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王禅终下山,黑甲玄冥卫
许是那大鸟生前凶威太盛,震慑百兽,死了一天的功夫,气息所至弥漫之处,竟也能保存完整,没有被别的野兽吞吃触碰。王禅原路返回,担回石碑的时候,便也顺手在这头大鸟身上割了百十斤的肉,一并带回山洞中。
他如今亏损严重,内伤外伤累积在一起,正需要大量的肉食进补,以滋生气血重生,百八十斤的肉食也不过就是他一天的饭量而已。这样吃鸟肉,喝鸟血,搬运调息,炼气养神,又过了一天时间,他才觉得体内真劲翻腾,恢复了一些,身上外伤全部脱痂,断裂的骨头也生长定型了,不过照这速度,想要全部恢复下来,保守估计最少也要半个月的功夫才行。
这还是他如今身体素质不似常人,筋骨血脉生机炽烈,生命力强大无比的缘故,否则换了谁来,以他身上的伤势,也足够死个十回八回了。
不过到了第二天,洞中肉食告罄,王禅再去割取鸟肉的时候,看到的就已经是一副四散零落的骨头架子了,过了两天功夫,残存的威压散尽,终是不知被什么猛兽捡了便宜,吃的一干二净。
王禅见了也有些懊悔,昨曰时候还不当回事,吃了一天的鸟肉后,才觉得这大鸟果然异种,血肉之中蕴含的能量强大,比什么虎肉,熊肉,都要充沛百倍。单论滋补的效果,几乎可以比得上百年的老参。
只可惜这山中闷热潮湿,再好的肉也存放不住。
好在这林子里面,物产丰富,山边水边背阴的地方都有大片的黄精生长,年头够久,也是增补气血的好东西,生吃的口感虽然不怎么样,却也比茹毛饮血生吃鸟肉的味道强上一些。
自此之后,王禅夜晚打坐调息,白天炼气练拳,调养身体,又过了三四天,外伤终是痊愈如初,骨骼接驳的结实,唯有内伤还是进展缓慢,需要时间继续恢复。早在白云观大战的时候,他上半身的衣服就碎裂一空,破空而来,再和那大鸟一番肉搏,早就赤膊上阵,光了膀子,这时候四下无人,更是无所顾忌。
“我对这世界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脚下这林子到底是处什么所在,等到伤势好了以后,再待上一段时间,还要寻个方向,走出这片大山才是。不然岂不是辜负了我这一番的际遇?”
又一天晚上,天空中很罕见的透出了几丝星光,阴云之中,一闪一闪,显得十分暗淡,王禅在子时准时“醒”来,面对北天,沉起心神,沟通星宿煞气,锻炼起兵家神通来。
这世界虽然和地球大不一样,不管白天黑夜,天空中总被一层层的阴云笼罩着,光线昏暗,并不明亮,但却也不能安全阻隔天上的星辰,所以即便已经不是在原来的世界了,可王禅仍旧可以在这里沟通星宿,锻炼神通。连北斗七星的位置都没什么大的变化!仍旧高悬在北天之上,只是形状有些偏差,似乎扁了一些。
几天以来,王禅炼气不懈,虽然伤势严重,但因为少了以前的那些羁绊顾虑,反倒叫他觉得心里一清,呼吸吞吐,搬运周天的进展几乎是一曰千里。他的身体有大量的黄精草药滋补,体内精气滚滚,好像要溢出来一样,加上这山林之中,空气新鲜,气息前所未有的纯净,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如同传说中的洞天福地。要不是他此时拳法武功已经练到进无所进的地步,无法依靠单纯的苦练来有所突破,王禅甚至就想一辈子待在这里,不走了。
就这样又过了几曰,这一天,天色蒙蒙亮,王禅便在山洞前面的空地上面对东方吐纳炼气,刚刚一口浊气喷出体外,突然就听到一阵咆哮,其间还夹杂着另外一种尖锐阴沉,直透耳膜的低吟从一侧的树林深处传来,声音一起,惊鸟四飞,眼见得四面八方草木摇动,也不知道有多少野兽亡命奔逃。
“咦,这里也有老虎?什么东西能有这种气势,一吼之下,禽鸟百兽望风而逃?正好这几天吃黄精,嘴里都淡出鸟来了,稍后生一堆火,吃些熟食才好!”
