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美女爱英雄
“今天上午,上环德铺道发生一起宝生银行解款车械劫案,上午11时许,一辆停泊在宝生银行中环分行德辅道中门外的解款车,被4名匪徒持械行劫,共劫走内藏1亿4千万曰元纸币的解款箱。匪徒随即在干诺道中截停一辆奔驰房车,并且驶往北角方向逃离现场。警队随即派出警察车辆追截,但是一度失去其踪影。后在中环附近将其包围,迫使劫匪退入一幢大厦。此时,被劫匪劫持的一名人质,勇斗劫匪,不顾生死的从匪徒手里解救出另外两名女人质,自己却身中两枪,生命垂危。劫匪中有一人被当场击毙,另外三人悉数落网。当时现场有至少五十名警察,目睹了这一过程。无数警员被其英勇无谓的勇气以及高超的身手折服,纷纷为其祈福,奉为偶像。根据消息,这位勇士就是有‘娱乐才子’之称的‘红星唱片’老板杨林先生。政斧已经决定授予杨林先生英女皇英勇金叶奖。”
短短时间内,这则报道就像飓风一样席卷全港。
香港人有很浓厚的英雄情结,这是毋庸置疑的。英雄是什么?英雄是那些勇武超群、意志坚定、拥有超出常人能力的人,这就决定了能称之为英雄者,必然是极少数。“小马哥”一个虚构的人物,就能引起一股流行风尚,广大市民竞相模仿,就是因为他具备了普通人所不能具备的特质:视死如归的胆色、忠贞豪迈的义气!那么杨林这样一个赤手空拳、以命相搏、勇救人质的人物,就已经完全具备了英雄的特质,符合了英雄的定义,那就要崇拜,甚至膜拜!
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人心不古的时代,杨林这样的品质更是难能可贵。所以,杨林的名字一夜之间传遍大街小巷,人们口口传诵,竞相称赞。杨林一向很少出席公众场合,影像资料更是少得可怜,大多香港市民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但这非但不能影响到市民的热情,反而更为杨林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就在杨林昏迷不醒的当天傍晚,无数青年男女甚至在校学生都自发的来到跑马地山村道的养和医院大门前,点燃蜡烛摆出一个巨大的心形图案,默默的为这位影响祈福。不知是谁起头,大家合唱起了那首杨林作曲的《明天会更好》,优美欢快的歌声一遍又一遍的在夜空里回荡....
这些年青人可以说都是杨林的粉丝,从那部青春偶像剧《人在旅途》就一直追随着他,然后是《流氓大亨》,接着又是一首又一首的经典金曲....这个来自大陆的穷小子,年纪和他们中大部分人都差不多,他一路青云的前进脚步,惊才绝艳的优秀才华,早已成为这些人心中的偶像。
昏迷中的杨林,还不知道他原来已经拥有这么多坚定的支持者,而这人,即将成为他未来实现理想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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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这几个劫匪真**的垃圾!四把枪干不掉一个杨林?不知道干什么吃的!”齐约翰气得破口大骂,恨不得杨林现在躺在医院里马上拔掉氧气管。
利小山脸色阴阴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终于苦苦哀求被父亲放出来的周世龙,狠狠喝掉一杯洋酒,猛地把杯子摔在地上,恨声道:“杨林这混蛋,我和他势不两立!”若说在座诸人里谁最恨杨林,非周世龙莫属。内定的女朋友被撬了墙角,明明没有非礼陈钰莲反而被暴打,**宿**居然被当场撞破。一桩桩一件件,都让周世龙恨不得把杨林挫骨扬灰,立刻在这个世上消失,这人简直就是他天生的对头。
一个长头发的青年满脸讥笑:“什么见义勇为?什么勇救人质?全是扯淡!不过是就自己的女朋友罢了,要不要这样夸张?”
这话一出,大家都是一愣,周世龙立即问:“什么意思?说清楚点?什么女朋友?”
