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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章 老家的柴花山上有座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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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宿,杨晨睡的很踏实,乱七八糟的杂念统统不见了。

    凌晨三点多钟的时候,远在西江省龙虎山的张冰玉给杨晨发来了一条短信,说是事情比较难办,可能会在龙虎山多呆一些日子云云。

    第二天早上醒来,杨晨就给回了条短信:“你又不是我媳妇儿,用不着跟我汇报。”

    结果隔了没多久,张冰玉就回复‘准媳妇儿,我都见过你妈了!!!’,后面还给加了三个叹号,用来加重语气!

    看到张冰玉的回复,杨晨叹气道:“见过我妈的女孩子多了去了,难道都是我媳妇儿?”

    抬头看看时间,也才七点多钟的样子。

    晃晃脑袋就进了洗手间,因为杨晨已经能听到一楼客厅中父母的声音了……

    “这罐虫草是送给三叔的,这两瓶七三年的茅台是送给大伯的,能回忆起来的人,都给列在清单上了,人手一份,谁也没落下。”

    金美凤仔细检查着昨晚就已经在客厅里堆着的那些大袋小袋的礼物,显得兴致勃勃。

    但杨修元却是在一旁哈且连连,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应着妻子的话语。

    直到把所有礼物都检查了一遍后,金美凤才直起腰来说道:“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想不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人,这次回去你可别板着个死人脸……上次回老家的时候杨晨才多大,现在都成小伙子了,你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倒不是说想不开,只是……心里面有点怕。”杨修元叹气道:“怕看到那间屋子,也怕看到村头的那棵歪脖树!我妈她……”

    “婆婆都过世十来年了,你这又是何苦呢!”

    “十六年了。”杨修元摇头道:“当年要不是我爸整天喝个烂醉,经常在村子里面闹事,我妈她……她也不至于被人害死!”

    “凶手不是已经判刑了吗……”

    “可每次一想起当时的那种状况,我到现在都接受不了!”杨修元深吸了口气,说道:“不过既然是宗祠翻修庆典,无论如何也得回去一趟的……你放心吧,我能控制住自己情绪的。”

    “嗯,别忘了儿子也是跟我们一起回去的。”金美凤点头道:“当年的那些恩恩怨怨,犯不着牵连到儿子身上去……村里面同宗族的兄弟姐妹,杨晨怕是都叫不出几个名字来了!”

    “回去一趟也好,但是我爸那边的事情,你就别多管了。”杨修元低沉道:“十六年前我就说过,只负责赡养义务,但这辈子都不会再喊他一声爸了!”

    “……何苦来哉!”金美凤苦笑着点头,也不说话了。

    几分钟后,杨晨也从楼上下来了,站在楼梯上就问道:“这次打算回去住几天?”

    “傍晚就回来了,不住那边。”金美凤还没开口,杨修元就说道:“明天还有一堆事务等着处理呢,远邦制药那边对车间的要求很严格,得严密把关确保符合标准才行。”

    “这种事情还用得着您亲自出马?”杨晨故作狐疑地问道:“这么多年都没回去过,难得回去一趟,我都快忘了小时候家门口的那条小溪究竟有多宽了……为什么不多住几天?”

    “没地方住,穷乡僻壤的连个酒店都没有。”杨修元回答道:“而且这么多年没回去,亲戚朋友的关系也都淡了,住在他们家里也不合适……”

    “我们家在**不是还有一幢老房子吗?”杨晨抬手比划道:“门口有条水泥路,水泥路外面就是溪,收拾收拾,住一个晚上总没事吧?”

    “我也这么觉得。”金美凤连忙点头附和道:“就算你不愿意跟你爸住在一起,新房子咱们可以不去,但老房子还能住人啊……我有雇人经常打扫的,住一晚绝对没问题!”

    “你雇谁打扫?”杨修元奇怪道:“我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起过?”

    “都快有十来年了,请的隔壁张嫂子料理的。”金美凤云淡风轻地回答道:“这种小事还用说吗?总之今天的事情我已经全部推干净了,今晚就在**住一宿又怎么了?!”

