一段时间,苦练剑术,踏筐而走,身法更加轻灵迅速,一旦全力爆发开来,方圆十米之内,哪怕是被对方用枪指着,子弹也打不到他的身上。
白泽身体不断的晃动着,原本一米八几的身材似乎一下挨了两个头去,转向更加灵多变,刷刷刷三步并作两步就窜到对面一个举枪不断射击的大汉身边,脚下也不停留,一个“抬枪式”,铁臂如枪,进步崩身,噗的一声,皮肉相交。那人虽然穿着制式的防弹衣,百忙中挡了一下,但白泽拳力,深入骨髓,能轻而易举的隔着豆腐击碎石板,这人身子还站在原地不动,但防弹衣下面的皮肉却往里猛地一下凹陷。
顿时伤及内腑,胸腹一侧的肝肾只怕已经瞬间烂成肉泥,下一刻登时应手而飞。
与此同时,白泽的脚步也没有半点停留,手掌一出一回,出入长枪大马,回也不着痕迹,那人身子一飞的当儿,他的身体已经紧挨着滑了出去。他心思凝聚,五感六识此时都已经提到了极致,对自己拳力所能达到的效果,早就了然于心,是以一招得手之后根本也懒得再看对手一眼。
紧跟着他接连两脚同踏,陡然转身出现在另一个持枪大汉面前。这大汉正圆瞪双眼,死死盯着白泽的身影,一口气把弹匣里的子弹全都打了个精光,奈何白泽身形小巧,在小范围内闪展腾挪,犹如神助,速度快的几乎连他的眼睛都跟不上,一连七把枪,都只能落在他的身后。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明明眼睛可以看到对方的影子,但却做什么都要不知不觉的慢上一线,充满了强烈的违和感。
这大汉手中枪声一停,立刻抽手从腰间摸出另一块装满子弹的弹匣,刚要换上,白泽的人已是飞身扑到,一个猛烈的“霸王肘”横向顶在他的胸口,这人顿时就像是被一头狂怒的西班牙公牛给迎头撞了一记,一百七八十斤的身子呼的一声腾空而起,一路摔出六七米外,当场气绝。
这些人手里的枪都不是吃素的,所以白泽下手,招招都是杀手,求的就是一个一击毙命。对他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他从水沟下面一扑而起,前后也就是十几二十秒钟,先劈面抓死一个,又抖手用军刺扎死一个,踢死一个,一拳打死一个,一肘撞死一个,原本距离那中年男子最近的几个人,连同他特意放在身边的四名精锐佣兵眨眼就死了一片。那中年男子哪怕是身经百战,见惯了枪林弹雨,这时候也是被吓的头皮一阵阵的发麻。
佣兵虽然是拿命吃饭,用命换钱,出的任务都是用一条条的人命堆出来的,但他们对付的也是“人”,一枪打上去,就会死,哪里见过像是白泽这样的“猛人”,一个小队,整整四十人的武装编制,到现在已经被一个人赤手空拳打残了大半。
饶是这中年男子见过无数的鲜血,这时候也忍不住心惊胆跳,顿时一声令下,扯着脖子就是一阵大喊,“冯真你快上,把他拦住,其他人拉开距离,不要被他靠近了。”
话音未落,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七,生的一场短小精悍的男子,突然揉身扑了上来,寸拳寸打,双拳挥动打出尖锐的破风声,一口气手臂连动,抽的空气啪啪直响,密如急雨,脆响如鞭。
这个叫做冯真的佣兵,正是中年人手下那个从小练功,精通武术的高手,虽然个子比其他人都矮,但他的格斗实力却毫无疑问是整个佣兵小队中的最强者。
练拳的人,功夫到了一定的地步,对于危险都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冯真虽然没有办法预先察觉到白泽的动向,但在白泽瞬间扑出来杀人的一瞬间,他的反应却比同伴快了不是一点半点。
趁着白泽连杀数人,一口气将散未散的机会,猛然从一旁杀将出来。他已经看出白泽的功夫远比自己厉害,不论手脚,挨上就死,擦到就伤,只是一股血气涌上心头,拼命当中也顾不得多想别的,中年人一声令下,他条件反射,长身就窜了上去,而他练得应该也是翻子拳一类的功夫,是以一出手就是全力以赴,“双拳密如雨,脆快一条鞭”,为的就是要挡住白泽的脚步,叫其他人及时的退出去,好拉开距离。