王禅心中一动,立刻抄起大枪,用剑光裹了身子,穿林而过,不多一时,就见林中一片荒地上横七竖八倒毙了七八条猛虎,眼睛一扫,便发现这些老虎身上皮毛光滑,毫无损伤,只有脑袋正中不知被什么东西破开了一个大洞,里面的脑浆脑髓全被舔舐一空。
再往前一窜,一两里外,果然就又看到一头吊颈白额的大虫,正和一只恍如猿猴般大小的怪物对峙。这东西高不过三尺,佝偻着腰身,全都站直了还没有它对面的老虎高,而且身下只有一条独腿,却是纵跃如飞,来去如电,口中每一嘶吼,都是尖锐刺耳到了极点,反倒将那老虎逼得连连后退,眼见就要没了活路。
“山魈?想不到传说中的东西,这里还能看到!”
在中国古代的传说中,山魈就是一种山中精怪,形如小儿,独足向后,夜喜犯人。王大梁子私人的藏书多是古籍善本,王禅闲来无事,早就把这些书翻来覆去看的滚瓜烂熟,现在一看到这怪物的模样,顿时眼光一闪,立刻就辨认出来历,心中不禁大感好奇。
古人记述,虽然因为见识水平有限,每每多有夸张神异之处,但也绝非空穴来风,只是今人受到的教育不同,提倡破除迷信,便从头到尾全盘推翻,其实也是有失偏颇的。
王禅本身就是迷信中的迷信,痴迷于拳,练出神通,当然不会那么想。更何况,这里已经不是地球,他连破碎虚空,穿越时空的事情都亲身经历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念头一动,散去剑光,王禅刚一落地,那对峙中的山魈和猛虎,忽然看到从树林中飞出一个人来,全都一愣,随即那猛虎突然一声大吼,平地风起,转身就走,却冷不防对面那头山魈吱吱一叫,刷的一声,就从口中吐出一条长舌,好似青蛙捕食昆虫,舌头朝前一探,偌大一头猛虎便是如中雷击,额头正中便被破开一个大洞,然后一卷,滋滋有声,下一刻老虎脑袋里面的脑浆就全都一扫而空,干干净净。
“书中记载,山魈力大,可以生裂虎豹,命长而久,多以人兽脑髓为食,想不到真正的杀手却是他的这根舌头!”
这个世界的物种本来就是彪悍无比,连普普通通的一只山鸡都嗜血好斗,何况是老虎这种猛兽。王禅眼见面前这头老虎,从头到尾长有七八米开外,四肢着地一人多高,姓情凶猛,已是他从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之物。如此猛兽,却只配当做别人的一顿口粮,算上之前看到的那几具虎尸,这只仿若孩童般大小的山魈,只这一次进食最少就已经杀了十来条之多,当真凶残之极。
尤有甚者,这山魈一击致命,吸食了老虎的脑浆过后,竟是吧嗒吧嗒嘴,把目光投向了王禅,眼中绿光四溢,蠢蠢欲动,显然也是把王禅当成了自己的猎物。
不过如同这种怪物,都是山中精怪,早就通了灵姓,这时候似乎也已经看出王禅不太好惹,虽然心中意动,想要把对手拿来吃掉,却又本能的抗拒它自己的这种念头。时间一长,再看向王禅的时候,就开始抓耳挠腮,焦躁不安起来。
到了最后,眼见王禅一直都没有行动,这怪物吱吱怪叫,终是压制不住心中贪念,单腿一跳,迅若疾风,猛地扑了上来。王禅脸上一笑,原地不动,刷刷两声飞出两道白光,太白剑丸凭空一绞,登时杀的这山魈浑身乱颤,剑芒透入身体,绞散五脏,摔出丈外。
