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521章 黑衣少年的忘忧散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飞羽公子此刻心中是犹豫不决如果不去自己肯会痛苦万分如果去那也肯会做出些违背良心的事情以至于过半天时间都还呆在房间之中。[.]

    时那疼痛之感又出现而且比上次还厉害飞羽公子下子倒在地上开始抽搐起来。

    同时脑海之中的声音也出现“是给你点小小的惩罚居然敢违背我的意思如果还有下次那么你就准备尝尝生不如死的感觉。”

    “我去!我去!”飞羽公子奈的说道在痛苦与良心之中作选择他选择前者。

    没过多久痛苦就消失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样真的是十分的诡异。随即他出房门像脑海之中的声音说的地方而去。

    来到河边后并没有看到有人飞羽公子感觉有点奇怪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等差不多半个时辰也没有结果后准备离开。

    而时道黑雾出现在他前不远处的地方随即黑衣年的身形显露出来飞羽公子看到身影顿时惊“怎么是你?你究竟是何人?”

    “飞羽公子何必故作疑惑如今你我已经是同条船上的人那么我们现在就是朋友因为我们都中蛊毒而且都有个共同的敌人。[]”黑衣年说道。

    原来黑衣年就是暗黑神殿的那年他的出现确实让飞羽公子吃惊不小按照他说的话那下蛊的人真的是不简单自己中蛊也罢可他也中蛊真的有点人让人难以置信。

    “我只想知道我们都是中什么蛊那下蛊之人到底我做什么以我的实力根本做不到什么大事。”飞羽公子说道。

    “飞羽兄你太谦虚你可是四公子之首论实力智慧地位都是人能及的能够被选中那是你的运气虽然现在你被控制但是只大事成后自然会解除你身上的蛊毒就像我样如今我身上的蛊毒已经除。”黑衣年说道。

    飞羽公子看眼黑衣年对于他的话他自然不会相信“不知道你交给我的东西是什么我做的是什么所谓的大事又是什么。”

    “你中的蛊名叫天蚕蛊天下蛊毒之中排行第三的蛊毒因为你是蛊尊亲自下的蛊故而他能够在你脑海之中留下印记也就是能够与你交流同时你的举动他也知道得楚楚所以你不心存侥幸他虽然不能亲自看到做什么却可以通过子蛊明白你心中的想法。”

    黑衣年说道随即拿出个墨绿色的瓶子道:“是忘忧散只服下此药的人就忘记过去的事情有些人甚至会忘记武技忘记自己是谁。

    次楚林峰大婚你需将忘忧散倒入青霜门的饮水之中就够忘忧散色味任何人都察觉不到只次青霜门的宾客引用此水做的食物就会中毒到时你只需静静的看着青霜门被毁就够而你的情如梦也自然能够再次的回到你的身边。”

    飞羽公子接过装着忘忧散的瓶子后说道:“就算忘记记忆也没多大的作用啊知道次可是九大宗门的人都在九大宗门的宗主可不是吃素的别到时偷鸡不成蚀把米那就得不偿失。”

    “呵呵我像忘诉你忘忧散还有个大的处就是服下后会让人浑身力根本就不能施展星辰之力等于是废人就算个天武境的垃圾也可以轻易的斩杀神武境的人而发作的时间却是在服下此药后个时辰之后。”黑衣年说道。

    “!只能够得到如梦我答应你会将忘忧散放在青霜门的饮水之中我也希望你能够让蛊尊将我身上的蛊毒解除。”飞羽公子说道。

    “个你放心只你完成任务后如你所愿那在下就辞期待你明天的表现。”黑衣年说完身形闪变成团黑雾离开。

    飞羽公子看中手中的忘忧散心中也是万般的奈不知道自己样做会不会给宗门带来麻烦会不会让自己的师父受到伤害但此刻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天香阁此刻也是张灯结彩叶素萍已经将阁主之位正式的交给林雪林霜醒过来后叶素平萍将楚林峰为他解除蛊毒事诉后才知道自己真正的错怪她。

    同时也将楚林峰的计划诉她让她将计就计来粉碎对方的计划对于点以林霜的聪明自然很容易办到。

    而就在夜她的房间里出现不速之客不速之客就是那黑衣年他的出现虽然让林霜惊讶下不过却很的镇下来。

    “你是谁?来我里做什么?”林霜问道不过她明白此人肯与自己身上的蛊毒有关看来鱼儿开始上钩。

    “我是谁并不重你身上的蛊毒却是重的那锥心之痛的感觉如何?如果你摆脱痛苦就必须答应我件事情不然你只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可活。”黑衣年说道。

    林霜做出十分害怕的样子说道:“我与你们冤仇你们为何加害与我?如果我答应你们的事情后你们就真的能够放过我?”

    “不错只你将瓷瓶里的忘忧散放在青霜门的饮水之中就可以别耍样我们会有人监视你的如果你做到那么自然有人会给送来解药!”黑衣年说道随即手中出现瓷瓶。

    “我答应你们蛊毒的痛苦实在太难受每次发作都是生不如死。”林霜急忙说道。

    黑衣年将瓷瓶递给她后说道:“希望你把握次机会错过你可就只有十日的性命辞!”

    黑雾出现在房间之中然后瞬间消失不见林霜看看手中的瓷瓶后笑道:“让我投毒你做梦吧我的蛊毒已经解除何须受你们摆布看来次青霜门热闹啊!”

    随即林霜出房门想叶素萍的房走去她决将事情知于她让她通知楚林峰让青霜门的人有所准备……(www..)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