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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节:临阵铸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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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赞长剑“好东西”不是汤森本意,实际上,他本想咋呼一声“好古怪”然后有多远把它丢多远。

    汤森身上恶习甚多,最容易触犯死爱面子。无论怎样,绝不在英格玛面前露怯,所以汤森硬生生改口了——我忍,我让自己犯恶心,也不给你开心的机会!

    那么,剑有什么问题?

    如果按照汤森的家乡说法来描述,应该是:“这丫是活的!”

    汤森试剑之初,就察觉这剑有意识,似乎从柄内苏醒,发出时而微弱、时而强烈的呢喃。这些隐约的絮语,沿这剑柄表面细细的蚀刻花纹、一直传到汤森掌心。他不明白其中含义,但身体上没发现任何不适。

    与其说长剑本身是活的,汤森更容易接受的说法是“有个精灵藏在剑柄里。”至于精灵是不是漂亮、是不是长得像人都无妨,总之好过铁就行了。

    因为汤森觉得,自己不能沦落到跟铁块疯言疯语的境地。更何况,这些呢喃不陌生,就像最值得信任的挚友发出,汤森甚至觉得这个平原正躲在附近,随时准备跟自己一块阴人。

    这种感觉,他怎么能是一块铁?!

    除此之外,汤森还领略到长剑另一个令他惊讶的特点。握住这柄剑时,他就像拥有了第三只眼睛。脑海中不时有画面掠过,画面焦点都锁定在身边那些正在变化、自己无法看到的地方。

    对汤森而言,这种自动补足盲点的功能非常强大。只是观察角度有点诡异,而且还游移不定。从身后向前的视角算最正常的,另有头顶垂直俯视,还有地底斜向昂视的。当长剑被汤森随手插在地上时,剑尖部位传送了实时画面——它残忍的捅死一只大虫子。

    不是精灵的话,搞出这事的只能是捣蛋鬼。

    数量不止一个,至少是一对,甚至一大群。

    “这是命运双剑中的其中一柄,名为劫难。传说命运双剑的另一柄,名为希夷。但我至始至终没见到过。运气好的话,也许你能自己折腾出来。”英格玛说:“双剑的说法,有可能是谣传。这点不难理解,有句古语说命运即劫难。”

    “我相信双剑的传说,希夷,大概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汤森调侃完英格玛,还笑着对手里的剑说:“你都买一送一了,还躲躲藏藏的做什么?爽快点把你妹子交出来!”

    “我没允许你现在折腾!”英格玛对汤森无语得很:“还有什么问题,赶紧问!”

    “呃——提炼金属也就算了,可剑身这么多细节,瞬间真能完成?”汤森自己会炼铁,但英格玛连剑上的切刃都能弄出来,这让人很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

    “剑的精妙,要用异能去记忆和铸造。其实你要做的选择不多,就是把环境中的某些资源加进去,达到更好的异能效果。这是主场优势,本地资源,本地异能,强强联手。”

    “至于具体加什么加多少,需要体会摸索,交朋友也有个过程。”英格玛解释说:“异能师公会里,能真正使用这种剑的人不超过三十名。”

    “这么少?”汤森问:“剑很稀有?很难制造?”

    “难点在于掌握。如果我们把异能师和异能源看成一个整体,剑的加入会引发连锁的环境变化。”英格玛摇摇头:“用得不好,它就有第三者那样破坏力,搞乱你的异能源阵列;用的好你就多张王牌。它能加强控制异能源控,甚至有人把内空间置于剑内。”

    “赞!”汤森弹弹剑脊:“我没战过小三,但小三也是妞,所以归根结底看语言艺术。”

    “你当这是泡妞?”

    “没错!两个以上的妞很考验公共关系学。”汤森严肃的说:“不过我能搞定。”

    “这话你别出去说,否则我不承认自己认识你。”看到汤森眼中的狐疑,英格玛做出郑重说明:“这剑今后归你,可以放心用——原主人早被我干掉了。”

    英格玛这话让人听来刺耳——这算赃物吧?要不然干脆就是凶器?

    “实际使用,才是最好的练习。”当代大师的思维跟常人差距好大,他抬起手,指着不远处的小村:“现在,拿起你的武器,先去给我清场!”