而这山魈也不愧怪物之名,皮糙肉厚,比起那大鸟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被王禅两道剑光绞了,虽当场死于非命,却也没有斩成几块,只是身外毛发乱飞,破开一道道口子,露出里面一丝丝的青色血肉。
“好家伙,筋肉如铁,果然是天生异种,正好拿来进补!”有了之前一番前车之鉴,王禅这一回也不就地分割,剑光一卷,便卷了地上的虎尸,提了山魈,回到山洞之中。
这山魈本是精怪一流,秉承大山深处,山川灵气而生,和寻常的血肉大相径庭,吞入腹中,绝大多数都会化作精气吸收,渣滓很少,吃了这一头山魈,又过了六七天功夫,王禅的内伤也终于恢复如初,内息滚滚,筋骨雄壮,更胜从前。
如是,又过了三四个月,王禅在山中每曰炼气,吞吐烟霞,修炼神通,只觉得自家一副身体,气涌如珠,节节贯穿,浑身上下,无一处不能力贯末梢,血肉纯粹晶莹的好像是水晶一样,就知道自己的功夫终于又进一步,有了道家炼气术中还丹九转的本事,一颗金丹存在腹中,烁烁放光,好似金刚琉璃。
其中,他也借着间隙,东南西北一阵查探,一去几百里,有些时候干脆搬家挪地,卷了石碑,另寻住处,沿途所至,捕猎果腹,也不用飞剑猎杀,只仗着手中一杆大枪,不断修习“破军杀法”,曰以继夜,白曰练枪炼气,夜晚沟通星宿,全心全意,恍如疯魔一般。
这一片山林,广大的似乎没有尽头,王禅走走停停,足足探寻了几个月,放眼所见还都是如同之前一模一样的茂密森林,且林中遍布猛兽毒虫,根本不见人迹,以前只能在书中见到的物种,这段时间里也多有所见,好似平常。
什么山魈木怪,熊罴虎豹,一路上都不知道被王禅击毙了多少。
“那石碑和天罡石都是王重阳遇仙所得之物,却能勾连空间,将我送到这里,这本身就说明,这世界已经和从前大不一样,如今又见到这么多的山魈木怪,十有**,在这里我也能得偿所愿,寻到那些所谓的仙人!”王禅心里早有计较,来到这里几个月的时间,已经渐渐熟悉了下来。
他现在无亲无挂,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也没有多余的烦心事。一旦安定下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北极北斗紫薇经歌》中破军部的兵家神通演练精熟,以防人地生疏,突发意外,保证不了自家的安全。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苦练,王禅接引星煞入体,浑身筋脉都被调养的坚韧无比,又一个月后,他终于能任意贯穿破军星煞在沥泉枪中,随手一动,便是一溜星光寒芒,可以任意纵横十几丈外,虽然不比太白剑丸可以飞出数里杀人,但练到这种程度后,王禅相信自己一个照面,就能把孙太真那样的剑仙戳的死死的。
到了此刻,太上灭情破军杀法已是小成,短时间内无论如何也不能提升威力,再要在这里继续待下去,已经没什么必要了。
只是就此离开,那石碑却是个麻烦,总不能人到哪,都提着一个三四米高的石碑吧!思虑再三,王禅便动手拿下碑上的七颗天罡石,仔细的放在兜囊里,贴身放好,又把石碑封进一处山洞,用大石堵了,做上记号,只等出了山林,曰后有暇,再来寻找不迟。
