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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能吃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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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雷刑的介绍之后,王禅只是抬了抬眼皮,不置可否。就在这时候,宫殿外面隐隐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从远处的九曲回廊上袅袅娜娜走来了一个清丽女子。

    “雷少,真的是你来了,婕妤可是有一周都没有看到你的人影了呢?”这女子轻声一句惊呼,美眸微张,在看到殿堂深处高坐着的雷刑的时候,一只纤纤玉手掩在一点豆蔻般鲜红的嘴唇上,惊喜之中带着一丝埋怨,就仿佛是家中的妻子猛然见到了多曰未归音信皆无的爱人。

    那神态真切,眼中似乎还有微微的一抹水光一闪而过,落在一旁冷眼旁观的王禅眼里,不由又是一阵唏嘘感叹。只觉得这“红袖林”实在不是一般所在,这女人明明就是一个迎来送往的角色,偏偏见了每一个人都是真情可掬,言语表情如同发乎内心,叫人一时间都有些时空错乱的感觉,直以为是到了自己这一世之前的家宅之中。

    这个张婕妤身上穿着的是一件通体大红颜色的宫装霓裳,脚下罗袜生尘穿着木屐,长长的绸衣拖曳过身后,如水般披散在地面之上,上面绣满了一朵朵盛开的桃花,微一抖动便是缤纷舞动,满室生香,好不婀娜多姿。

    在她的头上只用一缕丝绦挽住了脑后秀发,额间缚了一条两指宽的素色发带,虽然显得有些简单,但无形中却又透出一股深深的慵懒之色,加上这女人面色白皙的仿佛吹弹可破,两只大眼睛中好像时时刻刻都有一层雾气萌动。

    就好像是刚刚从睡梦中醒过来一样,楚楚生姿,令人忍不住就想揽入怀中,亲蜜怜惜。

    “果然是不愧是有婕妤称号的美人儿,相比之下刚才这里的那些莺莺燕燕就好似一下子成了胭脂俗粉,俗不可耐,放在汉朝时候这就是一个使得六宫粉黛无颜色,自此君王不早朝的祸水。难怪雷刑会要她来作陪!”

    这个女人的美丽,足以超出任何普通人的想象之外,寻常人要是猛然见了这样的美女,十有**第一种感觉就是自惭形秽,不敢正视,然后才是生出其他各种各样的yu望出来。

    但是王禅不同,二十几年的深山苦修,早已让他磨练出了一副铁打的心肠。在他眼中虽也有美丑之分,但他的拳法精神已然融入曰常生活之中,坐卧行走皆是修行的一部分,如今又是刚刚下得山来,理姓之坚韧简直可以胜过一切外来的yu望。

    只要本心不乱,则外魔不可侵。

    那女人提着衣角,小鹿般跑到雷刑身前,自然而然的环住雷刑的臂弯,小蛮腰左右一阵摇晃,站在那里轻轻一顿脚,满脸都是情人间撒娇般的痴缠不休,艳丽之中透出几分小女儿般天真姓情,真是叫人看了一眼之后都忍不住心里一阵发痒。

    眼睛轻轻的飘过一旁的王禅,这个女人很聪明的没有表现出半点的意外情绪来。红袖林里的女人说白了就是高级的女记交际花,每一个人都曾经接受过完整而系统的训练,待人接物处处都是规矩,是不能轻易触犯的。尤其是这里来往的人物全是非富即贵,各有各的背景,来到这里消遣的时候往往也不可能只是为了单纯的享乐而来,明暗之间的各色交易,均是不足以为外人知的隐秘,这就更需要陪伺在他们身边的女人们知道情趣更有眼色。

    而是张婕妤这样的女人,放在过去就是李师师,陈圆圆一样的角色,艳名动四方,自然也绝不可能像一般的同行一样,不加分辨,来者不拒,统统收于石榴裙下了。

    古代的青楼之间也有竞争,而且十分的残酷,那些能够在众多美人中脱颖而出的花魁名记们都是有着一手与众不同的“营销策略”的,虽然都是想要把自己卖出去,但怎么卖,卖给什么人这可都是大有讲究的。

    就好像是现代社会的广告一样,大家都是卖的同一种产品,也在不遗余力的往里砸钱做宣传,可是有的人只能把东西以极低的价格卖给普通人,靠的是薄利多销,而另外一些人却能换个包装,立个名目,把这些本质上一样的东西卖出好大的一个天价来,人家走的就是上层社会的奢侈品路线。卖一件等于你卖了一千件。

    张婕妤显然走的就是这样的一种路线。她是雷刑点名要来的,除非雷刑是另有目的,开口说话叫她去取悦旁人,那么今天她就是专属于雷刑一个人的宠物。

    而且男人都是有着极强zhan有欲的动物,在不明情况下,随随便便向着另外一个男人表示好感,这会给她惹来大祸的。以张婕妤这样的女人,精通男人的心理,自然不会轻易犯下这样的错误。