眼前一片拳影,剧烈的破风声,瞬间搅散了面前的风雨,发出啪啪啪啪的声音。
曾在国外执行过十几次任务,凭借自己的身手,拥有“鬼手”绰号的冯真,功夫虽然未必有多高,但这一副一声令下,悍不畏死的劲儿,却足以叫任何人心里一惊,就连白泽的动作在这时候也不由一慢。
他到底还是个人,这一路厮杀下来,前前后后不过七八分钟,手底下就死了二十多人,不说体力消耗的有多大,只是一想到时时刻刻被至少十几把手枪瞄着,他的精神就高度紧张,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心里不愿意和人纠缠,耽误了时间,白泽身子一闪,连踩几步,侧身游走,刚想再施展身法错过冯真,如方才一般冲进人群中去,没想到这冯真一旦动手立刻就忘却生死,势如疯虎一般。他当兵出身,后来又做了佣兵,杀人的经验实在是丰富无比,而且他也是从小练武,身子矮小,更加灵活,一见白泽身子一动,立刻往上就黏。
白泽心里早有准备,见这情形,顿时一个错步,将身滑了出去,顺势反手就一爪劈抓。这是他惯用的鹰爪擒拿手,抓人喉咙,一抓就死,屡试不爽。
哪里知道,这冯真好像真的不知道害怕一样,竟然理都不理白泽的手掌,生似他的那一条命不是自己的,也不躲闪,反倒身子一挺,直腾腾的迎了上来,同时一拳破空,中指指骨吐出如刀,对着白泽的喉结也是狠狠的一轰。
佣兵杀人,用的都是以前在军队学的格斗术,其中综合了国内外许多搏击的特点,简单直接,针对的都是对手身上的关节和要害下手,所以又被叫做“一击必杀术”。冯真挡了这么多年的佣兵,早就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格斗方式,不但出手凌厉,速度极快,而且力量极大,以伤换伤,以伤换死,打得就是一个悍不畏死。
白泽立刻就知道,对方这是摆明了要逼着自己,和他拼个两败俱伤。
冯真的武功虽然远远不如白泽,但大家都有一条命,豁出来拼一下,生死关头,比的就是一个狠劲。这在一定的程度上,足以抵消功夫上的巨大差距。
当下白泽身形不由又是一慢。
恰在这时,一声隐隐鹤鸣又从他的身后传了过来,一直站在车前看着自己弟弟尸体的阮红南终于再次出手了。
他的身体张开,好像一只巨大的仙鹤,贴着地面两步飞掠,动作变换之间,拳头变成鸟嘴,狠狠的啄向白泽的两侧太阳穴。
白泽只感觉劲风侵袭脑后,太阳穴上青筋一冒,有一种脑瓜皮发麻的感觉。
“鹤啄!”
一听到脑后生风,鹤鸣隐隐,白泽这个拳法宗师就有如目见,登时冷笑一声,之所以到现在他还没有尽出手段,防的就是这个阮红南。
一个大师级的白鹤拳高手,又出身金三角那种地方,不精通枪械才是奇怪。比起中南汉子那些佣兵,这样的人毫无疑问才是最可怕的。
不过,现在阮红南终于忍不住出手了,白泽的心却一下放下了。
他猛地大喝一声,转身冲上,和阮红南硬打硬碰,一时间密集而凌厉的爪风撕裂空气,连连爆响。比起冯真,阮红南的功夫和经验无疑更加厉害和丰富,但白泽也不是初出茅庐没有见过血的毛头小子。他现在手底下的人命从去峨眉山到现在少说也有五六十条,连木道人对他的杀姓也颇多微词,这一毫无花俏的硬打硬碰,顿时就叫阮红南失去了近身使用枪械的机会。
而且白泽的鹰爪铁臂,每一爪子抓下去都带着如同刀剑劈空的尖锐声响,根本也不是阮红南的白鹤拳所能抵挡的,只这一番冲撞下来,他的两条手臂上所有的衣物就全被扯成了布条,胳膊上破开肉绽,痛入骨髓。
这还是因为他功夫了得,一双手臂因为常年击打木人木桩,早已练得坚韧无比的缘故,否则换了别人,只要挨了白泽一爪,鲜有不骨断筋折的。七八把抓下来,一头牛也要被拆成零碎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