    “我就知道,没白拿的好处。”

    看看不远处的村子,汤森抱怨一句,提着剑去了。

    这边铸剑试剑,旁边三人早就看到眼红,特别是玛西亚,带小萝莉穷凶极恶的直扑过去。英格玛无奈,只得一一补给她们,菲斯特也没被落下。

    他那柄造型修长、通体遍布细白波纹的长剑名为承风,应该是承风泛波的意思。这种特别适合他的装备,肯定是当代大师早早预备下的,所以菲斯特很郑重的道谢。

    大家忙完,回头一看,发现汤森已经走远了,正不紧不慢的沿小路前行。

    “他居然不等我们!怎么换了路线?”玛西亚拔腿就追。先前大家都会避开小路,不过看汤森一副若有所思的摸样,她不好高声打扰,只能问菲斯特。

    “汤森似乎明白了大师的用意,”菲斯特轻声解释:“他要从防守最严的地方进去。”

    “这种战术会激怒对方,会遭到最强的抵抗啊……”这道理连小萝莉都懂,但马上她就真的懂了:“汤森有意要挑起最强烈的反扑?”

    “大概……不是……凑巧吧!”菲斯特远眺前方的汤森,感觉很无力。他知道汤森有的是才华,也知道使用他的代价很大——杀敌之前,汤森很可能先气死友军。

    比如现在,如果汤森手里没剑,就跟那些晨间溜达的路人毫无区别。行走姿态跟平常一模一样,标志姓的散漫充盈周身。

    即使手中有剑,他也没好到哪去。狰狞丑陋的劫难剑被他随意拎着,一会在肩上靠靠、一会往腿上拍拍、砍草劈枝剔石子之类的遭遇也不缺。

    在他手里,劫难有一丝剑的尊严?甚至连马鞭都不如啊!

    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正经点认真点?

    “大家记得保护好自己。”菲斯特无奈摇头,脚步加快。

    虽然猜不到汤森的想法,但厮杀中靠近些总是没错的——菲斯特正在尝试着定位,无论政局战场,他都要为自己和汤森准确定位,好互为补充,也好消弭冲突。

    汤森此时的想法很简单,一句话:英格玛不是好东西!

    至少这混蛋偏心,他给玛西亚和小萝莉的绝对防御非常奢华,时效过去之前,不管什么异能都伤害不到她们;菲斯特的防御异能是城墙级的,异常坚固;但给汤森的异能却只是个掩饰,还是接近到百米之内就会失效那种——标准的大路货,凭它,能到达冲击位置都算走运。

    汤森感叹:人生,就是不公平!

    汤森没想到远处的英格玛也同时为自己发出感叹,内容丝毫不差:人生,就是不公平!

    因为前面的村子里,有极端不公平、后果极端严重的意外等着汤森。这一切是英格玛亲手促成。此时,当代大师站在一棵大枯树低下,两手拢袖,目光静谧。

    没人能在他身上看出异样。

    赫赫有名的当代大师,自然能把眼中杀机藏起来、藏得很妥当。

    之前,英格玛是个正常的、很关怀汤森的长辈。但在三天枯坐之后,英格玛却变成比光辉教会和所有使徒加起来都要危险的敌人!

    因为某种苦思的结论,英格玛需要汤森去死。

    这不是说笑、也不是试炼、更不是演习!

    小路尽头的死亡陷阱,它正等待着汤森的光临。让汤森战死在争取荣耀的道路上,以一个勇者的形象存留在别人记忆中,这就是英格玛最大的让步、也是他出于愧疚和惋惜的补偿。赠剑给汤森,也是为了帮他塑造这个勇者形象。

    为了撇清自己,英格玛要借死敌的手完成此事,所以汤森不能活着从村子里走出来。在汤森出发之前,英格玛尽心竭力的教导他武装他,但那只是为了进一步避免别人的怀疑。

    汤森不是神仙,也不是未卜先知的神棍,所以他对此毫不知情。他的脚步渐渐靠近了村子,他的眼睛已经能看到村舍的若干细节。由此可见,掩饰行踪的异能效果还行,只要距离百米以上,就不会被死敌发现。

    村口小路上有个晒太阳的“人”,这家伙不止一次被异常声音惊动,所以频频探身抬头,使劲观察小路上的状况,但“他”始终没发现汤森正在靠近。

    汤森暗暗惊异,不是为异能,而是这个放哨的家伙太像人。

    它有血有肉、有手有脚,脑袋上有五官有毛发,什么零件都不缺。一身破衣服也穿得恰到好处,神形兼备的老年流浪汉。

    诡异的是,它裸露的皮肤间或会有根细如发丝的黑气钻出来,笔直的向上飘,经久不散。

    在它向小路张望的时候,汤森发现它的目光里空空荡荡。木然的眼珠在转动,瞳孔也偶尔映出一点光,但毫无生气可言。就像在眼珠上蒙了层肉色琉璃,流露出来的只是阴冷。

    这是汤森见到的第一个死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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