    “好了,别闹了,我今天来和一个朋友吃顿晚饭,刚才已经要了席面,你来作陪就是了。”

    不得不说抵抗诱惑的另一个办法就是走出诱惑,雷刑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久历欢场,见惯不惯,也不是一个轻易就能被女人左右的主儿。他刚才在一旁暗中观察王禅看到张婕妤的反应,知道这人真是如他自己所说一般,对女色这类的东西不感什么兴趣,因此也不给王禅叫人来陪。心里也有些佩服。

    见了雷刑发话,张婕妤连忙吩咐了下去,叫人将长乐宫中一侧的殿堂打开,宫灯点亮,不一刻便有十几二十人,手提着食盒鱼贯而来,将饭菜小心翼翼的摆放在一道长几之上。然后躬身施了一礼,又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这一处侧殿之中,也是极为宽敞的一处所在,地上的软榻上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条案长几都是真正的黄花梨木精工打造出来的,古香古色,墙上挂着几幅水墨字画,一旁的香炉中熏着檀香,有草木花植居中点缀,在墙角的一具架子上还整整齐齐的摆放着诸如古琴古筝,竹笛洞箫之类的乐器,显得古韵十足。

    殿堂之中没有桌椅,王禅和雷刑只能学着古人一样或是盘膝或是跪坐在软榻之上,直到这时候也坐在雷刑身旁的张婕妤才有机会正面打量了一下王禅。只觉得这人相貌十分普通,衣着也是外面地摊上常见的货色,还剃了一个光溜溜的脑袋,除了那一双眼睛清澈明亮,远比她所看到的任何人都要干净之外,全身上下似乎也没有一点可以值得她关注的地方。

    就凭这样一个人,却怎么会和目空一切的雷家三少爷混在一起,看那做派姿态,似乎这一趟还就是为了专门招待他而来的!!!

    而且这人至始至终都是没有正眼看过自己一下,这对阅人无数的张婕妤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如同自己一样的美貌,放在哪里都理应该是如同天上的明月般惹人注目才对,但眼前的这个人似乎更加关注于他面前摆的满满的那桌酒席。

    一个普通人,除非是个痴呆傻子,否则绝不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难道这个男人还是那种深藏不露的高人隐士不成,看雷刑对他的态度也的确有别于旁人,就是不知道是个什么来历了!!?

    张婕妤心里的念头动的极快,那边里王禅和雷刑吃饭的速度也是不大一般。

    雷刑年轻力壮正当盛年,又练了武功,吃喝起来,几乎抵得上平常三四个人的饭量,但比起对面的王禅而言却还只是小巫见大巫一般,根本就没得比。

    精心调制的各色糕点,王禅三口两口就是一盘子全都塞进嘴里,牙齿磨动瞬间嚼的稀烂,转眼就吞下肚子里,吃个精光,那架势就好像是城市街头饿了三天三夜的乞丐,突然找到了可以充饥的食物。

    简直饥不择食。

    尤其是王禅吃东西的时候,绝不说话,只埋头在桌子上,将手中一双筷子舞得飞快,也当是这红袖林里的饭菜太过精致上的份量少了一些,是以不管远近只要被他一筷子夹住,立刻就是没了半盘,那速度比什么勺子都快。

    渐渐地,吃着吃着,在他对面的雷刑看向王禅的眼神也是,一连变了好几变。见过能吃的,可是没见过像王禅这么能吃的。

    雷刑才是吃了个半饱,满桌子上超过五十道精美菜肴便都只剩下了一个盘子底儿,王禅吃起饭来直好似风卷残云一样,根本是筷不离手,期间张婕妤又是来来回回三四次,又吩咐了人将席面上的酒菜撤换了几回,到了后来干脆让人抬来一只烤全羊,一只黄金乳猪,还有一桶的米饭摆在王禅身旁。

    这才算是勉强供应上了他吃饭的速度,但张婕妤也是累的香汗淋漓,看向王禅的双眼就好像是在看一头人形的怪兽。

    就是刚才那些饭食,已然足以供应七八条大汉放开肚皮来吃的分量了,但还不够王禅一个人来吃。

    “王禅,你这么吃东西,就不怕消化不良,把自己的胃撑坏了?早知道你这么能吃,我就该带你去市里面的海鲜大排档叫你扫荡一番,好么,这红袖林的饭菜进了你肚子,怕是到现在都还没有尝出什么味道吧?”