长头发不屑道:“杨林救得其实就是他的女朋友嘉二小姐,但是嘉士兰亲自挨个媒体打电话,不希望他孙女儿的名字见报,大家自然要卖个面子。我姑姑也接到电话,这部把已经排好的晚报头版取消了。”
这青年名叫胡文俊,是《星岛曰报》创始人胡文虎的孙子,现任《星岛曰报》董事长胡仙的侄子,也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二世祖。
这事儿既然已被嘉士兰盖住,自然不可能传到世面上。对于香港这些富豪来说,家人的安全保障永远是个头痛的问题。而这些媒体的掌舵人有哪个不是富豪?所以既然嘉士兰有所求,没有不点头的,毕竟搞不好明天就临到你头上,为了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脸上不好看。
周世龙眼睛里精芒闪烁,看着胡文俊:“文俊,你得帮我这个忙。”
胡文俊茫然看着他:“什么忙?”紧接着就醒悟过来,连忙把头摇得想拨浪鼓:“绝对不行,这事儿是我姑姑答应了嘉士兰的,我要是背后搞动作,她还不得把我打死?不行。”
“切!我说你一大老爷们,怎么怕个娘们系那个老鼠看见猫似的?”齐约翰煽风点火。
胡文俊长脸涨得通红,怒道:“那是我的事,用你管?”
周世龙嘿嘿一笑,压低声音凑到胡文俊耳边:“上次你看好的那个小明星,我帮你搞定,怎么样?”
胡文俊眼睛一亮,又是一阵犹豫,姑姑的严厉他是心有余悸,不敢招惹。但是一向好色的姓子,又让他有点心动。想来想去,终抵挡不住**,咬着牙点头答应了。
大不了被姑姑骂一顿,反正也不是虚假报道,有什么大不了?想起那个水灵灵的小明星,尤其是两条大长腿,若是能把玩一番,那销.魂的滋味......胡文俊咬了咬牙,娘的,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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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和医院”是全香港最好的私人医院,诸多名流富豪都首选此处。
手术室外的走廊里,人影幢幢却又鸦雀无声。许多杨林的故旧新朋都接到消息,在这里焦急的等待着。
嘉雨瑶坐在走廊边的椅子上,一张俏脸**如纸,没有一点血色。往昔明媚的眼眸也没有了一丝灵气,呆愣愣的没有焦距。
她知道杨林喜欢自己,但她一直都认为那是因为她的家世和美貌,才会对杨林产生吸引。却从来没有想过,杨林竟然会毫不犹豫的为救她而死。无论多少财产,怎样绝世的容貌,都不可能比得过生命的宝贵。那么杨林到底要有多么喜欢她,才会在那一刹那毫不犹豫的舍命救她?
不可否认,她也对杨林渐渐产生了好感,但直到杨林从人群里站出来的那一刻,这种淡淡的好感已经变成一丝情愫,萦绕在她心田。在车上杨林那个安慰的眼神,嘉雨瑶在瞬间就明白了:我会杀死你,然后陪着你死!嘉雨瑶觉得她实在太幸福了,在她将要死去的时候,竟然会有一个男人愿意陪着她,真的好感动啊。
爱情说来就来了,很玄妙,别讲道理,谁也解释不了。她就觉得,杨林真的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啊,那么帅,那么有型,那么男人。为什么自己以前就没有看到呢?
可是,自己现在活下来了,却是那个男人用命换回来的。自己怎么办?难道要陪着他去死吗?如果那样,是不是对不起他用命换回来的东西?
怎么办?
同样纠结的,还有李芸菲。她呆呆的看着嘉雨瑶惨白的俏脸,心乱如麻。
她和嘉雨瑶是好姐妹,因为家族的关系,很早以前就是。一直以来,在她心目里都把嘉雨瑶当成嫂子看待。所以当她从嘉雨瑶口中得知,找了一个合约男友的时候,就很是不忿。凭什么一个穷的叮当响的小破导演,就能得到和嘉雨瑶亲近的机会?而她样样优秀的哥哥,就是得不到嘉雨瑶的垂青?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没给杨林好脸色。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自己从未放在眼里,甚至有些讨厌的人,竟然在那种紧急关头,拼了命的拉了自己一把。她很清楚,如果杨林那一把用力稍微轻一些,或者出手稍微晚一些,那一枪击中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后背,而不是杨林的前胸。
一个人,难道真的可以伟大到舍生取义?李芸菲从来不信,但是事实摆在她面前,又由不得她不信。
当那一枪击中在杨林的前胸,血花喷溅出来的那一刻,带给李芸菲的震撼,绝非笔墨能够形容。这是个真的男人,就像是她哥哥那样的男人,顶天立地,最纯粹的男人!
若是别人,李芸菲二话不说,这样的男人绝对抓在手里,概不放过。凭借她的家世容貌,她有这个自信。但是,嘉雨瑶是她最好的姐妹,经过这件事,嘉雨瑶还能和杨林只是保持“合约”的关系吗?
撬姐妹的墙角,这事儿李芸菲干不出来。但是这样一个男人,有才华有相貌有担当,错过了,还能找到吗?
怎么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