    “……回头再说吧。”杨修元显得很抗拒:“行了,时候也不早了,赶紧出发吧。”

    一家三口轮流好几次才把金美凤昨天采购的那堆礼物给塞进了X6的后备箱中。

    杨晨的老家在距离金州市城区近七十公里的小甸县**镇上,属于是金州市乃至整个南湖省经济发展名列倒数地位的贫困县之一,以农业畜牧业为主,工业发展等同于零。

    全县总面积一千七百多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却不到十六万,哪怕均摊到下辖的十三个镇,等于每个镇的人口也都只有一万出头,能出去的人,早就搬离了小甸县。

    **镇又是小甸县人口最少的一个镇,常住人口仅七千出头,且位置偏僻,处于大山深处,至今仍保留着许许多多古老的生活习惯,镇上最繁华的一条街,长度也不足两百米……

    要不是前些年县里咬牙拨款出来修了一条仅能勉强让两辆车并肩行驶的盘山公路,进出**镇的唯一选择就是手扶拖拉机,或是山下至今仍能见到的牛车!要不然就靠双腿自己走!

    从市区到**镇,总里程不过六十九公里,以杨晨开车的习惯,也足足开了近两个小时,才颠簸着到了**镇境内唯一一条可供车辆进出的水泥路上。

    平常根本不会晕车的金美凤早已吐了好几回,可脸色发白的她,却看不出来有半点的不乐意,反而兴致勃勃的望着窗外的美景,满脸的追忆,“这条路比以前已经好太多了,当时我记得第一次从**镇出来的时候,山下就停着一辆破破烂烂的公交车,时速二十迈,能把人颠地连五脏六腑都给吐出来……当年我嫁到**的时候,我妈就说我是自找的……”

    “当着孩子的面讲这些,你也不怕儿子笑话。”听着金美凤的话,杨修元苦笑着摇了摇头。

    当年他可是**镇第一个考上大学的莘莘学子,金美凤的这些话,也难免勾起了一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车子上了水泥路,接下去的旅途就变得平坦多了。

    但因为山道又窄又急,杨晨也没敢开的太快,只保持四五十迈的车速在山道上行驶。

    这个过程中,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杨修元注意到杨晨一边开车,一边还频频回头东看西看的,似乎窗外有什么东西正吸引他似的。

    他忍不住提醒道:“好好开车,东张西望的万一出事故怎么办?”

    “你在看什么?”杨晨的奇怪表现,也同样被金美凤发现了。

    杨晨则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记得咱们老家这边有一座山,山顶是平的,上面有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山神庙……”

    “你是说柴花山吧?”杨修元点头道:“是有这么一座山,不过可不在这条路的沿线上……你忽然问这个干什么?”

    “柴花山上可能有我想要的一个东西。”杨晨轻声道:“而且应该就在那座山神庙的地底下……这一趟既然来了,我就没打算空手回去。”

    “是什么东西?”杨修元和金美凤都知道杨晨如今也是玄学界的高人了,同时又提到了柴花山上的山神庙,就忍不住好奇地追问了起来。

    “是一块磁石。”杨晨如实回答。

    杨修元和金美凤一听只是块磁石,就顿时没有兴趣再了解下去了。

    可他们又哪里知道,这块很有可能是被深埋在山体之中的磁石,在后世会被玄学界的修士们誉为是迄今为止地球上发现的,体积名列第三、强度名列第一的旷世奇宝?

    也不知是古代哪一位修士发现了这块磁石,并在柴花山上布下了精妙绝伦的聚灵大阵!

    上一世,这块磁石并没有落到杨晨的手上,而是成了佛门的至宝,他也只是远远的见过一回。

    但后来有消息流传出来,说是这块磁石最初被发现的地方,就在杨晨的老家小甸县境内。

    这才引起了杨晨的兴趣,并抽空回了一趟小甸县,进行了地毯式地搜寻。

    虽然挖掘这块磁石的所有痕迹都早已经被破坏殆尽,可杨晨还是在柴花山上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并由此推测在那块磁石被挖走之前,柴花山的山顶上应该还留有古代聚灵大阵的残缺阵法!

    这一次回到**镇来,杨晨本身就存了带走这块磁石的念头。

    有了这块磁石,他才能借助灵阵的威力在燕边湖那块地上构建出足以媲美洞天福地的一方小世界,用来凝聚能量、活跃气氛是再合适不过的选择了。

    灵武修院注定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有这样一座灵阵在,那特有的修炼氛围就出来了。

    反正也是拿了白拿的东西,杨晨可不会跟古人客气!

    说话间,车子已经在蜿蜒陡急的山道上行驶了二十多分钟,绕过一个很大的弯道后,抬头就能看见地处大山环抱之中的**镇了。

    杨晨脸上露出了笑意,扭头道:“妈……前面就到了,要不要停下来先休息休息?”

    金美凤一愣,随后点点头,“那你前面靠边停一下,我补个妆,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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