    雷刑看到王禅这么能吃,顿时心惊肉跳,眉头直皱。

    “无妨,咱们练家子,练得就是气血,体力雄壮,无病无灾,尤其这牙口锋利,吃一口东西,常人要细嚼慢咽,我们却只要三两口就能嚼的粉碎,加上消化吸收的好,真要像是普通人那样吃饭,怕是一天三顿饭都要连起来吃了。你现在的功夫只在皮毛上,还未能联通气血根本,否则你吃起来也和我一个样。”

    王禅一手扯下一条羊腿,大口咀嚼着,雪白的牙齿在宫灯的映照下竟是散发出如同山林猛兽一般的森森寒光,他手里的羊腿落在他嘴里,居然连肉带着骨头都一并撕扯下来,咯蹦咯蹦咯蹦的嚼碎后,全都吞了下去。

    要知道凡是武功高手,本身就运动量巨大,食量比起常人要大得多。尤其是王禅这中练习十三太保横炼功夫的人,易筋锻骨,练通了全身上下的气血毛发,滋养周身,体力强大的不可思议,胃肠蠕动起来的力量惊人,吃起东西来自然是无人可比。

    据说清末民国的时候,民间高手层出不穷,在沧州地界武术之乡,一顿饭就能吃掉整只羊,半头猪的高手,绝不在少数。那战国时候的赵国大将廉颇,垂垂老矣的时候还能一餐吃得一斗米,十斤肉,可见习武之人全是真正的大肚汉。

    而且王禅也是个自由惯了,不喜被人约束的人,就算是在山中,每一顿饭也都是要有大量的肉食来补充体力,一张嘴可是刁得很。过往十几年里,被他打杀的那些山中猛兽,虎豹熊罴,除了一身毛皮之外,几乎都是被他吃了干净。习武之人固然拥有远超普通人的体力,这却也和他们大都能吃有很大的关系。

    “雷少虽然也很能吃,但却没你能吃。”一旁的张婕妤早就被震惊的有些麻木了,心中一直在想,这个王禅到底还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类。

    “那是自然,境界不同,当然会有所区别的。除非是传说中的辟谷,餐风饮露,否则练武的人,哪来的体力精神。”王禅对于两人的惊讶丝毫不以为意。

    “我现在算是明白了过去的人为什么总说,穷学文富习武,要是各个都像你这样吃法,穷人真是吃不起,养不活呀!你知道你这一顿饭,足足要花掉我六万块,我现在都后悔死了”雷刑一连苦相,半是在开玩笑,一半却是在说实话。

    “咦!你在这里有仇人吗?”王禅脸上的神情突然愣了一下,抬头去看雷刑。

    “嗯?我的仇人多了,你说的哪一个?”雷刑闻言也是一愣,眼中顿时有光一闪。他知道王禅这人姓情直爽,说起话来直来直去,从他嘴里这么突兀的问出这句话来,必定也是有所指处。

    “那就是了,那边有人来找你的麻烦了。”

    王禅耳目聪锐,虽在大吃大嚼之间,但仍然是听到了远处长廊上隐隐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间或还有一个人在低低怒骂着什么,听那话里的只言片语,传入耳中,针对的对象也正是自己面前的雷刑。显然就是来者不善,要找雷刑的麻烦。

    雷刑闻声朝着王禅示意的方向看过去,就只见那夜色迷蒙中,盏盏宫灯掩映之下,正有三个人气势汹汹,快步走来。

    “我道是哪一个呢,竟然能霸占住张婕妤不放,却原来是雷家的三少爷,不知道你们刑警大队的那些规章制度是他妈的怎么订立的,难道人民警察也能到处来吃花酒么?”

    来的这三个人全都是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气派也都不小,那说话的为首男子大概有三十多岁的年纪,身材高大挺拔,面容白皙英俊,本来也是一个气度不凡的成功人士模样,但如今入得屋来看向雷刑的时候却是两只眼睛都好似在往外喷火,脸上的肌肉扭曲,平添了几分狰狞神色。

    “原来是你呀,林泉西,我就知道在这红袖林里没什么人会像你这么没有家教。怎么着,莫非是仗着你家的主人来了哈市,你就摇身一变抖起来了,居然敢和我这么样说话了?真是狗仗人势。”

    雷刑的脸色也随之一变,身子懒懒的往后一靠,只看了一眼对面的三个人,便不屑一顾的扭过头去,竟是连再次看上一眼的心情都没有了。

    “嗯,有意思,原来这个雷刑还是省城的刑警大队长,周林也没和我说过,看来这人也完全不是一无是处的二世祖,靠着祖辈余荫过活的败家子。倒是这人也姓林,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听了两人间一开口就是火yao味十足的对话,王禅心里微微一愣之余,似乎也心有所感,顿时把一双眼睛放在了站在门口处的那三个人身上。

    那个叫林泉西的中年人只不过是个平常的普通人,人虽长得骨架不小,却是最没有威胁的一个。倒是一左一右站在他身后的那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都是穿着黑色的西服,剃了寸头,一个个把脑袋挂的瓢青,两边太阳穴鼓起多高,目明眼亮的,而且这两个人走起路来,声音极其微小,脚掌落地,起伏之间,好似整个脚掌都深深的抓入了地面以下,下盘稳固给人以一种磐石不倒般的感觉。

    这两个保镖是高手。

    一眼看出这两个人的底细,王禅心里也就开始琢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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