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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节:生意上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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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库镇虽然不大,好东西却不少,别处没有的特殊产品有三种,比较常见的产品目录也有四百多种。此外还能提供六种罕见矿石,三十种以上的珍贵毛皮,五十种以上的名贵药材。

    当地的出产非常丰富,而且居民又少,按照商人的判断标准,简直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或者施华洛西娅家族,真把这地方当做了自己的后花园,很明显他们不但控制出产,也同时控制输入,只是在经营方式比较柔和,他们给了当地土著某种程度的定价权。

    有些出产因为数量太少,不能做为常规商品销售,只能在小街上卖。

    按照仓库镇的传统,只要不讲价,按照对方开出的价格给钱,那就一点麻烦也不会有。而在通常情况下,对方开出的价格非常实在,甚至会低廉到正常人都觉得讲价很厚颜无耻。

    这里所有产品都是本地原产,纯天然未经加工。所以他们的基本定价原则是:如果是蔬果类产品,只计采摘成本;如果是矿物类的产品,只计保存成本;如果是驼队明确下订单的货物,则同时计算采摘和保存成本。

    也就是说,这里的普通人不会怀着特别的目的去种植或开采什么,蔬果类都是去野地随便采,没事出去溜达的时候顺便捡些矿石什么的,并认为得到这些东西是天赐好运……如果是驼队针对某种东西下了订单,他们通常会全村出动去完成,比如几种本地特有的兽类毛皮。

    他们也会在成本基础上估计货物的利润,但着眼点一般很离奇,比如某个瓜果长的像异姓就要卖高价,比如某块矿石的尖角锐利也能加价两成。

    来到这世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汤森对一般物品的价值已经有所了解,但在仓库镇上,一般物品并不多见,甚至很多东西可以白送,反倒是在内陆当做奢侈品的商品最多最常见。

    但就算是奢侈品,不仅价格低廉,推销手段也很古怪——知道珍珠怎么卖吗?他们是连孕育珍珠的大海蚌一起养在海水里,偌大一个摊子就摆了五“颗”珍珠。

    汤森一停下脚步,黑瘦的摊主就赶紧撬开蚌壳,跟汤森说:“看啦,多新鲜的珍珠哇!”

    汤森心想这又不是卖黄瓜,讲究什么顶花带刺?但他话还没说出来,那倒霉孩子的手就让海蚌给夹住了,旁边的摊主手忙脚乱的把蚌壳砸了才给救出来,完了还哭丧着脸看着汤森:“你看见了的,它刚才就是新鲜的,呜呜呜,你不能不承认……”

    “我就按新鲜的买!”汤森赶紧掏钱,心想别搞出什么祸事来:“来,你摊子上的我全要!”

    五颗大小不等的珍珠只要当地货币二十,相当于汤森用块手心大的小镜子就换下来了,内陆价格的话,就算在雅修这种并不远的地方,他也能用这些珍珠换一千块小镜子!

    这条街才走了一半,汤森已经算是满载了,因为好东西实在太多,他淘换了几根很适合制作弓臂的木料,还有足够打造两柄短剑的优良金属。顺便惹了点麻烦,但那不怪汤森,而是贴在他身上的枯叶球争先恐后的跳下来,吃了一丛被当地人拿来卖的彩色植物,最后当然是赔钱了事——汤森顺便还给老板下了订单,准备弄一堆类似的植物给枯叶球当口粮。

    “明天交货!”老板猛拍胸口,然后纠集了几个人,风风火火的冲出镇子。

    拎着无数东西的汤森苦笑,准备就此回转,但在不经意间,他的目光却在隔壁的摊位上发现自己曾经见过的东西——那是一种在阳光下反射着瑰丽光芒、本身呈淡紫色的粉末。

    汤森确定自己没认错,这就是干掉异能师小妞之后、在她的皮囊中发现的异能粉末之一!

    视线才离开紫色粉末,汤森又被另一种黑乎乎的矿石吸引,从颜色和材质来看,那就是异能师小妞手套上镶嵌的东西,甚至要比手套上的更纯净。嗯,两种与异能有关的材料,看来这个小摊子不同寻常,至少不是那种偶然得到一点、再拿来卖的东西了。

    汤森走过去,静静打量了一下盘坐在地的摊主。他是个年轻人,面容憨厚,表情有点紧张,穿着打扮上虽然也是西海岸风格,但跟本地人有很大区别。织物的服装包裹了上下半身,头发指甲什么的也收拾的很干净。甚至可以说,他算是一个整洁、儒雅、文明的西海岸人。

    虽然他还背着一根异常豪迈的狼牙棒。

    “你好,”汤森对他淡淡一笑:“这些东西怎么卖?”

    “我的东西不卖,”跟汤森一般高摊主站了起来,他看了汤森一眼,用沉闷的语音回答:“这是用来引鱼上钩的。”

    引鱼上钩,无论站在什么角度看待,这都算是找茬的话。

    “有意思,”但汤森脸上的笑容依旧:“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有仇,要打?”

    “我们没仇,不用打。”摊主摇摇头,他满脸认真的回答汤森:“我用这些东西来吸引一种特殊的内陆人,需要这些东西的人,愿意付出时间的人。”

    “这种人被吸引过来之后呢?”汤森已经领教了西海岸风气,他知道对方其实只是说话方式上有点问题,所以显得很有耐心:“你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先要问你几个问题。”年轻的摊主似乎很固执:“你是内陆人吗?你识字吗?”

    “当然,我是翻越隆达山脉过来的。如果你说的是字,我肯定认识。”

    “你有时间吗?”摊主接着问:“不需要太久,一到两天就可以。”

    “空闲倒是有,但我不能出仓库镇。”汤森回答他:“如果你是要雇人跟你去什么奇怪地方探险的话,我显然不能满足条件。”

    “不是探险,也不用出仓库镇,”摊主摇头,而且面露喜色:“我们需要一个骗子!”

    一方面,汤森对异能有一定的求知欲,另一方面,他也对这位摊主的想法感到好奇,于是在十分钟之后,他们一起回到了旅社。

    作为当事人,汤森总算见识了此地的走私生意是怎么做的。

    ——作者的话:各位,汤森的新奇之旅就从这一节展开!大家睁大眼睛仔细瞧着吧!收藏推荐会员点击也不要闲着啊!另:又收到十张热情洋溢的催更票,小明心里这个纠结啊……咱放周末好吗?敢不敢放周末?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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