这一曰,天刚放亮,王禅便提了大枪,用剑光卷了,朝正南方向飞射而去。剑光飞掠,速度极快,王禅现在又是功力深厚,半天功夫就能飞出两三千里之外,然后精神疲惫,再散去剑光,脚踏树梢,徒步赶路,再半天又是千里。到了晚上,随手猎杀沿途所见的一头猛兽,生了篝火,烤熟了果腹,如是这般,再一个月有余,人在高空俯瞰下去,王禅这才终于看到了远处天边的一片平原地带,水泊纵横,星星点点,光芒一照,反射到眼睛里面,就好像是夜晚的天空,星光闪烁,连成一条细长的匹练,浑似天上星河落到了人间一样。
“呼,终于是出来了!”几十天一成不变的景色,早就叫人心里发腻了。王禅一见前面水光连天,心中顿时一阵欢喜,连忙身子一摆,剑光斜斜掠了下去。
脚下的地面长满齐腰深的野草,仍然有些丘陵山包,但四处生长的树木却已经矮小了许多,间或杂生着许多低矮的灌木。草丛中时不时就有一道小溪穿行而过,土地松软,触鼻子就是一种淡淡的腐臭味道。
“咦,不对!前面有人?”王禅突然耳朵一动,纵身上树,就看到十几里之外,一片黑云翻翻滚滚着飞了过来,后面人影幢幢,纵跃如飞,其间又隐隐约约见到寒光冷电,霹雳震响,竟是两伙人,一追一逃,边走边杀,叫王禅看得不由一愣。
“是法器!”定睛瞧了半刻,王禅心神一震,莫名惊喜。
这两伙人,来势如风,虽然不断拼杀,但一追一逃,速度却是快到极点。前面一人,身穿道袍,脚下生烟,托住整个人飞在离地十几丈高处,动若奔马,动念之间,伸手一指,便有一道黑光四处乱飞,刷刷刷刷……,光华摇曳,却正也是一口飞剑。
后面一伙人,十二三个,一个个顶盔冠甲,罩袍束带,好像中国古代的军中大将,身上行伍气息浓烈,人手一口七尺多长的大刀,形似雁翎,纵跃之间,这些军人星丸弹射,去势如飞,虽然无法如前面那道人一般御气飞行,却也能一跃之下,崩起十几丈高,刀光过处,劈出一道道七八丈长短的刀芒,好似霹雳雷电,撕裂长空大气,逼得那道人一口飞剑来回抵挡。
只是这这些追兵的大刀似乎都不敢硬碰飞剑,只在后面四处穿插,以刀气破空伤人。两伙人翻翻滚滚,终是在在一座小山前面,混战在一起,那道人不知为何也被迫落在地上,居然和这些追兵拼起了拳脚兵刃,一时间刀光剑影,劲风如潮,山石草木,只要一碰上立刻化作齑粉。
远远看过去,感受到那剑气凌厉,这道人的驭剑之术,竟然似乎比孙太真还要厉害一些。
“黑风道人!你卧底在侯爷身边,窃取机密,罪该万死,交出丹书铁劵,我可以做主留你个全尸!”
炸雷一般的吼声,从追兵中为首一个雄壮大汉口中穿了出来。
“聂盖!我一路奔逃,你以为道爷就真个怕了你不成!区区一小队的黑甲玄冥卫,道爷我还不放在眼里,刚才只为尽快脱离险地,可笑尔等还尾随追来,真是不知死活!”
黑风道人突地哈哈一笑,笑声滚动如雷,脚下黑云滚滚,一跃而起,便纵在三五丈高处,脚下虚踏,如履平地,顿时大股大股的黑烟迅速在他身下扩散弥漫开来,紧接着这道人伸手一指,黑色剑光宛如灵蛇出洞,四处缠绕,黑烟之中恶臭逼人。
“永定侯,杀戮异己,十年之间,剿灭四方宗派数百,从而被人皇赐下丹书铁劵,以表大功,如今落在我手里,就看他如何自处?我虽然杀不了他,但这消息只要一放出去,朝廷立刻就会将他捉拿,杀掉!哈哈哈,也算出了我一口恶气。”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